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EI CHUA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12, 2015

51742_rns_2015-08-12_bc0015d1-5537-466f-afbf-9fd7a2d76839.htm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01 味全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4/08/12 發言時間 20:06:48
發言人 張美凰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65020
主旨 代子公司味全(BVI)有限公司公告出售持股50%之頂可(香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4/08/1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頂可(香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50%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4/8/12~104/8/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86,500,000股(每股面額港幣1元)。
(2)每單位價格:每股港幣0.41元(折合新台幣每股1.66元)。
(3)交易總金額:不低於港幣35,278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頂全(開曼島)控股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杭州頂可食品有限公司主要客戶係為
  頂全(開曼島)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本案股權出售預期可提升其經營綜效。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估處分利益:0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於簽署買賣合約並進行股權交割後,依合約約定收取全數價金。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價值分析報告及會計師合理性意見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86,500,000股、金額:港幣35,278仟元、
持股比例50%、無權利受限情形。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比例:0.37%;
(2)占業主權益比例:1.96%;
(3)營運資金數額:-1,289,844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全力集中資源聚焦兩岸冷藏事業之發展。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4年8月12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味全(BVI)有限公司並無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