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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E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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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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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 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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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isual Photonics Epitaxy Co., Ltd. 公開說明書
( 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稿本 ) 一、公司名稱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 : 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三、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概要:
-
一
-
(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發行種類: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發行金額: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伍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
債券利率:票面利率為 0% 。
-
發行條件:發行期間為三年,自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止,可轉換為本公司之 普通股股票。
-
公開承銷比率: 100% 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
承銷及配售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
發行及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一。
-
-
( 二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發行種類: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發行金額: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伍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整。另本轉換公司債採 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 102% 發行,每張實際發行價格依 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
債券利率:票面利率為 0% 。
-
發行條件:發行期間為三年,自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止,可轉換為本公司之 普通股股票。
-
公開承銷比率: 100% 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
承銷及配售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對外公開銷售。
-
發行及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三。
-
-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57 頁。
-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
-
( 一 ) 承銷費用 : 新臺幣 500 萬元。
-
( 二 ) 其它費用 : 會計師、律師及印刷等費用,約新臺幣 25 萬元。
-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 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八、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本 公司之風險事項。風險事項請詳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3 頁。
-
九、本公司普通股股票面額為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
-
十、投資人應了解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標的證券停止過戶將使轉換公司債無法行使轉換,且當有多個停止 轉換原因發生,將導致轉換公司債長期無法轉換,甚至債券到期前均不能行使轉換之情事。另公司法 第 228 條之 1 已放寬公司得每季辦理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將可能導致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大 幅增長,而大幅縮減投資人可行使轉換期間。
-
十一、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
-
一
-
( ) 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
( 二 ) 本公司揭露公開說明書相關資料之網址: http://www. vpec .com.tw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及比率 :
| 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及比 | 率: |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實收資本來源 | 金 額 |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創立資本 | 230,000 | 12.44% |
| 現金增資 | 650,000 | 35.15%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38,067 | 2.06% |
| 私募普通股 | 200,000 | 10.82% |
| 盈餘及員工分紅轉增資 | 523,525 | 28.31%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687,570 | 37.18% |
| 員工認股權 | 136,250 | 7.37% |
| 現金減資 | (616,353) | (33.33%) |
| 合計 | 1,849,059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
-
( 一 ) 陳列處所 : 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陳列於本公司以供查閱。
-
( 二 ) 分送方式 :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之方式辦理。
( 三 ) 索取方法 : 請透過網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下載檔案。
-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稱 :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 156 號 11 樓
網址 :http://www.capital.com.tw
電話 : (02)8789-8888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不適用。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
名稱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 46 號
網址 :http://www.landbank.com.tw 電話 : (02) 2348-3936
-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稱 :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 :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 B1
網址 : http://www.tssco.com.tw 電話 : (02)2504-8125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不適用。
-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不適用。
-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簽證會計師 : 林瑟凱會計師、林冠宏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 :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網址 : http://www.pwc.com/tw 電話 : (02)2729-6666
- 十一、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複核律師姓名 : 邱士芳律師
事務所名稱 : 德凱法律事務所 地址 :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 75 號 9 樓 網址 : https://www.derkai.com.tw 電話 : (02) 2718-6238
- 十二、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
| 發言人 | 代理發言人 | |
|---|---|---|
| 姓 名 |
蔣志青 | 蘇展祿 |
| 職 稱 |
財務處處長 | 董事長特助 |
| 聯 絡 電 話 |
(03)419-2969 | (03)419-296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十三、公司網址 : http://www.vpec.com.tw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 有 限公司公開說明 書 摘要
|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849,059千元 |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849,059千元 |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849,059千元 | 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6號 | 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6號 | 電話:(03) 419-2969 | 電話:(03) 419-2969 | 電話:(03) 419-2969 |
|---|---|---|---|---|---|---|---|
| 設立日期:85年11月26日 | 網址:http://www.vpec.com.tw | ||||||
| 上市日期:91年1月24日 | 上櫃日期:- | 公開發行日期:87年6月8日 | 管理股票日期:- | ||||
| 負責人: 董事長:陳建良 總經理:黃朝興 |
發 言 人:蔣志青 職稱:財務處處長 代理發言人:蘇展祿 職稱:董事長特助 |
||||||
|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 2504-8125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 號B1 網址:http://www. tssco.com.tw |
|||||||
| 股票承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8789-8888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1 樓 網址:http://www.capital.com.tw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 電話:(02) 2729-6666 網址:http://www.pwc.com/tw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林冠宏會計師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 號27 樓 |
|||||||
| 複核律師: 電話:(02)2718-6238 網址:http://www.derkai.com.tw 德凱法律事務所邱士芳律師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75號9樓 |
|||||||
|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地址:不適用 電話:不適用 網址:不適用 |
|||||||
| 評等標的 | 發行公司:不適用 無■; 有□,評等日期: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本次發行公司債:不適用 無■; 有□,評等日期: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董事選任日期:112年6月7日,任期:三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不適用(設置審計委員會)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6.06%(114年11月30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不適用(設置審計委員會)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14年11月30日) 職稱 姓 名持股比例 職稱 姓 名持 股 比 例 董事長 陳 建 良 1.15% 董事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 廖 萬 全 1.88% 董事 陳 懋 常 1.10% - 董事 黃 朝 興 0.76% 董事 上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 張 証 量 0.55% 董事 賴 尤 秀 敏 0.62% - 董事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 陳 建 廷 1.88% 獨立董事 林 浩 雄 - - 獨立董事 黃 滿 生 - 董事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 葉 盛 茂 1.88% 獨立董事 王 家 祥 - 0.01% |
|||||||
| 工廠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5、16號 電話:(03)419-2969 |
|||||||
| 主要產品:化合物半導體磊晶片 市場結構:內銷30.06﹪ 外銷69.92﹪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43頁 | |||||||
| 風 險 事 項 |
請詳閱本公開說明書公司概況之風險事項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3~6 頁 | |||||||
| 去(1 1 3)年度 | 營業收入:3,241,217仟元 稅前純益:817,674仟元 每股盈餘:3.63 元 |
79頁 | |||||
|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種類及金額 |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發行條件 |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57頁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14年12月15日 | 刊印目的: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申報用 稿本。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目錄 |
公開說明書目錄
壹、 公司概況 .................................................................................................................................. 1 一、公司簡介 .......................................................................................................................................................... 1 二、風險事項 .......................................................................................................................................................... 3 三、公司治理 .......................................................................................................................................................... 7 四、資本及股份 ................................................................................................................................................... 23 五、公司債 ( 含海外公司債 ) 辦理情形 .......................................................................................................... 30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 .......................................................................................................................................... 30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 .................................................................................................... 30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31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31 十、併購辦理情形 ............................................................................................................................................... 31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尚在進行中者 ...................................................................................... 31 貳、 營運概況 ................................................................................................................................ 32 一、公司之經營 ................................................................................................................................................... 32 一 ( ) 業務內容 ........................................................................................................................... 32 ( 二 ) 市場及產銷概況 ............................................................................................................... 43 ( 三 ) 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 48 ( 四 ) 環保支出資訊 ................................................................................................................... 48 ( 五 ) 勞資關係 ........................................................................................................................... 51 ( 六 ) 資通安全管理 ................................................................................................................... 54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其他不動產及使用權資產 ....................................................................... 55 一 ( ) 自有資產 ........................................................................................................................... 55 ( 二 ) 使用權資產 ....................................................................................................................... 55 ( 三 ) 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 55 三、轉投資事業 ................................................................................................................................................... 56 一 ( ) 轉投資事業概況 ............................................................................................................... 56 ( 二 ) 綜合持股比例 ................................................................................................................... 56 ( 三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 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財務績效及財務狀況之 影響 ................................................................................................................................... 56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有以部 分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 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 股數 ................................................................................................................................... 56 四、重要契約 ........................................................................................................................................................ 56 參、 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57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 57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計畫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 ..... 57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75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75 肆、 財務概況 ................................................................................................................................ 78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 78 二、財務報表應行記載事項 ............................................................................................................................ 84 三、財務概況及其他重要事項應記載事項 ............................................................................................... 84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 85 伍、 特別記載事項 ........................................................................................................................ 88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88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評 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 88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 88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 88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察表會總意見 .............................................................. 88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 ( 申請核准 ) 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自行 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 ................................................................................................................................. 88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補充之揭露事 項 ....................................................................................................................................................................... 88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 ( 請 )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 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 88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 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 88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 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 88 十一、 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 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 書 ....................................................................................................................................................................... 88 十二、 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承銷之案 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 88 十三、 發行人視所營事業性質,委請在技術、業務、財務等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 之專家,就發行人目前營運狀況及本次發行有價證券後之未來發展,進行比較分析並 出具意見書,應揭露該等專家之評估意見 ...................................................................................... 88 十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88 十五、上市上櫃公司應就公司治理運作情形應記載事項 ................................................................... 89 陸、 重要決議 .............................................................................................................................. 130 一、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件 ................................................................................................................ 130 二、盈餘分配表及公司章程修正對照表 .................................................................................................. 130
附件: 附件一、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附件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附件三、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附件四、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附件五、 112 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六、 113 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七、 114 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附件八、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附件九、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附件十、承銷商對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承諾書
附件十一、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不得受理競拍對象之聲明書 附件十二、內部控制聲明書 附件十三、承銷商總結意見 附件十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附件十五、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附件十六、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附件十七、盈餘分配表
壹、 公司概況
一、 公司簡介
( 一 ) 設立日期:民國 85 年 11 月 26 日
( 二 ) 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 16 號 工廠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 15 、 16 號
電 話: (03) 419-2969
( 三 ) 公司沿革
| 電 話 (三)公司沿革 |
電 話 (三)公司沿革 |
:(03) 419-2969 |
|---|---|---|
| 年度 | 公司沿革 | |
| 民國85年 | 11月 | 核准設立。 |
| 11月 | 完成評比分析後進行生產及量測機台之採購。 | |
| 12月 | 購置龍潭廠廠房及辦公室。 | |
| 民國86年 | 2月 | 遷入龍潭廠廠房及辦公室。 |
| 6月 | 第一部磊晶成長系統設備由德國運抵本公司。 | |
| 9月 | 經濟部工業局正式核准為重要科技事業。 | |
| 10月 | 第一部磊晶成長系統完成驗收,開始成長微電子元件磊晶片。 | |
| 10月 | 成長出第一個HBT磊晶片。 | |
| 民國87年 | 1月 | LED磊晶片已達高亮度水準。 |
| 2月 | 微電子元件HBT磊晶片發展成功,並送出樣本供客戶使用。 | |
| 3月 | LED磊晶片發展成功,並送出樣本供客戶使用。 | |
| 民國88年 | 2月 | 經濟部工業局工(88)二字第007130號函核准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計畫 『異質接面磷化銦鎵/砷化鎵雙載子電晶體磊晶片』。 |
| 7月 | 通過ISO9001認證。 | |
| 民國89年 | 1月 | 經濟部工業局經(89)字第8927704 號函核准業界開發產業計畫 『850nm 砷化鋁鎵面發光式雷射磊晶技術開發』。 |
| 5月 | 完成平鎮新廠建廠工程。 | |
| 6月 | HBT正式獲世界最大客戶認證。 | |
| 10月 | 高功率LD磊晶片正式量產。 | |
| 民國90年 | 2月 | 經濟部工業局審議通過本公司以科技類股申請上市,並核發產品已 開發成功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 |
| 5月 | 取得危險性工作場所許可,為國內第一家取得此類許可之化合物半 導體廠。 |
|
| 民國91年 | 1月 | 股票獲准上市,於元月廿四日正式掛牌買賣。 |
| 10月 | InP HBT獲得客戶認證。 | |
| 11月 | 通過ISO 14000認證。 | |
| 民國92年 | 4月 | 確立與主要客戶之策略聯盟關係。 |
| 10月 | WB LED正式量產出貨。 |
1
| 年度 | 年度 | 公司沿革 |
|---|---|---|
| 民國95 年 | 11月 | 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參億元整。 |
| 民國96年 | 2月 | 『高效率聚光型多接面太陽能電池磊晶片』獲經濟部工業局通過其 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計畫。 |
| 民國97年 | 5月 | 取得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多接面太陽能電池』標案。 |
| 9月 | 通過TS16949認證。 | |
| 民國98年 | 1月 | 出售LED部分製程設備及專利,策略聚焦微電子及太陽能產品。 |
| 8月 | 榮獲美國最大客戶2008 年之最佳供應商。 | |
| 8月 | 通過與取得職安衛管理系統(OHSAS/TOSHS)認證。 | |
| 11月 | 榮獲經濟部工業局『安衛楷模』。 | |
| 民國99 年 | 9月 | 獲頒經濟部技術處『2010科技成果創新獎』。 |
| 民國100 年 | 3月 | 取得台灣職安衛管理系統TOSHMS三年績效認可。 |
| 民國102年 | 10月 | 參與勞委會全國工業區安全夥伴計畫,獲頒績優安衛人員獎項。 |
| 11月 | 開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取得ISO-14064-1查證聲明書。 | |
| 12月 | 完成平鎮二廠建廠工程。 | |
| 民國103 年 | 10月 | 取得台灣職安衛管理系統TOSHMS五年績效認可。 |
| 民國105年 | 10月 | 辦理現金減資,減資比率為2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1,849,059仟 元整。 |
| 民國107年 | 1月 | 平鎮二廠取得工廠登記。 |
| 9月 | 平鎮二廠通過職安署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認定合格。 | |
| 民國110年 | 2月 | 通過負責任商業聯盟(RBA)查驗(VAP),無勞工、安衛、環境與倫理 面重大(priority)缺失。 |
| 11月 | 榮獲全國工業區安全衛生促進計畫績優單位獎項。 | |
| 民國111年 | 2月 | 榮獲平鎮工業區服務中心頒發區域聯防實兵演練績優廠商獎項。 |
| 7月 | 平鎮廠與平鎮二廠完成2021 年度直接與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 與取得查驗聲明書。 |
|
| 11月 | 參與工業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計畫,獲頒全國工業區績優人員獎項。 | |
| 民國112年 | 1月 | 首次完成永續報告書編制與揭露。 |
| 2月 | 通過負責任商業聯盟(RBA)查驗(VAP),無勞工、安衛、環境與倫理 面重大(priority)缺失(評核分數超越180分) 。 |
|
| 10月 | 平鎮廠與平鎮二廠完成2022 年度直接與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 與取得查驗聲明書(涵蓋範疇一至三/類別1-6) 。 |
|
| 民國113年 | 6月 | 榮獲國泰世華銀行ESG論壇2024邁向淨零永續時代-碳掲露先鋒獎 |
| 9月 | 榮獲「2024外資精選台灣100強」獎項 | |
| 民國114年 | 10月 | 榮獲21世紀基金會「淨零產業競爭力獎」半導體產業 特優獎 |
2
| 年度 | 年度 | 公司沿革 |
|---|---|---|
| 10月 | 榮獲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第四屆TIRI Awards「最佳投資人關係企 業」及「最佳投資人關係專業人員」獎項 |
二、風險事項
一 ( ) 風險因素
-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1) 利率變動
- A. 對損益之影響: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率變動 . 對損益之影響: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項目 | 113年度 | 112年度 | 差 異 | |
| 金額 | % | |||
| 利息收入 | 24,958 | 15,576 | 9,382 | 60.23% |
| 利息費用 | 11,347 | 13,140 | (1,793) | (13.65)% |
| 利息收支淨額 | 13,611 | 2,436 | 11,175 | 458.74% |
| 兌換損益淨額 | 73,161 | (3,501) | 76,662 | (2189.72)% |
本公司財報 112 年度及 113 年度利息收入分別為 15,576 仟元以及 24,958 仟元,分別佔本公司稅前純益約 2.88% 及 3.05% ,本年度利息收入增加 9,382 仟元,係因美金定存金額及利率提高所致,另本公司兩年度利息費用中之銀行 借款利息分別為 13,140 仟元以及 11,347 仟元,僅佔本公司稅前純益 2.43% 及 1.39% ,故利率變動風險對本公司影響相當有限。
B. 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之短期及長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 短期及長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未來將以自有資金為主,以降低財務成 本與負債比率。此外,公司財務狀況穩健、債信記錄無慮,將與銀行保持密切 聯繫,蒐集相關財經資訊等,以瞭解利率走勢,爭取最優惠的借款利率。
(2) 匯率變動
A. 對損益之影響
本公司產品均採美元報價,收款以美元為主;其主要原料係向國外進口, 進出口之原物料大多以美元付款,故新台幣兌換美金之匯率變動對本公司之營 收及獲利有相當之影響。
B. 因應措施:
本公司主要之進銷貨係以美金為計價單位,經由經常性之進銷貨款項相 互沖抵之結果,產生某種程度之自然避險,能降低匯率波動對公司營運成果之 影響,且公司設有專人蒐集匯率走勢及國際市場資訊來監控匯率變化之情形。 業務部門在產品報價時盡量採統一幣別並加入匯率變動之考量因素,適時反應 成本來調整售價。
(3) 通貨膨脹
3
本公司過去損益截至目前為止並未因通貨膨脹而產生重大影響,故通貨膨脹 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應屬有限。但面對全球經濟展望之不確定性,本公司無法保 證未來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是否會有重大變化,進而對本公司之營運結果產生重 大不利之影響,未來本公司將持續注意通貨膨脹是否影響成本之情形,必要時採 取適當的調整售價及穩定的成本措施,以降低對公司營運之影響。
-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 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為了控管財務交易風險,本公司依據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及規定,訂定以健全財 務及營運為基礎的內部管理辦法及作業程序,管理辦法包括「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 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以及「背書保 證作業程序」,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公開說明書評估日止並無有資金貸與他人或背書 保證之情事,另為控管美金部位之匯率風險,本公司係運用遠期契約方式進行避險, 114 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皆已屆期,尚無重大虧損之情事。
- 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115 年預計投入研發費用新台幣 400,000 仟元。本公司亦積極送樣 GaN 使用在 AI 眼鏡相關產品,目前已通過客戶認證將進入量產。另本公司持續配合主要客戶磊 晶結構與材料選擇之研發規劃進度推出新產品 ( 新的 Photo Detector & APD) ,並擴大 光電子產品之產品組合,推出用於 AI 資料中心傳輸之 FP-LD 及 DFB-LD 、用於車用 LiDAR 感測元件之 LD 及 PD ,以及 VCSEL 針對 High Power 及 High Speed 類應用。
-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國內外其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本公司 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未來亦將隨時取得相關資訊,並即時研擬必要因應措施以符 合公司營運需求。
- 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為化合物半導體上游材料產業,所面臨之最大技術風險為目前化合物半導 體材料之主要應用領域為其他材料所取代,目前已知之資訊暫無此現象發生之風險, 反而在各項產品中會有更多的新應用。在微電子產品方面,將協同客戶於研發初期即 加入下一世代產品規格之技術研發,爭取在終端產品端規格勝出之機會,確保材料使 用於各類行動裝置與基礎建設中,同時,提升材料特性、良率、確保產品品質、持續 降低成本,以維持長期競爭力,並透過與客戶建立夥伴關係,爭取成為主要客戶第一 大供應商,分散營運風險;光電子產品則以擴大客戶廣度、加速新產品研發與客戶認 證為發展策略,增加產品與客戶組合,創造營收與獲利成長,此外,受惠 AI 商機, 掌握資料中心及感測元件在消費性電子產品與車用光達滲透率提升之發展機遇,加速 InP 、 GaAs 新產品應用研發、認證及量產進度,提升量產良率並擴大產能。
面對數位轉型及前瞻技術的挑戰,本公司將秉持開放態度,適時導入資源,與現 有及潛在客戶密切配合,善用累積的研發經驗、掌握材料特性與量產能力及精益求精 的品質與成本意識,築高競爭門檻。鑑於近年資通安全議題日趨受到重視,本公司持 續關注資通安全相關議題,明定資訊安全政策為最高指導原則,並持續強化資安架構 及員工資安意識的培訓,確保公司內所有系統的正常運作。
- (1) 持續共享資安聯防組織( TWCERT/CC )的資安情資,提升整體資安的應變能力。
4
-
(2) 強化資安防禦能力(定期:弱點偵測掃描、修補資安漏洞、資安設備版更)等具 體措施。
-
(3) 員工資安意識培訓,保護客戶隱私及資料安全,避免資訊洩漏的風險。
-
113 年度並無影響公司營運之重大資安事件。
產業變化部份,後疫情時代供應鏈復甦,俄烏、以巴戰火及中美 AI 晶片戰等因 素,使市場供需動盪,本公司將堅持提升核心競爭力,加強產品品質、成本控制、交 貨效率及新產品研發,透過深耕客戶關係,以研發實力提升客戶產品優勢,成為客戶 協同開發下一世代產品的最佳夥伴,鞏固首選供應商地位,穩站微波通訊砷化鎵磊晶 廠世界第一。
-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設立以來,即積極強化公司內部之經營管理,持續以提供專業服務以良 好企業形象拓展業務,並隨時與客戶、廠商及銀行保持良好的互動,取得其對公司的 最大信任及支持,故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任何影響企業形象之 風險事項產生。
-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擴充廠房可使本公司提昇產能以滿足市場需求,進而提昇營收與獲利並擴大市場 佔有率,本公司針對未來市場需求,來評估擴充或減少產能的效益,在產能達到經濟 規模與市場佔有率增加後,能顯著的降低生產成本。本公司產能之擴充皆經過縝密之 資本支出規劃,力求滿足客戶需求之同時,亦將資本之利用最佳化,本次籌資計劃購 置之設備,已規劃於原廠區樓層中擴線,短期尚無擴充廠房之計劃。
-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1) 進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A. 進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
本公司所屬化合物半導體上游材料,因技術難度高,在全球為具寡佔特性 之產業,上、下游供應鏈皆僅有少數參與者,本公司 113 年度及 114 年度前三 季之第一大進貨廠商交易金額佔總進貨分別為 62.65% 及 65.05% ,有進貨集中 之現象,乃係因產業特性所致。
B. 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盡力分散進貨集中之風險,現有之驗證合格的主原材料供應商, 皆要求其分別為本公司備妥一定數量之存貨,故無缺料、斷料之虞。
- (2) 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 113 年至 114 年度前三季之第一大客戶之銷貨金額為 25% 以下,且 客戶皆為長期往來對象,故應無重大銷貨集中之風險。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 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5
-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 二 ) 訴訟或非訴訟事件
-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 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 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無此情 形。
-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 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無此情形。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 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 形:無此情形。
-
( 三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 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 之影響:無此情事。
-
( 四 ) 其他重要事項:無。
6
三、公司治理
-
(一) 組織系統
-
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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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
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董事長
稽核室
總經理
總經理室
職安課 環保課
資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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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部 門 |
主 要 職 掌 |
|---|---|
| 稽核室 | 1.擬訂及執行年度稽核計劃。 2.出具稽核報告並進行期後改善追蹤。 3.主導內控、內稽之修訂。 4.年度自行評估作業。 5.依法令之規定辦理各項申報作業 6.執行董事會指派之專案稽核。 |
| 總經理室 | 1.經營策略管理。 2.公關:媒體與投資人關係、企業形象的建立。 3.總經理交辦事項之推動與執行成果追蹤。 4.法律相關事務。 |
| 職安課 | 1.職業安全衛生等業務規劃與執行管理。 2.職安管理系統(ISO-45001)運作與維護。 3.企業營運持續與風險管理業務。 |
| 環保課 | 1.環保、節能減廢等各項業務規劃與執行管理。 2.環境理系統(ISO-14001/14064)運作與維護。 3.企業風險管理相關業務。 |
| 廠務處 | 1.新建廠房及擴建工程規劃與執行。 2.廠務系統操作維護和管理。 3.確保電力、純水、無塵室、氣體及化學品之供應與品質。 4.氣體安全監控系統維護管理。 5.節約能源規劃與執行。 |
| 設施處 | 1.生產及驗證設備新機台評估與規劃。 2.生產及驗證設備維修保養及管理。 3.生產及驗證設備改善及提升。 4.生產及驗證設備故障管理及防止再發生。 5.設備維修零件清潔再利用。 |
| 生產處 | 1.產品生產、測試及驗證管理。 2.產能規劃與提升。 3.作業流程的規劃與管理。 4.生產效率及良率的提升。 5.作業人員的訓練與評鑑。 6.產線半成品、材料及治工具的管理。 7.生產設備的定期點檢。 8.現場整理整頓。 |
| 資訊處 | 1.維護廠內電腦系統(含網路、伺服器、個人電腦及周邊…), 使其正常運作。 2.規劃及執行廠內電腦系統(含網路、伺服器、個人電腦及周 邊…)的更新及擴充。 3.應用系統的開發及管理。 4.規劃及執行備份、備援及異地備份。 5.使用者權限、帳號管理。 6.資訊安全之維護與管理。 7.電腦資產(含硬體、軟體及耗材)的管理。 |
8
| 部 門 |
主 要 職 掌 |
|---|---|
| 資材處 | 1.產銷協調。 2.生產計劃與管制。 3.出貨安排及管理。 4.關鍵性原物料的採購策略。 5.原物料物控、採購、議價及交期確認。 6.其他採購(如,設備、廠務系統…)議價及交期確認。 7.供應商評鑑與管理。 8.原物料倉儲管理。 9.進出口管理。 |
| 品保處 | 1.品質系統之維護及管理。 2.儀校系統之維護及管理。 3.文件、圖表、技術資料與表單紀錄管制。 4.客戶售後服務。 5.製程中品質管制。 6.成品品質管制。 7.出貨品質管制。 |
| 財務處 | 1.預算編製、規劃、執行及控管作業。 2.會計出納、報表編製、成本分析及稅務作業。 3.出納、資金調度與籌措作業。 4.外匯、利率、風險管理。 5.理財與投資活動的評估、規劃與執行。 6.股務作業、董事會及股東會作業。 7.執行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
| 人資行政處 | 1. 薪資報酬委員會作業。 2. 召募任用管理。 3. 教育訓練管理。 4. 薪資及獎酬作業管理。 5. 績效考核管理。 6. 事務性作業管理。 7. 行政總務管理。 8. 外包廠商(保全、伙食、清潔等)管理。 |
| 研 發 處 |
1.新產品及新製程開發管理。 2.專利研究管理。 3.量產技術之研發。 4.提供客戶技術服務與支援。 5.知識管理。 |
| 生技處 | 1.生產機台量產參數的調整。 2.量產技術的研發及改善。 3.提供客戶技術支援。 4.生產作業流程的改善。 5.產品不良率的分析及改善。 6.量產技術的知識管理。 |
| 行銷處 | 1.銷售計劃之擬訂、協調、執行。 2.客戶徵信與帳款的催收。 3.市場調查與分析。 4.新客戶及新市場開發。 5. 客戶服務 (客訴處理/品質異常處理/其它支援事項)。 |
9
-
(二) 關係企業圖
-
關係企業圖:本公司無關係企業。
-
關係企業間關係、相互持股比例、股份及實際投資金額:無此形事。
10
(三)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4 年 11 月 30 日
| 114年1 | 114年1 | 114年1 | 1月30 | 日 | |||||||||||||
|---|---|---|---|---|---|---|---|---|---|---|---|---|---|---|---|---|---|
| 職 稱 | 姓 名 | 性 別 |
國籍 | 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 未成年子女持 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 其他公司 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經理 人 |
經理人 取得員 工認股 權憑證 情形 |
備 註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 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黃朝興 | 男 | 中華民國 | 93.09 | 1,406,090 | 0.76% | 0 |
0.00% |
0 | 0.00% | 台灣大學電機所博士 | 無 | - | - | - | - | - |
| 資深 副總經理 |
陳賢崇 | 男 | 中華民國 | 93.09 | 126,187 | 0.07% | 0 | 0.00% |
0 | 0.00% | 1.旭昌科技廠長 2.中強光電處長 3.美格科技墨西哥廠長 |
無 | - | - | - | - | - |
| 資深 副總經理 |
金宇中 | 男 | 中華民國 | 103.01 | 126,500 | 0.07% | 125 | 0.00% | 0 | 0.00% | 台灣大學電子所博士 | 無 | - | - | - | - | - |
| 資深 副總經理 |
謝金龍 | 男 | 中華民國 | 103.01 | 36,000 | 0.02% | 0 | 0.00% |
10,000 | 0.01% | 海洋大學電機所 中原大學企管所 |
雷庭萬君(有)負責人 | - | - | - | - | - |
| 副總經理 | 鍾金凌 | 女 | 中華民國 | 110.09 | 30,000 | 0.02% | 0 | 0.00% |
0 | 0.00% | 中原大學會研所 | 陞泰科技(股)獨立 董事 |
- | - | - | - | - |
| 財會部門 主管 |
蔣志青 | 男 | 中華民國 | 109.07 | 110,000 | 0.06% | 0 |
0.00% |
0 | 0.00% | 中原大學會研所 | 無 | - | - | - | - | - |
11
(四) 董事及監察人
1. 董事及監察人之姓名、性別、國籍或註冊地、經(學)歷、持有股份及性質 114 年 11 月 30 日
| 1 | . 董 | 事及監 | 察人之 | 姓名 | 、性別 | 、國籍或註冊 | 、國籍或註冊 | 地、經(學 | 地、經(學 | )歷、持 | )歷、持 | 股份及性 | 股份及性 | 質 | 114年11月 | 114年11月 | 114年11月 | 30日 | ||
|---|---|---|---|---|---|---|---|---|---|---|---|---|---|---|---|---|---|---|---|---|
| 職稱 | 姓名 | 姓別 年齡 |
國籍 或註 冊地 |
選(就)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 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現在 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 司及其他公司 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陳建良 | 男 41~5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0/6/10 | 2,098,112 | 1.13% | 2,125,112 | 1.15% | 0 | 0.00% | 0 | 0.00%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高階管 理學碩士、國立政治大學 經營管理碩士 |
太極能源科技(股)董 事、宇川精密材料科 技(股)監察人 |
董事 | 陳懋常 | 父子 | - |
| 董 事 | 陳懋常 | 男 71~8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85/11/07 | 2,066,216 | 1.12% | 2,043,216 | 1.10% | 4,120 | 0.00% | 0 | 0.00% | 花蓮高工機工科 | 中衛聯合開發(股)董 事長、臺炭科技(股) 董事 |
董事 | 陳建良 | 父子 | - |
| 董 事 | 黃朝興 | 男 51~6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97/6/19 | 1,406,090 | 0.76% | 1,406,090 | 0.76% | 0 | 0.00% | 0 | 0.00% | 國立臺灣大學 電機工程學博士 |
本公司總經理 | 無 | 無 | 無 | - |
| 董 事 | 賴尤秀敏 | 女 81~9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94/6/10 | 1,750,000 | 0.95% | 1,152,000 | 0.62% | 0 | 0.00% | 0 | 0.00% | 瑞士商學院EMBA 文化大學會計系 曼都國際(股)財務長 |
曼都國際(股)董事 | 無 | 無 | 無 | - |
| 董 事 | 潤泰投資 (股)公司 |
不 適 用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6/6/8 | 3,113,000 | 1.68% | 3,474,000 | 1.88%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董事 代表人 |
葉盛茂 | 男 81~9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9/6/12 | 0 | 0.00% | 10,000 | 0.01% | 0 | 0.00% | 0 | 0.00%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 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
智立投資(股)顧問、誠 事貿易(股)董事、秀茂 事業(有)代表人 |
無 | 無 | 無 | - |
| 董 事 | 潤泰投資 (股)公司 |
不 適 用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6/6/8 | 3,113,000 | 1.68% | 3,474,000 | 1.88%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董事 代表人 |
陳建廷 | 男 51~6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11/12/1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國立臺灣大學 EMBA財務金融所 |
加百裕工業(股)董 事、雋揚國際(股)法 人董事代表人 |
無 | 無 | 無 | - |
| 董 事 | 潤泰投資 (股)公司 |
不 適 用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6/6/8 | 3,113,000 | 1.68% | 3,474,000 | 1.88%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董事 代表人 |
廖萬全 | 男 71~80 |
中華 民國 |
112/6/9 | 三年 | 112/6/9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中國海專航海科 | 春虹建設(股)監察 人、台灣蠟品(股)法 人董事代表人 |
無 | 無 | 無 | - |
12
| 職稱 | 姓名 | 姓別 年齡 |
國籍 或註 冊地 |
選(就)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 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現在 持有股數 |
現在 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 股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 司及其他公司 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 、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 事 | 上金投資 (股)公司 |
不 適 用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3/6/12 | 800,000 | 0.43% | 1,008,000 | 0.55% | 0 | 0.00% | 0 | 0.00% | 本公司第七屆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董事 代表人 |
張証量 | 男 41~5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3/6/12 | 0 | 0.00% | 3,587 | 0.00% | 600 | 0.00% | 0 | 0.00% | University of Northumbria 國際貿易系碩士 |
