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VT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 M&A Activity 2021
Jul 26, 2021
55685_rns_2021-07-26_65abf397-8610-4975-8abe-0eaf36ac1e4a.PDF
M&A Activity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公司”或“上市 公司”)委托,担任威唐工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德凌迅动力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凌迅”或“标的公司”)资产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或“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分 道制实施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 的通知》等法规的要求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料,对 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核查内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 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 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 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分类》(2012 年修订),威唐工业所属行业 大类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威唐工业所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525 模具制造”。按照《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德凌迅所处行业属于“C3841 锂离子电 ” 池制造 。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 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 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 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范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如前所述,威唐工业系从事汽车冲压模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标的 公司系从事锂离子电池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不处于同行业或上下 游。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本次交易前,张锡亮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 张锡亮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 发生变更。据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 上下游并购,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施磊、何永苗、孙玮、 常熟珂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熟珂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青岛盛芯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德凌迅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70%的股权。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 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
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 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重组上
市;
-
3、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
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 ______ 张晨曦 方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