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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TECH (JIANGXI)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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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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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公司")于2018 年3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 超过23,648,9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l.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公 司股票于2018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申港证券"、"保荐机构")担任沃格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及 持续督导机构。
申港证券在事前审阅公司2020年度报告时知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申港证券对公司进行了 专项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申港证券于2021年3月4日、6日对沃格光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参加人员 为李思宇、徐希成。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主要合同履行情况等,对公司 2020年度业绩下滑的原因进行分析,了解公司业绩本期下滑的主要原因。
二、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度 2020 |
年度 2019 |
变化情况 |
|---|---|---|---|
| 营业收入 | 60,415.75 | 52,432.41 | 15.23% |
| 营业成本 | 43,081.17 | 36,660.12 | 17.52% |
|---|---|---|---|
| 税金及附件 | 585.05 | 548.66 | 6.63% |
| 销售费用 | 3,884.95 | 3,434.00 | 13.13% |
| 管理费用 | 8,767.71 | 7,019.42 | 24.91% |
| 研发费用 | 3,191.45 | 2,367.10 | 34.83% |
| 财务费用 | -1,083.37 | -2,904.09 | -62.70% |
| 加:其他收益 | 716.50 | 1,349.87 | -46.92% |
| 信用减值损失 | 198.95 | -89.11 | -323.26% |
| 资产减值损失 | -772.13 | -109.05 | 608.05% |
| 资产处置收益 | -7.63 | -4.88 | 56.35% |
| 营业利润 | 2,124.47 | 6,454.03 | -67.08% |
(二)公司2020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0 年度营业利润比下降 50%以上,主要是以下因素所致:(1)受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引进优秀人才及投资规模扩大影 响,导致了研发费用(2020 年度为 3,191.45 万元,同比增加 824.35 万元,同比 增长 34.83%)、管理费用(2020 年度为 8,767.71 万元,同比增加 1,748.29 万元, 同比增长 24.91%)增加;(2)报告期利息收入减少(由 2019 年度的 2,224.55 万元降至 2020 年度的 1,682.72 万元)及美元下跌导致汇兑损失(由 2019 年度的 -645.43 万元变为 2020 年度的 633.98 万元),使得财务费用由 2019 年度的-2,904.09 万元大幅降至 2020 年度的-1,083.37 万元;(3)由于公司部分业务转型 但尚未产生规模效益导致毛利率下降(2020 年度其他电子器件营业收入为 2,172.55 万元,同比下降 49.93%,毛利率亦大幅下降)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 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增加(由 2019 年度的 102.28 万元增至 2020 年度的 766.55 万 元)。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意见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应根据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 强经营管理,加大客户拓展,加强技术研发,延伸产品链条等措施提升综合服 务能力,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对于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应 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保荐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 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 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的情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 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沃格光电能够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安排检 查人员与公司高管及员工的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 了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营业利润存在同比下降 50% 以上,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受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开 发,引进优秀人才及投资规模扩大影响,导致了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增加;(2) 报告期利息收入减少及美元下跌导致汇兑损失;(3)由于公司部分业务转型但 尚未产生规模效益导致毛利率下降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增 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 2020年度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50%以上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字): 2 李思宇
$\frac{7}{2}$ 李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