註1 | 無 | 無 | 無 | - |
| 獨立 董事 |
黃滿生 | 男 71~8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6/6/8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東吳大學企業管理系、 高雄銀行總經理 |
億康生物科技(股)監 察人 |
無 | 無 | 無 | - |
| 獨立 董事 |
林浩雄 | 男 61~7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6/6/8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國立臺灣大學電機資訊學 院電子工程學研究所、光 電工程學研究所、電機工 程學系教授 |
無 | 無 | 無 | 無 | - |
| 獨立 董事 |
王家祥 | 男 41~50 |
中華 民國 |
112/6/7 | 三年 | 108/6/12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政治大學EMBA、國富浩 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 人 |
註2 | 無 | 無 | 無 | - |
註 1 :上金投資 ( 股 ) 董事長、匯豐國際資產管理 ( 股 ) 董事、三金投資 ( 股 ) 董事、千金投資 ( 股 ) 董事、遊戲怪獸 ( 股 ) 法人董事代表人
註 2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國富浩華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鑫霈資產管理 ( 有 ) 董事長、台灣賽克 ( 有 ) 法人董事代表人
13
2.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114 年 11 月 30 日
| 114年11月30日 | ||
|---|---|---|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持股比例 |
|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曲苡雯 | 50% |
| 鄭余哲 | 50% | |
| 上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張証量 | 30% |
| 張榕家 | 30% | |
| 張筌富 | 30% |
-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不適用。
-
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備之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114 年 11 月 30 日
| 114年1 | 1月30日 | ||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 開發行公司 獨立董事家 數 |
| 陳建良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高階管理學碩士及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本公司創辦人之子,於民國100年起擔任本公司董事,民國109年接 任董事長乙職,具備公司治理、商務、市場行銷及產業科技能力,能 適時對本公司董事會提出相關公司治理及營運管理意見與方針,以要 求經營團隊擬定營運策略據以執行。 現任太極能源科技(股)董事。 |
不適用 | 無 |
| 陳懋常 | 本公司創辦人,專注於產業之經營與策略管理超過40年,具備領導決 策、經營管理、營運判斷及商務、業務等專業資歷及經歷。 現任中衛聯合開發(股)董事長。 |
不適用 | 無 |
| 黃朝興 | 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博士。 於民國93年起擔任本公司總經理,年資已逾25年。在董事會以經理人 之角色,向所有董事進行相關經營管理之策略溝通與互動,並提出相 關經營管理意見,且具備商務、市場行銷及產業科技能力。 |
不適用 | 無 |
| 賴尤秀敏 | 瑞士商學院EMBA,曾任曼都國際(股)財務長,具備財務、會計及審計、 經營管理等專業資歷已逾40年,實務經驗豐富。 |
不適用 | 無 |
| 潤泰投資(股) 代表人葉盛茂 |
海洋大學法學碩士。 曾任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擁有40多年法務經驗。借重其法律專長,以 提升董事會公司治理管理品質。 |
不適用 | 無 |
| 潤泰投資(股) 代表人陳建廷 |
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工程系、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及國立臺灣大學 EMBA財務金融所。 熟稔半導體產業鏈之科技發展,並專長於投資管理,具備公司治理、 會計資訊及財務分析能力、產業發展及科技應用洞察力 |
不適用 | 無 |
| 潤泰投資(股) 代表人廖萬全 |
中國海專航海科。 於民國93年起擔任春田建設董事長,具備財務會計、商務、市場行銷 及相關營運規劃、經營與管理實務能力。 |
不適用 | 無 |
| 上金投資(股) 代表人張証量 |
本公司第七屆監察人,兼任多家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具備決策判斷、 經營管理、財務、會計及審計、公司治理、商務及業務等專業資歷與 經歷。 |
不適用 | 無 |
| 黃滿生 | 東吳大學企業管理系。 曾任高雄銀行總經理及土地銀行個人金融部經理及區域中心專門委 員兼主任。具備財務、會計及審計、經營管理等專業資歷與經驗逾30 年。並曾任台灣蠟品(股)獨立董事。 |
本公司獨立董事本人、配偶、 二親等以內親屬均未擔任本公 司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或受僱人;獨立董事本人、配 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 他人名義)均未持有公司股 份、亦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 |
無 |
| 林浩雄 | 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目前為國立臺灣大學電機資訊學院電子工程學研 究所、光電工程學研究所、電機工程學系教授。具產業科技能力已逾 30年。 |
無 |
14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 開發行公司 獨立董事家 數 |
|---|---|---|---|
| 王家祥 | 國立政治大學EMBA碩士。 現任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擁有美國會計師執照,具 豐富之會計財務之專業資格、知識與技能。具備決策判斷、經營管 理、財務、會計及審計、公司治理、商務及業務等專業資歷與經 歷。並曾任太極能源科技(股)獨立董事。 |
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 僱人;獨立董事本人、配偶、 二親等以內親屬最近2年均未 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 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而取 得報酬。左列三位獨立董事於 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 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 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 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所訂資格要 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 易法第十四條之三賦予充分參 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 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無 |
5.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 董事會多元化
A.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廿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 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 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 事席次三分之一。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 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 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 B.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共有十一位董事,包含八位一般董事、三位獨立董事,董事 會成員具備經營管理及產業知識等多樣背景,可從不同角度給予專業意見,對 提升公司經營績效及管理效率有莫大助益。
本公司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 18% ,獨立董事占比為 27% ,女性董事占 比為 9% ,三位獨立董事年資皆在 7~9 年。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 等,並以提高女性董事席次至三分之一以上為目標,未來將盡力增加女性董事 席次,以達成目標。
15
本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係本公司自成立以來,一 直致力於技術的研發與創新,由於公司產業仍處於發展階段,且產業特性較為 男性化,因此董事會的組成以男性為主。為逐步提升本公司董事會之性別多元 化,本公司已規劃並將積極推動下列措施:
-
‧ 擴大女性人才庫,積極招募具有潛力的女性人才。
-
‧ 提供女性員工多元化的培訓機會,提升其專業能力
-
‧ 調整董事會組成,增加女性董事的比例。
公司將持續努力,在未來幾年內顯著提升董事會的性別多元性。我們相信, 多元化的董事會將為公司帶來更全面的觀點和創新思維,促進公司的永續發展。
| 職稱 | 董事 姓名 |
國籍 | 姓 別 |
兼任 本公 司員 工 |
年齡 | 獨立 董事 任期 年資 |
專業背景 | 專業背景 | 專業背景 | 專業背景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
| 產業 知識 |
科 技 |
會計 財務 |
法 律 |
營運 判斷 |
經營 管理 |
危機 處理 |
國際 市場 觀 |
領導 決策 |
|||||||
| 董事長 | 陳建良 | 中華 民國 |
男 | - | 41-50 | - | V | V | - | -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 陳懋常 | 中華 民國 |
男 | - | 70 以上 |
- | V | V | - | -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 黃朝興 | 中華 民國 |
男 | V | 51-60 | - | V | V | - | -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 賴尤秀敏 | 中華 民國 |
女 | - | 70 以上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董事 | 潤泰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葉盛茂 |
中華 民國 |
男 | - | 70 以上 |
- | - | V | - | V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 潤泰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建廷 |
中華 民國 |
男 | - | 51-60 | - | V | V | V | -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 潤泰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廖萬全 |
中華 民國 |
男 | - | 70 以上 |
- | - | V | - | - | V | V | V | V | V |
| 董事 | 上金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張証量 |
中華 民國 |
男 | - | 41-50 | - | V | V | - | - | V | V | V | V | V |
| 獨立 董事 |
黃滿生 | 中華 民國 |
男 | - | 70 以上 |
7至9 | - | V | V | - | V | V | V | V | V |
| 獨立 董事 |
林浩雄 | 中華 民國 |
男 | - | 61-70 | 7至9 | V | V | - | - | V | V | V | V | V |
| 獨立 董事 |
王家祥 | 中華 民國 |
男 | - | 41-50 | 7至9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16
==> picture [232 x 20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董事年齡分佈
41-50 歲
27%
70 歲以上
46%
51-60 歲
18%
61-70 歲
9%
----- End of picture text -----
達成率
==> picture [240 x 1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產業知識 55%
科技 100%
會計財務 36%
法律 18%
營運判斷 100%
經營管理 100%
危機處理 100%
國際市場觀 100%
領導決策 100%
0% 20% 40% 60% 80% 100%
----- End of picture text -----
(2)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設置董事席次共 11 席,其中獨立董事 3 席,達全體席次之 27.27% ,並依 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董事間除董事長陳建良與董事陳懋常為父子( 2 席)關係外,餘( 9 席)未有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規定 ( 董事間具有配偶、二親等 以內親屬關係超過半數之席次 ) 之情形。本公司獨立董事均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證券期貨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且各董事及獨立董事間,無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規定第 3 項及第 4 項(監察人間或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具配偶、二親等以內 親屬關係 ) 之情事
(五) 發起人:不適用。
17
(六) 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 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113 年 12 月 31 日 ;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及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及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 E、F及G等七項 總額及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
A、B、C、D、 E、F及G等七項 總額及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
領取來 自子公 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 (B) |
董事酬勞 (C) |
業務執行費用 (D) |
薪資、獎金及 特支費等 (E) |
退職退休金 (F) |
員工酬勞(G) | ||||||||||||||||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
| 董事長 | 陳建良 | 9,825 | 不 適 用 |
0 | 不 適 用 |
28,196 | 不 適 用 |
58 | 不 適 用 |
38,079 5.67% |
不 適 用 |
9,002 | 不 適 用 |
108 | 不 適 用 |
11,032 | 0 | 不 適 用 |
不 適 用 |
58,221 8.68% |
不 適 用 |
無 |
| 董事 | 陳懋常 | |||||||||||||||||||||
| 董事 | 黃朝興 | |||||||||||||||||||||
| 董事 | 賴尤秀敏 | |||||||||||||||||||||
| 董事 | 潤泰投資(股) 代表人葉盛茂 |
|||||||||||||||||||||
| 董事 | 潤泰投資(股) 代表人陳建廷 |
|||||||||||||||||||||
| 董事 | 潤泰投資(股) 代表人廖萬全 |
|||||||||||||||||||||
| 董事 | 上金投資(股)代 表人張証量 |
|||||||||||||||||||||
| 獨立董事 | 黃滿生 | 2,100 | 不 適 用 |
0 | 不 適 用 |
0 | 不 適 用 |
38 | 不 適 用 |
2,138 0.32% |
不 適 用 |
0 | 不 適 用 |
0 | 不 適 用 |
0 | 0 | 不 適 用 |
不 適 用 |
2,138 0.32% |
不 適 用 |
無 |
| 獨立董事 | 林浩雄 | |||||||||||||||||||||
| 獨立董事 | 王家祥 | |||||||||||||||||||||
| 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依本公司「董事酬金給付辦法」獨立董事每位每月新台幣伍萬元 整之固定酬金且不參與董事酬勞分派;獨立董事每兼任一項功能性委員會委員者每位每月另加新台幣伍仟元整;車馬費每位每次新台幣貳仟元整。 2.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此情形。 |
18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H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 司I |
|
| 低於1,000,000元 | 黃滿生、林浩雄、王家祥 | 不適用 | 黃滿生、林浩雄、王家祥、 | 不適用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潤泰投資(股)代表人葉盛茂 潤泰投資(股)代表人陳建廷 潤泰投資(股)代表人廖萬全 上金投資(股)代表人張証量 |
潤泰投資(股)代表人葉盛茂 潤泰投資(股)代表人陳建廷 潤泰投資(股)代表人廖萬全 上金投資(股)代表人張証量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陳懋常、黃朝興、賴尤秀敏 | 陳懋常、賴尤秀敏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陳建良 | 陳建良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黃朝興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總計 | 11人 | 不適用 | 11人 | 不適用 |
(2) 監察人之酬金:本公司已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故不適用。
19
(3)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13 年 12 月 3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註2) |
薪資(A) (註2) |
退職退休金(B)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C) (註3) |
獎金及 特支費等(C) (註3)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A、B、C及D等四項 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 例(%)(註8) |
A、B、C及D等四項 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 例(%)(註8)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 外轉投資事業或母 公司酬金(註9) |
|---|---|---|---|---|---|---|---|---|---|---|---|---|---|---|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註6)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
|||||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
| 總經理 | 黃朝興 | 28,147 | 不適用 | 532 | 不適用 | 2,696 | 不適用 | 28,895 | 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60,270 8.98% |
不適用 | 無 |
| 資深副總經理 | 陳賢崇 | |||||||||||||
| 資深副總經理 | 金宇中 | |||||||||||||
| 資深副總經理 | 謝金龍 | |||||||||||||
| 副總經理 | 鍾金凌 |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酬金級距表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 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E | |
| 低於1,000,000元 | 不適用 |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陳賢崇、鍾金凌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金宇中、謝金龍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黃朝興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總計 | 5人 | 不適用 |
(4) 上市上櫃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不適用。
20
(5)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 (5)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 (5)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 (5)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 (5)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 (5)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 (5)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 (5)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
|---|---|---|---|---|---|---|
| 113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 之比例(%) |
|
| 經 理 人 |
總經理 | 黃朝興 | 0 | 30,910 | 30,910 | 4.61% |
| 資深副總經理 | 陳賢崇 | |||||
| 資深副總經理 | 金宇中 | |||||
| 資深副總經理 | 謝金龍 | |||||
| 副總經理 | 鍾金凌 | |||||
| 財會部門主管 | 蔣志青 |
-
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 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 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 來風險之關聯性。
-
(1)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 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如下:
| 職稱 | 112年度酬金總額 占稅後純益比例 |
113年度酬金總額 占稅後純益比例 |
|---|---|---|
| 董事 | 6.61% | 5.99%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9.83% | 8.98% |
-
(2)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之關聯 性:
-
A.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
-
(A) 本公司董事酬金包含報酬、董事酬勞及其他費用等。
-
a. 報酬: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定,為使本公司董事酬金之 支付有所依循訂定「董事酬金給付辦法」並依其規定辦理。
-
b. 董事酬勞:
-
(a) 一般董事依公司「董事酬金給付辦法」規定辦理,採以固定均 發及變動比率發放方式計算,變動比率計算項目分為出席率、 平均持有股數、銀行保證及績效評估共四項,若當年度無董事 擔任銀行保證人,則該比率納入平均持有股數比率計算。獨立 董事每月固定酬金不參與董事酬勞分派。
-
(b) 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 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 數額,再依前述比例提撥董事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案提股東會 報告。
-
-
c. 其他費用:本公司董事出席會議得支領車馬費。
-
-
21
-
(B) 本公司經理人酬金包含薪資、獎金及員工酬勞等。
-
a. 薪資:依據經理人之個人學經歷、專業能力及擔任本公司內部之 職務及職等核定每月薪資。
-
b. 獎金及員工酬勞:經理人績效評估依公司「員工績效考核作業辦 法」執行,評估結果作為經理人獎金核發之參考依據,評估項目分 財務性指標及非財務性指標計算其經營績效之酬金,視實際經營 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酬金制度。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 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但公 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 工酬勞,員工酬勞分派案提股東會報告。
-
-
(C) 本公司給付酬金之組合,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所定,包括現金 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 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應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中有關董事及經理人酬金一致。
-
B. 訂定酬金之程序:
-
(A) 為定期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本公司董事以「董事會績效評 估辦法」及經理人與員工以「員工績效考核作業辦法」所執行之評估 結果為依據。
-
(B) 113 年度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成員及所有經理人之績 效評估結果均達成或超越所預定之目標要求。
-
(C) 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除參考個人的績效達成率及對公司 的貢獻度,並參酌公司整體營運績效、產業未來風險及發展趨勢,以 及隨時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酬金制度,另亦綜合考 量目前公司治理之趨勢後,給予合理報酬,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 事會每年定期評估及審核,以謀公司永續經營與風險控管之平衡。
-
C. 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酬金政策相關給付標準及制度之檢討,係以公司整體營運狀 況為主要考量,並視績效達成率及貢獻度核定給付標準,以提升董事會 及經理部門之整體組織團隊效能。另參考業界薪酬標準,確保本公司管 理階層之薪酬於業界具有競爭力,以留任優秀之管理人才。
- (七)發行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 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應增列敘明上開人士之姓名、經(學)歷、持 有股份、目前兼任發行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與發行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關係 及對發行公司實質控制情形,另外國發行公司尚應敘明上開人士依註冊地國法令 規定之法律責任:無此情形,故不適用。
22
四、 資本及股份
(一) 股份種類
單位 : 股
| 本及股份 股份種類 |
單位:股 | |||
|---|---|---|---|---|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普通股 | 184,905,918 | 115,094,082 | 300,000,000 | 上市公司股票 |
(二) 股本形成經過
1. 最近五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股本變動之情形
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 年月 | 發行 價格 (元) |
核定股本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備註 | 備註 |
|---|---|---|---|---|---|---|---|---|
| 股數 (千股) |
金額 (千元) |
股數 (千股) |
金額 (千元) |
股本 來源 |
以現金以 外之財產 抵充款者 |
其它 | ||
| 85.11 | 10 | 36,000 | 360,000 | 23,000 |
230,000 | 創立資本額 | - | 85.11.26經(85)商第120384 號核准。 |
| 87.06 | 10 | 36,000 | 360,000 | 36,000 |
360,000 | 現金增資130,000仟元 | - | 87.06.08(87)台財證(一)第 48087 號核准。 |
| 88.03 | 20 | 60,000 | 600,000 | 50,400 |
504,000 | 現金增資144,000仟元 | - | 88.03.04(88)台財證(一)第 23291 號核准。 |
| 89.03 | 40 | 100,000 | 1,000,000 | 70,000 |
700,000 | 現金增資196,000仟元 | - | 89.03.01(89)台財證(一)第 21449 號核准。 |
| 90.04 | 10 | 100,000 | 1,000,000 | 77,900 |
779,000 | 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 46,800 仟元、資本公積轉增 資32,200 仟元 |
- | 90.04.04(90)台財證(一)第 117356號核准。 |
| 93.09 | 10 | 130,000 | 1,300,000 | 81,300 | 813,000 | 私募增資34,000仟元 | - | 93.09.29 經授商字第 09301184700 號核准。 |
| 94.03 | 8 | 130,000 | 1,300,000 | 89,550 | 895,500 | 私募增資82,500仟元 | - | 94.03.10 經授商字第 09401035630 號核准。 |
| 94.07 | 5 | 160,000 | 1,600,000 | 97,900 | 979,000 | 私募增資83,500仟元 | - | 94.07.05 經授商字第 09401119360 號核准。 |
| 95.08 | 15.8 - 18.8 |
160,000 | 1,600,000 | 100,095 | 1,000,950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21,950 仟元 |
95.08.24 經授商字第 09501187760號核准。 |
|
| 95.11 | 15.8 - 18.8 |
160,000 | 1,600,000 | 100,624 | 1,006,240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5,290 仟元 |
95.11.30 經授商字第 09501269090號核准。 |
|
| 96.03 | 15.8 - 47.79 |
160,000 | 1,600,000 | 100,978 | 1,009,782 | 公司債轉換股份272 仟元認 股權憑證轉換股份3,270 仟 元 |
- | 96.03.07 經授商字第 09601041660號核准。 |
| 96.07 | 8.8 - 47.79 |
160,000 | 1,600,000 | 102,189 | 1,021,890 | 公司債轉換股份628 仟元認 股權憑證轉換股份11,480仟 元 |
- | 96.07.18 經授商字第 09601169190號核准。 |
| 96.08 | 8.8 - 47.79 |
160,000 | 1,600,000 | 102,711 | 1,027,110 | 公司債轉換股份1,360 仟元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3,860 仟元 |
- | 96.08.28 經授商字第 09601197290號核准。 |
| 96.10 | 60.4 | 160,000 | 1,600,000 | 110,711 | 1,107,110 | 現金增資80,000仟元 | - | 96.09.04 金管證一字第 0960045977 號核准。 |
| 96.11 | 8.8 - 47.79 |
160,000 | 1,600,000 | 113,339 | 1,133,390 | 公司債轉換股份23,770仟元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2,510 仟元 |
- | 96.11.20 經授商字第 09601284190號核准。 |
| 97.02 | 15.8 - 47.79 |
160,000 | 1,600,000 | 114,126 | 1,141,257 | 公司債轉換股份3,327 仟元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4,540 仟元 |
- | 97.02.27 經授商字第 09701047380號核准。 |
| 97.05 | 8.8 - 38.23 |
160,000 | 1,600,000 | 114,754 | 1,147,544 | 公司債轉換股份2,066 仟元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4,220 仟元 |
- | 97.05.27 經授商字第 09701117840號核准。 |
23
| 年月 | 發行 價格 (元) |
核定股本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備註 | 備註 |
|---|---|---|---|---|---|---|---|---|
| 股數 (千股) |
金額 (千元) |
股數 (千股) |
金額 (千元) |
股本 來源 |
以現金以 外之財產 抵充款者 |
其它 | ||
| 97.07 | 8.8 - 38.23 |
160,000 | 1,600,000 | 115,228 | 1,152,276 | 公司債轉換股份2,773 仟元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1,960 仟元 |
- | 97.07.31 經授商字第 09701190840號核准。 |
| 97.09 | 10 | 160,000 | 1,600,000 | 126,640 | 1,266,402 | 資本公積轉增資114,126 仟 元 |
- | 97.09.23 經授商字第 09701239430 號核准。 |
| 97.11 | 7.9 - 15.8 |
160,000 | 1,600,000 | 127,163 | 1,271,633 | 公司債轉換股份3,871 仟元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1,360 仟元 |
- | 97.11.07 經授商字第 09701286020號核准。 |
| 98.05 | 7.9 | 160,000 | 1,600,000 | 127,193 | 1,271,933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300 仟 元 |
- | 98.05.27 經授商字第 09801104360 號核准。 |
| 98.11 | 7.9 - 37.3 |
160,000 | 1,600,000 | 127,676 | 1,276,763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4.830 仟元 |
- | 98.11.20 經授商字第 09801269440號核准。 |
| 98.12 | 58 | 160,000 | 1,600,000 | 137,676 | 1,376,763 | 現金增資100,000仟元 | - | 98.12.28 經授商字第 09801296340 號核准。 |
| 99.02 | 37.3 - 42.2 |
160,000 | 1,600,000 | 137,769 | 1,377,693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930 仟 元 |
- | 99.02.12 經授商字第 09901033230號核准。 |
| 99.05 | 37.3 - 42.2 |
160,000 | 1,600,000 | 139,300 | 1,393,003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15,310 仟元 |
- | 99.05.14 經授商字第 09901098690號核准。 |
| 99.08 | 37.3 - 42.2 |
160,000 | 1,600,000 | 139,904 | 1,399,043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6,040 仟元 |
- | 99.08.17 經授商字第 09901187730號核准。 |
| 99.09 | 10 - 42.2 |
260,000 | 2,600,000 | 175,094 | 1,750,937 | 盈餘轉增資209,612 仟元暨 資本公積轉增資139,741 仟 元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 2,540 仟元 |
- | 99.09.07 經授商字第 09901203130號核准。 |
| 99.11 | 29.5 - 33.7 |
260,000 | 2,600,000 | 175,396 | 1,753,957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3,020 仟元 |
- | 99.11.26 經授商字第 09901259200號核准。 |
| 100.03 | 29.5 - 33.7 |
260,000 | 2,600,000 | 175,588 | 1,755,877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1,920 仟元 |
- | 100.03.07 經授商字第 10001036510號核准。 |
| 100.05 | 29.5 - 33.7 |
260,000 | 2,600,000 | 177,190 | 1,771,897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16,020 仟元 |
- | 100.05.24 經授商字第 10001105480號核准。 |
| 100.07 | 29.5 - 33.7 |
260,000 | 2,600,000 | 178,076 | 1,780,757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8,860 仟元 |
- | 100.07.19 經授商字第 10001160040號核准。 |
| 100.08 | 10 | 260,000 | 2,600,000 | 222,595 | 2,225,946 | 盈餘轉增資267,113 仟元暨 資本公積轉增資178,076 仟 元 |
- | 100.08.08 經授商字第 10001180530號核准。 |
| 100.11 | 26.9 | 260,000 | 2,600,000 | 222,604 | 2,226,036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90 仟 元 |
- | 100.11.28 經授商字第 10001271100 號核准。 |
| 101.05 | 24.5 - 26.9 |
260,000 | 2,600,000 | 222,925 | 2,229,246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3,210 仟元 |
- | 101.05.17 經授商字第 10101087470號核准。 |
| 101.07 | 24.5 - 26.9 |
300,000 | 3,000,000 | 223,427 | 2,234,266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5,020 仟元 |
- | 101.07.13 經授商字第 10101138410號核准。 |
| 101.08 | 10 | 300,000 | 3,000,000 | 245,769 | 2,457,692 | 資本公積轉增資223,427 仟 元 |
- | 101.08.09 經授商字第 10101161930 號核准。 |
| 101.11 | 20.5 - 23.4 |
300,000 | 3,000,000 | 245,874 | 2,458,742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1,050 仟元 |
- | 101.11.07 經授商字第 10101230800號核准。 |
| 102.02 | 20.5 - 23.4 |
300,000 | 3,000,000 | 246,541 | 2,465,412 |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6,670 仟元 |
- | 102.02.08 經授商字第 10201028180號核准。 |
| 105.08 | 10 | 300,000 | 3,000,000 | 184,906 | 1,849,059 |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616,353 仟元 |
- | 105.08.24 經授商字第 10501198760 號核准。 |
24
-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普通股之辦理情形:無。
-
公司採總括申報方式發行新股者,應揭露預定發行總額、已發行總額及總括 申報餘額等相關資訊:不適用。
-
(三)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
股東結構
| (三)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
(三)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
(三)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
(三)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
(三)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
(三)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
(三)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
|---|---|---|---|---|---|---|
| 114年7月2日 | ||||||
| 股東 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 人 | 外國機構 及外國人 |
合 計 |
| 人數 | 6 | 37 | 308 | 47,754 | 195 | 48,300 |
| 持有股數 (股) |
6,484,254 | 13,332,131 | 10,585,500 | 97,046,932 | 57,457,101 | 184,905,918 |
| 持股比例 | 3.51% | 7.21% | 5.72% | 52.49% | 31.07% | 100.00% |
- 股權分散情形(每股面額 10 元)
114 年 7 月 2 日 / 單位 : 人;股; %
| 持 股 分 級 | 股 東 人 數 | 持 有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
| 1至999 | 27,339 | 1,703,912 |
0.92% |
| 1,000至5,000 | 18,026 | 32,970,182 |
17.83% |
| 5,001至10,000 | 1,623 | 12,557,172 |
6.79% |
| 10,001至15,000 | 413 | 5,165,121 |
2.79% |
| 15,001至20,000 | 251 | 4,622,566 |
2.50% |
| 20,001至30,000 | 208 | 5,322,041 |
2.88% |
| 30,001至50,000 | 158 | 6,355,251 |
3.44% |
| 50,001至100,000 | 121 | 8,402,374 |
4.54% |
| 100,001至200,000 | 57 | 8,345,584 |
4.51% |
| 200,001至400,000 | 36 | 9,933,099 |
5.37% |
| 400,001至600,000 | 17 | 8,666,131 |
4.69% |
| 600,001至800,000 | 10 | 6,628,037 |
3.58% |
| 800,001至1,000,000 | 7 | 6,175,317 |
3.34% |
| 1,000,001以上 | 34 | 68,059,131 |
36.82% |
| 合 計 | 48,300 | 184,905,918 |
100.00% |
25
114 年 7 月 2 日 / 單位:股; %
3. 主要股東名單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受託保管摩根士丹利國際有限公 司投資專戶 |
5,680,077 | 3.07% |
|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受託保管ABS直接股權基金有 限責任公司投資專戶 |
4,423,000 | 2.39%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 4,174,000 | 2.26% |
|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 景順EQV新興市場全資本基金投 資專戶 |
3,458,000 | 1.87% |
|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3,329,000 | 1.80% |
|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受託保管聚合物亞洲基金有限合 夥-美林國際公司投資 |
2,698,000 | 1.46%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 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 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 |
2,624,609 | 1.42%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 梵加德集團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 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 |
2,349,960 | 1.27%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 瑞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 戶 |
2,349,000 | 1.27% |
| 台新人壽 | 2,287,000 | 1.24% |
-
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放棄現金 增資認股之情形: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並無辦理現金增資情形,故不適用。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 超過 10% 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1)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 10% 之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
|---|---|---|---|---|---|---|---|
| 職 稱 |
姓 名 |
112年度 | 113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4月11月 30日止 |
|||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 減)數 |
持有股數 增( 減)數 |
質押股數 增( 減)數 |
持有股數 增( 減) 數 |
質押股數 增( 減) 數 |
||
| 董事長 | 陳建良 | 0 | (315,000) | 25,000 | 340,000 | 2,000 |
0 |
| 董事 | 陳懋常 | (23,000) | (550,000) | (100,000) | 0 | 350,000 |
|
| 董事/總經理 | 黃朝興 | 0 | (100,000) | 0 | 0 | 0 |
0 |
| 董事 | 賴尤秀敏 | (21,000) | 0 | (468,000) |
(109,000) | 0 |
26
| 職 稱 |
姓 名 |
112年度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3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4月11月 30日止 |
當年度截至114月11月 30日止 |
|---|---|---|---|---|---|---|---|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 減)數 |
持有股數 增( 減)數 |
質押股數 增( 減)數 |
持有股數 增( 減) 數 |
質押股數 增( 減) 數 |
||
| 董事 | 潤泰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
(9,000) | (300,000) | 125,000 | 245,000 | 400,000 |
|
| 董事法人代表人 | 葉盛茂 | 0 | 0 |
0 |
0 |
0 |
0 |
| 董事法人代表人 | 陳建廷 | 0 | 0 |
0 |
0 |
0 |
0 |
| 董事法人代表人 | 廖萬全(註1) | 0 | 0 |
0 |
0 |
0 |
0 |
| 董事法人代表人 | 石志勳(註1) | 0 | 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董事 | 上金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
0 | 0 |
208,000 |
0 | 0 |
|
| 董事法人代表人 | 張証量 | 0 | 0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黃滿生 | 0 | 0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林浩雄 | 0 | 0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王家祥 | 0 | 0 |
0 |
0 |
0 |
0 |
| 資深副總經理 | 陳賢崇 | (50,000) | 0 | 0 |
0 |
22,000 |
0 |
| 資深副總經理 | 金宇中 | (16,000) | 0 | (5,000) |
46,000 | 0 | |
| 資深副總經理 | 謝金龍 | (76,500) | 0 | 0 |
0 |
36,000 |
0 |
| 副總經理 | 吳昌明(註2) | 0 | 0 |
0 |
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副總經理 | 鍾金凌 | (10,000) | 0 | 0 |
0 |
20,000 |
0 |
| 財會部門主管 | 蔣志青 | 0 | 0 |
0 |
0 |
15,000 |
0 |
註 1: 董事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石志勳於 112/06/09 解任,另改由廖萬全擔任。
-
註 2: 副總經理吳昌明於 112/03/15 辭任經理人職務
-
(2)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 10% 之股東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 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不適用。
27
- 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關係之資訊
114 年 7 月 2 日
| 114年7月 | 114年7月 | 2日 | |||||||
|---|---|---|---|---|---|---|---|---|---|
| 姓名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 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 及關係 |
備 註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
關係 | ||
|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受託保管摩根士丹利國際有 限公司投資專戶 |
5,680,077 | 3.07%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受託保管ABS直接股權基 金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專戶 |
4,423,000 | 2.39%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 4,174,000 | 2.26%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 管景順EQV新興市場全資本基 金投資專戶 |
3,458,000 | 1.87%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3,329,000 | 1.80%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曲苡雯 |
10,733 | 0.01%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受託保管聚合物亞洲基金有 限合夥-美林國際公司投資 |
2,698,000 | 1.46%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 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 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 |
2,624,609 | 1.42%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 管梵加德集團公司經理之梵加德 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 |
2,349,960 | 1.27%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 管瑞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 戶 |
2,349,000 | 1.27%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台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2,287,000 | 1.24% | 0 | 0.0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 台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維俊 |
0 | 0.00% | 0 | 0 | 0 | 0.0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 |
(四)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年 度 項目 |
年 度 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當年度截至 114年9月30日 |
|---|---|---|---|---|
| 每股市價 | 最 高 |
183.00 | 198.50 | 171.00 |
| 最 低 |
68.10 | 113.50 | 83.50 | |
| 平 均 |
120.83 | 153.91 | 135.38 | |
| 每股淨值 | 分 配 前 |
16.60 | 18.01 | 16.79 |
| 分 配 後 |
14.40 | 14.81 | 尚未分配 |
28
| 年 度 項 目 |
年 度 項 目 |
年 度 項 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當年度截至 114年9月30日 |
|---|---|---|---|---|---|
| 每股盈餘 |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
184,906 | 184,906 | 184,906 | |
| 每 股 盈 餘 |
2.43 | 3.63 | 1.92 | ||
| 每股股利 | 現 金 股 利 |
2.20 | 3.2 | - | |
| 無償 配股 |
盈 餘 配 股 |
- | - |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
|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
- | - | - | ||
| 投資報酬 分 析 |
本益比(註1 ) | 49.72 | 42.40 | 53.16(註4) | |
| 本利比(註2 ) | 54.92 | 48.10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3) | 1.82% | 2.08% | - |
註 1 :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 2 :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 3 :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註 4 :本益比計算之分母每股盈餘係換算為全年計算
(五)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本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 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 限,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加計 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 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有擴充生產之計畫暨資金之 需求,為穩固市場競爭地位,基於未來資金需求及持續擴大資本規模之長期財 務規劃,故本公司股利之分配將視獲利狀況調整發放,以維持每股盈餘穩定成 長,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分配之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實際發放比例 則授權董事會依公司資金狀況及資本預算情形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同意 之。
2. 本年度已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民國 113 年度盈餘分派案,業於民國 114 年 2 月 27 日董事會中擬訂每股 3.20 元,發放金額 591,699 千元,經民國 114 年 5 月 28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後,已於 114 年 7 月 11 日發放。
- (六) 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年度無擬議無償配 股之情事,故不適用。
(七) 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 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 前述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十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29
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放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 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 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
A.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所訂定之股利政策,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
-
B. 113 年度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係以稅前利益乘上預計員工酬勞 分派成數 10% 及董事酬勞分配成數 3% , 113 年度未以股票分派員工酬勞。
-
C. 若股東會決議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 114 年度損益。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A.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擬議分派員工酬勞 93,985,476 元、員工股票酬勞 0 元及董事酬勞 28,195,643 元。
-
B.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 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無此情形。
-
股東會報告分派酬勞情形及結果
- 本公司 114 年 5 月 28 日召開股東會報告。
-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 ( 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 價 ) 、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 理情形:
本公司 112 年度配發員工酬勞現金 48,694,123 元及董事酬勞 18,260,296 元,與認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無差異。
- (八)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已執行完畢者)
