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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3, 2021
55685_rns_2021-09-03_9547dfd8-2ea3-4e88-86a1-2f6a7d76cf04.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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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有关文件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约定,在审阅有关文 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并在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的背景信息前提下,针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公司基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为本次重组编制的《无锡 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方案且具备可操作性,未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与交易对方施磊、常熟珂凌、常熟珂讯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具备可操作性。
4、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同 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郭青红 吴颖昊
2021 年9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