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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u Token Science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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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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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4]0845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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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审字[2014]0845 号
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会审字[2014]0842 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长信科技编制了后附的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长信科技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长信科技 201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长信科技实施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长信科 技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 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长信科技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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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专审字【2014】0845 号专项审核报告的签字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 静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 珍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孔晶晶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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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 明如下:
一、关联方关系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主营业务 | 与本企业关系 | 经济性质 或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
| 香港东亚真空电 镀厂有限公司 |
香港 | 从事塑料珠饰产 品的制造、销售 |
第一大股东 | 有限公司 | 李焕义 |
| 新疆润丰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 伙) |
新疆 | 除持有本公司股 份外,未开展其 他业务 |
第二大股东 | 有限合伙 | 陈奇 |
| 天津美泰真空技 术有限公司 |
天津 | 生产、销售屏蔽 电磁波玻璃等 |
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沈励 |
| 捷科贸易有限公 司 |
香港 | 销售本公司ITO 导电玻璃 |
子公司 | 有限公司 | 李焕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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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资金占用方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 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
2013年初占 用资金余额 |
2013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 |
2013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
2013年末占用资 金余额 |
占用性质 | 资金占用方 类别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属企业 |
|||||||||
| 小计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陈奇 |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高前文 |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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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
期间费用及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情况;
-
(二)本公司没有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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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况;
-
(三)本公司没有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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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没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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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
-
兑汇票情况;
-
(六)本公司没有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情况。
三、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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