114 年 11 月 30 日
| 114年11月30日 | |
|---|---|
| 買回期次 | 第八次(期) |
| 買回目的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 買回期間 | 114/04/11~114/05/16 |
| 買回區間價格 | 60.00元~150.00元 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
|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 普通股: 1,012,000股 |
| 已買回股份金額 | 98,806,118元 |
| 已買回數量占預定買回數量之比 率(%) |
50.60% |
|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 1,012,000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 0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 行股份總數比率(%) |
0% |
-
五、公司債 ( 含海外公司債 ) 辦理情形 :無此情形。
-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30
-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十、併購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
十一、 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尚在進行中者:無此情形。
31
貳、 營運概況
一、 公司之經營
-
一
-
( ) 業務內容
-
業務範圍
-
(1) 業務之主要內容
-
A.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B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
C.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2) 主要產品之營業比重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 112年 | 113年 | ||
| 主要產品 | 銷售金額 | 營業比重 | 銷售金額 | 營業比重 |
| 自製品收入 | 2,692,464 | 99.94% | 3,241,152 | 100.00% |
| 其他 | 1,640 | 0.06% | 65 | 0.00% |
| 合計 | 2,694,104 | 100.00% | 3,241,217 | 100.00% |
-
(3) 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A. 異質接面雙載子電晶體 (HBT) 磊晶片
-
B. 假晶高電子遷移率電晶體 (PHEMT) 磊晶片
-
C. 磷化銦異質接面雙載子電晶體 (InP HBT) 磊晶片
-
D. 異質接面雙載子暨假晶高速電子移動電晶體 (BiHEMT) 磊晶片
-
E. PD 、 APD 磊晶片 ( 波長 650nm~1700nm 、 1900nm~2600nm)
-
F. 2.5GFP 、 DFB LD 磊晶片; 10G FP 、 DFB LD 磊晶片
-
G. EEL 及 VCSEL 磊晶片 H. 高功率 FP 、 DFB LD
-
H. 多接面太陽能電池磊晶片
(4) 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 A. 微電子產品: Low Knee Voltage HBT/GaAs HBT/InP HBT/GaAs PHEMT/GaN on SiC/GaN on Si/GaN on Sapphire 應用於 5G 手機、 Wifi 及 Infrastructure 、 、 。
- (基地台及 Small Cell )的 PA Switch LNA
- B. 光電子產品:
- (A) PD : 25G APD 、 50G PD 、 100G PD 、 1.9-2.6μm 長波長 PD 。
- (B) LD : GaAs 及 InP FP/DFB LD for High Power 、 High Speed 、 LiDAR 應用。
- (C) VCSEL : iTOF/dTOF 、 Multi-Junction VCSEL 、長波長 VCSEL ,背出光 、 。。
- VCSEL 、高速 VCSEL LiDAR 應用 VCSEL 、工業應用 VCSEL
-
產業概況
-
(1) 產業概況之現況與發展
32
A. 產品概述與產業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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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產品概況
全新光電係以MOCVD 技術專業生產Ⅲ-Ⅴ族化合物半導體磊晶 片,而所謂半導體(semiconductor)就是導電性介於導體 (conductor)與絕緣體兩極端值之間的材料,其特點在於可以適量加 入不同的雜質以改變材料特性(就是所謂的摻雜),並經由熱與光的 應用而得到重大改變。
因Ⅲ-Ⅴ族化合物半導體具備高工作頻率、低雜訊、抗天然輻 射、能源使用率佳、能階帶可調整及電子移動速度快等優點,而發 展為近年無線通訊、光纖通訊、光學感測、太陽能電池及光顯示之 關鍵組件,本公司產品主要分微電子(Microelectronics)及光電子 (Photonics)。
根據Yole 之預測Ⅲ-Ⅴ族化合物半導體各類產品之市場規模長 預測及應用領域增長,如下二圖。
==> picture [194 x 1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Source:Yole
==> picture [220 x 1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
微電子(Microelectronics):
本公司微電子產品主要應用於無線通訊RF 領域,提供GaAs 與 GaN 磊晶片,其中GaAs 主要應用為手機、通訊與基礎建設, GaN 主要 應用為通訊與基礎建設。其 GaAs 應用於 RF 市場規模預測如下圖所
==> picture [228 x 1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示。
Source: Yole
a.HBT(異質接面雙載子電晶體)
HBT 因物理特性具備高線性度、良好寬頻響應、高崩潰電壓、 高增益、高效率、較低寄生效應、無需負偏壓設計、低相位雜訊 等優點,致使其功能顯現具有功率放大倍率佳、待機耗電流較 低、體積小等特色,故HBT 為手機及無線區域網路(WLAN, 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用PA(Power Amplifier, 功率放 大器)之主流技術,尤其5G 手機PA 必須同時滿足enveloptracking mode(ET)高飽和效率(Saturated Efficiency)及 average-power tracking mode(APT)高線性度效率(Linearity Efficiency),透過HBT 材料結構的精進提高增益(Gain)及功率 (Power Output),在5G 世代持續不可或缺、無可取代。 b.PHEMT(假晶高速電子移動電晶體)
PHEMT 因為InGaAs 的加入,特別適用於RF Switch 的應用使 得它在電腦與電腦間的無線區域網路、固網長途無線傳輸的無線本 地迴路(Wireless Local Loop,WLL),乃至於光纖通訊、衛星通 訊、點對點微波通訊、衛星直播、有線電視、數位電視應用、 Automobile radar 及汽車防撞系統等應用,都有相當大的成長空 間。惟PHEMT 在射頻開關(Switch)之應用漸受SOI 技術之影響,不 再為Switch 使用材料之唯一選擇,手機在LNA(Low Noise Amplifier)的特性對低雜訊的要求更高,PHEMT 因電子移動速率 (Mobility)較高,較易達成低雜訊之要求,GaAs PHEMT 也更能滿足 線性度(Linearity)要求且體積較小,是LNA 在Silicon 材料外之 另一選項,此外以PHEMT 為基地台PA 及WiFi 之Switch 及LNA 之 材料,亦有配合不同之客戶做產品開發與量產之規劃。 c. BiHEMT(異質接面雙載子暨假晶高速電子移動電晶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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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電路設計透過磊晶成長及製程將InGaP HBT 線性功率放大 器、AlGaAs PHEMT 高頻開關、AlGaAs PHEMT 邏輯控制電路、 AlGaAs PHEMT 低雜訊的功率放大器、被動元件及內部連接線路整 合在單一砷化鎵晶片中。由於可以提高晶片整合度,降低晶片尺 寸,使得材料與製造成本下降,除了模組尺寸縮小之外,其封裝 成本更低,因此大大地降低了材料成本,且由於其內部元件都屬 砷化鎵基的元件,因此可以節省一些偏壓及控制電路,使其更為 省電。BiHEMT 的結構也提供電路設計者更大的設計彈性,其內部 每個單元可以選擇不同的元件結構以達到更佳的特性。
上述三項產品係射頻前端模組 RF Front-End Module(RF FEM)( 如下 、 、 圖一 ) 中 PA Switch LNA 之主要材料,根據 Yole 之預測,展望未 來,微電子主要成長動能來自於 5G 手機及 WiFi6/7 之滲透率之提 高,如下圖二,而 5G 頻譜中 FR1(Frequency range 1, Sub-7GHz) 對 應 n41, n77, n78, n79 頻段 (Ultra High Band, UHB) ,這些新增頻段須 要額外的 PA ,約較傳統 4G 手機增加 20%~30% 之 GaAs 磊晶片面 積,並且 5G 與 Wifi6/6e 在 RF Front-End Module 進行元件與頻段的高 度整合,增加了架構的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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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圖二
Source:Yole 圖一
----- End of picture text -----
據 ResearchAndMarkets.com 之預測, 5G 手機滲透率將在 2025 年 超過 70% 滲透率,如下圖三。
==> picture [228 x 1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圖三
----- End of picture text -----
IoT 為未來無線通訊模組最大數量裝置 的應用,包含車聯網、智慧家庭、智慧醫療、 智慧城市等,只要其採用通訊方式需要一定 功率、距離與頻段較高,皆可能搭載無線通 訊模組而非主晶片整合射頻功能,達到 seamless connectivity 上網連結智慧家庭、智 慧城市。
d.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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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 由於高頻與高功率材料特性,讓 GaN PA 產品在功率密 度、頻寬、增益、可靠性、元件尺寸小和耐高溫方面特性較傳統 LDMOS 或者 GaAs PA 優異,使得 GaN 應用在 5G 基地台天線陣 列及 Small Cell PA 領域具有優勢,是本公司近期積極投入研發送 樣產品。目前 GaN PA 大多為 GaN on SiC 結構,所以主要應用為 5G 基站。然而 SiC 基板單價高、供給有限,許多廠商亦進行 GaN on Si 、 GaN on Sapphire 等不同基板的技術開發,基板容易取得且 價格較便宜,目標市場為 Small Cell 應用,本公司亦積極投入研發 送樣產品,開發不同的 GaN PA 磊晶結構應用在不同頻率、功率的 GaN 磊晶技術平台。
隨著 5G 通訊技術採用的頻段愈來愈高,波長短導致訊號傳輸 距離變短、並且易受到阻礙物干擾,而這項缺點將透過 Small Cell 之建置補足訊號傳輸完整性之目標, GaN PA 可支援 5G 毫米波所 需要的高傳輸量與寬頻,可應用在 5G 基站和 Small Cell 上。 光電子(Photonics):
光電子元件係利用半導體光能及電能可相互轉換之特性,光纖是 目前已知傳輸介質中速度最快的,具備通信容量大、傳輸距離遠、抗 電磁干擾、傳輸損耗低、信號串擾小、重量輕、保密性佳等優點,是 光速傳輸的最佳選擇,光通訊之運作原理為影音或數據訊號傳輸前先 經解碼調變 (modulation) ,由電訊號經由光發射器 (Transmitter) 轉為光訊 號於光纖網路中傳輸,經由光接收器 (Receiver) 將光訊號還原為電訊號, 再次調變後即能重現原來的影音或數據,完成光通訊收發程序,光通 。 訊應用領域主要在電信基地台、光纖網路及數據中心 (Data Center)
本公司光電子產品已投入多年,多項新產品通過客戶驗證及量產, 隨著產業與客戶需求而成長,光電子產品營收比重增加屬產品組合優 化的結構性調整,對降低經營風險、避免過度依賴手機市場及提升獲 利能力有極大之效益。
本公司光電子元件主要包括下列產品,相關產業規模及成長性如 下:
a.Photo Detector(PD)
本公司之 PD 及雪崩光電二極體 APD 之光探測器,波長範圍視 應用領域而不同, 650nm~1700nm 用於光纖通訊、消費性感測及車 用光達 (LiDAR, Light detection and ranging) 應用, 1900nm~2600nm 用 於短波長紅外線 (SWIR, Short-wave infrared) 之利基型感測器應用。 PD 基本操作原理為 (1) 光射入半導體材料而生成電洞對, (2) 電洞對 不斷增益與傳輸而產生電流, (3) 電流與內部的電子電路交互作用而 產生輸出訊號,對特性上通常在操作波長須具備高靈敏度、高響應 速度、高可靠度及低雜訊等要求, APD 則是在 PIN 的基礎上採用雪 崩倍增效應,將接收到的光電流放大,提升探測靈敏度。
36
b.Laser Diode(LD)
主要為用於 Transmitter 端之波長 1270 nm 、 1310nm & 1550nm Laser Diode ,採小發散角 (far field angle) 設計,可提高功率 (power) , 降低客戶端 lens 及封裝成本,提升良率。
FP 型雷射採雙異質結構,活性層自成一波導層,當電子電洞於 此結合並發光時,會在兩側的鏡面內產生共振,形成回饋放大而產 生雷射光,但因雷射共振腔長度遠大於光的波長,最後將同時允許 數個模態同時存在,然而雷射以多模輸出時,經長距離傳輸後會因 色散效應而導致訊號變形失真,形成 FP 型雷射在應用領域上僅適 用於中距離高速傳輸之侷限性,如 FP 型雷射適於 EPON , DFB 型 雷射則適用於 GPON 。
DFB 型雷射係設計位於 FP 型雷射增益區上方的光柵區,以選 擇特定的波長產生回饋,形成穩定的單模輸出,以有效降低光在高 速傳輸過程中因色散效應而導致之訊號變形,仍可維持一定的訊號 雜訊比,同時藉由較佳的光柵設計,提供較佳的光耦合及較低的臨 限電流密度。
PD 及 LD 多為 InP 材料, 其使用於 Telcom 、 Datacom 、 消費性感測及車用 LiDAR 等 領域,根據 Yole 之預測 2022~2028 各類應用之產值 如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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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OSRAM
c.VCSEL
==> picture [262 x 1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VCSEL(Vertical Cavity Surface Emitting Lasers, 垂直腔體表面放 射雷射 ) 由於鏡面設計和長晶、增益架構及電場與光侷限製造技術的 進步,使 VCSEL 的應用更具未來性與商業價值。
VCSEL 是光通訊的光源之一,也是雷射的一種,不同於傳統雷 射於側面發光, VCSEL 雷射諧振腔位於磊晶層之間,光束從磊晶層 的垂直面發射,主要由量子井構成的諧振腔和上下兩組高反射多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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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組成,此兩組高反射多層膜即為布拉格反射器(DBR),DBR 係由兩 種不同折射指數的材料經重覆堆疊並準確控制厚度為中心波長的 四分之一,使光波在中心產生建設性干涉以達最大反射係數,進而 發出單一縱模的雷射光,其結構示意圖如上。
過往VCSEL 晶片採用單層結構,單孔發光功率一般是5~10mW, 近年爲了增加其發光功率,發展出multi-junction 技術,讓單孔發 光功率超過30mW。透過磊晶結構設計讓光波在多層結構中反射、聚 集發光功率,在相同輸入電流下可以增加輸出功率、降低功耗、縮 小晶片面積、簡化光學設計和系統架構,也有利於VCSEL 使用在高 功率應用上,例如:車用LiDAR、工業機器視覺等。
VCSEL 與傳統雷射比較具備下列優點:
-
窄線寬、圓錐形雷射光束易與光纖耦合
-
在低電流準位具有快速調變功能,適用於高速傳輸之應用領域
-
單模輸出
-
低驅動電流
-
高輸出功率
-
正面發光的特性可設計1D 或2D Arrays
-
晶片在封裝前即可進行測試,可大幅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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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Source:Yole
----- End of picture text -----
應用面主要分兩大類,產值如上圖:
-
High Power 類應用 ( 如消費性電子產品 3D Sensing 、車用、安全監 。
-
控、醫療美容等 )
-
High Speed 類應用 (25G for Data Center 、短距離光收發模組產品等 ) 。
隨著對於汽車安全以及自動化要求愈來愈高,車用感測器運用 朝向多元、互補方案;攝影機、超音波雷達、毫米波雷達與LiDAR 將同時並存於先進駕駛輔助系統 (ADAS) 中。其中 LiDAR 採用 Laser 與 Photo Detector 當發光源與探測器元件,是目前對長距離物體進行 探測最快速精確的感測方案,因成本高、所需搭配記憶體與運算能 力規格要求高,故 LiDAR 大多搭載在 ADAS Level3 以上與高單價車 款。未來滲透率增加,整體需求數量上升,有助於 LiDAR 的成本逐 步下降,進而驅動更多應用 ( 私人汽車,無人自駕車、無人工廠的工 。 業機器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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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多家車廠包含 Audi Benz BMW 、小鵬、蔚來等,皆已發 、 表搭載 LiDAR 車款,並且無人自駕車廠商包含 Waymo Cruise 等, 產業包含物流、計程車,根據 Yole 報告顯示 ( 如下圖 ) ,汽車應用將 是 LiDAR 市場未來成長的最大動力來源,包含 ADAS 與無人自駕
==> picture [253 x 1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Source:Yole
----- End of picture text -----
車。
(B)產業結構
國內外廠商在化合物半導體領域上的投入狀況
| 產業別 | 國內投入廠商 | 國外投入廠商 |
|---|---|---|
| 磊晶 | 全新光電、台灣高平磊晶 (IQE)、聯亞光電等 |
IQE、InteliEpi (英特磊)、Picogiga (Soitec)、Sumika等 |
| 晶圓代工 | 穩懋、宏捷、聯穎等 | GCS、廈門三安、福聯等 |
| IDM廠 | 全訊 | Skyworks、Qorvo、Broadcom等 |
在化合物半導體中,目前最廣泛應用在通訊產品上的就是 GaAs 材料;特別是在手機 RF 模組、 WiFi 及通訊基地台上關鍵零組件,從 上游的磊晶 (Epitaxy) 到中游的晶圓代工 (Foundry) 及 IDM ,都吸引了大 量的資金投入,上表為國內外廠商在化合物半導體領域上的投入狀況 。
(2)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生產一顆砷化鎵IC,製程依序是拉晶(基板製造),其次是磊晶,再其 次就進入IC 生產的流程,最後是封裝與測試。如此,就完成一個化合物半 導體IC。
化合物半導體與元素(矽)半導體最大的不同點,就在於化合物半導體 的磊晶過程比較複雜,所以才形成了單獨的磊晶事業,而矽的磊晶步驟 則多在晶圓廠中進行。磊晶會因產品之用途不同,於砷化鎵晶圓片上面 放上一些特定的材料,例如:AlGaAs、InGaP 等,以材料掺雜、結構調整 等方式達到客戶端對元件電性特性之要求,由於元件特性多半於磊晶階 段決定,因此磊晶是供應鏈中相當重要的一環攸關客戶端產品良率、特 性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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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產品發展趨勢
A. 微電子元件磊晶片
因應產品信賴度及提高元件整合功能之需求, HBT 之技術演進由 AlGaAs HBT 到 InGaP HBT , PHEMT 亦因類似的理由從 PHEMT 演進 到 E/D Mode PHEMT ,目前更有結合 HBT 及 PHEMT 之 BiFET/BiHEMT 新技術,以提高砷化鎵元件電路的整合度,降低電路所占的空間,增加 功能,簡化客戶端 BOM 表之零組件品項以降低材料成本、製造及封裝 成品,同時給予行動通訊裝置業者更大的設計空間及彈性,並具有省電 之功能,本公司在該產品之表現領先同業,目前已 design-win 多家客戶。
除了 GaAs 以外,本公司亦積極送樣 GaN 使用在通訊相關產品, 依據客戶需求分別有 GaN on SiC 、 GaN on Si 、 GaN on Sapphire 等不同 基板的磊晶設計,並且已有通過客戶認證進入量產。
B. 光電子元件磊晶片
因應 4G 、 5G 基地台、光纖網路及數據中心之建置使本公司之 PIN Diode 之需求大幅成長, PIN Diode 是 PIN 光探測器 (PIN Photo Detector) 之材料,光探測器主要用於光纖通訊之接收端,將收到的光訊號還原為 電訊號經過網路處理器運算解碼後完成通訊。
本公司持續配合主要客戶磊晶結構與材料選擇之研發規劃進度推 出新產品 ( 新的 Photo Detector & APD) ,並擴大光電子產品之產品組合, 推出用於 Transmitter 之 FP-LD 及 DFB-LD 、用於車用 LiDAR 感測元 件之 LD 及 PD ,以及 VCSEL 針對 High Power 及 High Speed 類應用。 競爭情形
A. 微電子元件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異質接面雙載子電晶體 (HBT) 磊晶片,在國外 競爭者主要為英商 IQE(2013 年 1 月 IQE 取得 Kopin 之 MOCVD 磊晶 部門 ) 及日商 Hitachi Cable ;國內主要競爭者為台灣高平 ( 原為美商 。 Kopin 之台灣子公司,亦隨 IQE 之購併交易併入 IQE 旗下 )
B. 光電子元件
本公司光電子產品採用 MOCVD 機台製作磊晶層,在國外競爭 者主要為英商 IQE ;國內主要競爭者為聯亞光電。 3. 技術及研發概況
- (1) 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1)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1)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1)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1)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1)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1)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項目 |
109年 |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研發費用 | 299,346 | 281,661 | 358,013 | 427,489 | 388,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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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4/5/6 吋 AlGaAs HBT 磊晶片 PIN Diode 磊晶片 4/5/6 吋 InGaP HBT 磊晶片 低操作電壓 HBT 磊晶片 PHEMT 磊晶片 6 吋 BiHEMT 磊晶片 VCSEL 磊晶片 4/6 吋高效率多接面太陽能電池磊晶片 780nm LD 磊晶片 FP/DFB LD 磊晶片
-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1) 短期業務計劃
-
A. 行銷計畫
-
(A) 強化公司產品在品質、成本、交期方面之實力,提高主要客戶對本公 司之採購比例,同時開發重量級客戶,以服務客戶、協助客戶提高產 品競爭力為起點思考,自然提高本公司之市占率與在產業中之知名度。
-
(B) 積極參與客戶端新產品研發初期之 Design-in ,成為規格之制定者,拉 大與競爭者之距離,以技術領先持續提高客戶之忠誠度。
-
(C) 以技術服務深化客戶關係、對客戶端製程之深入了解,協助客戶提升 製程良率與穩定性,形成與客戶端穩固的夥伴關係。
-
B. 生產及營運計畫
-
(A) 降低成本
-
針對不同供應商之特性執行降低採購成本計畫,導入精實生產 (Lean Production) 之觀念,消除流程中可能產生之浪費;因應客戶訂單 變化調整最適之生產排程;此外,持續針對各項成本進行分析,教育 同仁思考於日常營運活動中如何以有限的資源創造最大的產出,以持 續精進的工作素養,調整廠內為具競爭力之成本結構,超越競爭對手, 形成競爭者不易跨越之門檻。
(B) 提升品質
以持續的教育訓練深化同仁之品質意識,精益求精地持續提升品 質水準,除可貫徹以品質之穩定性深耕客戶之策略外,更可因降低品 質失敗成本,而塑造產品之競爭優勢。
C. 研發計畫
積極參與客戶端為提昇元件整合程度、特性與降低成本持續展開之 材料結構精進之研發專案,以協同研發之夥伴關係,協助客戶縮短研發 時間、爭取客戶產品於無線通訊產業 Design-Win 之機會。
加速研發光電子新產品通過客戶驗證,爭取光通訊、光感測產業和 車用光達蓬勃發展之商機,創造光電子產品營收與獲利之成長,帶來產 品組成與客戶結構的多角化,有效分散營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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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財務計畫
持續改善成本結構、提高毛利率,降低各項營業費用,評估匯率風險,提高 各項資產之週轉率,嚴格評估資金運用之效益、管控現金流出,加速累積自營運 活動產生之現金流入,提高現金水位與資產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及 獲利之穩健原則下,資金需求盡可能以營運活動流入之現金支應,以降低資金成 本,提升獲利能力;審視資本額規模之允當性,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積極爭取 。 各項研發抵減之可行性,進而降低稅賦提高 EPS
(2) 長期業務計劃
A. 行銷策略
(A) 提高市場佔有率
對於主力產品如 HBT ,藉由產品技術、品質、服務、價格及交期之優勢, 配合市場之成長性及本身產能之提昇,提高主力產品之市場佔有率。
(B) 強化客戶服務
積極與客戶互動及早掌握客戶下一代產品之規格、結構、材料,以縮短新 產品上市時程。。
B. 生產策略
(A) 運用完善的產銷機制及生產排程,達到準時出貨目標。
(B) 提昇品質:藉由產品製程及作業的不斷改良,確保提供客戶優良的產品品質。
(C) 降低成本:定期的原物料 cost down 、持續的工作流程簡化和治工具的改良, 提高生產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廠務設施及生產設備的妥善率,降低異常 的發生機率及損失。
C. 產品發展
(A) 完善的市場及產業分析,擇定具市場性之新產品為開發項目。
(B) 適切的資源配置,以有效累積經驗、控制成本與開發時程。
(C) 持續設計與改進 MOCVD 機台之性能,以符合新產品特性要求及量產需求。
(D) 發展自行驗證之能力,確保新產品之品質符合客戶要求之客性與規格。
D. 營運策略
持續簡化流程、提升效率與各項作業品質、控管成本。
E. 財務策略
持續改善成本結構、提高毛利率,降低各項營業費用,評估匯率風險,提高 各項資產之週轉率,嚴格評估資金運用之效益、管控現金流出,加速累積自營 運活動產生之現金流入,提高現金水位與資產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營 運及獲利之穩健原則下,資金需求盡可能以營運活動流入之現金支應,以降低 資金成本,提升獲利能力;審視資本額規模之允當性,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積 。 極爭取各項研發抵減之可行性,降低所得稅負提高 EPS
F. 人力資源策略
-
(A) 極延攬優秀之技術人才,透過教育訓練,持續提升同仁之專業能力、成本意 識與品質素養。
-
(B) 積極培育中、高階主管,以因應營運成長所需之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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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整合公司策略、目標,建立績效導向之企業文化,導引同仁之投入與公司發 展目標一致。
-
( 二 ) 市場及產銷概況
-
市場分析
- (1) 主要商品之銷售地區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地區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
| 銷售金額 | 比例(%) | 銷售金額 | 比例(%) | |
| 台灣 | 1,060,688 | 39.37 | 974,492 | 30.06 |
| 美國 | 1,055,727 | 39.19 | 1,347,886 | 41.59 |
| 其他 | 577,689 | 21.44 | 918,839 | 28.35 |
| 合計 | 2,694,104 | 100.00 | 3,241,217 | 100.00 |
(2) 市場佔有率
本公司主要營收以微電子產品為主,終端產品應用面為無線通訊元件,為各種 消費性產品之上游主要材料。本公司因技術卓越、品質穩定、價格具競爭優勢而逐 年提高市場佔有率,經與業界財報推估,自 110 年度起 GaAs epi-wafer 無線通訊營 收已站上世界第一。
(3)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GaAs 通訊元件主要用於手機、平板、個人電腦、穿戴式裝置等行動通訊裝置 之功率放大器、微波開關、低雜訊放大器等,其市場規模與無線通訊之銷售息息相 關,市場規模受下列兩因素之雙重影響,長期而言成長趨勢明確:
-
A. 無線通訊新產品應用推陳出新:在手機、平板、個人電腦、穿戴式裝置、物聯網、 車聯網、小型基站等無線通訊產品與應用陸續開發,使整體無線通訊市場成長可期。
-
B. 無線通訊規格演進:無線通訊規格由低階之 GSM 往高階之 WCDMA 、 LTE 及 5G 推 進, WiFi 規格由 WiFi5 演進至 WiFi6/6e 與未來的 WiFi7 ,這些規格的演進使無線傳 輸的流量和頻段數量大增,增加 RF 的複雜性,因此增加整體市場規模之成長性。
-
GaAs 用於光學元件主要為 VCSEL 在 3D sensing 消費性產品應用與車用 LiDAR
-
等,在物聯網應用的驅動下,感測元件重要性提升:
-
A.3D sensing 於消費性產品應用: 3D sensing 在 Apple iPhoneX 開始導入後,成為 Android 高階手機功能差異化重要規格之一,而在愈來愈多 AR 應用開發下,以及強化手機 拍照對焦功能,搭載 3D sensing 功能效益將愈來愈高。
-
B. 車用 LiDAR : LiDAR 具有高精度、高辨識度、長距離與快速感測之優勢,成為眾 多車用感測方法的搭配方案之一,在車廠逐步提升 ADAS 等級以及 LiDAR 售價逐 年下降,將有利於 LiDAR 市場規模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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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競爭利基
A. 自行研發之技術
-
(A) 降低成本:無須支付權利金或技術移轉費,可有效降低產品成本。
-
(B) 縮短新產品上市時程:本公司以自有技術研發產品,不需透過其他公司授權, 可有效掌握新產品上市時機。
B. 新產品研發能力
新產品研發能力與量產能力為化合物半導體磊晶產業兩大核心能力,主要包括:
(A) 完善的市場及產業分析:以擇定具市場性之新產品開發之項目。
(B) 適切的資源配置:以有效累積經驗、控制成本與開發時程。
(C) 持續設計與改進 MOCVD 機台之性能,以符合新產品要求及量產需求。
- (D) 開發新驗證能力。
本公司研發新產品及通過客戶認證所需時間,均較同業縮短甚多,不斷精進 良率及各種化合物半導體在高頻、高速、低雜訊、線性度佳、功率效率高、耐 高溫之特性提升,持續增加應用之產業,技術研發能力備受肯定。
C. 量產能力
量產能力包括對元件特性及磊晶製程的了解、機台參數、操作人員的穩定性的 掌控及迅速驗證磊晶品質的能力,量產能力之具體表現為通過客戶認證,持續穩定 地出貨,本公司 HBT 自 89 年陸續通過多家客戶認證 ( 包括全球最大客戶 ) ,量產能 力已備受肯定。
- D. 產業進入障礙高,本公司已通過主要客戶認證具先佔優勢
磊晶代工由於必須完全依客戶指定之結構,摻雜濃度符合其要求之均勻性、再現 性及電性特性之磊晶片,技術難度極高,且客戶於認證潛在供應商時,除時間、金錢 之投入外,尚須佔用其正常產能,負擔其極機密結構可能外洩之風險,因此認證一家 潛在供應商之成本極高,一旦擁有 2~3 家品質、交期、量產能力符合要求之供應商, 再繼續投入大量成本、時間、人力認證其他供應商之機率甚低,客戶極高的轉換成本, 形成產業進入障礙,對已進入者則形成先佔優勢。
E. 具成本競爭優勢
持續降低成本、消除營運流程過程中所有可能之浪費,持續提升良率永無止境, 確保本公司之獲利能力與長期競爭力,並以成本優勢回饋客戶,提高客戶之價格優 勢,形成雙贏互惠之夥伴關係,並藉此形成客戶忠誠度。
F. 提供客戶優質的技術服務
協同客戶研發新產品,不僅協助客戶縮短新產品開發之交期,並與客戶密切配 合共同改進製程之良率。
-
(5) 發展遠景之有利及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有利因素 :
-
A. 均衡發展的產品結構,可避免單一產品之經營風險
化合物半導體磊晶之產品應用涵蓋無線通訊、光纖通訊、光感測與光顯示 等市場規模及成長率皆可觀之產業,產品項目包括 HBT 、 PHEMT 、 BiHEMT 、 GaN 、 Laser Diode 、 PIN Diode 及 VCSEL 等,本公司產品結構朝無線通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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纖通訊與光感測等三大產業發展,可有效避免營收過於集中單一產品,受單一 市場景氣循環影響造成之經營風險。
B. 市場成長空間廣大
對本公司而言,市場空間來自下列兩部分:
(A) 終端產品衍生之需求
無線通訊、光纖通訊與光感測之持續成長衍生對本公司 HBT 、 PHEMT 、 BiHEMT 、 GaN 、 Laser Diode 、 PIN Diode 及 VCSEL 等磊晶片之 需求,尤其 5G 手機興起,化合物半導體高頻、高速、低雜訊、線性度佳、功 率效率高、耐高溫之特性,有極大的成長空間,另一方面,愈來愈多的 WiFi 連網功能裝置結合 AI 及 3D Sensing 造就智慧家庭、智慧城市、智慧醫療等前 瞻應用都衍生對本公司之產品需求。近年來人工智慧興起, AI 伺服器與大型 資料中心採用大量光纖通訊,為高速,遠距資料傳輸,採用的光收發模組 ( Optical Transceiver )數量及規格亦持續提升。
(B) 專業磊晶代工之成型
台灣的晶圓代工業 (Foundry ,如穩懋、宏捷、聯穎等 ) 目前已成型並具備一 定的量能,全新光電是台灣唯一具自有技術之砷化鎵磊晶公司,與下游之代工 廠合作具地利之便,未來台灣成為全球砷化鎵生產重鎮指日可待。
A. 明確的策略定位,易與客戶發展長期合作關係
化合物半導體磊晶業者於認證及量產過程中可取得客戶機密結構,以產出 符合要求之磊晶片,若磊晶業者基於策略之考量往下整合跨足元件製程 (process) ,與客戶直接產生競爭關係將不利彼此互信合作的關係。
本公司自我定位為專業的磊晶代工廠,有助與客戶建立長期信賴與合作關 係,在成長快速的化合物半導體產業建立較高之客戶佔有率。
B. 成本競爭優勢
目前微電子產品的主要競爭對手位於英國、美國及日本,而全新光電位於台灣, 依據同業公布之財報推估,本公司之獲利能力為同業中最佳者 ( 以毛利率 (Gross Margin) 、營業利益 (Operating Margin) 率及淨利 (Net Income) 率比較 ) ,將有利於長期的 降低成本優勢並配合台灣晶圓代工業的成型,將世界的砷化鎵生產重心移到台灣。
C. 產能充裕
本公司之經營策略為在寡佔的產業競爭生態中持續提升市佔率,本公司早 於同業,採購多部 MOCVD 機台,期能及早為客戶準備產能,滿足市場與客戶 端需求,能領先同業進一步提升市佔率。
D. 堅強的經營團隊與優質的企業文化
本公司之經營團隊及技術人才皆為國內外化合物半導體之菁英,且在『分 享』的企業文化的薰陶下,團隊成員互相學習、加速成長,可加快新產品研發 及上市之時程。
不利因素 :
A. 人才不足
相對於矽半導體,化合物半導體之商業用途近年來才陸續發展,相關人才 之供給相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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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產業循環加劇
近期因各種國際因素影響,例如俄烏戰爭、美國升息、疫情造成大陸部分 地區企業靜態管理,進而影響供應鏈及運輸鏈,造成終端產品產業循環加劇,波 動性加大。
- 因應對策 :
A. 延攬專業人才
積極自國外延攬相關專業人才加入技術及經營團隊,並同步與國內大學相 關系所密切合作。
B. 建立客戶忠誠度
藉由產品品質、服務、價格、交期及產能之優勢,提高各產品在個別客戶之銷 售比重,積極與客戶互動及早掌握下一代產品之規格、結構、材料,領先競爭對 手,縮短新產品上市時程。
惟有協同客戶於研發初期即加入下一世代產品規格之技術研發,爭取在終 端產品端規格勝出之機會,確保本公司之材料使用於每一款暢銷手機、平板電 腦、穿戴式裝置及各類推陳出新的行動裝置中,惟有調整穩健 ( 營收不集中於一 兩家客戶 ) 的客戶結構,成為各主要客戶之第一大供應商,才能有效分散營運風 險降低營運波動性立於不敗之地。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1)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 |
|---|---|
| 產品名稱 | 產品說明 |
| 微電子元件磊晶片 | 適用於無線通訊(功率放大器、混波器、增益放大器、 變頻器)、衛星通訊系統、全球定位系統。 |
| 光電子元件磊晶片 | 適用於光纖通訊(Receiver & Transmitter)及感測元件 (3D Sensing、LiDAR等)。 |
- (2) 主要產品之產製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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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
|---|---|
| 主要原料 | 主要供應商 |
| 基板 | AXT、Freiberger、Sumitomo |
| 特氣及有機金屬 | 台灣日酸、林德台灣、凱信 |
主要原料由日本、美國、德國及台灣供應,目前供應情形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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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
-
(1) 毛利變化情形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
| 112年 | 112年 | 112年 | 113年 | 毛利率 變動率 |
||
|---|---|---|---|---|---|---|
| 營業收入 | 營業毛利 | 毛利率 | 營業收入 | 營業毛利 | 毛利率 | |
| 2,694,104 | 1,108,914 | 41.16% | 3,241,217 | 1,278,964 | 39.46% | (4.13)% |
(2) 毛利變動分析
本公司僅有單一主要產品,為自製化合物半導體磊晶片,最近兩年度毛利率變 動未達 20% ,故不予以分析。
5. 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 (1)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 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
| 112年 度 | 112年 度 | 112年 度 | 112年 度 | 113年 度 | 113年 度 | 113年 度 | 113年 度 | 114年度截至前三季止 | 114年度截至前三季止 | 114年度截至前三季止 | 114年度截至前三季止 | |
|---|---|---|---|---|---|---|---|---|---|---|---|---|
| 項 目 |
名稱 | 金 額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名稱 | 金 額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名稱 | 金 額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 1 | 供應商一 | 864,445 | 68.94 | 無 |
供應商一 | 999,970 | 62.65 | 無 | 供應商一 | 824,560 | 65.05 | 無 |
| 2 | 供應商二 | 145,650 | 11.62 | 無 |
供應商二 | 291,402 | 18.26 | 無 | 供應商二 | 198,364 | 15.65 | 無 |
| 其他 | 243,786 | 19.44 | - |
其他 | 304,790 | 19.09 | - | 其他 | 244,613 | 19.30 | - | |
| 進貨淨額 | 1,253,881 | 100.00 | - |
進貨淨額 | 1,596,162 | 100.00 | - | 進貨 淨額 |
1,267,537 | 100.00 | - |
變動分析:
本公司主要原料為砷化鎵基板、有機金屬、貴金屬及特殊氣體,因人工智慧 (AI) 相關產品需求增加,使 113 年度生產量遞增,故 113 年度進貨淨額較 112 年 度增加 27.30% 。
- (2)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 例變動分析:
| 112年 度 | 112年 度 | 112年 度 | 112年 度 | 113年 度 | 113年 度 | 113年 度 | 113年 度 | 114年度截至前三季止 | 114年度截至前三季止 | 114年度截至前三季止 | 114年度截至前三季止 | |
|---|---|---|---|---|---|---|---|---|---|---|---|---|
| 項 目 |
名稱 | 金 額 |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名稱 | 金 額 |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名稱 | 金 額 |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 人之關 係 |
| 1 | 客戶一 | 648,200 | 24.06 | 無 |
客戶一 | 807,330 | 24.91 | 無 | 客戶一 | 547,404 | 22.61 | 無 |
| 2 | 客戶二 | 620,743 | 23.04 | 無 |
客戶二 | 546,670 | 16.87 | 無 | 客戶二 | 499,970 | 20.66 | 無 |
| 3 | 客戶三 | 320,346 | 11.89 | 無 | 客戶四 | 333,145 | 10.28 | 無 | 客戶五 | 234,557 | 9.69 | 無 |
| 其他 | 1,104,815 | 41.01 | - |
其他 | 1,554,072 | 47.94 | - | 其他 | 1,138,623 | 47.04 | - | |
| 銷貨淨額 | 2,694,104 | 100.00 | - |
銷貨淨額 | 3,241,217 | 100.00 | - | 銷貨淨額 | 2,420,554 | 100.00 | - |
變動分析:本公司係以生產化合物磊晶片為核心技術,主要產品應用為微波通訊產品 及光電子產品, 113 年度因手機庫存和需求回歸正常且受惠 AI 商機致資料中心光通 訊,致營收成長,客戶變化主係隨其產業需求變化所致。
-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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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生產量值 主要商品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
| 產 能 |
產 量 |
產 值 |
產 能 |
產 量 |
產 值 |
|
| 自製品 | 696,000 | 305,774 | 1,520,661 | 696,000 | 387,146 |
1,977,586 |
| 合 計 | 696,000 | 305,774 | 1,520,661 | 696,000 | 387,146 |
1,977,586 |
7.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單位:片 / 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片/銷值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銷售量值 主要產品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
| 內銷 |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 自製品 | 137,145 | 1,060,519 | 172,404 | 1,631,944 | 126,058 | 974,426 | 248,973 | 2,266,725 | |||
| 其他 | 24 | 169 | 68 | 1,472 | 23 | 66 | - | - | |||
| 合計 | 137,169 | 1,060,688 | 172,472 | 1,633,416 | 126,081 | 974,492 | 248,973 | 2,266,725 | |||
| (三) 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年 度 112年度 員工 人數 間接 125 直接 173 合計 298 平 均 年 歲 37.8 平均服務年資 9.22 學歷 分布 比率 博士 2.01% 碩士 13.42% 大專 46.65% 高中 37.58% 高中以下 0.34% |
|||||||||||
| 年 度 |
112年度 | 113年度 | 截至114年11月底 止 |
||||||||
| 員工 人數 |
間接 | 125 | 124 | 124 | |||||||
| 直接 | 173 | 169 | 171 | ||||||||
| 合計 | 298 | 293 | 295 | ||||||||
| 平 均 年 歲 |
37.8 | 39 | 39.5 | ||||||||
| 平均服務年資 | 9.22 | 10.10 | 10.62 | ||||||||
| 學歷 分布 比率 |
博士 | 2.01% | 2.39% | 2.71% | |||||||
| 碩士 | 13.42% | 12.63% | 12.55% | ||||||||
| 大專 | 46.65% | 48.80% | 48.47% | ||||||||
| 高中 | 37.58% | 35.84% | 35.93% | ||||||||
| 高中以下 | 0.34% | 0.34% | 0.34% |
( 四 ) 環保支出資訊
- 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 設立環保專責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 (1)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
| 地點 | 項目 | 證號 | 許可證有效期間 |
|---|---|---|---|
| 平鎮廠 | 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 證 |
府環空字第1140242521 號 操證字第H2633-14 號 |
114/9/1~116/5/4 |
| 水污染防治許可證 | 桃市環排許字第H2143-08 號 府環水字第1130050111 號 |
113/3/5-117/2/17 | |
| 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H09301050016 | 112/04/14-117/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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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點 | 項目 | 證號 | 許可證有效期間 |
|---|---|---|---|
| 平鎮二 廠 |
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 證 |
府環水字第1130367223 號 操證字第H639-06 號 |
114/3/26-118/8/9 |
| 水污染防治許可證 | 府環水字第1130367223 號 桃市環排許字第H4199-03 號 |
113/12/30-115/2/22 | |
| 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H10111230010 | 113/02/06-118/02/05 |
(2)繳納污染防治費用
依據環保法規應繳納之防治費用如土壤污染防治費、廢水處理藥劑費、空污 費、廢棄物清運費等,112、113 年度及114 年截至第三季止,分別支出809 萬、 1142.6 萬及878.5 萬。
(3)環保專責單位人員
| 專案/工廠 | 人員姓名 | 專責類別 | 合格證書 (106)環署訓證字第 FA310218 號 (91)環署訓證字第 GA100283 號 (96)環署訓證字第 JA050103 號 (95)環署訓證字第 HA290406 號 (97)環署訓證字第 FA250222 號 (88)環署訓證字第 JB031534 號 |
|---|---|---|---|
| 平鎮廠 | 陳O萱 | 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 員 |
|
|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 | |||
| 甲級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 人員 |
|||
| 甲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 術管理人員 |
|||
| 平鎮二廠 | 李O龍 | 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 員 |
|
| 乙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 術管理人員 |
- 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
114 年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4年 | 9月30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設備名稱 | 數量 | 取得日期 | 投資成本 | 未折減餘額 | 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
| 空污設備 改良工程 |
1 | 113/12/1 | 2,360 | 2,051 | 有效收集及處理廠內廢氣,達到 排放標準 |
| 廢水處理 系統改善 工程 |
1 | 103/1/1 | 9,600 | 2,026 | 有效收集及處理廠內廢水,達到 納管標準 |
| 頂樓空污 設備增設 及排氣工 程 |
1 | 110/3/1 | 8,200 | 5,649 | 有效收集及處理廠內廢氣,達到 排放標準 |
- 最近二年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其有污染糾紛事件 者,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無此情形。
49
- 最近二年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 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 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 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 處分日期及 字號 |
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 容、處分內容 |
處罰內容 | 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 估計金額因應措施 |
|---|---|---|---|
| 113/9/12 裁處書字號 20-113- 090013 |
濕蝕刻區之排放管道需每年 進行定期檢測(揮發性有機 物),惟本公司遲至113年7 月26日始完成檢測,未依 「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 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 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定 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 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規定。 |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62條第1項第3款裁 處。依環境教育法第 23條第2款之規定裁 處環境講習。 罰鍰新臺幣壹拾萬元 整。處環境講習2小 時整。 |
本公司已依罰鍰金額完 成繳款及講習,並已要 求相關人員加強教育訓 練,以避免未來有延遲 申報之情事。 |
-
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來二年度預計 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
-
(1) 本公司於建廠初期,即著重污染防治設備之設置投資,並依法令規定設立環保專 責單位及人員;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與排放許可證;廠內廢氣經有效防制設備處理 後排放;委託專業合格清除處理廠商代為清除處理廢棄物;廠內廢 ( 污 ) 水廠處理廢 ( 污 ) 水達經濟部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納管標準後排放;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 無污染糾紛之情事。
-
(2) 本公司於 91 年度取得環境管理系統認證 (ISO-14001:2002) ,於 106 年完成 ISO14001:2015 新版查驗審查,每年均進行第三方稽核,每三年進行換證審查,最近一 次第三方稽核為 113 年 (ISO-14001 : 2015) ,證書持續有效。
-
(3) 本公司於 102 年完成 101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查證( ISO-14064-1 ),每年均完成查 證與第三方查驗,最近一次於 113 年完成 112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新版查證( ISO14064-1 : 2018 ), 114 年 4 月份進行第三方查驗 113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
-
(4) 本公司於 98 年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OHSAS 18001 )與臺灣職業安全衛生 管理系統( TOSHMS )證書, 103 年取得勞委會台灣職安衛管理系統五年績效認可, 每年均進行第三方稽核,每三年進行換證審查。於 111 年完成職安衛管理系統新 版認證 ( 由原 OHSAS-18001/TOSHMS 轉換為 ISO-45001 : 2018/ CNS-45001 : 2018) , 最近一次第三方稽核為 113 年,證書持續有效。
-
(5) 本公司自 95 年 4 月起,銷往歐盟國家之產品皆符合歐盟有害物質限用指令( RoHS ) 之規範。
-
(6) 113 年因應法規加嚴,針對揮發性有機物投資更換固定污染源防治設施,以符合排 放標準及降低污染排放。
50
-
(7) 本公司依經濟部能源局之規定, 105 年 ~113 年平均年節電率達 1% 以上,因應節電 進行廠內節能規劃。
-
(8) 本公司使用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依法規取得相關文件並依規定設置防護措施、 應變器材並定期維護保養,以防護緊急狀況。
-
(9) 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本公司持續推動各項污染預防、節能、氣候 變遷調適與持續改善措施,並依據各項環保法規與排放標準、公司產品與生產產 能之需要,提升各項污染防治設施效能,預計未來二年度預計之環保資本支出金額 24,000 千元。
( 五 ) 勞資關係
-
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情形
-
(1) 員工福利措施
-
A. 完善的保險制度,包括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全民健康保 險、員工團體保險及僱主補償契約保險,為員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確保員工在 各種情況下能夠獲得充分的支持與照顧。
-
B. 提供具競爭力的薪資水準,並定期參考市場薪資調查,確保薪資水準符合行業標 準,公平合理,進而吸引及留住優秀人才。
-
C. 依營運狀況發放績效獎金、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提撥員工酬勞,並實施庫藏股 轉讓員工認股計畫。自 104 年 8 月起本公司開始辦理員工持股信託,並設有公司 及員工每月提撥同等金額,定期定額長期持有公司股票,提升員工對公司發展的 歸屬感與參與感。
-
D. 本公司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員工透過公開選舉選出福利委員,負責員工 福利之規劃與推行。公司並依規定提撥福利金,以確保員工能夠獲得完善的福利 保障。
-
E. 依法提供臨廠醫生及駐廠護士諮詢服務,並設置醫務室、哺 ( 集 ) 乳室及孕婦專屬 車位,以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與福利,提供便捷的醫療及哺乳支持。
-
F. 提供宗教祈禱場所,讓員工能夠在工作休息時履行宗教義務,保持身心平衡,促 進多元文化的和諧發展。
-
G. 提供員工餐點及停車場設施,提升員工的工作便利性與生活品質。
-
H. 提供員工定期健康檢查及專業經穴按摩服務,關注員工身心建康,及早發現並 預防潛在的健康問題。
-
I. 提供生育、結婚等婚喪喜慶津貼及住院傷病津貼,並在三節及員工生日發放禮金 或禮券。定期舉辦國內外員工旅遊及部門餐敘等活動,豐富員工的福利,增進團 隊凝聚力。
-
J. 規劃員工眷屬團體保險,投保對象為員工之父母、配偶、子女,員工可自費為其 眷屬投保,進一步提供全家人的保障與關懷。
-
51
(2) 員工訓練情形
-
A. 本公司訂定完整「員工教育訓練程序書」依管理職及專業職建置職能訓練體系 ( 含主管培訓、專業訓練及年度訓練等 ) ,分別實施個人職能訓練,以協助員工落 實組織與個人職涯需求。
-
B. 規劃完整的新進人員訓練,幫助新進員工順利融入公司企業文化。
-
C.113 年度教育訓練執行情形:
-
113 年度員工教育訓練開辦總課程為 282 堂。
-
113 年度員工教育訓練受訓總人次為 4,506 人。
-
113 年度員工教育訓練人均訓練時數為 18.25 小時。
D. 訓練課程種類:
| 練課程種類: | |
|---|---|
| 類別 | 內容 |
| 新進員工訓練 | 依「員工教育訓練程序書(M0061)辦理,安排職前訓練,其 課程包含公司簡介工作規則及社會責任、產品簡介、品質 政策、一般安全衛生訓練及危害通識教育訓練等共通性課 程。 |
| 專業技能訓練 | 依各部門組織職務及功能畫分,建置職能訓練體系,以職 務工作的資格要求,訓練需求項目,分別實施個人職能訓 練,協助員工職涯發展。 專業品質稽核人員、製程開發技術、法規證照人員、供應 商稽核人員:分別依照「品質稽核管理程序」、「工程技術 人員教育訓練程序書」、應符合相關法規要求、「環安衛組 織與權責管理程序書(M0094)」、「供應商管理程序書」等 規定辦理。 113年度中高階層主管專屬訓練課程包括「各部門接班人計 劃、主管與部屬溝通技巧及績效面談」等。年度訓練總課程 4 堂,受訓總人次101人,訓練總時數575 小時。 |
| 年度教育訓練 | 年底各部門考量組織編制,對部屬之期望與職務要求,所 提出之訓練需求,將需求彙整成「年度訓練計畫表&執行 表」。 為強化人權政策的宣導,113年度訓練除共通性課程外,特 別著重於「性別平等工作法通識概念、職場不法侵害通識 概念及保密觀念宣導」等課程。年度訓練總課程56堂,受 訓總人次2,180人,訓練總時數2,064小時。 未來將持續關注人權保障議題,並推動相關教育訓練,目 標是提升員工的人權保障意識,降低相關風險的發生機率。 |
(3) 退休制度與實施狀況
- A. 本公司根據勞動基準法之相關規定訂定「工作規則」,並成立「勞工退休準備 金監督委員會」定期監督退休準備金之提撥狀況及負責退休申請案之審核。
52
-
B.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為外籍員工每月提撥退休準備金,亦委由精算師計算且出 具之員工福利精算報告,每月確實依規定提繳金額至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 會專戶。
-
C. 自 94 年 7 月 1 日起,配合政府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對選擇 新制員工,本公司每月確實依規定提繳金額至勞保局退休金專戶。
-
D.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規定如下:
-
(A) 自請退休(依勞動基準法第 53 條規定辦理)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 (B) 強制退休(依勞動基準法第 54 條規定辦理)
員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 二、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對於擔任具有危險、 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 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C) 退休金給予標準
員工退休金給與標準如下:
-
一、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勞退舊制)之工作年資,其退休金給與標 準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給。但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 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員工,其身心障礙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 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
二、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勞退新制)規定之員工,本公司按月 提繳其工資 6 % 之金額至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
(D) 退休金給付
本公司應給付員工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退休金,自員工退休之日起 三十日內給付。
- E. 成立「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持股會」為謀求本公司同仁之福利,幫助 同仁達到長期儲蓄、累積財富,以保障未來退休生活之安定,並增進員工對公司 之參與感,使員工能夠持有公司股票,共享企業經營成果。
(4) 勞資協調之情形
本公司每三個月舉辦一次勞資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5)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
