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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tech Technolog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Feb 8, 2021

56972_rns_2021-02-08_db845e67-e783-4605-bd8a-efdb04661436.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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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闻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公 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 分预留权益(以下简称“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股票期权、4名中层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预 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预留权益授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80名调整为275名,预留权益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119.72万份调整为115.45万份;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9 名调整为65名,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13万股调整为14.13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安排与已披露的本次激励计划 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相 关人员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__ _ ___ 肖学兵 刘海兰 韩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