A. 本公司工作規則之制訂與修訂,經勞資會議通過並送桃園市政府核備後,公告 全體員工作為職場工作行為規範。
-
B. 設置員工意見箱、內部資訊公告及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等多元雙向溝通管道,提 升與優化職場和諧,確保員工權益。
53
-
C. 尊重員工的宗教信仰自由,並提供宗教祈禱場所,讓員工能夠在工作休息履行 宗教義務,保持身心平衡,促進多元文化的和諧發展。
-
D. 本公司承諾維護員工人權,提供從業人員友善職場環境,遵循責任商業聯盟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簡稱 RBA) 行為準則一致的原則與要求及國內勞動 法令相關規定,我們嚴格遵守本公司各廠區經營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和法規, 並以尊嚴和尊重的態度對待所有人員。除內部制定「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手冊 (M0133) 」作為公司與全體員工職場倫理遵循準則,並定期檢視、評估相關制度 與作為,持續改善。董事長已簽署「社會責任政策」並公開於本公司網站。
-
E. 本公司員工從事商業活動時,應遵循「員工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以及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所訂定的道德行為標準,藉此維護公司的聲 譽,並獲得顧客、供應商及其他各界人士的尊重與信任。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列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包括勞工檢 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 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 估計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此情形。
( 六 ) 資通安全管理
- 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 源等。
(1)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設立「資訊安全管理小組」推展資訊安全管理作業,區分「資安最高 主管、資安管理人員、資安通報窗口」的職掌,專責制定資安政策及目標,督導 資安事件的(等級、類別)進行分析、處理、通報、改善及記錄,定期每年執行 資安事件的模擬演練,及對「資訊基礎架構、資安弱點掃描」的安全性測試,上 述的稽核結果須詳實記錄及報告;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2) 資通安全政策
-
是以強化資訊安全管理,確保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讓本公司免 於遭受內、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藉以維持資訊業務持續運作之環境,妥善 控管公司的營業秘密及公司未經公開揭露的機密資訊,以確保公司、客戶及供應 商的利益
(3) 具體管理方案
-
A. 依循資安與網路風險的防範,建立多層的資安防禦架構(防火牆、入侵偵測、 防毒系統),及定期執行(弱點偵測掃描、資安漏洞修補)等內控機制,提升 資安的防禦能力。
-
B. 定期利用社交工程演練、資安宣導(如:社交攻擊手法、業界案例分享),強 化員工的資安意識,降低資安風險的危害。
-
C. 保存(郵件、列印)等軌跡記錄,及針對重要人員的電腦,保存存取檔案的軌 跡記錄、查詢、報表及警示,提供日常稽查或事後追查可疑的人員及事件記 錄。
54
-
D. 加入「資安聯防組織」即時共享資安情資,由資安專責單位收集、確認及調整 設定,提升整體資安的應變能力。
-
(4) 投入資通安全管理
-
A. 成立資安專責單位,設置專責資安主管及資安人員,定期檢視資安政策是否合 規。
-
B. 每年 4 次定期由資安人員或委外專業廠商,執行系統弱點掃描、社交工程演練 或滲透測試。
-
C. 每年 2 次執行「更新網路安全設備」的風險評估,降低惡意程式感染及攻擊的 風險。
-
D. 每年投入相對應之資源,維護系統之營運持續計劃及演練,避免外在攻擊造成 營運中斷。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 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此情形。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其他不動產及使用權資產
-
一
-
( ) 自有資產
-
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以下同)三億元以上之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名稱、數量、取得日期、取得成本、重估增值及未折減餘額,並揭露其使用及保 險情形、設定擔保及權利受限制之其他情事:無此情事。
-
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無。
( 二 ) 使用權資產
取得金額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使用權資產租賃標的名 稱、數量、租賃期間、出租人名稱、原始帳面金額、未折減餘額,並接露其保險情形及 租約之重要約定事項:無此情事。
- ( 三 ) 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55
114 年 9 月 30 日
1. 各生產工廠現況
| 11 | 4年9月30日 | ||
|---|---|---|---|
| 建物面積 | 員工人數 | 生產商品種類 | 目前使用狀況 |
| 8,419㎡ | 266人 | 化合物磊晶片 | 良好 |
| 6,623㎡ | 28人 |
2. 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 單位:PCS、新台幣千元 | 單位:PCS、新台幣千元 | 單位:PCS、新台幣千元 | 單位:PCS、新台幣千元 | 單位:PCS、新台幣千元 | 單位:PCS、新台幣千元 | 單位:PCS、新台幣千元 | 單位:PCS、新台幣千元 | |
|---|---|---|---|---|---|---|---|---|
| 年度 主要產品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
| 產能 | 產量 | 產能利 用率%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能利 用率% |
產值 | |
| 化合物磊晶片 | 696,000 | 305,774 | 43.93 | 1,520,661 | 696,000 | 387,146 | 55.62 |
1,977,586 |
-
本公司目前主要之產能佈局,乃是微電子產品應用之相關設備計算之產能。
-
三、轉投資事業
-
一
-
( ) 轉投資事業概況
本公司除持有「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有價證券股權比例1%,係採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並無轉投資其他事業。
-
( 二 ) 綜合持股比例 :不適用
-
( 三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 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財務績效及財務狀況之影 響:不適用。
-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有以部分 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人之 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 不適用。
四、重要契約:
目前仍有效存續及最近一年度到期之供銷契約、技術合作契約、工程契約、長期借款 契約及其他足以影響投資人權益之重要契約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銀行授信合約 | 台灣銀行 | 111.8.10~116.8.10 | 中長期擔保借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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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一、 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本公司並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私募有價證券及發行公司債之情事,而前各次
-
現金增資、併購發行新股資金運用計畫實際完成日距本次申報時皆逾三年,故不適用本項 評估。
-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計畫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 一
-
( ) 資金來源
-
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 1,063,061 仟元。
-
資金來源:
-
(1) 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張數上 限為 5,000 張,發行期間為 3 年,票面利率為 0% ,依票面金額 100~110% 發行,採詢 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發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550,000 千元。
-
(2) 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張數上 限為 5,000 張,發行期間為 3 年,票面利率為 0% ,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底標以不低於面額 102% 發行,實際發行總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最低為 510,000 千元。
-
(3) 若實際募集金額高於預計金額,增加之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若實際募集金額低 於預計金額,將以自有資金因應。
-
-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計畫項目 | 預計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 總額 |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 |||
| 115 年度 | ||||||
| 第一季 | 第二季 | 第三季 | 第四季 | |||
| 償還銀行借款 | 115 年第一季 | 600,000 | 600,000 | - | - | - |
| 購置機器設備 及廠務工程 |
115年第四季 | 463,061 | 200,257 | 47,100 | 80,028 | 135,676 |
| 1,063,061 | 800,257 | 47,100 | 80,028 | 135,676 |
- 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
(1) 償還銀行借款
本次募資計畫中預計以 600,000 千元償還銀行借款,若依本次擬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 1.81% 設算,預計 115 年度及往後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分別為 9,050 千元及 10,860 千元, 除可節省利息支出、健全財務結構外,並可降低對金融機構之依賴、提高資金調度彈性、 。 降低營運風險及有利於公司整體營運發展
(2) 購置機器設備
本公司本次擬購置之機器設備,主要用於擴充專門生產高速光纖通訊元件、穿戴裝 置用 Micro LED 及其他光電子應用之化合物磊晶片產線,其中包括 MOCVD 、電子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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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微影系統及相關工程與廠務設施,所需資金總額計新台幣 463,061 千元。其資金運用進 度係參酌擴產採購計畫、訂購、交期、試車及以往採購相關設備之付款方式,機器設備交 期約 9~12 個月,已陸續於 114 年下半年向廠商下單採購,預計於 115 年第一季先支付訂 金 200,257 千元,剩餘款項 262,804 千元則預計自 115 年第二季起隨交機進度陸續支付, 該擴充產能係支應公司未來生產及營運所需,擴充之設備產線將於安裝後陸續投入生產, 其預計新增之產值、銷值、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及營業利益如下表所示:
單位:新台幣千元;片
| 項目 化合物磊晶片(光電子應用) 年度 產值 產量 銷值 銷量 115年度 9,556 680 25,247 680 116年度 211,605 17,440 397,301 17,440 117年度 271,696 22,440 503,594 22,440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項目 銷售值 營業毛利 營業利益 115年度 化合物磊晶片 (光電子應用) 25,247 17,242 12,937 116年度 397,301 235,795 171,930 117年度 503,594 296,577 213,990 |
項目 年度 |
化合物磊晶片(光電子應用) | 化合物磊晶片(光電子應用) | 化合物磊晶片(光電子應用) | 化合物磊晶片(光電子應用) | 化合物磊晶片(光電子應用) | 化合物磊晶片(光電子應用) |
|---|---|---|---|---|---|---|---|
| 產值 | 產量 | 銷值 | 銷量 | ||||
| 115年度 | 9,556 | 680 | 25,247 | 680 | |||
| 116年度 | 211,605 | 17,440 | 397,301 | 17,440 | |||
| 117年度 | 271,696 | 22,440 | 503,594 | 22,440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年度 | 項目 | 銷售值 | 營業毛利 | 營業利益 | |||
| 115年度 | 化合物磊晶片 (光電子應用) |
25,247 | 17,242 | 12,937 | |||
| 116年度 | 397,301 | 235,795 | 171,930 | ||||
| 117年度 | 503,594 | 296,577 | 213,990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本公司本次擬購置機器設備之預計資金回收年限約為 3 年,其現金流之回收名細如 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年度 | 營業淨利 | 設備折舊費用 | 合計 | 累積金額 |
| 115年度 | 12,937 | 3,105 | 16,042 | 16,042 |
| 116年度 | 171,930 | 29,996 | 201,926 | 217,968 |
| 117年度 | 213,990 | 31,204 | 245,194 | 463,162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
( 二 ) 本次發行公司債者,應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其償債款項 之籌集計畫與保管方法。如有委託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並應揭露 該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及公司債信用評等結果。如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權利者,並應 揭露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
-
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應揭露事項及其償債款項之籌集計畫與保管方法
| 項目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 公司名稱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債總額及債 券每張之金額 |
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00 仟元 每張面額:新台幣100仟元整 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 100%~110%發行 |
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00 仟元 每張面額:新台幣100仟元整 發行價格:競價拍賣,底標以不低於 面額102%發行 |
| 公司債之利率 | 票面利率0% | 票面利率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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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 公司債償還方法 及期限 |
1.期限:三年 2.償還方法: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 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 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 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 到期後十個營業日內,依債券面額 將本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 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 還。 |
1.期限:三年 2.償還方法: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 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 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 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 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 後十個營業日內,依債券面額將本 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有之本 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 |
| 償還公司債款之 籌集計畫及保管 方法 |
1.籌集計畫: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還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活動、融資活 動項下支應。 2.保管方法:本公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
|
| 公司債募得價款 之用途及運用計 畫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二、(一)」之說明。 | |
| 前已募集公司債 者,其未償還之 數額 |
無。 |
無。 |
| 公司債發行價格 或最低價格 |
每張面額新台幣100仟元,採詢價圈 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依票面金額之 100%~110%發行。 |
每張面額新台幣100 仟元,採競價拍 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低於 面額102%發行,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 價拍賣結果而定。 |
| 公司股份總數與 已發行股份總數 及其金額 |
1. 股份總數:額定資本額新台幣3,000,000仟元 2. 已發行股份總數:184,905,918股 3. 已發行股份金額:1,849,059,180元 |
|
| 公司現有全部資 產,減去全部負 債後之餘額 |
資產總額:4,592,977仟元 負債總額:1,488,254仟元 本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餘額為3,104,723仟元 (依經會計師核閱之114 年第三季財務報告計算) |
|
| 證券主管機關規 定之財務報表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肆、二」之財務報表 | |
| 公司債權人之受 託人名稱及其約 定事項。 |
1. 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2. 約定事項: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 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約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 發行辦法(或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 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 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所在地查閱。 |
|
| 代收款項之銀行 或郵局名稱及地 址 |
1.代收款項銀行名稱:第一商業銀行新湖分行。 2.代收款項銀行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59號。 |
|
| 有承銷或代銷機 構者,其名稱及 約定事項 |
1.承銷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之權利及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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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 有發行擔保者, 其種類、名稱及 證明文件 |
無。 | 無。 |
| 有發行保證人 者,其名稱及證 明文件 |
無。 | 無。 |
| 對於前已發行之 公司債或其他債 務,曾有違約或 遲延支付本息之 事實或現況 |
無。 | 無。 |
| 可轉換股份者, 其轉換辦法 |
請參閱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 辦法(附件一)。 |
請參閱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 法。(附件三) |
| 附認股權者,其 認購辦法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董事會之議事錄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陸、重要決議」。 | |
| 公司債其他發行 事項,或證券主 管機關規定之其 他事項 |
無。 | 無。 |
-
如有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並 應揭露該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及公司債信用評等結果:不適用。
-
如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權利者,並應揭露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 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
-
(1) 發行及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一及附件三。
-
(2) 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二、 ( 八 ) 、 4 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發行人申報年度 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之說明。
-
( 三 ) 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每股面額、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對特別股股東權益影響、股 權可能稀釋情形、對股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定之事項。如附有轉換 權利或認股權利者,並應揭露發行及轉換辦法或認股辦法(含轉換前原特別股未分配之 股息等權利義務於強制轉換後之歸屬 ) :不適用。
-
( 四 ) 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擬上市或上櫃原 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計畫:不適用。
-
( 五 ) 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五 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來上市(櫃)計畫:不 適用。
-
( 六 ) 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揭露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不適用。
-
( 七 )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應揭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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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 ) 說明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 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 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及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 盈餘之數額:
1. 本次計畫之可行性
(1) 法定程序之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 114 年 10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經查閱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內容及決議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 規則」等相關法規規定,並經律師出具本次募資計畫內容之適法性意見書,顯示 該計畫內容合乎法令規定,故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畫之法定程序應屬可行。
(2) 募集資金完成之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 5,000 張,票面利率為 0% ,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 銷,依票面金額 100~110% 發行,預計募集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550,000 千元。其 發行及轉換辦法係參酌本公司未來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之接受度而訂定,不僅具 備債券價值之保障,亦提供債券持有人未來轉換為普通股以實現資本利得之機 會,且本次轉換公司債係採承銷團全數包銷並依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應 可確保本次資金募集完成,故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完成應屬可行。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 5,000 張,票面利率為 0% ,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 銷,底標以不低於面額 102% 為限,最低募集金額為 510,000 千元,實際總發行金 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其發行及轉換辦法係參酌本公司未來營運狀況及資本市 場之接受度而訂定,且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之承銷方式係採競價拍賣,其實際發 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 法」,以投標價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如本次競價拍 賣得標總數量未達競價拍賣數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 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競價拍賣剩餘部分係由承銷商依其 與本公司議定之最低承銷價格認購之,應可確保本次資金募集完成,故本公司本 次募集資金完成應屬可行。。
(3) 募集資金運用計畫之可行性
A. 償還銀行借款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資金 600,000 千 元係用來償還銀行借款,以降低借款所產生之利息支出,並可改善財務結構及提 升償債能力。經查其預計償還之借款債務確屬存在,係因營運週轉需求而向銀行 短期融通週轉用,且合約內容無特殊限制條款及不得提前清償之限制條款,因此 資金募集完成後,即可依資金運用計畫償還借款,故藉由本次募集資金用以償還 銀行借款計畫應屬可行。
61
B. 購置機器設備
(A) 機器設備及相關廠務設備取得之可行性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是磊晶片製造,專業從事以金屬有機化學氣相沉積 (MOCVD) 技術生產 Ⅲ-Ⅴ 族化合物半導體磊晶片,產品主要應用於光電元件(光 通訊、 3D 感測、 LiDAR )及無線通訊(手機 PA 、 Wi-Fi )領域。在全球半導 體產業 AI 浪潮的推動下,運算與資料傳輸速度需求呈現成長。本公司主力客 戶正積極佈局新一代光通訊產品線,以滿足 AI 資料中心對於高速網路基礎設 施的需求。為滿足全球市場對人工智慧( AI )應用,資料中心及 AI 伺服器對 超高速光收發模組,以及下一代無線通訊所帶動的光電子產品龐大需求,本公 司決議擴充光電子元件應用之磊晶片產能,確保能在未來市場上維持領導地 位。
本次預計購置先進的有機金屬化學氣相沉積( MOCVD )機台、電子束直 寫微影系統及相關廠務工程,本公司已於 114 年下半年啟動相關採購及建置, 設備已向國內外專業供應商下單採購。由於本公司過去已有採購相關機器設 備的經驗,加上與主要設備供應商往來已久,已建立良好合作關係,因此取得 設備應無虞。供應商將於安裝試車期間提供必要支援,確保產能順利擴增。此 外,考量本公司生產團隊已具備實際規劃量產經驗,設備及廠務人員皆具備相 關專業能力;再者,廠務設施相關工程國內供應商眾多,故無論是機器設備或 相關廠務設備的取得與建置應屬可行。
(B) 技術來源及人力取得之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擬採購之機器設備,製程流程與本公司現有廠房之生產線大 致相同,屬量產製程,技術銜接順暢。在營運管理方面,本公司經營管理幹部 從事磊晶生產已有多年豐富經驗,工作人員的經驗與技術皆已成熟,對於新機 器的操作、操控及順利運轉生產應無疑慮,確保產能得以迅速且穩定地提升。 此外,本公司生產基地位於平鎮工業區,地理位置優越,周邊半導體供應鏈完 整且人才庫充沛。因此,不論是新設備生產技術的取得,或是專業人力資源的 補充,皆無後顧之憂。
(C) 市場銷售之可行性
因應全球 AI 運算及資料中心之光通訊及光電子元件強勁需求,擴充光電 子應用化合物磊晶產能的計畫具備高度可行性。另該投入設備所生產之產品 是建立在現有已出貨客戶之未來需求成長上,本公司主力客戶涵蓋國際指標性 IDM 大廠,產能將直接對接現有及未來預測需求。此外,本公司在磊晶技術 和良率控制方面具備領先優勢,擴充後產能可更靈活地回應客戶需求,有助於 擴展其在供應鏈中的關鍵地位。透過鎖定高成長市場,並結合既有的技術、經 驗與人才優勢,全新光電預期可有效填補市場缺口,推動營收成長,故市場銷 售應屬可行。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辦理籌資案計畫,就其法定程序、資金募集完成及 資金運用計畫等各方面評估均具可行性,故本公司本次募資計畫應屬合理可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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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募集資金計畫之必要性
(1) 償還銀行借款
A. 強化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 A.強化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 A.強化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 A.強化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 A.強化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 A.強化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 A.強化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
|---|---|---|---|---|---|
| 單位:% | |||||
| 年度 項目 |
募資前 | 募資後 | |||
| 112 年底 | 113 年底 | 114 年9 月底 | 預估數(註) | ||
| 財務結構 | 負債比率(%) | 32.95 | 27.35 | 32.40 | 17.58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255.94 | 305.81 | 262.46 | 314.50 |
| 速動比率(%) | 181.21 | 208.37 | 165.12 | 217.58 |
資料來源: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及本公司提供
註:籌資後預估數係以本公司 114 年第 3 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為基礎,加計本次募資計 畫預計募集總金額 1,060,000 千元,並假設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閉鎖期後 全數轉換完畢設算。
由上表顯示本次募資前後財務比率變動情形,在完成募集資金前,負債比 率為 32.40% ;惟於募集完成並隨著公司債陸續轉換後,負債比率將可逐步下降 至 17.58% 。同時,流動比率則由 262.46% 上升至 314.50% ;速動比率則由 165.12% 上升至 217.58% 。本次募資計畫預計用於償還銀行借款,除可增加中長期資金穩 定度、提升中長期競爭力外,對於本公司之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之強化,亦具有 正面助益。本公司本係採發行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雖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亦屬 負債性質,惟轉換公司債具有投資人可選擇將債權轉換成股權之特性,故若投資 人執行轉換權利後,對本公司而言即由負債轉變成資本。此舉除可節省利息支出、 強化償債能力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力,並提升資金運作彈性調度 及財務結構之穩定性。整體來說較募資前有所提升及改善,除了改善財務結構外, 尚可預留銀行貸款額度供未來資金運用更為靈活,以支應未來營運規模成長所需, 進而降低公司財務、營運風險,藉以提高整體競爭力,故本次募資計畫應具必要 性。
B. 保留融資額度、提升資金運用彈性
為滿足市場對光電子化合物磊晶片性能與產能的需求,本公司決議擴充產 能,以鞏固其在光電子元件供應鏈中的關鍵地位,此舉增加了未來營運資金,惟 若持續以銀行借款方式支應資金缺口,恐將導致短期償債能力銳減,連帶使流動 性信用風險提高,同時,資金運用空間受壓縮,將導致公司短期營運風險升高。 為求公司長期穩定經營,實有必要規劃長期資金以因應未來營運發展,因此本次 募集之資金將用以償還銀行借款,不僅能降低對金融機構借款的依存度,更可預 留未來資金運用的調度空間,藉以增加公司經營的應變能力並降低企業經營的財 務風險。
(2) 購置機器設備
A. 因應產業成長趨勢
由於本次擴充之設備以光電子化合物磊晶片之產品為主,針對光電子元件 之產業概況說明如下:
(A)PD 磊晶片應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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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Wise Guy Reports 研調報告指出, 2024 年全球 PD 市場規模達 35.7 億美元,預估 2025 年可達 38.4 億美元,至 2035 年將可達 78 億美元,預估 2025 年至 2028 年之複合年增長率將可達 7.4% 。
PD 主要應用於光纖通訊系統的接收端,負責將光訊號轉換為電訊號,經 由網路處理器進行運算與解碼後完成資料傳輸。隨著 4G 、 5G 基地台持續建 設、光纖網路升級以及資料中心規模不斷擴張,市場對於具備高速響應與高靈 敏度的 PD 需求顯著提升。此外,隨著 AI 運算、雲端儲存與高頻寬通訊需求 的快速成長, PD 在光模組及高速光互連領域的應用逐漸增加,成為推動光通 訊市場技術升級的重要關鍵元件。未來隨光纖基礎設施與資料中心架構不斷 演進,預期 PD 市場將持續保持穩定成長動能。
(B)LD 磊晶片應用市場
根據 Precedence Research 研調報告指出, 2024 年全球 LD 市場規模達 91.5 億美元,預估 2025 年可達 100.15 億美元,至 2035 年將可達 258.4 億美元, 預估 2025 年至 2034 年之複合年增長率將可達 10.94% 。
目前 LD 市場的成長主要受到光通訊、工業雷射加工、車用 LiDAR 、醫療 雷射與消費性電子等多元應用推動。隨著 5G 與 AI 伺服器需求帶動光模組升 級,以及 AR/VR 與車載感測等新興應用擴張,預期 LD 市場未來將持續維持 強勁成長動能。
(C)VCSEL 磊晶片應用市場
根據 MarketsAndMarkets 研調報告指出, 2024 年全球 VCSEL 市場規模達 13 億美元,預估 2025 年可達 14 億美元,至 2029 年將可達 19 億美元,預估 2024 年至 2029 年之複合年增長率將可達 8.1% 。
在 3D 感測應用方面,受惠於智慧型手機產業致力於提升深度感測精準度 的需求, VCSEL 具備結構化光投影、飛時測距等功能,故進而被導入智慧型 手機中的人臉辨識、手勢感應、近距離感測等功能,成為驅動 VCSEL 市場持 續成長的主要動能;在數據中心應用方面,隨著數據中心對高速傳輸、低功耗、 短距離光連接的需求提升, VCSEL 被視為短距離高速光通信模組的理想選擇, 在封裝、耗電與整合方面具有優勢,預估將在 AI 相關應用的高速發展影響下, 成長潛力可期;在自動駕駛感測應用方面, VCSEL 具備提升物體偵測和環境 測繪精度的能力,可應用於汽車前端 LiDAR 、車內監控及駕駛員監測系統, 隨著多家車廠陸續宣布標配 LiDAR 車款,未來隨自動駕駛與智慧車輛趨勢加 速,該應用領域預期將成為 VCSEL 市場的另一項關鍵成長動能。
(D) Micro LED 磊晶片應用市場
台灣是為全球 Micro LED 發展重鎮,採用 Micro LED 的智慧手錶及智慧 眼鏡進入消費電子市場的機會開始出現,尤其在智慧眼鏡 (Smart glasses) 作為 頭戴式穿戴裝置 (Head-mounted display, HMD) 的一種,融合感測模組、微型顯 示技術、語音控制與邊緣 AI 演算法,能夠即時顯示資訊、支援語音互動,並 執行健康監控、影像紀錄與空間導覽等多元功能,使智慧眼鏡已躍升為具備運 算與感知能力的智慧終端設備,成為人機介面在穿戴形態下的重要延伸,具備 智慧決策輔助與主動提示的潛力,正逐步成為 AI 時代個人智慧助理的重要入 口,其中 AI+AR 智慧眼鏡內建光波導顯示模組或 Micro LED 微投影系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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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資訊直接投影於使用者視野中,支援即時翻譯、導航指引、手勢互動與物件 辨識,可望未來需求大幅成長。
- B. 配合客戶持續推出高階產品,以提升競爭優勢
全球電子產業正迎來由人工智慧( AI )帶動的超級成長週期, AI 訓練與大 數據分析需要低延遲、高頻寬的資料傳輸能力,這使得資料中心的光纖通訊標準 從 400G 加速升級至 800G 甚至未來的 1.6T 速率。本公司的主力客戶正積極佈局 新一代光通訊產品線,以滿高速網路基礎設施的嚴苛要求。為滿足光電子應用市 場未來各種應用成長,勢必對光電子元件之化合物磊晶片性能與產能的龐大需求, 本公司擴充產能,可強化其在化合物磊晶片供應鏈中的關鍵地位,進一步提升營 收與獲利,強化在光電市場的競爭力。
-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計畫之合理性評估
(1) 資金運用計畫與進度之合理性
| (1) 資金運用計畫與進度之合理性 | (1) 資金運用計畫與進度之合理性 | (1) 資金運用計畫與進度之合理性 |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計畫項目 | 預計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 總額 |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 |||
| 115 年度 | ||||||
| 第一季 | 第二季 | 第三季 | 第四季 | |||
| 償還銀行借款 | 115 年第一季 | 600,000 | 600,000 | - | - | - |
| 購置機器設備 及廠務工程 |
115年第四季 | 463,061 | 200,257 | 47,100 | 80,028 | 135,676 |
| 1,063,061 | 800,257 | 47,100 | 80,028 | 135,676 |
本公司經 114 年 10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 保轉換公司債,預計募集金額 1,060,000 千元。考量本次募資經主管機關審核及後 續辦理承銷作業時間,預計將於 115 年第一季完成資金募集,並陸續用於償還銀 行借款及購置機器設備。其中償還銀行借款 600,000 千元,經檢視本次擬償還之銀 行借款合約內容,均可按合約規定辦理續借,並無不得提前還款或其他特殊限 制,故預計於 115 年第一季即可全數清償完畢。
另本次計畫中購置機器設備及廠務工程總金額為 463,061 千元,將以募集資金 支應 460,000 千元,餘 3,061 千元則以自有資金支應。本次擬購置之機器設備,主 要用於擴充專門生產光電子應用元件的化合物磊晶片產線,所需資金總額計新台 幣 463,061 千元,其資金運用進度係參酌擴產採購計畫、訂購、交期、試車及以往 採購相關設備之付款方式,鑒於相關機器設備交期約 9 至 12 個月,本公司已於 114 年下半年陸續向廠商訂購,預計於 115 年第一季先支付訂金 200,257 千元,剩 餘款項 262,804 千元則預計自 115 年依交機進度於第二季至第四季陸續支付,該價 款及計劃金額已依實際設備訂單金額、估計裝機時間及廠務工程進度估計,運用 計劃及進度應屬合理。。
- (2)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A. 償還銀行借款
- (A) 降低利息費用對獲利之侵蝕,並提高營運競爭力
償還債務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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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貸款機構 | 契約期間(註) | 首次 動撥 |
原貸款 用途 |
貸款金額 | 利率(%) | 還款金額 | 115年度 減少利息 |
預計未來每 年減少利息 |
| 台灣銀行 | 111/8/10~116/8/10 | 111/9/6 | 營運周轉 | 600,000 | 1.81 | 600,000 | 9,050 |
10,860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註:預計償還借款時間為 115 年 2 月,依 3~12 月計算 115 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
本次募集金額將用以償還銀行借款,預計於資金募集完成後,即依預定 時程執行,以降低舉債經營成本,減輕利息費用對獲利之侵蝕,並強化財務 結構,以期提高營運競爭力。經參酌本公司擬償還借款之金額、利率水準及 還款時點設算,預估償還借款後 115 年度約可節省利息支出 9,050 千元,爾 後每年可節省利息支出約 10,860 千元,將可適當減輕本公司之財務負擔,有 效降低利息支出對獲利之侵蝕,並增加未來資金運用空間因應業務成長所需, 以面對產業環境競爭。綜上所述,本次募資計畫用以償還銀行借款所產生之 節省利息支出、降低財務負擔之效益尚屬合理。
(B) 強化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
籌資後預估償債能力
單位: %
| 年度 項目 |
年度 項目 |
114年第三季 | 籌資後且償還銀行借款 | 籌資後且償還銀行借款 |
|---|---|---|---|---|
| (募資前實際數) | 轉換前 | 全數轉換後 | ||
| 財務結構 | 負債比率 | 32.40 | 38.56 | 17.58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262.46 | 314.50 | 314.50 |
速動比率 |
165.12 | 217.58 | 217.58 |
資料來源: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及本公司提供
註:籌資後預估數係以本公司 114 年第 3 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為基礎,加計本次 募資計畫預計募集總金額 1,060,000 千元,並假設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取得資金後用於償還銀行借款 600,000 千元
本公司本次籌資取得資金並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後,資金運用將更為靈 活,未來隨著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將可提升公司自有資金比例,財務 結構亦更為改善。以本公司 114 年第三季期末之財務資料為基礎設算,因轉 換公司債於轉換前屬債性質,故其籌資後負債比率則提升至 38.56% ,惟以本 次募集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後,籌資後且隨著轉換公司債全數轉換後,其 負債比率將逐步降低至 17.58% ,達到強化財務結構之效益,使本公司之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分別提升至 314.5% 及 217.58% ,屆時財務結構將更為健全。 整體而言,本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後,於財務結構上可降低對金融機構之依 存度,增加資金運用之靈活度,並可支應較長期之營運週期,降低景氣波動 對財務及業務狀況之影響程度,對未來營運及獲利能力之提升甚有助益,故 本次募集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將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並強化償債能力, 經評估其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應屬合理。
(C) 保留融資額度、提升資金運用彈性
本公司本次募集之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款,目的在於不僅降低對金融 機構借款之依存度,亦可避免因受俄烏戰爭、能源價格高漲帶動原物料價格 上升及通貨膨脹影響,進而預留未來資金運用之調度空間。此舉能避免因景 氣惡化時,銀行緊縮銀根而增加公司之財務風險。因此,本公司藉由本次辦
66
理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償還銀行借款,旨在降低負 債比率,有效降低營運風險及提升資金運用彈性,其預計效益應屬合理。
B. 購置機器設備
本公司本次擬購置機器設備及廠務工程,主要用高速光纖通訊元件、穿戴裝 置用 Micero LED 及其他光電子應用之化合物磊晶片產線,以支應公司未來生產 及營運所需,其中包括四台 MOCVD 設備、一台電子束直寫微影系統及安裝相關 廠務設施。本次擴充磊晶產線所購置之機器設備將於 115 年度陸續投入生產,其 預計新增之產值、銷值、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及營業利益如下表所示:
單位:新台幣千元;片
| 單位:新台幣千元;片 | 單位:新台幣千元;片 | 單位:新台幣千元;片 | 單位:新台幣千元;片 | |
|---|---|---|---|---|
| 項目 年度 |
光電子產品 | |||
| 產值 | 產量 | 銷值 | 銷量 | |
| 115年度 | 9,556 | 680 | 25,247 | 680 |
| 116年度 | 211,605 | 17,440 | 397,301 | 17,440 |
| 117年度 | 271,696 | 22,440 | 503,594 | 22,440 |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
| 年度 產值 產量 115年度 9,556 680 116年度 211,605 17,440 117年度 271,696 22,440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
年度 產值 產量 115年度 9,556 680 116年度 211,605 17,440 117年度 271,696 22,440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
年度 產值 產量 115年度 9,556 680 116年度 211,605 17,440 117年度 271,696 22,440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
銷值 銷量 25,247 680 397,301 17,440 503,594 22,440 |
銷值 銷量 25,247 680 397,301 17,440 503,594 22,440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年度 | 項目 | 銷售值 | 營業毛利 | 營業利益 |
| 115年度 | 化合物磊晶片 (光電子應用) |
25,247 | 17,242 | 12,937 |
| 116年度 | 397,301 | 235,795 | 171,930 | |
| 117年度 | 503,594 | 296,577 | 213,990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本公司本次擬購置機器設備之預計資金回收年限約為 3 年,其現金流之回收 名細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 | 營業淨利 | 設備折舊費用 | 合計 | 累積金額 |
|---|---|---|---|---|
| 115年度 | 12,937 | 3,105 | 16,042 | 16,042 |
| 116年度 | 171,930 | 29,996 | 201,926 | 217,968 |
| 117年度 | 213,990 | 31,204 | 245,194 | 463,162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A) 預估產量及銷量
在預估產量方面,本次所購置之機器設備皆與現有設備類似,本公司係參 酌現行已量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及生產經驗等相關因素加以推估,確保新產線在 製程上的兼容性與產品品質的一致性,本次設備預計於 115 年 6 月將完成電子 束直寫微影系統一台裝機,而其餘 MOCVD 設備將於 115 年第四季及 116 年第 一季完成安裝及投片生產,為確保產品良率與生產穩定性,公司審慎考量裝機 後正式量產前的試產期為六個月,六個月後才全產能量產。根據上述評估的時 程與產能基礎,預期 115 年度新增產量 680 片,主要為皆為電子束直寫微影系 統試產產能, 116 年度上半年多屬 MOCVD 設備之試產期,而下半年則開始投 入全產能量產,預計將可達到 17,440 片, 117 年度則假設所有設備產能全面開, 預計將可達到 22,440 片,產量之推估基礎係基於過往生產經驗與市場需求判斷, 應尚屬合理。
67
在預估銷量方面,本公司係參考現有主要客戶的銷售狀況及業務團隊與新 舊客戶的接洽進度,以推估市場的實際需求。其次,考量到本次擴充的磊晶產 線將與現有產線無縫接軌,產能與產品良率可望維持穩定,因此預估磊晶片的 產量及銷量將可達成約略相同的水平。由於全球大企業及國家政策強力佈局 AI 運算及資料中心,對高速光通訊的強勁需求,另因應 AI 浪潮之各種穿戴裝置、 手機各種創新感知裝置,所需要之 VCSEL 、 PD 、 Micro LED 等元件,皆可帶動 光電子元件之需求,使本公司的高階光電子化合物磊晶片產生結構性需求,因 此其預估之產銷量應可順利達成。
(B) 銷售值及營業毛利之合理性
本公司係依據目前市場價格及 114 年前三季生產相同產品之售價及毛利率 為參考基礎,進行本次擴產後的平均銷售價格及毛利率預估,未來三年度平均 毛利率分別為 68.29% 、 59.35% 及 58.89% ,其中 115 年之毛利率較高,主係因該 年度估計銷售之產品為電子束直寫微影系統加工收入,因該設備係 MOCVD 製 程中之的加工製程,可單獨向客戶收取加工費,屬附屬加工收入,無原料投入 成本,故依現有電子束直寫微影加工收入之報價及成本設算,毛利率較一般磊 晶片銷售為高,後續 116 年度及 117 年度之毛利率約接近 60% ,與現有光電子 元件之整體毛利率亦相當,並無重大差異。
考量受惠於全球 AI 運算及資料中心對高速光通訊的強勁需求,市場對高 階光通訊磊晶片的需求依然結構性成長,顯示產業處於高速發展期,另加上中 國對稀土管制政策,使化合物關鍵原料價格持續上漲,亦連帶使化合物基板價 格呈現上升格局,原料價格上升可轉嫁給客戶,客戶要求調降售價之機率不高。 基於上述市場需求明確且原料價格看漲的背景下,預估未來平均銷售價格及毛 利率尚能維持穩定,依此假設預估平均售價、毛利率及前段所述的預估銷售量, 推估 115~117 年度隨著新產能陸續投產,新增銷售值將分別增加 25,247 千元、 397,301 千元及 503,594 千元;新增營業毛利將分別增加 17,242 千元、 235,795 千元及 296,577 千元。整體而言,其推估基礎係綜合內外部環境因素審慎評估, 應尚屬合理。
(C) 營業利益之合理性
本公司本次擴充磊晶產線之相關營業費用估計,係參酌以前年度之營業費 用作為估計基礎,並結合未來營運規模擴大所需增加的資源投入進行綜合評估。 整體新增產能的 115 年度、 116 年度及 117 年度之營業費用率為 17.05% 、 16.07% 及 16.40% ,三年平均為 16.51% ,其營業費用隨著營收成長增加生產管理、品 保,以及銷量增加衍生的運費等原因而呈現上升逐年上升,惟隨著營收規模上 升,規模經濟效益呈現,致營業費用率率呈逐漸下滑,平均之營業費用率 16.51% 介於 113 年度 17.21% 及 114 年前三季 16.60% 間,並無重大差異。經評估, 115~117 年度營業利益率隨毛利率趨勢變動,營業費用推估基礎合理,並無重 大異常情事。
(D) 回收年限之合理性
本公司本次購置機器設備及廠務工程之計畫,遵循會計原則進行折舊攤提, 由於機器設備之折舊費用屬於非現金支出項目,因此若以現金基礎推算投資回 收年限,應將折舊費用加回,以反映現金流量狀況。本次購置機器設備的耐用 年限為 15 年,將依此進行折舊攤提。本公司機台預計於 115 年 6 月及 115 年第 68
四季與 116 年第一季陸續交機驗收完成後,轉為固定資產並開始提列折舊。預 估 115 年度提列折舊約 3,105 千元(因僅提列部分月份);自 117 年度起(預計 產能全面開出階段),每年提列折舊約 31,204 千元。綜合評估擴產後預期帶來 的營收增長、毛利貢獻,並將折舊費用加回現金流後進行設算,本公司預計約 於 3 年即可將所投入之資金全數收回,其估計尚屬合理。
-
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發行人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
(1) 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
一般上市 ( 櫃 ) 公司較常用之籌資工具,可分為股權相關之籌資工具及與債權有 關之籌資工具,前者如現金增資及海外存託憑證,後者如國內外轉換公司債、一 般公司債及銀行貸款。茲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有利及不利因素如下:
| 項目 | 項目 | 有利因素 | 不利因素 |
|---|---|---|---|
| 股 權 |
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 股 |
1.改善財務結構,減少利息支出,降 低財務風險,提昇市場競爭力。 2.係資本市場最普遍之金融商品,一 般投資者接受度高,資金募集計畫 較易順利完成。 3.依法員工有優先認股權,認股比率 達10%~15%,可提升員工對公司 之認同度及向心力。 4.無到期還本之資金壓力。 |
1.每股獲利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立即稀 釋,影響財務報表績效表現。 2.對於股權較不集中之公司,其經營 權易受威脅。 3.原股東需參認股,有資金需求之壓 力。 4.承銷價與市場價格若無合理價差則 不易籌集成功。 |
| 海外存託 憑證 |
1.藉海外市場募集資金,拓展公司國 際知名度。 2.發行價格一般高於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時點之國內普通股價格,相當於 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籌得資 金較多。 3.募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不影響 本國市場流通股數,避免市場籌碼 凌亂造成股價壓抑。 4.自有資本比率提高,財務結構改 善。 |
1.公司海外知名度及所處產業成長性 將影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2.海外存託憑證雖可轉換為普通股, 惟手續較繁雜,買賣易受限,致流 通性不高。 3.固定發行成本較高,如發行未達規 模經濟則籌資效益降低。 4.股本膨脹,對每股盈餘有稀釋效 果。 |
|
| 債 權 |
銀行借款 或發行銀 行承兌匯 票 |
1.資金挹注能暫時支應公司資金需 求。 2.若能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公司可利 用較低成本,創造較高之利潤。 3.資金籌措不需經主管機關審核,程 序簡便,籌資時間相對較短。 4.資金額度運用之彈性較大。 5.對股權並無稀釋效果。 |
1.利息負擔較重,易侵蝕公司獲利。 2.負債增加易造成財務結構惡化,增 加營運風險,除降低同業競爭能力 外。 3.融通期限一般較短,且多需準備舉 借擔保品。 4.限制條款較多且嚴格。 5.長期投資或固定資產投資不宜以銀 行短期借款支應。 6.借款機構或有提前要求清償之可 能。 |
| 普通公司 債 |
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每股盈餘未 有影響之虞。 2.公司債之債權人對公司無管理權, 對公司經營權掌握不致造成重大影 響。 3.可取得中、長期穩定資金。 4.債息財務報表帳列費用,有節稅效 果產生。 |
1.利息負擔較重,負債增加易侵蝕獲 利。 2.財務結構惡化,降低對同業之競爭 能力。 3.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將面臨龐 大資金贖回壓力。 4.或需取得銀行保證始得發行。 |
69
| 項目 | 項目 | 有利因素 | 不利因素 |
|---|---|---|---|
| 國內外可 轉換公司 債 |
1.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 長期性借款為低,資金募集成本相 對較低。 2.債權人請求轉換時點不一,延緩對 每股盈餘之稀釋效果。 3.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未轉換前對公 司並非股東身分,對經營權之影響 較小。 4.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 即由負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 息支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 大資金壓力。 5.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一般高於 發行轉換公司債時之普通股價格, 相當於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 6.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可提升企 業之 國際知名度。 |
1.轉換公司債未全數轉換前,公司仍 需支付利息或提列利息補償金,對 財務結構之實質改善仍屬有限。 2.依目前市場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其 轉換與否之主權屬債權人,發行人 較難以掌握債權人之資金調度計 畫。 3.債權人要求贖回或到期無人轉換, 發行公司將面臨較大資金壓力。 4.如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須幫海 外投資人繳納中華民國利息所得 稅,將墊高資金成本,且海外募資 固定發行成本較高,未達經濟規模 則發行效益不佳。 |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暨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經考量若辦理現 金增資 ( 含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 對股本膨脹及盈餘稀釋較為直接。若以銀行借款方式 籌資,需負擔利息支出,且遇產業景氣波動時,資金調度將受到金融緊縮政策及 融資額度限制之影響,進而提高公司財務營運風險。若以普通公司債等方式籌資 將產生實際利息支出,而增加財務負擔。故藉由發行轉換公司債方式籌募資金, 不僅可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提高資金調度靈活度,以支應未來營運所需資 金,故本次籌資計畫以發行轉換公司債方式辦理應為較佳之資金籌措方式。
70
(2) 對當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114/9/30 現金增資 銀行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 募資前 未轉換 全數轉換 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0 0 19,186 21,730 0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0 9,431 0 0 6,949 184,906 194,337 184,906 184,906 191,855 0 0 0.10元 0.07元 0 0 4.85% 0 0 3.62%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114/9/30 現金增資 銀行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 募資前 未轉換 全數轉換 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0 0 19,186 21,730 0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0 9,431 0 0 6,949 184,906 194,337 184,906 184,906 191,855 0 0 0.10元 0.07元 0 0 4.85% 0 0 3.62%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114/9/30 現金增資 銀行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 募資前 未轉換 全數轉換 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0 0 19,186 21,730 0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0 9,431 0 0 6,949 184,906 194,337 184,906 184,906 191,855 0 0 0.10元 0.07元 0 0 4.85% 0 0 3.62%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114/9/30 現金增資 銀行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 募資前 未轉換 全數轉換 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0 0 19,186 21,730 0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0 9,431 0 0 6,949 184,906 194,337 184,906 184,906 191,855 0 0 0.10元 0.07元 0 0 4.85% 0 0 3.62%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114/9/30 現金增資 銀行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 募資前 未轉換 全數轉換 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0 0 19,186 21,730 0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184,906 0 9,431 0 0 6,949 184,906 194,337 184,906 184,906 191,855 0 0 0.10元 0.07元 0 0 4.85% 0 0 3.62% |
|
|---|---|---|---|---|---|
| 項 目 | 114/9/30 | 現金增資 | 銀行借款 | 可轉換公司債 | |
| 募資前 | 未轉換 | 全數轉換 | |||
| 募資金額(註1) | 0 | 1,060,000 | 1,060,000 | 1,060,000 | 1,060,000 |
| 資金成本(註2) | 0 | 0 | 19,186 | 21,730 | 0 |
| 籌資前流通在外股數(註3) | 184,906 | 184,906 | 184,906 | 184,906 | 184,906 |
| 籌資後新增之股數(註4、5) | 0 | 9,431 | 0 | 0 | 6,949 |
| 籌資後流通在外股數 |
184,906 | 194,337 | 184,906 | 184,906 | 191,855 |
| 資金成本對每股盈餘影響(註6)(元) |
0 | 0 | 0.10元 | 0.07元 | 0 |
| 每股盈餘稀釋影響(註7)(%) | 0 | 4.85% | 0 | 0 | 3.62% |
註 1 :本籌資計畫募集金額為 1,060,000 千元。
註 2 :不考慮發行成本下,各項籌資工具現金增資、銀行借款及轉換公司債之資金成本依序分別為 0% 、 1.81%( 以本 公司 114 年第三季中長期借款平均借款利率計算 ) 及 2.050%( 國內轉換公司債若全數未轉換,以預計該公司可 。 轉換公司債之風險折現率作為計算基礎 )
註 3 :籌資前流通在外股數為 184,906 千股。
註 4 :假設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以新臺幣 112.4 元 ( 訂價日之基準價格 140.5 元 x80%) 折價發行,共發行 9,431 千 股 (1,060,000 千元 /112.4 元 ) 。
註 5 :假設 CB2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轉換價格為 147.5 元 ( 訂價日之基準價格 140.5 元 x 溢價率 105.01%) ,若全 數轉換可轉換 3,390 千股 (500,000 千元 /147.5 元 ) 。假設 CB3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轉換價格為 140.5 元 ( 訂價 日之基準價格 140.5 元 x 溢價率 100%) ,若全數轉換可轉換 3,559 千股 (500,000 千元 /140.5 元 ) 。
註 6 :不考慮公司無償配股等非現金增資股數增加之稀釋效果,僅分析因現金增資或轉換公司債轉換後股本增加所 造成之稀釋效果。
- 註 7 :未考慮資金成本之節省下,現金增資每股盈餘稀釋程度為【 1-(184,906/194,337) = 4.85% 】;轉換公司債每股盈 餘稀釋程度為【 1-(184,906/191,855) = 3.62% 】。
(3) 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A. 對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如上表設算,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於假設全數轉換之情況下,對每股盈餘 之最大稀釋效果優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稀釋效果,且債權人於日後行使轉換權 之時點不一,故降低並遞延對每股盈餘稀釋程度,亦有助於維持平穩之獲利能力, 以保障股東長期穩定報酬率,故本公司本次以發行轉換公司債方式募集資金之原 因應尚屬合理。
B. 對發行人財務負擔之影響
本次所需資金若以銀行借款方式融資,須依據借款利率定期還本付息並產 生固定之現金流出,將提高公司財務負擔,並縮減未來資金調度彈性。若採取發 行可轉換公司債,依發行條件觀之,發行期間 3 年且票面利率為 0% 。雖需依國 際會計準則於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間以實質利率認列債券存續期間攤銷之利息 費用,惟實質上無須以現金支付此筆利息,故有利於提升公司資金運用之靈活度。 另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負債轉變為資本,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 大資金壓力,因此,本公司採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可減少公司財務負擔並降低財 務風險,較有利於公司中長期發展,為公司較佳之資金籌措方式。
71
-
C. 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
(A) 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
-
就股權可能稀釋影響觀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將對股權立即產生稀釋之
-
影響;而轉換公司債在債權人未要求執行轉換權利前,對公司並無股權稀釋 作用,債權人在可轉換期間內可選擇對其較有利之時間點進行轉換,因此對 股權稀釋具有遞延之效果。另就本公司採不同籌資工具融通資金對股權稀釋 之影響而言(係假設原股東並未參與認購現金增資普通股或轉換公司債), 現金增資對股權稀釋的影響較轉換公司債為大。本公司選擇以轉換公司債方 式募集資金,將可有效減少並延緩對股權稀釋之程度,因而對股東權益尚不 致產生重大影響。
(B) 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就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觀之,雖轉換公司債於轉換前會增加公司負債, 但隨著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時,除了將會降低負債外,亦會增加股東權 益,進而提高每股淨值,因此長期而言,對公司股東權益較有保障。
綜上所述,考量每股盈餘稀釋比例、財務負擔、股權稀釋及對股東權益影響 等因素,本公司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較能符合公司中長期發展之規劃,為較 佳之籌資方式。
- 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 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及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不適用。
( 九 ) 說明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 書附件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附件四。
-
( 十 ) 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
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應說明本次計畫完成後,預計可 能增加之產銷量、值、成本結構(含總成本及單位成本)、獲利能力之變動情形、產 品品質之改善情形及其他可能產生之效益:請詳前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說明。
-
轉投資其他公司者,應列明下列事項:不適用。
-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
(1)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金狀況、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 現金收支預測表
- A.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請參閱 114 年度及 115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72
-
B. 目前營運資金狀況:請參閱 114 年度及 115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C.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叁、二、 ( 一 ) 、 3 」。
-
D. 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76~77 頁。
-
(2) 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支出計 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說明償債或充實營運 資金之原因
A 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
(A) 應收帳款:本公司最近兩年度及 114 年度截至 9 月底之應收款項週轉率分為別 5.89 次、 6.47 次 6.57 次,平均收款天轉分別為 61 、 56 、 55 天,與主要客戶應 收帳款授信天數約 45~60 天相當,本公司主要係根據客戶以往歷史交易情形、 營運規模及營運狀況,而給予適當的授信額度及收款條件,其每月應收款項收 現數之編製基礎係以平均應收帳款週轉天數為參考依據,並考量本公司未來預 估之銷售情形、客戶之授信條件,按保守穩健原則估計,作為預估 114 年度及 115 年度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之預算基礎,其編製基礎假設尚屬合理。
-
(B) 應付帳款:本公司最近兩年度及 114 年度截至 9 月底之應付帳款週轉率為 5.53 次、 5.35 次及 4.81 次,平均付款天數為 66 天、 68 天及 75 天,與主要供應商應 付帳款天數約 30~120 天相當,本公司所編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之各月應付款項 付款情形,係依本公司應付帳款及預估未來之付款條件、薪資、勞務等費用作 為推估未來每月應付款項付現之基礎,再推算未來各月份應付款項之付現情形, 其編製基礎假設尚屬合理。
B 資本支出計畫:
本公司之資本支出計畫係依據公司未來營運計畫而定, 114 年 11~12 月及 115 年度之資本支出主要係購置機器設備及進行廠務工程,預估資本支出金額分別為 24,322 千元及 562,930 千元,其中 463,061 千元預計用於擴充專門生產高速光纖通 訊元件、穿戴裝置用 Micro LED 及其他光電子應用之化合物磊晶片產線,其中包 括 MOCVD 、電子束直寫微影系統及相關工程與廠務設施,剩餘 124,191 千元主要 用於常態之固定資產汰舊換新支出款項。整體而言,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C財務槓桿及負債占資產比率:
73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3 年度 114 年度第三季 財務槓桿度 1.02 1.01 負債比率(%) 27.35 32.40 營業收入 3,241,217 2,420,554 稅後淨利 671,055 354,060 EPS(元) 3.63 1.92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3 年度 114 年度第三季 財務槓桿度 1.02 1.01 負債比率(%) 27.35 32.40 營業收入 3,241,217 2,420,554 稅後淨利 671,055 354,060 EPS(元) 3.63 1.92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3 年度 114 年度第三季 財務槓桿度 1.02 1.01 負債比率(%) 27.35 32.40 營業收入 3,241,217 2,420,554 稅後淨利 671,055 354,060 EPS(元) 3.63 1.92 |
|---|---|---|
|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第三季 |
| 財務槓桿度 | 1.02 | 1.01 |
| 負債比率(%) | 27.35 | 32.40 |
| 營業收入 | 3,241,217 | 2,420,554 |
| 稅後淨利 | 671,055 | 354,060 |
| EPS(元) | 3.63 | 1.92 |
資料來源: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本公司提供
財務槓桿係為衡量公司舉債經營之財務風險,評估利息費用對於營業利益之 影響程度,該指標越高表示公司所承擔之財務風險也就越大。本次發行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用於償還銀行借款,藉由資本市場籌資取得低成本且穩定的資金,將可 節省銀行借款產生之每年利息現金流出,降低公司財務負擔及資金調度壓力,故 對本公司之財務槓桿度應有正面之效果。
在負債比率方面,本公司 113 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之負債比率分別為 27.35% 及 32.40% 。本公司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雖會在短期內增加負債金額,但未來隨 著可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陸續轉換為普通股,將有助於本公司負債比率之下 降。若本公司持續舉借銀行借款以支應 資金需求 ,利息負擔及負債比率較高之財 務結構將直接影響公司資金運用之靈活度與穩定性,使財務風險日益升高。就長 期而言,辦理可轉換公司債用以募集所需之資金,對於本公司的長期負債比率亦 可持續有效改善。總結來說,本次藉由資本市場籌資取得低成本且穩定的資金,將 可降低公司財務負擔及資金調度壓力,並提升償債能力及公司競爭力,進一步提 高公司獲利能力,故確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其中 600,000 千元用於償還借款,預計可減 少對銀行之依存度外,對其整體營運發展有正面助益,故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 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 1,060,000 仟元,支應 其資金短絀情形應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 (3)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
A. 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貸款機構 | 契約期間(註) | 首次 動撥 |
原貸款 用途 |
貸款金額 | 利率(%) | 還款金額 | 115年度 減少利息 |
預計未來每 年減少利息 |
| 台灣銀行 | 111/8/10~116/8/10 | 111/9/6 | 營運周轉 | 600,000 | 1.81 | 600,000 | 9,050 |
10,860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註:預計償還借款時間為 115 年 2 月,依 3~12 月計算 115 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募集資金 1,060,000 千元,預計將其中 600,000 千元用於償還銀行借款。本公司在營運規模成長下,自 有資金已不足以支應貨款、營業費用等日常營運所需,故於 111 年向銀行辦理融 資借款,並自 111 年 9 月開始動撥,以適時補足營運資金需求。經評估,若扣除 該筆借款,則 114 年 9 月底個體財務報表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將低於要求最低 現金餘額,顯示原借款用於適當補充營運所需資金尚屬合理。鑑於在本次募集資 金到位前,上開借款仍須存續始能維持公司正常營運,故原借款用途實有其必要 性及合理性。
B. 原借款用途產生之效益
單位:新台幣千元
74
| 年度 項目 |
111年度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 前三季 |
|---|---|---|---|---|
| 營業收入 | 2,603,629 | 2,694,104 | 3,241,217 | 2,420,554 |
| 本期淨利 |
544,728 | 450,232 | 671,055 | 354,060 |
| 每股盈餘(元) | 2.95 | 2.43 | 3.63 | 1.92 |
資料來源:本公司最近三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本公司近幾年營收及獲利維持穩定,其中 113 年度營收成長幅度較大,主要 係受惠於手機應用市場出貨量回升,及 AI 資料中心光通訊產品營收成長所致。雖 114 年上半年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全球消費性產品供應鏈不確定性升高,部分下 游廠商選擇優先去化庫存,採購態度相對保守,進而導致本公司上半年微電子產 品銷售額下降,惟第三季單季營收已開始回穩,較第二季成長 27.80% 。綜上所述, 原借款用以營運周轉之效益應已顯現。
-
(4) 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達本次募資 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益: 本公司編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本公司未有長期股權投資計畫, 114 年之 1~10
-
月為實際數, 114 年 11~12 月及 115 年度之資本支出主要係購置機器設備及進行廠 務工程,預估金額分別為 24,322 千元 及 562,930 千元,共計 587,252 千元。其 中, 463,061 千元已納入本次募資資金之計劃用途,預計用於擴充專門生產高速光 纖通訊元件、穿戴裝置用 Micro LED 及其他光電子應用之化合物磊晶片產線,包含 MOCVD 、電子束直寫微影系統及相關工程與廠務設施。此部分資金來源即為本次 籌資計劃之用途 ( 詳細用途及效益請詳本次籌資資金運用計畫之說明);而剩餘資 本支出 124,191 千元則以本公司自有資金支應。綜上,本公司重大資本支出合計金 額為 587,252 千元,未達本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 1,060,000 千元 × 60% = 636,000 千元)。。
-
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至營建個案銷 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 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
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格決定依據及 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75
114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目/月份 | 1月份 | 2月份 | 3月份 | 4月份 | 5月份 | 6月份 | 7月份 | 8月份 | 9月份 | 10月份 | 11月份 | 12月份 | 合計 |
| 期初現金餘額1 | 1,175,832 | 977,366 | 998,369 | 1,158,343 | 1,156,309 | 1,043,898 | 1,016,378 | 681,722 | 858,266 | 857,747 | 752,009 | 739,344 | 1,175,832 |
| 加:非融資性收入2 | |||||||||||||
| 應收帳款收現數 | 192,630 | 241,024 | 334,365 | 203,790 | 168,955 | 246,218 | 227,868 | 336,462 | 251,233 | 365,448 | 299,470 | 301,897 | 3,169,360 |
| 利息收現數 | 1,070 | 1,435 | 1,001 | 1,202 | 1,364 | 4,170 | 865 | 965 | 738 | 636 | 736 | 2,000 | 16,182 |
| 其他收現數 | 398 | 4,460 | 75 | 9,281 | 47 | 7,699 | 4,826 | 28,707 | 27,309 | 14,225 | 0 | 16,038 | 113,065 |
| 合計 | 194,098 | 246,919 | 335,441 | 214,273 | 170,366 | 258,087 | 233,559 | 366,134 | 279,280 | 380,309 | 300,206 | 319,935 | 3,298,607 |
| 减:非融資性支出3 | |||||||||||||
| 購料和製費付現數 | 142,748 | 192,035 | 142,461 | 131,778 | 177,809 | 162,728 | 101,590 | 222,872 | 159,961 | 338,886 | 247,520 | 181,204 | 2,201,592 |
| 人工付現數 | 70,456 | 17,269 | 16,249 | 20,495 | 36,035 | 17,720 | 47,333 | 17,591 | 17,660 | 70,109 | 18,432 | 17,706 | 367,055 |
| 營業費用及其他付現數 | 16,959 | 15,940 | 15,215 | 15,117 | 15,612 | 104,544 | 26,920 | 45,204 | 101,256 | 20,535 | 21,675 | 20,442 | 419,419 |
| 利息支出 | 760 | 672 | 549 | 608 | 595 | 615 | 625 | 922 | 922 | 893 | 922 | 893 | 8,976 |
| 支付現金股利 | 0 | 0 | 0 | 0 | 0 | 0 | 591,699 | 0 | 0 | 0 | 0 | 0 | 591,699 |
| 購置固定資產 | 61,641 | 0 | 993 | 0 | 2,228 | 0 | 48 | 1,803 | 0 | 55,624 | 24,322 | 0 | 146,659 |
| 合計 | 292,564 | 225,916 | 175,467 | 167,998 | 232,279 | 285,607 | 768,215 | 288,392 | 279,799 | 486,047 | 312,871 | 220,245 | 3,735,400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892,564 | 825,916 | 775,467 | 767,998 | 832,279 | 885,607 | 1,368,215 | 888,392 | 879,799 | 1,086,047 | 912,871 | 820,245 | 4,335,400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 |||||||||||||
| 477,366 | 398,369 | 558,343 | 604,618 | 494,396 | 416,378 | (118,278) | 159,464 | 257,747 | 152,009 | 139,344 | 239,034 | 139,039 | |
| 6=1+2-5 | |||||||||||||
| 融資淨額7 | |||||||||||||
| 購入庫藏股 | 0 | 0 |
0 |
(48,309) |
(50,498) | 0 | 0 |
98,802 |
0 |
0 |
0 |
0 |
(5) |
| 銀行借款增加 | 0 | 0 |
0 |
400,000 |
0 |
0 |
200,000 |
0 |
0 |
400,000 |
0 |
0 |
1,000,000 |
| 償還銀行借款 | (100,000) | 0 | 0 |
(400,000) |
0 | 0 |
0 |
0 |
0 |
(400,000) |
0 | 0 |
(900,000) |
| 合計 | (100,000) | 0 | 0 |
(48,309) |
(50,498) | 0 | 200,000 |
98,802 |
0 |
0 |
0 |
0 |
99,995 |
| 期末現金餘額8=1+2-3+7 | 977,366 | 998,369 | 1,158,343 | 1,156,309 | 1,043,898 | 1,016,378 | 681,722 | 858,266 | 857,747 | 752,009 | 739,344 | 839,034 | 839,034 |
資料來源:;1~10 月為實際數,11 及12 月為估計數。
76
115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項目/月份 | 1月份 | 2月份 | 3月份 | 4月份 | 5月份 | 6月份 | 7月份 | 8月份 | 9月份 | 10月份 | 11月份 | 12月份 | 合計 |
| 期初現金餘額1 | 839,034 | 1,905,838 |
1,086,434 |
1,085,889 |
1,039,820 |
994,041 |
928,962 |
575,730 |
652,928 |
601,619 |
608,127 |
624,208 |
839,034 |
| 加:非融資性收入2 | |||||||||||||
| 應收帳款收現數 | 303,144 | 303,144 |
299,023 |
280,715 |
338,864 |
311,782 |
337,673 |
375,632 |
376,053 |
355,408 |
361,849 |
375,628 |
4,018,915 |
| 利息收現數 | 600 | 1,000 |
600 |
600 |
600 |
2,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600 |
2,600 |
11,600 |
| 其他收現數 | 0 | 10,000 |
0 |
10,000 |
0 |
10,000 |
0 |
10,000 |
0 |
10,000 |
0 |
10,000 |
60,000 |
| 合計 | 303,744 | 314,144 |
299,623 |
291,315 |
339,464 |
324,382 |
338,273 |
386,232 |
376,653 |
366,008 |
362,449 |
388,228 |
4,090,515 |
| 减:非融資性支出3 | |||||||||||||
| 購料和製費付現數 | 252,500 | 252,500 |
252,500 |
252,500 |
252,500 |
252,500 |
253,500 |
253,500 |
253,500 |
253,500 |
253,500 |
253,500 |
3,036,000 |
| 人工付現數 | 22,286 | 67,286 |
19,486 |
22,442 |
19,442 |
38,055 |
42,442 |
19,442 |
59,642 |
22,642 |
19,642 |
19,642 |
372,449 |
| 營業費用及其他付現數 | 20,442 | 20,442 |
20,442 |
20,442 |
100,442 |
20,442 |
20,442 |
20,442 |
100,442 |
20,442 |
20,442 |
20,442 |
405,304 |
| 利息支出 | 922 | 80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725 |
| 支付現金股利 | 0 | 0 |
0 |
0 |
0 |
0 |
462,265 |
0 |
0 |
0 |
0 |
0 |
462,265 |
| 購置固定資產 | 790 | 192,517 |
7,740 |
42,000 |
12,859 |
78,464 |
12,856 |
15,650 |
64,378 |
12,916 |
102,784 |
19,976 |
562,930 |
| 合計 | 296,940 | 533,548 |
300,168 |
337,384 |
385,243 |
389,461 |
791,505 |
309,034 |
477,962 |
309,500 |
396,368 |
313,560 |
4,840,673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896,940 | 1,133,548 |
900,168 |
937,384 |
985,243 |
989,461 |
1,391,505 |
909,034 |
1,077,962 |
909,500 |
996,368 |
913,560 |
5,440,000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 |||||||||||||
| 245,838 | 1,086,434 |
485,889 |
439,820 |
394,041 |
328,962 |
(124,270) |
52,928 | (48,381) |
58,127 | (25,792) |
98,876 | (510,450) |
|
| 6=1+2-5 | |||||||||||||
| 融資淨額7 | |||||||||||||
| 發行可轉債 | 1,06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60,000 |
| 銀行借款增加 | 0 | 0 |
0 |
0 |
0 |
0 |
100,000 |
0 |
50,000 |
0 |
50,000 |
0 |
200,000 |
| 償還銀行借款 | 0 | (6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0,000) |
0 | (50,000) |
(700,000) |
| 合計 | 1,060,000 | (600,000) |
0 | 0 |
0 |
0 |
100,000 |
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60,000 |
| 期末現金餘額8=1+2-3+7 | 1,905,838 | 1,086,434 |
1,085,889 |
1,039,820 |
994,041 |
928,962 |
575,730 |
652,928 |
601,619 |
608,127 |
624,208 |
648,876 |
648,876 |
77
肆、 財務概況
一、 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 (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簡明資產負債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本公司僅有個體報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當年度截至 114年9月30 日財務資料 (註2) |
|||||
| 109年 |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 流 動 資 產 |
1,972,308 | 2,302,233 |
1,620,029 | 2,045,422 | 2,283,506 |
2,320,213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318,762 | 2,405,171 |
2,711,998 | 2,490,113 | 2,261,730 |
2,154,281 | |
| 使 用 權 資 產 |
937 | 535 |
9,940 | 12,797 | 10,534 |
7,590 | |
| 無 形 |
資 產 |
4,110 | 5,327 |
6,138 | 7,387 | 8,134 |
8,523 |
| 其 他 |
資 產 |
22,483 | 137,319 |
63,863 | 21,981 | 19,023 |
102,370 |
| 資 產 |
總 額 |
4,318,600 | 4,850,585 |
4,411,968 | 4,577,700 | 4,582,927 |
4,592,977 |
| 流動負 債 |
分配前 | 1,016,670 | 1,372,347 |
732,165 | 799,180 | 746,700 |
884,018 |
| 分配後 | 1,495,576 | 2,111,971 |
1,157,449 | 1,205,973 | 1,338,399 | 註3 | |
| 非 流 動 負 債 |
400,211 | 200,324 |
597,213 | 709,179 | 506,885 |
604,236 | |
| 負債總 額 |
分配前 | 1,416,881 | 1,572,671 |
1,329,378 | 1,508,359 | 1,253,585 |
1,488,254 |
| 分配後 | 1,895,787 | 2,312,295 |
1,754,662 | 1,915,152 | 1,845,284 | 註3 | |
| 股 | 本 | 1,849,059 | 1,849,059 |
1,849,059 | 1,849,059 | 1,849,059 |
1,849,059 |
| 資 本 |
公 積 |
16,736 | 16,736 |
16,736 | 16,736 | 16,736 |
29,756 |
| 保留盈 餘 |
分配前 | 1,035,924 | 1,412,119 |
1,216,795 | 1,241,686 | 1,505,862 |
1,268,223 |
| 分配後 | 557,018 | 672,495 |
791,511 | 834,893 | 914,163 | 註3 | |
| 其 他 |
權 益 |
- | - |
- | (38,140) | (42,315) |
(42,315) |
| 庫 藏 |
股 票 |
- | - |
- | - | - | - |
| 非 控 制 權 益 |
- | - |
- | - | - | - | |
| 權益總 額 |
分配前 | 2,901,719 | 3,277,914 |
3,082,590 | 3,069,341 | 3,329,342 |
3,104,723 |
| 分配後 | 2,422,813 | 2,538,290 |
2,657,306 | 2,662,548 | 2,737,643 | 註3 |
- 註 1 : 109~113 年度財務資料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 2 : 114 年第三季財務資料係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 3 :每股股利係次年度分配。盈餘分配尚待股東會決議。
78
2. 簡明綜合損益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本公司僅有個體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當年度截至 114年9月 30日(註2) |
|---|---|---|---|---|---|---|
| 109年 |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 營 業 收 入 |
2,645,003 | 3,608,521 |
2,603,629 | 2,694,104 | 3,241,217 | 2,420,554 |
| 營 業 毛 利 |
1,114,404 | 1,519,713 |
1,089,007 | 1,108,914 | 1,278,964 | 862,133 |
| 營 業 損 益 |
687,515 | 1,056,519 |
579,950 | 542,069 | 721,214 | 460,25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40,212) | (3,842) |
87,533 | (347) | 96,460 |
(38,854) |
| 稅 前 淨 利 |
647,303 | 1,052,677 |
667,483 | 541,722 | 817,674 | 421,397 |
| 繼續營業單位 本 期 淨 利 |
532,588 | 855,081 |
544,728 | 450,232 | 671,055 | 354,060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
| 本 期 淨 利 |
532,588 | 855,081 |
544,728 | 450,232 | 671,055 | 354,060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471 | 20 |
(428) | (38,197) | (4,261)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33,059 | 855,101 |
544,300 | 412,035 | 666,794 | 354,060 |
| 每 股 盈 餘 |
2.88 | 4.62 |
2.95 | 2.43 | 3.63 |
1.92 |
註 1 : 109~113 年度財務資料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 2 : 114 年第三季財務資料係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79
-
( 二 ) 影響上述財務報表做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門停 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無
-
( 三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意見或核閱報告 |
|---|---|---|---|
| 110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 |
周筱姿、賴宗羲 | 無保留意見 |
| 111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 |
周筱姿、賴宗羲 | 無保留意見 |
| 112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 |
林瑟凱、賴宗羲 | 無保留意見 |
| 113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 |
林瑟凱、賴宗羲 | 無保留意見 |
| 114第3季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 |
林瑟凱、林冠宏 | 標準式無保留核閱報 告 |
- 最近五年度更換會計師之情事者,應列示公司、前任及繼任會計師對更換原因 之說明: 係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故 112 年簽證會計師由周筱姿會計 師、賴宗羲會計師改為林瑟凱會計師、賴宗羲會計師; 114 年第一季簽證會計 師由林瑟凱會計師、賴宗羲會計師改為林瑟凱會計師、林冠宏會計師。
80
( 四 ) 財務分析
1. 最近五年度財務比率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 年 度 分析項目 |
年 度 分析項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當年度截至 114年9月30日 |
|---|---|---|---|---|---|---|---|
| 109年 |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 財務 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2.81 | 32.42 | 30.13 | 32.95 | 27.35 |
32.40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 率(%) |
142.40 | 144.61 | 135.69 | 151.74 | 169.61 |
172.17 |
|
| 償債 能力 |
流動比率(%) | 194.00 | 167.76 | 221.27 | 255.94 | 305.81 |
262.46 |
| 速動比率(%) | 150.52 | 130.80 | 142.61 | 181.21 | 208.37 |
165.12 |
|
| 利息保障倍數 | 87.46 | 158.66 | 101.76 | 42.23 | 73.06 |
67.14 |
|
| 經營 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5.40 | 6.87 | 5.94 | 5.89 | 6.46 |
6.57 |
| 平均收現日數 | 68 | 53 | 61 | 61 | 56 |
55 |
|
| 存貨週轉率(次)(註一) | 3.81 | 4.67 | 2.98 | 2.87 | 3.16 |
2.87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4.93 | 6.06 | 5.52 | 5.53 | 5.35 |
4.81 |
|
| 平均銷貨日數 | 96 | 78 | 122 | 127 | 115 |
127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1.09 | 1.53 | 1.02 | 1.04 | 1.36 |
1.46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61 | 0.79 | 0.56 | 0.60 | 0.71 |
0.70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12.44 | 18.77 | 11.88 | 10.25 | 14.85 |
10.44 |
| 權益報酬率(%) | 18.58 | 27.67 | 17.13 | 14.64 | 20.97 |
14.67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35.01 | 56.93 | 36.10 | 29.30 | 44.22 |
30.39 |
|
| 純益率(%) | 20.14 | 23.70 | 20.92 | 16.71 | 20.70 |
14.63 |
|
| 每股盈餘(元) | 2.88 | 4.62 | 2.95 | 2.43 | 3.63 |
1.92 |
|
|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83.73 | 85.88 | 87.89 | 71.59 | 145.42 |
42.57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85.60 | 84.52 | 77.96 | 97.39 | 109.47 |
91.53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6.07 | 10.21 | (1.33) | 1.92 | 8.52 |
(2.67) |
|
| 槓桿 度 |
營運槓桿度 | 1.81 | 1.58 | 2.01 | 2.20 | 1.94 |
2.11 |
| 財務槓桿度 | 1.01 | 1.01 | 1.01 | 1.02 | 1.02 |
1.01 |
|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增減變動達20%者): 1.利息保障倍數:係因獲利提高所致。 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受到折舊攤銷影響,使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逐年遞減,且銷貨上升所致。 3.獲利能力各項指標:係因該年度受惠於客戶需求上升,營業收入及獲利大幅成長所致。 8.現金流量比率(%):營收及獲利成長,營業現金活動大幅上升所致。 9.現金再投資比率(%):營運活動現金之淨現金流量增加所致。 |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公開資訊觀測站、 TEJ 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及公司年報。 註一:存貨採總額計算。
81
- 財務結構
(1) 負債占資產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 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 償債能力
(1)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 (2) 速動比率 = ( 流動資產 存貨 預付費用 ) ╱流動負債。
(3) 利息保障倍數 = 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經營能力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 =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2) 平均收現日數 =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3) 存貨週轉率 = 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 =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5) 平均銷貨日數 = 365 ╱存貨週轉率。
(6) 固定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固定資產淨額。
(7) 總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獲利能力
(1) 資產報酬率 = 〔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 1– 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 股東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3) 純益率 = 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 = (稅後淨利 – 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 現金流量
(1) 現金流量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 +現金股利)。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 金)。
6. 槓桿度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 – 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2) 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營業利益 – 利息費用)。
82
( 五 ) 會計項目重大變動說明
比較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之會計科目,若金額變動達百分之 十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資產總額百分之一者,應予以分析
1. 國際財務會計準則 ( 個體 )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項目 |
113 年度 | 112 年度 | 增減變動 | 說 明 | |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75,832 | 825,831 | 350,001 |
42.38 | 主係因本期獲利增加且營運活動流 入現金增加。 |
| 應收帳款及票據 | 380,045 | 622,328 | (242,283) | (38.93) | 113年度金額下降主係因立帳時點 差異,112年度第四季銷貨金額較 高所致。 |
| 存貨 | 618,588 | 504,580 | 114,008 |
22.59 | 主係為避免中美貿易管制,上游缺 料,故113年底增加原物料和製成 品備庫。 |
| 流動資產 | 2,283,506 | 2,045,422 | 238,084 |
11.63 | 主係現金及約當現金上升。 |
| 短期借款 | 0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主係因償還短期借貸 |
| 應付帳款及票據 | 336,877 | 397,188 | (60,311) | (15.18) | 主係因112年第四季銷貨金額較高, 相關採購之應付帳款及票據亦增 加。 |
| 其他應付款 | 284,367 | 233,311 | 51,056 |
21.88 | 主係113年度獲利增加,增加提列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105,574 | 39,034 |
66,540 |
170.46 | 主係因本期營業收入成長,增加所 得稅費用。 |
| 長期借款 | 500,000 | 700,000 | (200,000) | (28.57) | 主係因本期償還長期借款所致。 |
| 非流動負債 | 506,885 | 709,179 | (202,294) | (28.52) | |
| 負債總額 | 1,253,585 | 1,508,359 | (254,774) | (16.89) | |
| 未分配盈餘 | 727,348 | 546,330 | 181,018 |
33.13 | 主係本期獲利增加。 |
| 營業收入淨額 | 3,241,217 | 2,694,104 | 547,113 |
20.30 | 主要係產業景氣復甦,客戶需求增 加,使營業收入淨額、營業成本增 加。 |
| 營業成本 | 1,962,253 | 1,585,190 | 377,063 |
23.78 | |
| 營業毛利 | 1,278,964 | 1,108,914 | 170,050 |
15.33 | 主係因本期營業收入成長。 |
| 營業利益 | 721,214 | 542,069 | 179,145 |
33.04 | 主係本期營業毛利增加,且營業費 用管控得宜。 |
| 營業外收入及支 出 |
96,460 | (347) |
96,807 |
(27,898.27) | 主係因利息收入及外幣兌換利益增 加所致。 |
| 稅前淨利 | 817,674 | 541,722 | 275,952 |
50.94 | 主係本期營業利益增加。 |
| 所得稅費用 | 146,619 | 91,490 |
55,129 |
60.25 | 主係因本期獲利增加,增加所得稅 費用。 |
| 本期淨利 | 671,055 | 450,232 | 220,823 |
49.05 | 主係本期營收增加及營業利益增加 所致。 |
| 本期綜合損益總 額 |
666,794 | 412,035 | 254,759 |
61.83 |
83
-
二、財務報表應行記載事項
-
一
-
( ) 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應 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
1.112 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五。
-
2.113 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六。
-
3.114 年第三季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核閱報告:請參閱附件七。
-
( 二 ) 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但不包括重要會計項 目明細表:本公司並無子公司,故無個體報表適用。
-
( 三 ) 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無。
-
三、財務概況及其他重要事項應記載事項
-
一
-
( ) 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 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此情形。
-
( 二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無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 者,應揭露事項:無。
-
( 三 ) 期後事項:無。
-
( 四 ) 其他:無。
84
四、 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一 ( ) 財務狀況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數,若影響數重 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1. 財務狀況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個體 )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差 異 | |
| 金 額 | 變動比率(%) | |||
| 流 動 資 產 |
2,045,422 | 2,283,506 | 238,084 | 11.64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490,113 | 2,261,730 | (228,383) | (9.17) |
| 其 他 資 產 |
42,165 | 37,691 | (4,474) | (10.61) |
| 資 產 總 額 |
4,577,700 | 4,582,927 | 5,227 | 0.11 |
| 流 動 負 債 |
799,180 | 746,700 | (52,480) | (6.57) |
| 非 流 動 負 債 |
709,179 | 506,885 | (202,294) | (28.53) |
| 負 債 總 額 |
1,508,359 | 1,253,585 | (254,774) | (16.89) |
| 股 本 |
1,849,059 | 1,849,059 | - | - |
| 資 本 公 積 |
16,736 | 16,736 | - | - |
| 保 留 盈 餘 |
1,241,686 | 1,505,862 | 264,176 | 21.28 |
| 其 他 權 益 |
(38,140) | (42,315) | (4,175) | 10.95 |
| 權 益 總 額 |
3,069,341 | 3,329,342 | 260,001 | 8.47 |
|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 新台幣一仟萬元者)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與未來因應計劃說明如下: 1.非流動負債減少:主係因本期償還長期借款所致。 2.保留盈餘增加:主係本期淨利增加所致。 |
85
( 二 ) 財務績效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銷售數量 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財務績效比較分析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合併 )
| 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1.財務績效比較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
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1.財務績效比較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
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1.財務績效比較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變 動 | |
| 金 額 | 變動比率(%) | |||
| 營 業 收 入 |
2,694,104 | 3,241,217 | 547,113 | 20.31 |
| 營 業 成 本 |
1,585,190 | 1,962,253 | 377,063 | 23.79 |
| 營 業 毛 利 |
1,108,914 | 1,278,964 | 170,050 | 15.33 |
| 營 業 費 用 |
566,845 | 557,750 | (9,095) | (1.60) |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 | - | - | - |
| 營 業 利 益 |
542,069 | 721,214 | 179,145 | 33.05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47) | 96,460 | 96,807 | 27898.27 |
| 稅 前 淨 利 |
541,722 | 817,674 | 275,952 | 50.94 |
| 所 得 稅 費 用 |
91,490 | 146,619 | 55,129 | 60.26 |
| 本 期 淨 利 |
450,232 | 671,055 | 220,823 | 49.05 |
| 1.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主要係本期客戶需求增加,使營業收入淨額、營業成本增加。 2.營業利益:主係本期營業毛利增加,且營業費用管控得宜。 3.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增加:主係因利息收入及外幣兌換利益增加所致。 4.稅前淨利:主係本期營業利益增加。 5.所得稅費用:主係因本期獲利增加,增加所得稅費用。 6.本期淨利:主係本期營業利益增加。 |
86
( 三 ) 現金流量
1.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2年度 | 增(減)變 動 | |
| 金額 | 變動比率(%) | |||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 | 1,085,816 | 572,163 | 513,653 | 89.77 |
| 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 | (46,717) | (71,232) | 24,515 | (34.41) |
| 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入(出) | (710,683) | (418,597) | (292,086) | 69.77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 之影響數 |
21,585 | 9,452 | 12,133 | 128.36 |
| 淨現金流入(出)數 | 350,001 | 72,882 | 277,119 | 380.23 |
| 變動分析說明: (1)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增加:主係因獲利成長及應收帳款減少。 (2) 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減少:主要係因設備支出減少所致。 (3) 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增加:主要係償還長短借款所致。 |
2.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
本公司無現金不足之情形,故不適用。
3. 未來一年 (114) 現金流動性分析
| 期初現金餘 額 |
預計全年來 自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 |
全年來自 投資及籌資活 動淨現金流量 |
預計現金 剩餘數 |
預計現金不足之 補救措施 |
預計現金不足之 補救措施 |
|---|---|---|---|---|---|
| 1,175,832 | 301,565 | (638,363) |
839,034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 | - | ||||
| 1.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 營業活動現金流入:係正常營運所產生之淨現金流入。 (2) 投資及籌資活動現金流出:主係支付股利及購置設備支出增加所致。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114年度尚無資金不足之情事,惟115年度擬辦理第二次及第三 次可轉換公司債之籌資活動,預計現金流入1,060,000作為未來購置設備及償還銀行借款, 增加財務彈性。 |
( 四 )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營運資金、短期投資及銀行提供之借款額度,足以支付最近年度之資 本支出,是以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 五 )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公司並無轉投資事業,故並不適用本項。
( 六 ) 其他重要事項:無。
87
伍、 特別記載事項
一、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一
-
( ) 列明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及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 善情形:
-
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無。
-
最近三年度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形:無。
-
-
( 二 ) 內部控制聲明書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十二。
-
( 三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善措 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況:不適用。
-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 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不適用。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十三。
-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十四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察表會總意見:不適用。
-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 ( 申請核准 ) 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自 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無。
-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補充之揭露事 項:無。
-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 ( 請 )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 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不適用。
-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 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 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十一、 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 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 之聲明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八。
-
十二、 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承銷 之案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 書:附件九。
-
十三、 發行人視所營事業性質,委請在技術、業務、財務等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及豐富 經驗之專家,就發行人目前營運狀況及本次發行有價證券後之未來發展,進行比 較分析並出具意見書,應揭露該等專家之評估意見:無。
-
十四、 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一)承銷商出具「承銷商對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承諾書」:附件 十。
-
(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 三十六條規定,相關人員出具不得受理競拍對象之聲明書:附件十一。
-
88
-
十五、 上市上櫃公司應就公司治理運作情形應記載事項:
-
一
-
(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 (113 年 ) 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會開會 11 次 (A) ,全體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 名(註1) | 實際出(列) 席次數(B) |
委託出席 次 數 |
實際出(列)席率 (%)【B/A】(註2) |
備註 |
|---|---|---|---|---|---|
| 董事長 | 陳建良 | 11 | 0 | 100% | |
| 董 事 |
陳懋常 | 11 | 0 | 100% | |
| 董 事 |
黃朝興 | 11 | 0 | 100% | |
| 董 事 |
賴尤秀敏 | 11 | 0 | 100% | |
| 董 事 |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葉盛茂 |
11 | 0 | 100% | |
| 董 事 |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建廷 |
11 | 0 | 100% | |
| 董 事 |
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萬全 |
10 | 1 | 90.91% | 112/6/9新 任 |
| 董 事 |
上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証量 |
11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黃滿生 | 11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林浩雄 | 11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王家祥 | 11 | 0 | 1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 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 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
| 董事會 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 | 所有獨立 董事意見 |
公司對獨立董 事意見之處理 |
|---|---|---|---|---|
| 113/02/29 | 第十屆 第六次 |
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會計師、賴宗羲會 計師辦理本公司113年度各項財務報告及營利事業所 得稅之查核簽證事宜案 |
無 | 不適用 |
| 評估113 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 無 | 不適用 | ||
| 112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無 | 不適用 | ||
| 113/04/25 | 第十屆 第七次 |
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 無 | 不適用 |
|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 無 | 不適用 | ||
| 113/10/24 | 第十屆 第九次 |
訂定『永續報告書編制與永續資訊管理作業程序』案 | 無 | 不適用 |
| 擬訂114 年度稽核計畫案 | 無 | 不適用 | ||
| 114/02/27 | 第十屆 第十一次 |
11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無 | 不適用 |
| 更換簽證會計師案 | 無 | 不適用 |
89
| 董事會 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 | 所有獨立 董事意見 |
公司對獨立董 事意見之處理 |
|---|---|---|---|---|
| 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會計師、林冠宏會 計師辦理本公司114年度各項財務報告及營利事業所 得稅之查核簽證事宜案 |
無 | 不適用 | ||
| 評估114 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 無 | 不適用 | ||
| 114/4/24 | 第十屆 第十三次 |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案 | 無 | 不適用 |
| 114/10/30 | 第十屆 第十五次 |
發行國內第二次與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 無 | 不適用 |
-
(2)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 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 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形。
-
董事會自我 ( 或同儕 ) 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本公 司於 108 年 6 月 12 日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內部董事會績效評 估每年執行一次,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外部績效評估應至少每三年 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本公司 111 年底委託 社團法人臺灣誠正經營學會,針對 111 年度進行董事會效能評估,並於 111 年 12 月 29 日提出評估報告,本公司在 112 年 1 月 18 日董事會報告結果並尋求改 進。
本公司已於 114 年第一季完成 113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 執行一次 |
113年1月1 日至 113年12月 31日 |
董事會 | 董事會內 部自評 |
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 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 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及內部 控制等 |
| 個別董事 成員 |
董事成員 自評 |
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 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 業及持續進修及內部控制等 |
||
| 審計 委員會 |
委員成員 自評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 員會職責認知、提昇功能性委員會 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 員選任、內部控制等 |
||
| 薪資報酬 委員會 |
委員成員 自評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 員會職責認知、提昇功能性委員會 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 員選任等 |
-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 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本公司董事會運作均依照法令、公司章程規定及股東 會決議行使職權,並鼓勵董事進修;秉持營運透明、注重股東之權益,於每次董 事會召開後,即時將董事會之重要決議辦理公告;朝向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發展。
( 二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90
- 本公司最近年度 (113 年 ) 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開會 8 次( A ),獨立 董事出席情形: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B/A)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黃滿生 | 8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林浩雄 | 8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王家祥 | 8 | 0 | 100%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 行其監督公司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 度。
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1 ) 財務報表
-
( 2 )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
( 3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 4 )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
-
( 5 )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
( 6 ) 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現金投資情形
-
( 7 ) 法規遵循
-
( 8 ) 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
-
( 9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 10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 11 )審計委員會職責履行情形
-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等
-
審閱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送民國 113 年度營業報告書、盈餘分配案及業經資誠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林瑟凱會計師及賴宗羲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包括資產 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等表冊),經本審計委員 會審查完竣,認為尚無不符。
-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序 ( 包括財務、營運、風 險管理、資訊安全、外包、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 ) 的有效性,並審查了公司 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以及管理層的定期報告,包括風險管理與法令遵 循。參考 2013 年 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 Commission (COSO) 發布之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的整合性架構 (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 ,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 制系統是有效的,公司已採用必要的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正違規行為。 其他應記載事項:
-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 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 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 (1)證 | 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
|---|---|---|---|---|
| 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 會意見之處理 |
| 113/02/29 | 第三屆 第三次 |
112 年度財務報表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會計師、 賴宗羲會計師辦理本公司113年度各項財務 報告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查核簽證事宜案 |
91
| 評估113 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 ||||
|---|---|---|---|---|
| 112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 113/04/25 | 第三屆 第四次 |
113 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 ||||
|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 ||||
| 113/07/25 | 第三屆 第五次 |
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113/10/24 | 第三屆 第六次 |
113 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訂定『永續報告書編制與永續資訊管理作業 程序』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 擬訂114 年度稽核計畫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 114/02/27 | 第三屆 第七次 |
113 年度財務報表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11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更換簽證會計師案 | ||||
| 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會計師、 林冠宏會計師辦理本公司114年度各項財務 報告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查核簽證事宜案 |
||||
| 評估114 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 ||||
| 114/04/24 | 第三屆 第八次 |
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案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114/07/24 | 第三屆 第九次 |
114 年買回股份轉讓予非經理人員工認購股 數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114 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案 | ||||
| 銀行遠期外匯額度申請案 | ||||
| 114/10/30 | 第三屆 第十次 |
114 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案 | 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擬訂115 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銀行遠期外匯額度申請案 | ||||
| 擬發行國內第二次與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案 |
-
(2)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之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
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形。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 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
(1)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透過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進行溝通。內部稽核主管 就內部稽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另,每月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將 上月內部稽核報告交付獨立董事查閱。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溝通重點 |
|---|---|
| 113/02/29審計委員會 113/02/29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112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113/04/25審計委員會 113/04/25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
| 113/07/25審計委員會 113/07/25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
| 113/10/24審計委員會 113/10/24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訂114 年度稽核計畫 |
92
| 日期 | 溝通重點 |
|---|---|
| 114/02/27審計委員會 114/02/27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11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114/04/24審計委員會 114/04/24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
| 114/07/24審計委員會 114/07/24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
| 114/10/30審計委員會 114/10/30 董事會 |
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訂115 年度稽核計畫 |
- (2)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透過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會計師每年於年度財務報告出 具時進行說明,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 溝通討論。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溝通重點 |
|---|---|
| 114/02/27 審計委員會開會前 |
1. 查核方式及範圍。 2. 查核發現。 3. 其他溝通事項。 4. 會計師獨立性。 5. 事務所AQI。 |
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溝通重點 |
|---|---|
| 114/02/27 董事會開會前 |
1. 查核方式及範圍。 2. 查核發現。 3. 財報自編。 4. 法令更新。 |
93
( 三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 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 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 |
V |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並揭露於公司網頁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無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 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 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 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 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 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 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 買賣有價證券? |
V V V V |
(一)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制度,妥善處理股東建 議及疑義等問題,如有涉及訴訟法律事件, 轉請法律顧問統一處理。惟本公司與股東 間關係和諧,尚未有發生糾紛及訴訟之情 事。 (二)與主要股東關係良好,均能掌握實際控制 公司之主要股東及其最終控制者之名單, 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每月申報董事及大股 東持有股數。 (三)本公司已於內部控制制度中建立「關係人 交易之管理」,對於與關係企業之交易往來 均有明確規範,以建立完整防火牆並達風 險控管機制。 (四)本公司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及「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規範相關內 容,並每年定期辦理內部教育訓練及宣導。 |
無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 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 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 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 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 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 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 立性? |
V V V |
V | (一)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之三、公司治理、 (四)董事及監察人章節、5.董事會及 獨立性之說明。 (二)民國100年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民國106 年設置審計委員會,未來將依法令或依實 際需求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本公司108 年6 月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 法及其評估方式,於109 年起每年定期就 董事會及個別董事進行自我或同儕評鑑; 113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已提報114年2月 27日董事會。 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 時之參考依據,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依 110年3月修訂「董事酬金給付辦法」執行, 將績效評估與董事酬勞連結,績效評估佔董 事酬勞之比率為10%。 (四)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 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 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 |
無重大 差異 |
94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 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 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AQIs)」外,並依以下之標準與13項AQI指 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 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 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 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AQI指標資訊,確認 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 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另於最近3年也將持 續導入數位審計工具,提高審計品質。最近 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114年2月27日審計委 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114年2月27日董事 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 估。本公司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如下: 1. 會計師確知財務報表查核簽證係會計師之 責任,且財務報表簽證應按會計師查核簽證 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對查核簽證所表示 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2. 會計師確知應以正直、公正客觀之立場,保 持超然獨立精神,執行專業服務,並公正表 示意見。會計師並無與本公司間有直接或重 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3. 會計師並無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 或保證行為。 4. 會計師並未基於考量本公司客戶流失之可 能性,而影響查核工作。 5. 會計師並無與本公司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 潛在僱佣關係。 6. 會計師並無與查核案件有關之或有公費。 7. 事務所審計服務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兩年 內並無於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 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8. 事務所對本公司所提供之非審計服務並無 直接影響審計案件之重要項目。 9. 會計師並未宣傳或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 票或其他證券。 10. 會計師並未擔任本公司之辯護人,或代表 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之衝突。 11. 會計師未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 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12. 會計師未有卸任一年以內之共同執業會計 師擔任本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 |
95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 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 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重大影響之職務。 13. 會計師未收受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經理 人價值重大之餽贈或禮物。 14. 會計師未接受本公司管理階層在會計政策 上之不當選擇或財務報表上之不當揭露。 會計師未有接受本公司為降低公費,對事務 所施加壓力,使其不當的減少應執行之查核 工作。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 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 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 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 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 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 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 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等)? |
V |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由財務處處長蔣志青兼 任,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蔣志青處長已具備 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令遵循、財務、股務或公司 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 上。公司治理主管之主要職責為: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 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 檢視結果。 7.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公司治理主管113及114年度進修情形請參閱下 表。 |
無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 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 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 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 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 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擔任公司對外溝通管道,並 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利害關 係人相關聯絡方式,供其詢問及發表意見,以 了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期望及需求,並提供妥 適回應,處理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議題。詳細 內容請參閱下表。 |
無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 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委任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
無差異 |
96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 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 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 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 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 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 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 置公司網站等)?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 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 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 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 營運情形? |
V V V |
(一)本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皆揭 露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http://www.vpec.com.tw及公開資訊觀 測站。 (二)本公司網站除以中文揭露資訊外,尚 有設置英文版本,供國外投資人了解 公司。指定專人負責資訊之蒐集及揭 露,並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 資訊放置公司網站,每年揭露兩次法 人說明會完整之會議影音連結資訊。 (三)本公司依相關規定,於會計年度終了 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 告,並於規定期限前公告並申報第 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 情形。 |
無差異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 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 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 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 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 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 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 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 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一)員工權益:公司依據主管機關規定任 用員工,重視員工權益,溝通管道暢 通,並提供員工良好的工作環境。公 司「工作規則」之制訂與修訂皆經勞 資會議通過並送桃園市政府核備後, 公告全體員工作為職場工作行為規 範。 (二)僱員關懷:本公司提供充分教育訓練 及合理之薪酬與福利措施。 (三)投資者關係:本公司對於投資者及其 他利害關係人,均保持暢通之溝通管 道與資訊交流,並尊重及維護其應有 之權益。 (四)供應商關係:本公司對於供應商維持 良好之關係,透過相互合作尋求雙贏 成長。 (五)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本公司隨時保持暢 通之溝通管道,充分發揮發言人機制, 並秉持誠信原則即時發佈公開資訊以 維護投資者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六)董事進修之情形:請參閱下表。 (七)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 情形:內部稽核單位依風險評估結果 擬訂年度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通過 並據以評估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 |
無差異 |
97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 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 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計與執行有效性。另,透過公司內部 各單位每年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 亦有助瞭解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風 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八)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已設置 客訴處理流程,與客戶互動及溝通情 形良好。 (九)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 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 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本公司已完成113年度公司治理評鑑自評,並依評鑑結果進行檢討,持續研議推動以期能 更符合相關規定。 |
98
1. 利害關係人:
- (1) 本公司利害關係人包括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皆保持良好之溝通管道,且每年一次定期於董事會上報告利害關係人溝通 情形。
(2) 113 年度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於 114 年 1 月 17 日向董事會報告。最近年度各類別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與報告內容如下:
| 利害關係人 | 關注議題 | 溝通管道及回應方式 | 113年度溝通實績 | |
|---|---|---|---|---|
| 客戶 | 誠信經營 資訊安全與客戶隱私 風險管理 創新研發 產品責任 職業安全與衛生 人權 消防管理與緊急應變 |
1.客戶滿意度調查 2.配合客戶需求事項之查核,並進行預防及持續改善 3.技術研發資訊需求 4.聯絡窗口 行銷處/徐娣微小姐(03) 419-2969分機886 |
1. 112年客戶滿意度調查90分 2. 接受客戶不定期稽核與拜訪 3. 每年一次的國際參展 4. 定期與不定期客戶召開線上會議,商討技術議題 5. 透過官網留言區,即時回覆客戶需求 |
|
| 政府機關 | 風險管理 水資源管理 能源管理 職業安全與衛生 消防管理與緊急應變 |
1.聯絡窗口: 消防與職安:黃建榮先生(03) 419-2969分機552 環保:陳佩萱小姐(03) 419-2969分機553 人資行政處/鍾金凌小姐(03) 419-2969分機222 2.參與政府或機關辦理課程 3.主動定期辦理法規查核與公司稽核室法遵稽核,以確 認公司守規性 4.被動接受主管機關稽核與公文來文及政策宣導 |
1. 113年度已依法繳納各項稅賦 2. 環保主管機關稽查3次,開罰1項,罰款10萬 職安主管機關稽查5次,開罰1項,罰款12萬 消防主管機關稽查2次,無稽核開罰事項 3. 環保主管機關來函與政策宣導296件 4. 職安主管機關來函與政策宣導23件 5. 消防主管機關來函與政策宣導2件,消防分隊訪視查勘平鎮二廠2 場次 6.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平鎮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公文共15件 7. 每月配合經濟部產業園區污水廠3 次廢(污)水現場採樣檢測及抄 表,共72次,均無異常 8. 勞動部例行定期訪視事項: ‧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青年就業領航計畫』進行實地 訪視11次 ‧ 「進用外籍移工訪視作業」進行實地訪視1次 |
|
| 員工 | 資訊安全與客戶隱私 人才吸引與留任 職業安全與衛生 人才培育與發展 人權 消防管理與緊急應變 |
1.勞資會議 2.薪資報酬委員會 3.職工福利委員會 4.不定期透過公司內部電子郵件、網站、公佈欄公告及 提供公司重要營運訊息、教育訓練課程資訊、各項員 工獎酬與福利事項及年度績效管理作業等訊息 5.教育訓練課程 6.每年提供員工健康檢查及每月醫師駐廠健康諮詢服 務 |
1. 為維持勞資間和諧關係113年召開4次勞資會議 2. 113年8月安排員工進行一般健康檢查及特殊健康檢查 3. 設立完善的薪酬及福利制度,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及獎勵 4. 秉持公正及不歧視的原則,提供員工平等的雇用機會 5. 鼓勵參與外部教育訓練課程,精實專業技能 6. 依相關勞動法規制定工作規則,明確規範各項勞動條件,保障員工 之合法權益,並設立申訴管道,員工可隨時反映意見,並取得公平 合理之處理 7. 113 年度每季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議共4次 |
99
| 利害關係人 | 關注議題 | 溝通管道及回應方式 | 113年度溝通實績 |
|---|---|---|---|
| 7.定期召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勞工代表出席與會) 8.依法辦理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9.辦理各項職業安全衛生內外部宣導活動 10.設置員工申訴管道 聯絡窗口:人資行政處/鍾金凌小姐(03) 419-2969分 機222 E-MAIL:[email protected] 郵寄: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6號 |
8. 113年度廠內環保職安消防宣導統計如下: 職安公告宣導共2件;内部同仁諮詢共12件 環保公告宣導共11件;内部同仁諮詢共30件 消防公告宣導共9件;内部同仁諮詢共1件 9. 113年度環保職安消防訓練統計如下: 職安衛外訓與内訓共80人次;合計584小時 環保派外訓練共4人次;合計24小時 消防外訓與内訓共155人次;合計167小時 10. 113年度員工參與教育訓練與宣導課程,訓練時數如下: 內外部訓練共328人參與,總時數為5,428小時 |
||
| 銀行 | 經濟績效 公司治理 誠信經營 風險管理 |
1.聯絡窗口: 財務處/蔣志青先生(03) 419-2969分機706 2.溝通管道及回應方式: (1) 電話訪談 (2) 實體拜訪 (3) 股東會年報、永續報告書 (4) 財務報告 |
1. 完成銀行授信續約 2. 銀行不定期往來拜訪 3. 按季公告財務報告 |
| 供應商 | 永續供應鏈管理 經濟績效 公司治理 誠信經營 資訊安全與客戶隱私 風險管理 創新研發 產品責任 |
1.聯絡窗口: 資材處/顏任宏先生(03) 419-2969分機750 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2.供應商簽署社會責任與道德規範承諾書 |
主要供應商-達成及執行狀況 1. 社會責任與道德規範承諾書簽署100% 2. 供應商環境危害物質限用保證書簽署100% 3. 供應商產品環境品質評鑑100% 4. 供應商稽核表100% 5. 供應商評比報告100% 6. 供應商RBA稽核表100% |
| 3.供應商環境危害物質限用保證書簽署及進行供應商 |
|||
| 產品環境品質評鑑(每年) | |||
| 4.供應商評鑑表、供應商稽核表(不定期)、供應商評比 |
|||
| 報告(每年)、供應商RBA稽核表(每二年) | |||
| 股東/投資人 | 經濟績效 誠信經營 人才吸引與留任 |
1.聯絡窗口: 財務處/蔣志青先生(03) 419-2969分機706 總經理室/蘇展祿先生(03) 419-2969分機366 2.溝通管道及回應方式: (1)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即時重大訊息 (2) 公司網站同步上傳相關資訊 (3) 股東會及年報 (4) 與國內外法人投資機構雙向溝通 (5) 受邀參加國內外論壇 |
1. 召開1次股東常會 2. 發佈重大訊息26則,公告8則,共34則 3. 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12次(國外2次、國內10次) 4. 參與113場次國內外法人投資機構交流會議 5. 發言人不定期回覆股東提問 |
100
2-1.113 年度董事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起 | 迄 | |||||
| 董事 | 陳建良 | 113/11/06 | 113/11/0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生成式AI 的趨勢與風險管理 | 3 |
| 113/09/30 | 113/09/30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壯大臺灣資本市場高峰會 | 3 | ||
| 113/08/02 | 113/08/02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現代化企業風險管理策略在公司治理中的 應用 |
3 | ||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 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董事 | 陳懋常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 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董事 | 黃朝興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 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董事 | 賴尤秀敏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 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葉盛茂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 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陳建廷 | 113/07/03 | 113/07/03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4 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3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廖萬全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 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張証量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 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獨立 董事 |
黃滿生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 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獨立 董事 |
林浩雄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 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
| 獨立 董事 |
王家祥 | 113/11/07 | 113/11/07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 全國聯合會 |
洞悉生成式AI應用的信任與資安風險 | 3 |
| 113/11/06 | 113/11/0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生成式AI 的趨勢與風險管理 | 3 | ||
| 113/11/04 | 113/11/04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 全國聯合會 |
會計師執業應注意的洗錢態樣,稅務犯罪 案例解析 |
3 | ||
| 113/08/02 | 113/08/02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現代化企業風險管理策略在公司治理中的 應用 |
3 | ||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2024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101
114 年度董事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起 | 迄 | |||||
| 董事 | 陳建良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董事 | 陳懋常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董事 | 黃朝興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董事 | 賴尤秀敏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法人董事代 表人 |
葉盛茂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法人董事代 表人 |
陳建廷 | 114/07/09 | 114/07/0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 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 峰論壇 |
6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法人董事代 表人 |
廖萬全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法人董事代 表人 |
張証量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獨立董事 | 黃滿生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2/21 | 114/02/21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審計委員如何落實財報審查 | 3 |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獨立 董事 |
林浩雄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
| 獨立 董事 |
王家祥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 重組的企業應對策略及ESG 相關 稅務議題 |
3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102
2-2.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113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 姓名 | 進修日期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起 | 迄 | ||||
| 蔣志青 | 113/07/03 | 113/07/03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4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 |
| 113/05/30 | 113/05/3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 協會 |
2024全球經濟展望與產業趨勢 | 3 | |
| 113/01/26 | 113/01/26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 協會 |
全球碳交易機制運行下企業碳權與碳資產 管理因應 |
3 |
114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 姓名 | 進修日期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起 | 迄 | ||||
| 蔣志青 | 114/11/10 | 114/11/11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 研究發展基金會 |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持續進 修班 |
12 |
| 114/05/28 | 114/05/28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 協會 |
川普2.0:全球稅務改革與供應鏈重組的企 業應對策略及ESG相關稅務議題 |
3 | |
| 114/05/21 | 114/05/21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 協會 |
「精進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研 討會 |
2 | |
| 114/01/17 | 114/01/1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 協會 |
當前全球經濟與金融情勢 | 3 |
103
( 四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條件 身分別姓名 |
條件 身分別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 會成員家 數 |
|---|---|---|---|---|
| 獨立董事 | 林浩雄 | 國立臺灣大學博士。 現任國立臺灣大學電機資訊學院電子工程 學研究所、光電工程學研究所、電機工程學 系教授。 具公司業務所需專業及工作經驗,借重其專 才以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監督功能。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本公司獨立董事,本人、配偶、 二親等以內親屬皆未有擔任本 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 人或受僱人之情形。本人、配偶、 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 義)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擔 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 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之情形。 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 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 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為零。 |
無 |
| 獨立董事 | 王家祥 | 國立政治大學EMBA碩士。 現任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會計師/ 合夥人/美國會計師、鑫霈資產管理(有)董事 長、台灣賽克(有)法人董事代表人。 具財務、會計、管理專業實務經驗,借重其 專才以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監督功能。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無 | |
| 其他 | 謝明凱 | 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大陸南開大學 經濟研究所碩士。 現任 廣運機械工程(股)董事長 太極能源科技(股)董事長 金運科技(股)董事、 昌虹新能源(股)法人董事代表人、 旭騰(股)監察人、 盛新材料科技(股)董事長、 叡萱投資(股)董事長、 群豐欣業(股)董事長、 永暘光學(股)董事長、 霆光科技(股)董事長、 福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 會委員、薪酬委員會委員。 友晁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人。 具商務、管理工作實務經驗,借重其專才以 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監督功能。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本公司薪酬委員,本人、配偶、 二親等以內親屬皆未有擔任本 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 人或受僱人之情形。本人、配偶、 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 義)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擔 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 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之情形。 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 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 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為零。 |
1 |
- 薪酬委員會職責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七條職責範圍: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 會討論。
(1) 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續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04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 (2) 本屆委員任期: 112 年 6 月 29 日至 115 年 6 月 6 日,最近年度 (113 年 ) 及截至公開說明書 刊印日止會開會 4 次 ( A ) ,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職稱 | 姓名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實際出席率(%)(B/A)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林浩雄 | 4 | 0 | 100.00% | ||||||
| 委員 | 王家祥 | 4 | 0 | 100.00% | ||||||
| 委員 | 謝明凱 | 2 | 2 | 50.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 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 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 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薪資報酬委 員會日期 期別 議案內容 所有成員意見 公司對成員 意見之處理 113/2/29 第五屆第二次 112年度董事酬勞發放案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不適用 經理人113年薪資調整案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不適用 113/7/25 第五屆第三次112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發放案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不適用 114/2/27 第五屆第四次 113年度董事酬勞發放案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不適用 經理人114年薪資調整案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不適用 114/7/24 第五屆第五次 113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發放案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不適用 經理人庫藏股認購案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不適用 |
||||||||||
| 薪資報酬委 員會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 | 所有成員意見 | 公司對成員 意見之處理 |
||||||
| 113/2/29 | 第五屆第二次 | 112年度董事酬勞發放案 |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 經理人113年薪資調整案 |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 113/7/25 | 第五屆第三次 | 112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發放案 |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 114/2/27 | 第五屆第四次 | 113年度董事酬勞發放案 |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 經理人114年薪資調整案 |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 114/7/24 | 第五屆第五次 | 113年度經理人員工酬勞發放案 |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
| 經理人庫藏股認購案 | 所有委員同意通過 | 不適用 |
105
( 五 )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符合一定條件之公司應揭露氣候相關資訊 1.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 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 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 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 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 形? (上市上櫃公司應填報執行 情形,非屬遵循或解釋。) |
V | 1.本公司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以達永續 發展之目標,於111年4月28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之「永續發展實務 守則」,以管理其對經濟、環境及社會風險與影響。 2.本公司永續業務之組織與推行情形,說明如下: (1)本公司董事會111年4月28日授權由環保課與職安課擔任推動永續發展 專(兼)職單位。 (2)除環保課與職安課外,由總經理室、人資行政處、財務處、資材處、 設施處、廠務處、行銷處、品保處及資訊處等相關單位主管組成永續 (ESG)工作小組,推動環境保護、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等相關業務與計 畫,包含撰寫年度永續報告書、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與減量規劃、氣 候變遷風險評估與調適因應準備等。 (3)環安永續兼職單位每季召開工作小組會議報告董事長與總經理等經營 管理階層知悉永續業務進展、利害關係人關切議題,依據董事長/總經 理對於公司永續發展之指示、意見或建議調整公司永續發展的目標、 方向與落實重點。每季(1/4/7/10月)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及未來工作 計劃,供董事檢視計畫進展、評估公司永續發展的各項機會與風險。 3.董事會對永續發展之督導情形說明:永續議題由工作小組每季召開會議 報告董事長與總經理等經營管理階層知悉,並由小組代表向董事會報告執 行成果及未來工作計劃,供董事檢視計畫進展、評估公司永續發展的各項 機會與風險;工作小組也依據董事會與高階主管對於公司永續發展之指 示、意見或建議調整公司永續發展的目標、方向與落實重點。 工作小組每季向董事會報告,內容包含: (1)永續報告書編制與揭露。 (2)溫室氣體排放與查證進度。 |
無差異 |
106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3)各年度重大主題、目標與行動方案。 (4)其他報告事項。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 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 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 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 理政策或策略?(上市上櫃 公司應填報執行情形,非屬 遵循或解釋。) |
V | 1.本公司委託外部機構,依據重大性原則,辨識攸關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 社會與公司治理議題;邊界設定為公司組織所能行使控制或影響之範疇, 除本公司生產製程、平鎮廠區與所在社區外,包含外勞宿舍與相關供應商。 2.本公司每年度編製永續報告書,並依據重大性原則分析(包含利害關係人 關切程度、正面與負面衝擊)與篩選出重大議題之影響及策略,有關重大 議題之風險評估具體說明,請參閱下表註1 之說明。 |
無差異 | |
| 三、環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 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 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 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V |
1.本公司屬於半導體製造產業,依本國各項環保法規設置空氣污染、廢水、 廢棄物及毒化物環境管理專責人員,並由環境管理專責單位的環保課與廠 務處辦理各項環保法定業務。 2.本公司並於91 年導入ISO14001:2015 環境管理系統並通過第三方認證 持續運作至今,涵蓋範圍包含總公司與平鎮廠、平鎮二廠。(證書參見全 新公司網頁/環安衛專區/環安衛管理系統)。 本公司依據環境政策,訂定各項資源回收減廢、節水、節能減碳等環境目標 措施並持續追蹤單位產品水、電及原物料使用量。就單位產品的能源耗用與 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目標為2030年維持排放量1.6萬公噸碳當量,2050年 淨零排放。相較於前一年度(112年),113年單位產品耗能與碳排約降低19%、 單位產品耗水量約降低14%,另就節能部份,公司設置能源管理專責人員並 引入外部顧問評估各項節能方案,包含恆溫槽設備改善、純水系統送水壓力 調降、平鎮廠大廳傳統燈具更換成LED 燈具、空壓機老舊淘汰為變頻式、 VOC 系統更新風車馬達暫停使用、洗滌塔-1堵塞清潔保養、洗滌塔-2調降風 車馬達運轉頻率、空調箱運轉時間調整等,每年約降低1%總用電量。 |
無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 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 |
V | 依據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報告框架,鑑別及執行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本公司 |
無差異 |
107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 應措施?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 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 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 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 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衝擊及影響程度,以「治理」、「策略」、「風險管理」和「指標和目標」 四個面向,擬訂因應氣候變遷之策略與行動,並定期檢視目標與績效指標。 請參閱下表註2之說明。 1.本公司能資源耗用規模不大(年度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約1.6萬噸),持續關 注碳稅與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對於營運活動之可能衝擊影響,並修訂公司節 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1).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於101 年度起依據ISO-14064-1 進行平鎮廠溫 室氣體排放量查證(範圍包含範疇一與範疇二);另110 年溫室氣體排放 量盤查完整涵蓋全公司兩個廠區(範疇一與範疇二) ,111 年溫室氣體排 放量盤查除完整涵蓋全公司兩個廠區外,亦將範疇三部份溫室氣體排放 納入盤查。(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結果,請參見全新公司網頁/環 安衛專區/環安衛管理系統)。相較於前一年度,113 年單位產品耗能與 碳排減少降低約19%,相關資訊揭露並提供客戶各項供應商問卷之參考。 (2)公司用水112年度總用水量773742公噸,113年度總用水量80915公噸, 113年單位晶片用水量約12.5噸/平方公分,較112年降低14%。 (3)廢棄物產出部份,112年合併產出約231公噸,其中有害廢棄物占85%,非 有害廢棄物量15%;113年合併產出約308公噸,其中有害廢棄物占84%,非 有害廢棄物量16%。 2.每年持續推動節能減廢政策,訂定節約能源目標,105年~113年平均年節 約率達1%,113年因推動恆溫槽設備改善、純水系統送水壓力調降、平鎮 廠大廳傳統燈具更換成LED 燈具、空壓機老舊淘汰為變頻式、VOC 系統更 新風車馬達暫停使用、洗滌塔-1堵塞清潔保養、洗滌塔-2調降風車馬達運 轉頻率、空調箱運轉時間調整,達節約率1%。廢棄物回收再利用113年共 49.9噸,較112年度增加21%回收再利用量。 3.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經第三方驗證,涵蓋全公司兩個廠區(範疇一、範疇 二及範疇三)。 |
無差異 |
108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社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 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 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本公司承諾維護員工人權,提供從業人員友善職場環境,並遵循與責任 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簡稱RBA)行為準則一致的 原則與要求。我們嚴格遵守本公司各廠區經營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和法 規,並以尊嚴和尊重的態度對待所有人員。本公司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除 內部制定「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手冊(M0133)」相關標準,並定期檢視、評 估相關制度與作為,持續改善。董事長已簽署「社會責任政策」並公開於本 公司網站。 本公司透過年度訓練計畫,強化「社會責任政策」的宣導,並確保員工 的意見了解及申訴管道開放與雙向溝通。我們亦充分遵循相關法令,並定期 召開勞資會議,宣導及溝通相關議題。 |
無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 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 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 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V |
1.本公司除依法提供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提撥退休金及育嬰留職停薪等基本保障外,每年定期舉辦員工健康檢查,並 發放三節禮金、婚喪喜慶及慰問。此外,提供員工團體保險及國內外員工旅 遊等多項福利措施,致力於關懷員工的身心健康與生活品質。 2.依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五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述比 例提撥員工酬勞。 本公司成立「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持股會」,並於104年8月 起辦理員工持股信託,公司及員工每月提撥同等金額,定期定額長期持有公 司股票,幫助員工達到長期儲蓄、累積財富,以保障未來退休生活之安定。 |
無差異 |
109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 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 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 育? |
V | 1.本公司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各項具體措施如下: 定期執行法規查核(每月)、風險鑑別與內部稽核(每年),以確保適 法性及現場作業環境安全衛生無虞。 定期執行作業環境監測(每半年)、各項設備自動檢查(每月)。 定期消防設備檢修(每年)、氣體偵測器校正(每年)、消防與應變演 練(每半年)。 員工體格檢查、定期一般健康檢查、特殊健康檢查。 設備機台與化學品安全評估與啟用檢查。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含新進同仁教育訓練、在職教育訓練、 案例宣導)。 高風險作業項目管制與廠商人員進廠危害告知。 廠內提供各項個人防護具及教育訓練。 由職業病專科醫師協助進行各項職業衛生與健康促進業務。 針對重大風險與改善機會,每年設定目標及管理方案進行控管與持 續改善,每季由董事長親自出席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勞工代表佔 1/3)參與各項環安衛議題討論。 參加工業區環安自主管理活動與支援毒災應變演練,分享交流實務 經驗。 公司重視員工健康,提供獎勵措揓鼓勵員工踴躍參加健康促進活 動,為防治肥胖及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等健康問題, 採取具體措施及實施成效: 健康飲食推廣:每週一健康蔬食日,健康飲食有助於維持理想體重、 改善體脂率、降低慢性疾病風險(如心臟病、糖尿病等),並提升 身體的整體健康。 健康定期篩檢:員工體格檢查、定期一般健康檢查、特殊健康檢查, 早期發現健康問題能夠及時預防,減少慢性病的發展。 |
無差異 |
110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健康促進活動:公司透過「運動推廣」及「健康減重減脂競賽」獎 勵活動,鼓勵員工積極踴躍參與各項體育活動,及幫助員工控制體 重及維持健康體脂率。 健康實施成效:113 年度32 位員工透過健康飲食與運動相結合的 方式,成功減重102.9 公斤及減脂20.6 公斤,不僅幫助員工達成 健康目標,還進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與整體健康水平。 2.本公司平鎮廠於民國90 年建廠作業初期即通過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平 鎮二廠於107 年通過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公司依法設置一級專責管理 單位與專職人員以落實保護同仁作業安全與健康並且依據職業安全衛生 管理系統(ISO-45001:2018/CNS-45001:2018)建制管理系統並取得第三方 認證(證書參見全新公司網頁/環安衛專區/環安衛管理系統)。 3.公司113 年非交通通勤事故之工作傷害發生件數2 件,導致員工2 人遭 遇失能傷害(佔員工比例為0.55%);改善措施為提供適當的個人防護器具 與教育訓練。 4.公司113 年火災發生之件數為0 件,導致員工死傷人數為0 人(佔員工總 人數比率為0%)。 |
111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 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 畫?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 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 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 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 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 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V V |
為建立員工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1. 新進員工職前訓練:在新進員工報到三個月內,應安排共識性訓練課程。 2. 專業技能訓練:由各部門主管依組織職務及功能劃分,提出其作業會影 響產品要求及過程要求符合性的人員之資格要求及其教育訓練需求項 目。員工參與職能提升相關與專業證照課程部分,提供員工教育訓練之 補助。且在有其他職務歷練機會時,經徵詢員工意願,調任員工至其他 部門服務,增加員工工作歷練。 3. 年度教育訓練:每年進行年度訓練需求調查,將各部門之訓練需求收集 彙整於「年度訓練計劃表&執行程(FORM M0061-04)」經核准後實施。 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本公司 遵循責任商業聯盟(RBA)行為準則及國內相關法令規定。 本公司產品與原物料供應商皆簽署承諾禁用環境危害物質保證書,保證提 供之產品均符合ROHS 及其他相關環境指令之規範;在製造與相關作業活動 均嚴守環保法規及相關規範。 相關申訴管道與聯繫窗口資訊均登載於公司網頁,請參見全新公司網頁/關 於全新/社會責任專區。 |
無差異 無差異 |
112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 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 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 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 實施情形? |
V | 1.本公司資材處訂有「供應商管理程序書(M0047)」,依據責任商業聯盟 (RBA)行為準則辦理供應商評鑑,評鑑項目包含廠商於勞動條件、環境管 理、職業安全衛生、企業倫理道德與供應鏈管理等構面項目,由相關單位 評估其適法性與實際執行狀況。重點關注事項如下: (1)供應商社會責任與道德規範 勞工:根據國際社會公認的準則,承諾維護勞工的人權。 健康與安全:盡量減少與工作相關的傷病發生率,並建立安全、健康的 工作環境。 環境:查明其製造作業過程對環境的衝擊,並盡量減少該過程對社區、 環境和自然資源造成的不良影響,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 道德規範:為履行社會責任,供應商必須謹守最高的道德標準。 管理體系:應採用或建立一個其範疇與上述內容相關的管理體系。 (2)供應商環境危害物質管理 為保護環境、期許供應鏈成員能符合歐盟環保指令(RoHS)、法規 (REACH)之相關要求。 (3)供應商品質系統管理 供應鏈成員能符合ISO9001及IATF16949品質系統相關要求。 2.依責任商業聯盟(RBA)及國際相關規範,要求供應商於勞工、健康與安 全、環境、企業倫理及管理體系等各方面之商業行為確實符合準則內容, 並且遵守經營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和法規。結合定期稽核計劃,評估供 應鏈廠商執行情形與風險。 |
無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 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 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 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 |
V | 1.本公司依據國際通用準則(GRI/SASB/TCFD)編制永續報告書,已於114/07 揭露113 年度公司永續報告書。 2.113 年度報告書由台灣德國北德技術監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依照 AA1000AS v3標準查證,符合第一類型中度保證等級。 |
無差異 |
113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 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 意見?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於111 年4 月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以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之落實。本公司定期依該守則檢視執行情形 並據以改進,執行至今尚無差異情形。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1. 遵循負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行為準則及國內勞動法令相關規定,訂定「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手冊(M0133)」作 為公司與全體員工職場倫理遵循準則,每兩年由負責任商業聯盟委託第三方機構針對本公司勞動條件、環境管理、職業安全衛生、 企業倫理道德與供應鏈管理等構面項目進行有效性查核(Validated Assessment Program, VAP)。 2. 透過設置員工意見箱、內部資訊公告及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等多元雙向溝通管,提升與優化職場和諧,確保員工權益。 3. 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分析追蹤健檢資料,促進員工健康。 4. 急難救助之建置,以協助員工處理急難事件以及良好的員工心理諮商輔導。 5. 為提供客戶最佳服務品質,推動綠色產品與營運持續管理計畫。 6. 參加平鎮產業園區環安衛自主管理活動與支援毒災應變演練,友廠事故支援應變器材。 7. 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SO 45001:2018/CNS 45001:2018),並取得第三方認證。 8. 導入各專業機構輔導,持續推動污染防治、節能省碳與危害預防等各項措施。 9. 落實廠內各項環安衛業務,並安排各項內/外部專業訓練與演練。 10. 辦公室隨手做環保,落實資源回收分類,妥善處理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11. 稽查有害事業廢棄物廠商確認守規性,落實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12. 為共同打造優質的工作環境,本公司與平鎮工業區簽訂了綠美化認養協議書及綠美化管理計畫書。 13. 111年獲得全國工業區職業安全衛生績優人員獎項。 14. 113年捐贈「平鎮產業園區2024寒冬愛心市集」活動所需物資1批,關懷弱勢團體及育幼院,傳遞愛心與溫暖,幫助需要幫助的 人們度過寒冬。 15. 113/1/17~113/4/17於高雄銀行承作新台幣參仟萬元綠色/永續定期存款。 16. 113/7/23~113/10/21投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第5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債券代碼: B903ZA債券簡稱: P12台電5B,新 台幣陸仟萬元,該債券取得櫃檯買賣中心綠色債券資格認可。 |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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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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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項目 續發展實務守則差 是否 摘要說明 異情形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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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8/14~114/9/30 投資法商法國巴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114 年度第 1 期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債券代碼 : G13808 債 券簡稱 : P14 法巴銀 1 ,新台幣捌仟萬元,該債券取得櫃檯買賣中心綠色債券資格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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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0/23~114/11/13 投資 Issue of NTD 4,000,000,000 0.92 per cent. Notes due 19 November 2026 by Orsted Wind Power TW Holding A/S Guaranteed by Orsted A/S ,債券代碼 : F15601 債券簡稱 : P08ORSTD1 ,新台幣柒仟萬元,該債券取得櫃檯買賣中心綠色債券資 格認可。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
|---|---|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1.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2.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 期、中期、長期)。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4.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 度。 5.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 境、參數、假設、 |
1. 請參閱下表註2 之說明。 2. 請參閱下表註2 之說明。 3. 請參閱下表註2 之說明。 4. 請參閱下表註2 之說明。 5. 請參閱下表註2 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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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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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 6. 請參閱下表註2 之說明。 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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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7. 請參閱下表註2 之說明,目前以環境部公告之碳費價格-每 噸新台幣300 元作為内部成本(影子價格)進行評估與規劃, 後續視公告之碳費價格滾動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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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 8. 請參閱以下1-2 之說明。 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 (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 能源憑證(RECs)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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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 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 9. 請參閱下表1-1 及1-2 之說明。 1-1 及1-2)。
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CO2e)、密集度(公噸 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完整涵蓋全公司兩個廠區,亦完成將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一~三納入盤查。 112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一~二為15507.82 公噸 CO2e(範疇三為2956.05 公噸 CO2e)、範疇一~二密集度為5.77 公噸 CO2e/百萬元; 113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一~二為15936.08 公噸 CO2e(範疇三為3026.46 公噸 CO2e)、範疇一~二密集度為4.92 公噸 CO2e/百萬營 收。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112 年及113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之確信均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確信範圍含蓋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一~三,依據 ISO14604-3 完成查驗並符合ISO14064-1:2018 標準。惟113 年尚未完成查驗,完整確信資訊將於永續報告書揭露。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1.本公司於101 年即進行自願性盤查(當時僅有平鎮廠),110 年盤查完整涵蓋全公司兩個廠區,111 年依ISO14064-1:2018 新版條文規 定進行盤查將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一~三納入,考量盤查的完整性,故將111 年列為基準年。113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一~二為15936.08 公噸 CO2e(範疇三為3026.46 公噸 CO2e)。
116
-
2.減量目標與策略區分短中長期三階段,視政府政策、利害關係人要求與期待、再生能源與碳權市場供需價量、内部成本效益評估等, 滾動式調整各階段目標與執行方式:
-
長期對標政府政策,透過再生能源(RE100)、碳權與供應鏈管理,達成2050 淨零排放。
-
中期對標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透過導入再生能源(RE50)與儲能設施等,目標2040 年公司碳排放量(範疇一與二)控制在0.8 萬公噸。
短期透過提升能源效率、替換老舊設備與導入再生能源(RE10-30),目標2030 年前持續提升產值但維持碳排放量或排放密度沒有顯著 增長(範疇一與二合計不超過1.6 萬噸/年,排放密度不超過5.9 噸/百萬營收) 。
3.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108 年~113 年目標為平均年能源節約率達1%,113 年因推動恆溫槽設備改善、純水系統送水壓力調降、平鎮廠大廳傳統燈具更換成LED 燈具、空壓機老舊淘汰為變頻式、VOC 系統更新風車馬達暫停使用、洗滌塔-1 堵塞清潔保養、洗滌塔-2 調降風車馬達運轉頻率、空調 箱運轉時間調整,達節電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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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重大議題之風險評估具體說明
風險評估項 |
風險 | |||
|---|---|---|---|---|
| 重大主題 | 對公司營運的重要性與意義 | 管理方針 | ||
目 |
等級 | |||
| 公司治理 | 誠信經營 | 企業經營首重誠信,全新光電秉持 「創新、卓越、分享、團隊、誠 信」之經營理念,禁止任何不誠信 行為,以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 |
中 | ‧ 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承諾積極推動誠信經營 ‧ 定期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 定期審查誠信經營之執行情況 ‧ 訂定具體檢舉制度 ‧ 定期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 |
經濟績效 |
全新光電以維持市場領先地位為目 標,持續深化產品開發及製程技術投 資,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實現經營效 益的最大化 |
中 | ‧ 強化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 ‧ 提升產品效能與創新能力 ‧ 優化供應鏈管理 ‧ 創造共享價值 |
|
| 資訊安全與 客戶隱私 |
資訊安全管理與保護客戶/公司營業 秘密,可提升公司競爭力與避免損 害利害關係人權益 |
中 | ‧ 透過嚴謹的資安管理保障業務運作不中斷,降低資安風險,維護客 戶與投資人的信任 ‧ 確保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維護業務運營的穩定性 與可持續發展 ‧ 定期進行教育訓練與資安宣導,強化員工對資訊安全及保護客戶與 個人隱私的認知 ‧ 智財權管理 ‧ 營業秘密管理 |
|
| 環境 | 廢棄物管理 | 廢棄物管理有助於減少公司營運對 環境的衝擊,降低營運成本與確認 合規性,創造企業的競爭優勢 |
高 | ‧ 導入環境管理系統 ‧ 環保法規遵循 ‧ 廢棄物資源化 ‧ 鼓勵及推動資源循環再利用 |
| 氣候變遷 調適與減緩 |
制定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策略為因應 全球氣候變遷之衝擊,善盡共同保護 地球環境之責任,並確保企業永續發 展 |
中 | ‧ 持續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與推動節能減碳等方案 ‧ 依據政府政策、利害關係人要求與市場狀況,滾動式調整節能減碳 與淨零路徑 ‧ 依據氣候財務相關風險與機會評估,制定公司減緩與調適策略與滾 動式進行調整 |
118
風險評估項 |
風險 | |||
|---|---|---|---|---|
| 重大主題 | 對公司營運的重要性與意義 | 管理方針 | ||
目 |
等級 | |||
| 能源管理 | 利害關係人關切能資源之運用、風險 管控與萬一能資源短缺情況發生時之 因應對策 |
中 | ‧ 能源管理、節能措施與再生能源的導入 ‧ 設備能源效率及節能管理 ‧ 鼓勵及推動資源循環再利用 |
|
| 水資源管 理 |
台灣地區面對缺水風險,而水資源是 攸關半導體生產製造的關鍵資源,妥 善管理資源能夠避免營運中斷風險 |
中 | ‧ 水回收與水資源風險管理 ‧ 鼓勵及推動資源循環再利用 ‧ 針對缺水風險制定營運持續計畫 |
|
| 產品責任 | 通過管理禁用有害物質與衝突礦產, 可確保公司產品符合國際環保規範與 客戶要求,避免相關風險,提升企業 形象與保護生態和人體健康 |
中 | ‧ 產品有害物質管理 1.國際綠色環保法規查核 2.有害物質管制清單更新維護 3.供應商簽署危害物質限用保證書及提供成份分析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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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估項 |
風險 | |||
|---|---|---|---|---|
| 重大主題 | 對公司營運的重要性與意義 | 管理方針 | ||
目 |
等級 | |||
| 4.供應商定期評核 5.產品送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檢測 ‧ 衝突礦產管理 1.供應商簽署無衝突礦產承諾書 2.供應商盡職調查 |
||||
| 社會 | 人才吸引 與留任 |
重視員工多元性,維護性別平等,建 立友善職場,並落實共融、平等、包 容的理念,造就留才環境,增加員工 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企業利潤共享,吸引及留住人才,降 低員工流動率,提高工作穩定性,激 發長期貢獻,提升企業的整體效益與 員工共創雙贏 |
高 | ‧ 依據國際勞動權益標準及符合當地法律規範,不因性別、年齡、國籍、 種族、宗教、性別認同、政治、婚姻等因素作為任用之判斷,提供多 元、尊重與機會平等的就業機會 ‧ 提供具有市場競爭力薪酬、豐富多樣化福利措施及完善退休規劃 ‧ 透過透過設置員工意見箱、內部資訊公告及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等多 元雙向溝通管,提升與優化職場和諧,確保員工權益 ‧ 提供彈性工作時間,讓員工能夠根據需求調整自己的工作方式,達到 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
| 人才培育 與發展 |
企業文化在員工學習與發展中扮演著 非常重要的角色,隨著公司發展進步, 加強員工培訓與實際工作的結合,進 而提升工作動力,才能實現學習與工 作成效的最大化 |
中 | ‧ 提供完整的新進人員訓練,幫助新進員工順利融入公司企業文化 ‧ 公司訂定完整《員工教育訓練程序書》依管理職及專業職建置職能訓 練體系(含主管培訓、專業訓練及年度訓練等),分別實施個人職能訓 練,以協助員工落實組織與個人職涯需求 ‧ 培訓內部講師強化知識管理並有助於專技與經驗傳承 ‧ 藉由訓練與晉升制度,協助員工在各階段累積職能與實務經驗,逐步 實現個人職涯目標,並與組織共同成長 |
|
| 職業安全 與衛生 |
生產製程中使用大量化學品及存在 風險危害,需辨識潛在危害風險、預 防意外事故、保護工作者身心 健康、方能保障公司永續運作 |
高 | ‧ 導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 製程安全管理與火災/化災危害預防 ‧ 管控高風險作業、預防工作傷害(物理性/化學性/人因性) 與化學 品暴露健康風險 ‧ 強化主動式安全衛生管理與掌握開發改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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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其評估結果及所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依據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架構揭露TCFD) 113年度執行狀況說明:
| 113年度執行狀況說明: | |
|---|---|
| 治理 a.董事會監督 董事會為本公司氣候議題最高治理單位,董事會負責監督、核定 與通過氣候變遷與節能減碳之相關預算核定。 永續工作小組每季將溫室氣體盤查與氣候變遷相關議題報告董事 會。 b.管理階層評估與管理 由環安、資材、廠務、人資行政與財務等單位組成溫室氣體推動 小組,主責氣候變遷及節能減碳議題,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並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氣候變遷與節能減碳因應策略。 減量目標、淨零路徑規劃與氣候變遷相關議題,由永續工作小組 每季向董事長與總經理報告執行狀況與進度,依據管理階層指示 調整方向及目標進度。 |
策略 a.短、中、長期氣候相關的風險與機會 定義氣候相關風險之短期為 1~3 年,中期為 3~5 年,長期為 5~10 年。 經永續工作小組研議,短、中、長期共鑑別5項氣候變遷風險,4項 氣候變遷機會。 b.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對於營運、策略及財務規劃的衝擊 由本公司溫室氣體推動小組依照TCFD框架鑑別架構分析對營運及財 務衝擊,財務衝擊係指當該事件情境發生時,所可能影響公司營收 或資產金額大小(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衝擊程度為低,新台幣 2,000~5,000萬元衝擊程度為中,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衝擊程度為 高)與影響期間(短期3年內,中期3-8年內,長期8年以上)。 其中轉型風險影響財務風險包含法規衍生成本支出,不良名聲或市 場客戶訂單流失相關的風險與影響;而在實體風險則有降雨形式改 變、颱風強度或頻率等災害也將影響產線設備修繕與資產之損失。 c.不同氣候情境下的組織與策略韌性 轉型風險與機會依據不同碳定價與氣候情境進行分析評估。 實體風險機會參考政府以RCP2.6、RCP4.5、RCP6.0及RCP8.5與國家 災害防救科技中心3D災害潛勢地圖進行分析評估。 |
| 風險管理 a.氣候相關風險的鑑別和評估流程 由本公司永續工作小組,透過跨部門討論並參酌CDP/MSCI問卷與 同業氣候變遷風險項目,共同鑑別及執行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評 估。 b.氣候相關風險的管理流程 依據鑑別及評估流程,彙整風險機會鑑別結果,關注風險與機會 制訂相關策略與行動計劃方案,每季工作小組會議報告管理階層 執行情形與持續追蹤。 |
指標和目標 a.評估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所使用的指標 涵蓋單位產品能源使用量、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產出 量等指標,並評估能源效率提升與購買再生能源等方案執行情形。 b.揭露範疇1、範疇2 和範疇3(如適用)溫室氣體排放和相關風險 依據 ISO14064:2018 標準每年進行範疇 1、範疇 2 及範疇3 之 溫室氣體盤查並由第三方驗證公司進行外部查證,以檢視公司各範 疇溫室氣體排放狀況,並且作為減量成效之驗證。相關資訊揭露於 公司年報、永續報告與公司網頁。 |
121
c.氣候相關風險的鑑別、評估和管理流程如何整合在組織的整體風 c.管理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所使用的目標,以及落實該目標的表現 險管理制度 除了檢視單位產品能源使用量、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 營運方面之機會與風險,如氣候變遷產生的暴雨/淹水與缺水/缺 產出量外,於2018年訂定2019-2025年平均每年節能1%之目標,將 電等情境,納入營運持續風險評估與擬訂相關準備與復原計畫。 視政府政策、利害關係人要求與期待、再生能源與碳權市場供需價 策略方面之機會與風險,由管理階層持續關注利害關係人需求期 量、内部成本效益評估等,滾動式調整各階段目標與執行方式,以 待與市場變化,調整策略與產品規劃。 呼應國家2050淨零碳排國家政策。 財務方面的機會與風險,由財務處依據年度預算與成本效益評估, 定期報告管理階層。
122
本公司關注氣候相關風險的財務影響與管理作法
| 類 別 |
來源 | 影響期間 (短中 長) |
潛在財務衝擊說明 |
財務衝 擊 (高中 低) |
管理對策 |
|---|---|---|---|---|---|
| 轉 型 風 險 |
碳費 | 短-中 | 本公司113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約1.6 萬 噸(不含類別三~六),目前並非政府第一波 徵收碳費及總量管制措施的重點對象。依環 境部公告碳費新台幣300 元/噸作為內部碳 定價,碳排放衍生之潛在成本約為480 萬元。 |
低 | 1. 持續關注"氣候變遷因應法"與政府有關碳費與溫 室氣體總量管制對於公司可能之衝擊與影響,滾 動式調整公司因應策略。 2. 持續評估汰換老舊設備,評估冷能回收、氫能發 電與購買再生能源等節能減量方案。 |
| 再生 能源 |
中 | 少數客戶提出關於使用再生能源方面之期 望或要求(e.g., RE100),經回覆目前國內 再生能源市場供不應求,公司用電量達上千 萬度,100%使用再生能源有困難 (RE50 的目 標相對可行),如以工業用電和再生能源(綠 電)每度價差2 元與113 年用電量為基準進 行評估,預估達成RE50 額外增加之電力成 本約為3000 萬元/年。 |
中 | 1. 持續關注再生能源(綠電)市場供給與電力價格變 化,進行内部成本效益評估與電力組成可靠度分 析。 2. 持續關注客戶對於使用再生能源與減碳方面的期 望與要求,滾動調整導入再生能源的時間與購買 量。 3. 持續關注國內外政策變化進展、國內「氣候變遷 因應法」規範之碳費與歐盟碳關稅對於公司營運 之衝擊與影響。 |
|
| 市場 客戶 行為 改變 |
中-長 | 部分客戶與同業宣示淨零碳排與RE100 等目 標期程,如無法滿足客戶或利害相關者需 求,影響客戶下單意願並造成營收下滑超過 一成以上。 投資法人與銀行關切節能減碳、企業營運與 永續風險,評比結果影響投資意願甚至借貸 利率。 |
高 | 1. 每年定期發佈永續報告書與回應利害關係人來函 訪談,說明公司節能減碳作為及方向。 2. 定期追蹤相關市場資訊、比較國內外友廠與客戶 在永續與節能減碳上之進展,以作為內部因應之 參考。 3. 設定淨零減碳路徑藍圖,分階段依據年度狀況進 行滾動式調整。 |
123
| 類 別 |
來源 | 影響期間 (短中 長) |
潛在財務衝擊說明 |
財務衝 擊 (高中 低) |
管理對策 |
|---|---|---|---|---|---|
| 實 體 風 險 |
缺水 缺電 |
中 | 氣候變遷導致台灣旱澇加劇,旱災造成缺 水、氣溫上升導致全台用電量增加、備載容 量不足有跳電/停電之風險。公司營運中斷 一日營業額損失約新台幣1,000 萬元。 |
低 | 針對缺水缺電情境,依營運持續管理作業程序書擬 定各項準備與因應措施。停電部分公司備有緊急發 電機與柴油儲備,停水部分公司設置有儲水池。 |
| 暴雨 淹水 |
短 | 氣候變遷導致台灣旱澇加劇,暴雨可能造成 廠區淹水或周邊道路交通中斷; 進而造成 公司營運中斷之風險情境。公司營運中斷一 日營業額損失約新台幣1,000 萬元。 |
低 | 針對廠區各項天災之風險,已於109 年度委託外部 顧問進行模擬研究,顯示淹水風險不高。另公司平鎮 廠區位於山仔頂區,依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3D 災 害潛勢地圖分析,顯示於各降雨情境下尚無直接淹 水疑慮。 |
124
| 類 別 |
來源 | 影響期間 (短中 長) |
潛在財務衝擊說明 |
財務衝 擊 (高中 低) |
管理對策 |
|---|---|---|---|---|---|
| 轉 型 機 會 |
企業 聲譽 |
中 | 利害關係人關切企業潛在的氣候風險與機 會,透過永續報告資訊揭露、要求供應商善 盡企業社會責任或加入RE100 與淨零排放倡 議等,有助提升公司形象,爭取訂單、投資 機會與優惠利率。 |
低 | 1. 每年定期發佈永續報告書讓利害關係人了解公司 節能減碳與企業永續之作為及方向。 2. 公司網頁揭露相關作為與進展供利害關係人參 考。 3. 呼應政府2050淨零政策,設定短中長期淨零減碳 路徑藍圖,分階段依據年度狀況進行滾動式調整。 |
| 再生 能源 |
中-長 | 由於公司碳排放大部分(90%)為源自於範疇 二的外購電力,如導入使用再生能源,可以 降低碳排放與碳費議題,呼應國家與國際 2050 淨零排放政策。 |
中 | 1. 持續追蹤再生能源(綠電)市場供給與價格變化、 利害關係人需求與期待,內部討論與滾動式調整 公司再生能源導入方式與期程。 2. 除再生能源外,持續追蹤觀察國內與國際碳權交 易機制與市場價格,以作為公司整體長遠淨零碳 排之選項。 |
|
| 實 體 機 會 |
能源 效率 |
中 | 配合廠區老舊設備汰換,逐步導入高能源效 率設備、評估各系統整合與相關節能專案。 |
低 | 1. 持續評估設備汰換、導入各項節能減碳專案;新設 備議有助於提升運作可靠度、避免營運中斷風險。 2. 持續引入外部技術資源,以提升公司能源管理效 能。 |
| 防災 韌性 |
短 | 透過評估各項可能衝擊、制定對應的復原計 畫,有助於公司降低營運中斷風險與提升供 應鏈之韌性。 |
低 | 1. 依據營運持續管理作業程序書擬定各項準備與因 應措施,針對各項復原計畫進行定期審核與檢視。 2. 持續導入各項風險評估與管理技術規範與資源, 提升公司防災韌性。 |
125
( 六 )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 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 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 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 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 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 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 防範措施?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 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 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V V |
(一)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及行為指 南程序」及「道德行為準則」,於董事會及員工教育訓練積極宣 導。全體董事及高階管理階層已完成「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 之簽署。 (二)本公司已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員工行為準則」 訂定防範措施,於新進員工報到訓練時均告知相關規定,若有違 反將受公司之懲處,嚴重者將終止僱傭契約,並隨時檢討非誠信 可能存在之風險,以提升公司誠信經營之成效。 (三)本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包含不誠信行 為之禁止、檢舉制度及違反規定之懲處等,並定期每年檢討是否 需修訂或訂定輔助政策及作業程序。 |
無差異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 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 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 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 道,並落實執行? |
V V V |
(一)本公司秉持公平對待客戶、供應商之原則,供應商與本公司簽訂 契約前,應遵循「供應商行為準則」,內容包含勞工、健康與安 全、環境、 道德與誠信等規範。 (二)總經理室為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由財務處及人資行政處 共同推行誠信經營的工作,並由黃朝興總經理監督執行,依據各 單位工作職掌及範疇,負責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制定及監督執 行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確保誠信經營守則之落實,並每年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最近一次報告日期為114年1月17 日。 |
無差異 |
126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 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 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 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 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 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V | (三)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行為準則」規範不得直 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 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公司鼓勵舉報任 何非法或違法之行為,經董事會通過訂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 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113年公司並未接獲違反財務或會 計相關案件舉報,亦無違反客戶個人資料保護或客戶資料遺失相 關舉報事件,且無任何重大(罰款超過新台幣100萬元)的違法情 事。 (四)本公司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 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應隨時檢討,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持續有效,內部稽核人員定期查核其遵循情形,並向董事會報告。 |
127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 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五)公司每年定期由財務處及人資行政處共同推動董事及全體同仁之 教育宣導,113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113年10月24日及10月30 日至11月2日彙整「員工行為準則」、「餽贈與業務款待實施辦法」、 「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重要規 範,宣導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亦將資料翻譯為越南文, 提供越籍同仁了解,並將課程簡報檔案寄送所有董事、經理人及 受僱人參考。董事及員工合計完訓609人次,總時數為609小時, 完訓比率99.84%。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 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 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之措施? |
V V V |
(一)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訂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 之處理辦法」及「員工申訴處理辦法(M0135)」針對被檢舉對象 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處理。 (二)本公司「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及「員 工申訴處理辦法(M0135)」之處理程序及處理方式,針對受理檢 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 關保密機制皆予以規範。 (三)本公司以保密方式處理檢舉案件,並由獨立管道查證,全力保護 檢舉人,檢舉人之身分將絕對保密。 |
無差異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 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並揭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無差異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依據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運作,並無重大差異。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無。 |
128
- ( 七 ) 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請參閱本公司網站之公司治理專區網頁。
-
( 八 )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無此情事。
-
( 九 )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且每年 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 理人則於上任後3 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訂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 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
本公司新任之董事、經理人等內部人,於就任時均分發主管機關編制最新版之「董 監事法規宣導手冊」,以利內部人遵循之。
-
公司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取得相關證照情形:內部稽核師1 人、ISO 9001 主導稽 核員1 人及證基會舉辦之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2 人。
-
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本公司有編製「員工行為準則」,作為員工工作及行為遵行 之依據。
。
129
陸、 重要決議
-
一、 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件: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十五。
-
二、盈餘分配表及公司章程修正對照表: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十六及附件十七。
130
附件一、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 暫定 )
一、債券名稱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以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 )
二、發行日期
。 民國○○年○○月○○日 ( 以下簡稱「發行日」 )
三、發行面額、張數及發行價格
本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張數為伍仟張,發行總面 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依票面金額之 100%~110% 發行。
四、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為三年,自民國○○年○○月○○日開始發行,至民國○○年○○月 。 ○○日到期 ( 以下簡稱「到期日」 )
五、票面利率
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 0% 。
六、還本付息日期及方式
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依本 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 到期日後 10 個營業日內,依債券面額將本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有之本轉換公 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於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日,將順延 至次一營業日。
七、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或私募
其他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附認
股權公司債或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八、轉換標的
債券持有人得依本辦法之規定,向本公司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依面額及請求轉
換當時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本公司將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
換義務,換發之新股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方式為之。
1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 ( 民國○○年○○月 一 ○○日 ) 起,至到期日 ( 民國○○年○○月○○日 ) 止,除 ( ) 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 ( 二 ) 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 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 三 ) 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 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 四 ) 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至新股換 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集保公司 ) ,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將本轉換 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五 條規定辦理。
前項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 本公司將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 ( 認購 ) 期間。前項所述普通股依法停 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十、請求轉換程序
-
一 -
( )
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 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以電子化 方式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 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原債券持有 人之集保帳戶。 -
(
二)中華民國華僑及非中華民國國籍之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 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由集保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 ( ) 轉換價格之訂定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年○○月○○日為轉換價格 訂定基準日,取基準日 ( 不含 ) 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 105.01%~110% 之轉換溢價 率為計算依據 ( 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 。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 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 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 調整公式調整之。依上述方式,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時之轉換價格暫訂為每股新 臺幣○○○元。
( 二 ) 轉換價格之調整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因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 權之各種有價證券而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 司已發行(或私募)普通股股份增加時(包括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以私募方 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
2
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 ,本公司應依下 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 ( 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 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 ,並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 ( 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 ) 公告,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 ( 註 1) 調整之 ( 有 實際繳款作業者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 。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 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 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與每股時價 ( 以本公 司決定之更新後新股發行價格訂定基準日作為更新後每股時價訂定基準日 ) 重新按下列公式調整之,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 公告調整之轉換價格,則函請櫃檯買賣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已發行股數 ( 註 2) +(每股繳款額 ( 註 3) × 新股發行或私募股數)/每股時價 ( 註 4)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 或私募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
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1: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 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 整;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 式辦理之現金增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 -
註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 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註3:每股繳款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 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 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 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
註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合併或分割基 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 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 向上則不予調整),本公司並應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調降後之轉換價格。本 項規定不適用於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下:
調降後轉換價格=調降前轉換價格 × (1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 ( 註 5) 之比率 )
3
-
註5: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6)之轉換或認股價格 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 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 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 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已發行股數 ( 註 7) +(新發行或私募 有價證券或認股權之轉換或認股價格 × 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或認股權可 轉換或認購之股數)/每股時價 ( 註 6) 〕/(已發行股數 ( 註 7) +新發行或私 募有價證券或認股權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註6: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之訂價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 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者。如訂價基準日前遇有除權 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 除息後價格。 -
註7: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 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具有 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 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 數。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 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減資 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 調整之。
(1) 減資彌補虧損時:
-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8)/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2)
現金減資時: -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 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註8)/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3)
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
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8: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
4
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轉換為
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櫃
檯買賣中心同意後公告之。
十三、轉換後新股之上市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 ( 以下簡稱「臺灣證券交易所」 ) 上市買賣,並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 後公告之。本公司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轉換後之普通股以無實體方式自交付日 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十四、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轉換所交付之普
通股股票數額予以公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
少一次。
十五、換股時不足壹股股份金額之處理
轉換成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該股份金額,除折抵集保劃 。 撥費用外,本公司應以現金償付之 ( 計算至新臺幣元,角以下四捨五入 )
十六、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除本辦法另有約定者外,請求轉換之債券持有人於轉換請求生效後所取得普
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持有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七、轉換年度股利之歸屬
一 ( ) 現金股利
-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1月1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轉換而得之普通股得參與當年度 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
本公司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12月31日(含)以前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 二 ) 股票股利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
5
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 ( 不含 ) 以前請求轉換者,轉換而得之普通股得參與當年 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
當年度於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無償配股除 權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 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 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十八、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
-
一 -
( )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 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 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 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 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 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 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 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 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 債。 -
(
二)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 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 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 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 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 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 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 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 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
(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將 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 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 營業日。 -
(
四)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 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惟債券持有人最遲應於最後期限日之前一營業日, 向往來證券商辦理申請手續。
6
-
十九、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 註銷,不得再賣出或發行,其所附轉換權併同消滅。 -
二十、本轉換公司債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另稅賦事宜依當時 稅務法規之規定辦理。 -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券持有人之受託人,代表債券 持有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 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 與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 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 於受託契約內容,債券持有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 查閱。 -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換及還本付息之事宜,本公司 將其款項以匯款方式交付債券持有人,郵匯費自償還債款中扣除。 -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 -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7
附件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一、說明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全新光電」或「該公司」 ) 本次募集與發行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該公司 114 年 10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每張轉 換公司債面額為新台幣 100 仟元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 5,000 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 台幣 500,000 仟元,發行期間 3 年,票面利率為 0% ,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依票面金額 100%~110% 發行。
二、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財務狀況
一 ( ) 最近三年度每股稅後純益及每股股利
單位:新台幣元 / 股
單位:新台幣元/股 |
單位:新台幣元/股 |
單位:新台幣元/股 |
||||
|---|---|---|---|---|---|---|
項目年度 |
每股稅後純益 |
股利分派 |
||||
追溯調整前 |
追溯調整後 |
現金股利 |
無償配股 |
合計 |
||
盈餘配股 |
資本公積 |
|||||
| 111 | 2.95 | 2.93 | 2.30 | - |
- |
2.30 |
| 112 | 2.43 | 2.43 | 2.20 | - |
- |
2.20 |
| 113 | 3.63 | 3.62 | 3.20 | - |
- |
3.20 |
資料來源: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董事會議事錄。
- (
二)最近期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股東權益、流通在外股數及每股淨值(114年9月30日)
說 |
明 |
金 |
額 |
|---|---|---|---|
股東權益(仟元) |
3,104,723 | ||
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
184,906 | ||
每股帳面價值(元) |
16.79 |
資料來源: 114 年 9 月 30 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
( 三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
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別)(該公司僅有個別報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年度項目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114年第三季 |
||
流動資產 |
1,620,029 | 2,045,422 | 2,283,506 | 2,320,213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711,998 | 2,490,113 | 2,261,730 | 2,154,281 | |
使用權資產 |
9,940 | 12,797 | 10,534 | 7,590 | |
無形資產 |
6,138 | 7,387 | 8,134 | 8,523 | |
其他資產 |
63,863 | 21,981 | 19,023 | 102,370 | |
資產總額 |
4,411,968 | 4,577,700 | 4,582,927 | 4,592,977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732,165 | 799,180 | 746,700 | 884,018 |
1
項目 |
年度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114年第三季 |
||
分配後 |
1,157,449 | 1,205,973 | 1,338,399 | (註2) |
|
非流動負債 |
597,213 | 709,179 | 506,885 | 604,236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1,329,378 | 1,508,359 | 1,253,585 | 1,488,254 |
分配後 |
1,754,662 | 1,915,152 | 1,845,284 | (註2) |
|
股 |
本 |
1,849,059 | 1,849,059 | 1,849,059 | 1,849,059 |
資本 |
公積 |
16,736 | 16,736 | 16,736 | 29,756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1,216,795 | 1,241,686 | 1,505,862 | 1,268,223 |
分配後 |
791,511 | 834,893 | 914,163 | (註2) |
|
其他 |
權益 |
- | (38,140) | (42,315) | (42,315) |
庫藏 |
股票 |
- | - |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分配前 |
3,082,590 | 3,069,341 | 3,329,342 | 3,104,723 | |
權益總額 |
分配後 |
2,657,306 | 2,662,548 | 2,737,643 | (註2) |
註 1 :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 2 :每股股利係次年度分配,盈餘分配尚待股東會決議。
2. 損益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個別 )( 該公司僅有個體報表 )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度項目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114年第三季 |
|
營業收入 |
2,603,629 | 2,694,104 | 3,241,217 | 2,420,554 |
營業毛利 |
1,089,007 | 1,108,914 | 1,278,964 | 862,133 |
營業利益 |
579,950 | 542,069 | 721,214 | 460,251 |
營業外收入( 支出) |
87,533 |
(347) | 96,460 |
(38,854) |
稅前淨利 |
667,483 | 541,722 | 817,674 | 421,397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544,728 | 450,232 | 671,055 | 354,060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本期淨利( 損) |
544,728 | 450,232 | 671,055 | 354,06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428) | (38,197) |
(4,261)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44,300 | 412,035 | 666,794 | 354,060 |
每股盈餘( 註2 ) |
2.95 | 2.43 | 3.63 | 1.92 |
註 1 :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第 3 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 2 :每股盈餘係以各該年度普通股之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三、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及合理性評估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轉換公司 債面額為新台幣 10 萬元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 5,000 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 500,000 仟元,發行期間 3 年,票面利率為 0% ,發行時轉換價格之訂定,係參考國內轉 換公司債發行之相關法令及計算方式,並視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債公司債交易及發行概況, 暨該公司未來營運發展等因素訂定之,其計算方法及訂定原則說明如下:
2
一 ( ) 轉換價格之訂定原則、方式及合理性
1. 轉換價格訂立原則
發行時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
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向金管會申報發行國內
轉換公司債時,用以計算暫定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向金管會申報日前一、三、五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暫定轉換價格之訂定
應高於基準價格;其實際發行時,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向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
之簡單簡術平均數為準;且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
- S=
轉換溢價率×(MA1,MA3,MA5),以MA1、MA3及MA5三者擇一者為 基準價格。
MA1= 基準日前 1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MA3= 基準日前 3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MA5= 基準日前 5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以上基準價格×轉換溢價率 105.01%~110% 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
-
轉換價格訂定方式 -
(1)
採用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計算 標準,主係為適切反映目前交易市場狀況,貼近時價發行,並與國際現狀接軌。 -
(2)
參考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條件訂定之方式,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之交易 及發行概況,暨發行公司近年來之經營績效與未來之營運前景,本次國內第二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率訂為105.01%~110%。 -
(3)
該公司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基準價格及轉換溢價比率制訂方式, 均考量市場狀況、發行公司與投資人之需求及雙方權益,並能符合主管機關之規 定,因此本次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
轉換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說明 -
(1)
從總體經濟及所屬產業趨勢分析 -
總體經濟狀況
觀察全球總體經濟情勢, 2025 年以來全球經濟在 AI 技術推動、高科技 設備需求回升及部分地區政策刺激下,呈現分歧復甦態勢。在美國方面,經濟 情況相對具韌性,雖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 (PMI) 仍處收縮區間,但新訂單與 生產指數回升,反映 AI 與資通訊設備需求支撐部分產業,且美國就業市場穩 健,失業率仍維持低檔,個人消費動能持續。國際預測機構因應 AI 熱潮與提 前拉貨效應,持續上修美國全年經濟成長率至 2.9% 至 3.2% 區間。在歐元區方 面,景氣持續疲弱,工業與消費者信心指數惡化,綜合經濟觀察指標 (ESI) 延 續
3
下滑,僅服務業信心略有回升。歐洲央行暫緩降息,觀望通膨與美國關稅 政 策影響,整體景氣尚未見明顯改善。在日本方面,製造業 PMI 雖仍低於榮 枯 線,但降幅收斂,顯示景氣觸底跡象,且就業市場穩定,消費支出略有回升, 惟出口受美中貿易摩擦影響仍顯疲弱。在中國方面,製造業活動維持擴張邊緣, 但出廠價格、生產預期等指標下滑,導致生產與從業人數指數下降。儘管房市 與青年失業率挑戰仍在,惟官方加碼基礎建設與消費刺激政策,全年 GDP 成 長預估約 4.8% ,略低於原定目標。在東協方面,製造業 PMI 於 2025 年 8 月回落至 50.2 ,企業對美國新關稅政策與全球需求轉弱表現出謹慎態度。越南 受創最重,對美出口可能減少 250 億美元, GDP 恐下滑 5% 。整體東協出 口 面臨壓力,惟內需與外資投資仍支撐部分成長動能。
展望國內經濟, 2025 年第二季 GDP 成長率上修至 8.01% ,全年預估為 4.45% ,主因 AI 與資通訊產品出口強勁。 8 月出口金額達 585 億美元,首次 單月超越南韓,對美出口占比達 33.6% 。進口年增率持續正成長。而民間消費 成長力道放緩,但食品與娛樂支出仍穩定。民間投資雖回升,企業對地緣政治 與美國關稅政策仍持審慎態度。展望未來,受惠於 AI 與高效能運算需求強勁, 加上部分產業鏈庫存回補效益浮現,台經院預測 2025 年台灣經濟成長率為 3.42% ,惟因投資與外需表現優於預期,央行與國發會已上修至 4.45% ,顯示 整體預期轉趨樂觀。
所屬產業趨勢分析 : 請詳本公開說明書「貳、一、 ( 一 )2.(1) 」之說明。
-
(2)
從公司財務結構及經營績效分析 -
財務結構
A. 負債佔資產比率
該公司 111 ~113 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之負債占資產比率分別為 30.13% 、 32.95% 、 27.35% 及 32.40% 。該公司 112 年隨訂單成長採購量增加,應付帳 款金額增加,及新增長期借款,使負債總額增加,另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應收 帳款亦隨之增加,使資產總額增加,然負債總額增加幅度大於資產總額成長 幅度,致 112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較 111 年度提高;而 113 年度之負債佔資 產比率較 112 下降,主係因該公司償還長債,致負債下降所致; 114 第三季 之負債佔資產比率較前一年上升,主係因該公司預收貨款增加、第三季採購 之應付帳款增加及因應營運需求長期借款增加,使負債總額增加,致 114 年 度第三季負債占資產比率較 113 年度下降。
與採樣同業相較, 111~113 年度均介於同業間,雖該公司 114 年度第三 季之負債佔資產比率較同業為高,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均控制於 40% 以下, 財務風險尚不高,整體評估尚無重大異常情形。
B.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該公司 111~ 113 年度及 114 年度第三季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
4
備比率分別為 135.69% 、 151.74% 、 169.61% 及 172.17% 。該公司近三年該公 司帳上並無重大之資產或設備增加,且受折舊影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會 計項目年年遞減,該比率上升主要係受到長期借款變動所影響; 112 年度較 111 年度增加,主係 112 年度長期借款上升,致該比率略為增加; 113 年度 因償還部分長期借款,使長期資金下降,然不動產降低幅度大於長期資金, 致 113 年度該比率較 111 年度增加; 114 年度第三季該比率較 113 年度增 加,主係因 114 年度第三季長期借款上升,致該比率上升。
與採樣同業公司相較,該公司 111~ 113 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之長期資 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雖較同業為低,惟仍高於 100% 以上,尚未以 短期資金支應長期固定投資,財務結構尚稱穩定,並無重大異常情形。
綜上,整體而言,該公司財務結構變化尚屬合理,應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經營績效
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資產報酬率分別為 11.88% 、 10.25% 、 14.85% 及 10.44% ;權益報酬率分別為 17.13% 、 14.64% 、 20.97% ,及 14.67% ;營業利 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31.36% 、 29.32% 、 39.00% 及 33.19% ;稅前純益占 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36.10% 、 29.30% 、 44.22% ,及 30.39% ;純益率分別為 20.92% 、 16.71% 、 20.70% ,及 14.63% ;每股盈餘則分別為 2.95 元、 2.43 元、 3.63 元,及 1.92 元。
該公司 112 年度獲利能力各項比例皆較 111 年低,主係因 112 年度投入較 高之研發費用,使獲利較前一年度下滑所致; 113 年度獲利能力各項比率皆較 112 年度為高,主係因該年度受惠於客戶需求上升,營業收入及獲利大幅成長; 114 年度第三季獲利能力各項比例皆較 113 年低,係 114 年上半年受到微電子 產業景下滑,及毛利率受不利台幣匯率而下滑,故年化之獲利降低所致。
整體而言,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 111 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之營業利益 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純益率、每股盈餘等獲利能力介於同業間,其 餘年度之獲利能力各項指標均優於同業。整體評估其變化情形應尚屬合理,尚 無重大異常情事。
(3) 從擔保情形及其他發行條件分析
擔保情形 : 該公司本次係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不適用。
其他發行條件:
A. 票面利率
本次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為 0% ,並不支付票息,主要係參考該公司未 來營運前景、債信記錄及所定該公司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轉換公司債之 發行主要係鼓勵投資人著眼於未來轉為普通股之資本利得,故該票面利率之 設計應屬合理。
B. 發行年限
5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條規定,公司發行轉 換公司債之償還期限不得超過十年,發行年限過長,表示投資人承受之信用 風險越高;發行年限過短,在投資效益尚未完全顯現時,償債的壓力將會 影 響發行公司資金的運用。最近一年來上市及上櫃公司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之 ~ 發行條件觀之,以三 五年居多,綜合考量該公司本次資金運用計劃與未來 現金流量的估算,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年限訂為 3 年,應 屬合理。
C. 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 ( 民國○○年○ 一 ○月○○日 ) 起,至到期日 ( 民國○○年○○月○○日 ) 止,除 ( ) 普通股依法 暫停過戶期間、 ( 二 ) 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 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 三 ) 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 四 ) 辦 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 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集保公司 ) ,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 規定辦理。
前項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 營業日。本公司將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 ( 認購 ) 期間。前項 所述普通股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 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D. 轉換價格重設
爲保障該公司股東之權益,並降低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評
價損益對該公司綜合損益表造成之波動影響,該公司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
轉換價格調整機制除因普通股股份變動或配發現金股利之反稀釋調整外,並
無設計轉換價格向下重設之條件。本次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反稀釋調整,
主要係為避免該公司因普通股股份之變動而損害債券投資人之權益,或因公
司配發現金股利時,有損害債券投資人之債權情事。另該反稀釋條款訂定之
原則,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故其應屬合理。
E. 賣回權
該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暫訂發行及轉換辦法,並無賣回
權條款。
F. 公司贖回權
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有關該公司提前贖回權規
6
定如下:
-
a.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公司普 通股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 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 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 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 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 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 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 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 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
b.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轉換公 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 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 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 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 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 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 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 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 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
c.
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 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 本公司將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 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 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
d.
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 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惟債券持有人最遲應於最後期限日之前 一營業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申請手續。
上述贖回條款 a. 係規範債券持有人如將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獲利至少在 30% 以上時,發行公司有權利以約定之價格收回全部債券,如此一方面可鼓 勵投資人行使轉換權利,另一方面則可減少公司處理債券業務作業; b 之規
7
定主要目的則在使發行公司可藉由贖回少量流通在外債券餘額,以減少處理 債券業務作業;另在贖回權行使程序上,已訂定相關流程以通知書及公告方 式通知債券持有人,以保障債券持有人之權益; c. 以更明確說明未以書面回覆 之債券持有人之處理方式,避免可能爭議; d. 明定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 後期限為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俾使投資人有足夠時間作意思表 示,以維護投資人權益。綜合言之,本項贖回條款之規定已兼顧發行公司及 債券持有人雙方之權益,應屬合理。
G. 其他決定發行價格之因素
該公司以各參數帶入理論模型所計算出之價格作為本次轉換債之理論 價值,再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折現流動性貼水之調整,並以金管 會規定之九折計算後,該公司本次擬發行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調 整後理論價值之九成約為 97,548 元,惟此一價格僅一參考值。
(4) 其他:無
綜上所述,該公司本次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採用向金管會申報日或向券商 公會申報承銷約定書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 均數為基準價格,再乘以轉換溢價率 105.01%~110% 為轉換價格,轉換價格之訂定高 於基準價格,除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其轉換溢價率之訂定係參考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 概況、發行條件訂定方式、次級市場交易情況暨發行公司近年來之經營績效、獲利能 力與外來的營運前景暨保障債權人及現有股東權益,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依上述方 式,以 114 年 12 月 12 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轉換溢價率為 105.01% ,本轉換公 司債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47.5 元。
( 二 ) 發行價格之訂定模型
1. 發行條件主要條款
發行條件主要條款 |
|
|---|---|
項目 |
發行條件設計 |
發行額度 |
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依票面金額100%~110%發行,發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50,000 仟元整。 |
發行年限 |
三年 |
票面金額 |
每張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
發行價格 |
依票面金額100%~110%發行 |
票面利率 |
0% |
擔保情形 |
無 |
轉換價格 |
基準日前1、3、5 營業日平均股價擇一者之105.01~110% |
轉換期間 |
發行之日起滿三個月之次日至到期日 |
轉換價格重設條款 |
無 |
債券持有人賣回收益 |
無 |
8
項目 |
發行條件設計 |
|---|---|
率 |
|
公司贖回條款 |
若符合下列其中之一的條件,全新光電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全新光電二」:(1) 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全新光電普通股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2) 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 |
2. 理論模型概述
轉換公司債兼具股權及利率兩項商品特性,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在發行條件設 計中,包含多項選擇權,造成轉換公司債訂價過程相對困難,傳統 Black-Scholes 選 擇權評價模型並無法評定轉換公司債之價值。因此,本承銷商利用其他數值方式求 算其價值,本轉換債券理論價格所採用之數值方法,其評價理論基礎為 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 所提出之二元樹模型,以股價之二元展開,並考量包含投資人轉換、 賣回權,發行公司買回權,重設條款等條件,與標的股價之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及 信用風險。上述模型係為兼顧公司資金募集成本與保障投資人之權益而演繹。
3. 理論價值之分解
依發行條款設計,可將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分解成下列五項:
(1) 純債券價值
-
(2)
轉換權價值 -
(3)
賣回權價值 -
(4)
買回權價值
(5) 重設權價值
在二元樹模型評價過程中,於展開之各期各節點上可得對應的基本變數值 (Underlying Variable Values) ,再依據上述各發行條款的有效期間及觸發條件,可計 算得到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與上述五種價值之數值。
建立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1) 評價模型之假設基礎
在推演二元樹評價模型時, 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 採用下列假設條件:
-
a.
資本市場是競爭性的市場(Competitive Market) -
b.
在資本市場內,諸如交易費用及稅率均不存在。投資者可任意借與貸放資金而 不受限制。任一投資者或市場交易都無能力控制價格,也就是,他們接受市場 。 -
所決定的價格(Price Takers)
9
-
c.
投資者可無限制地賣空或放空任何資産(諸如股票)。 -
d.
無風險借貸利率存在,固定不變且相等。備有條件b、c及d的資本市場,稱之 。 -
爲完全市場(Perfect Market) -
e.
履約股票在選擇權到期日或之前,無股息的分發。 -
f.
投資者是有理性的,他們尋求最高的利潤。因此,他們偏好高利潤(Preferring。 -
More Wealth to Less)
(2) 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以二元樹模型評價歐式買權契約,在推論二元樹評價模型時,須要下列符號:
△代表所應購買或放空的履約股股數;
B 代表以無風險股利籌借或貸發的資金金額;
, (u-1) 代表履約股價上升的百分比 (u>1) q 代表股價上升的機率;
, (d-1) 代表履約股價下降的百分比 (d>1) (1-q) 代表股價下降的機率。
A. 單一期的評價
由t=0至t=1,履約股價可能上升(u-1)百分比或下降(d-1)百分比。在t=1時, 股價可由下圖代表:
==> picture [231 x 1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處,
E 代表買權的履約價
Cu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 (u-1) 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Cd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下降 (d-1) 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uS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 (u-1) 時的價格;
dS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 (d-1) 時的價格。
目的是要評價在 t=1 時該買權契約的合理價格。評價的方法是複製一個避險組 合,使其在 t=1 時的資金結構 (Payoff Structure) 與該買權在 t=1 時的資金完全相 同。該避險組合的成分包括履約股股數 ( △ ) 及籌借或貸發某些資金 (B) 。所以進 行第二步,以求出△及 B 。
在 t=0 至 t=1 時,因股價上升 (u-1) 或下降 (d-1) ,以致避險組合的價值也發生變 動。其價值變動可由下圖表示:
10
==> picture [222 x 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處, r=(1+i), i= 無風險利率
因要建立複製 ( 避險 ) 組合,使其在 t=1 時的資金結構與買權的資金結構相同。 故根據上面 t=1 時的圖表,可建立下列兩方程式:
==> picture [300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解答上面二項方程式得到:
==> picture [301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式 (c) 及 (d) 代表在 t=0 時複製 ( 避險 ) 組合所應包含的履約股數及籌借或貸發資 金的金額。
因在 t=1 時複製組合與買權的資金結構完全相同 ( 由公式 (a) 及 (b) 所表示 ) ,兩者 的現值 (t=0) 也應相同。也就是,
==> picture [29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將公式 (c) 及 (d) 的△及 B 代入公式 (e) ,獲得買權契約在 t=0 時的價格如下:
==> picture [304 x 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處, p=(r-d)/(u-d), 1-p=(u-r)/(u-d)
。 公式 (f) 或 (f[1] ) 可說是歐式買權的單一期評價模型 (A Single Period Pricing Model) 買權價格是由其未來的價格 ( Cu 及 Cd ) 、股價的未來變動百分比 (u 及 d) 、履約 價格 (X) 與利率 (r) 所決定。也可說,在 t=0 時,買權價格是其期望價值 [ pCu + 1( − p ) Cd ] 的現值。
因此買權的價格是,在風險中立環境下,買權未來折現價值的期望值,這並不 是說,買權的期望報酬率等於無風險利率。在均衡下,持有買權一個時期等於 有套利組合一個時期,因此,買權的期望報酬率應等於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率。 若買權受到市場的錯誤評價 (Mispriced) ,則其期望報酬率與風險將會與套利組 合的期望報酬率及風險不同,這會引起投資者的套利活動。
B. 兩個時期的評價
11
上面單一期的評價程式可重復應用於推演兩個時期的買權評價模型 (TwoPeriod Option Pricing Model) 。爲推演兩個時期的評價模型,假設股價由 t=1 至 t=2 的變動百分比仍由 (u-1) 及 (d-1) 所代表。也就是,股價變動的隨機過程不變 或穩定 (the Stationary Stochastic Process of the Stock Price) 。在兩個時期的架構 下,履約股價的變動可由下圖表示之:
==> picture [251 x 8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2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因股價的變動,買權價格也隨之變動。買權在 t=2 的價格可由下圖表示:
==> picture [302 x 10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下一步驟,我們將 t=1 至 t=2 看做一個時期。而後,運用公式 (f’) ,我們可求得 在 t=1 時買權契約的兩種可能價格 Cu 及 Cd ,如下: 由 t=1 至 t=2 ,股價由 uS 上升至 u[2] S 或下降至 ud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1 時的 價格應爲:
==> picture [300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類似的,有 t=1 至 t=2 ,股價由 dS 上升至 udS 或下降至 d2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1 時的價格爲:
==> picture [300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應注意的是,在第二期初時,套利組合 ( 或稱避險組合 ) 的成份必須重新調整才能 使套利組合維持無風險,以及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等於買權的期望報酬。利用 、 、 公式 (a) (b) (c) 及 (d) ,在第二期初應調整的股數與借款金額如下:
在 t=1 時,當股價是 uS 時,
==> picture [96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解出上面兩公式的△及 B 而得,
12
==> picture [156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與單一期 ( 或第一期 ) 的原理相同,根據上面公式調整後的套利組合與買權在 t=2 的期望報酬率都是相同。因此可決定買權在 t=1 的價格,正如公式 (g) 與 (h) 所示。 決定買權在 t=1 的價格 ( Cu 與 Cd ) 後,我們可進一步決定買權在 t=0 的價格,如 下。
因在 t=0 時買權的現值是其在 t=1 時期望值的現值。由公式 (g) 及 (h) ,買權在 t=0 的現值應爲:
==> picture [301 x 12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將公式 (g) 及 (h) 代入公式 (i) ,即得買權的現值如下:
而後可運用統計上的二項分配函數 (Binomial Distribution Function) 重新改寫公式 (j[1] ) 如下:
==> picture [345 x 1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再以簡化 (k) ,買權的現值可表示爲
或者,
==> picture [301 x 9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理論模型之推導模型
公式 (l) 或 (l[1] ) 代表若買權的到期限爲兩個時期時,其現值可由二項式程式來決定 ( 或評 價 ) 。若將之延伸到 n 個時期 (n ≧ 2) ,則買權的現值可由公式 (m) 所決定 ( 即將公式 (l[1] ) 內的 2 改爲 n)
13
==> picture [324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但在公式 (m) 中,若 u jd n − j S X ,則 max( u jd n − j S − X 0,) =0 。若 u jd n − j S X ,則 max( u jd n − j S − X 0,) = u jd n − j S − X 0 。 故可將所有的零項消除,而只保留正項。在公式 (m) 中,假設 k 是一個最小的整數能 使。也就是,
==> picture [321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所以由公式 (n) 我們就可找出公式 (m) 中的所有的正項,去除零項後的公式 (m) 成爲:
==> picture [429 x 1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式 (o) 就是二項式買權評價模型,其簡化公式如下:
==> picture [321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處,
==> picture [305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9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三 ) 理論價值之計價
1. 計算參數說明
.計算參數說明 |
||
|---|---|---|
參數項目 |
數值 |
說明 |
評價日期 |
114/12/12 | |
基準價格 |
140.5元 |
按發行轉換辦法,以民國114/12/15為轉換價格暫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平均值為基準價格140.5元 |
轉換價格 |
147.5元 |
按發行轉換辦法,基準價格乘以暫定轉換溢價 |
14
率105.01%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暫定轉換價格為每股147.5 元。 |
||
|---|---|---|
發行期間 |
3 年 |
取可轉債發行期間為3 年。 |
股價波動度 |
51.59% | 樣本期間-(113/12/13-114/12/12),樣本數-2441. 採114/12/12起前一年為樣本期間。2. 以日還原股價,計算樣本期間之日自然對數報酬率。3. 以日報酬率標準差,乘上根號244,可得股價波動度。 |
無風險利率 |
1.1912% | 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債殖利率曲線圖於114/12/11 ,2年及5年期公債殖利率報價,分別為114 央債甲2(剩餘年限約為1.114 年)及114 央債甲8(剩餘年限約為4.594 年)之1.1578% 及1.2195%,以插補法計算可轉債存續期3年殖利率為1.1912%,為無風險利率數值。 |
風險折現率 |
2.0500% | 評估風險折現率時,可嘗試採用發行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等方式。本次擬採用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評估數值為2.0500%,做為風險折現率之參數值。 |
信用風險貼水 |
85.88BP | 以風險折現率減無風險利率可得信用風險貼水。 |
切割期數 |
1825 期 |
將可轉債剩餘年限分割為1825期。 |
賣回收益率 |
- |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賣回條款之設計。 |
到期收益率 |
0% | 按發行轉換辦法,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0% 之年收益率將本債券全數償還。 |
2. 理論價值計算結果
(1) 純債券價值
純債券價值為各期應付本息之折現後之現值 (Present Value) ,本轉換公司債之 票面利率為 0% ,故其純債券價值等於 3 年後本金之折現值,計算本債券純債券價 值所使用之風險折現利率,係以參考公司之借款利率為依據估算而得。本模型所 採用之折現利率為 2.05% ( 具體估算方式參考上表 ) ,以計算本轉換公司債之純債 。 券價值如下: 100,000/(1+2.05%)^3=94,100
(2) 轉換權
轉換權之計算方式為將買回、賣回與重設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 具買回、賣回與重設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 110,440 元,將其扣除純債券價值 94,100 元,得轉換權價值 16,340 元。
15
(3) 賣回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賣回條款之設計,故無賣回權價值。
(4) 買回權
買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買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將買回權 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買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兩者之差異 (210) 元 即為買回權的價值。
(5) 重設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重設條款之設計,故無重設權價值。
(6) 各權利價值百分比
權利價值百分比 |
||
|---|---|---|
權利 |
價值(元) |
占理論價值之百分比 |
純債券價值 |
94,100 | 85.37% |
轉換權價值 |
16,340 | 14.82% |
賣回權價值 |
0 | 0.00% |
買回權價值 |
(210) | (0.19)% |
重設權價值 |
0 | 0.00% |
總理論價值 |
110,230 | 100% |
( 四 ) 發行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
本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格為 110,230 元,以 114 年 12 月 12 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 1.7% 估算流動性貼水,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為 108,387 元。經參酌該公司近 年來經營績效、獲利能力、產業狀況及未來發展潛力,且為確保轉換公司債得順利對外 募集,於考量國內轉換公司債市場市況,及不損害發行公司股東權益下,該公司與本承 銷商共同議定本債券每張發行價格為 100,000-110,000 元,尚不低於理論價格扣除流動 性貼水後之九成 ( 即 108,387×0.9=97,548 元 ) ,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 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其發行價格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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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63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負責人:陳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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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 1 4 年 1 2 月 1 5 日 ( 僅限於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使用 )
主辦承銷商: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周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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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 2 月 1 5 日 ( 僅限於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使用 )
附件三、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 暫定 )
一、債券名稱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以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 )
二、發行日期
。 民國○○年○○月○○日 ( 以下簡稱「發行日」 )
三、發行面額、張數及發行價格
本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張數為五仟張,發行總面 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本轉換公司債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低於 面額之 102% 為限,每張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四、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為三年,自民國○○年○○月○○日開始發行,至民國○○年○○月 。 ○○日到期 ( 以下簡稱「到期日」 )
五、票面利率
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 0% 。
六、還本付息日期及方式
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依本 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 到期日後 10 個營業日內,依債券面額將本公司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所持有之本轉換公 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前述日期如於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日,將順延 至次一營業日。
七、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或私募
其他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附認
股權公司債或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八、轉換標的
債券持有人得依本辦法之規定,向本公司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依面額及請求轉
換當時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本公司將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
換義務,換發之新股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方式為之。
1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 ( 民國○○年○○月 一 ○○日 ) 起,至到期日 ( 民國○○年○○月○○日 ) 止,除 ( ) 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 ( 二 ) 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 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 三 ) 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 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 四 ) 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至新股換 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集保公司 ) ,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將本轉換 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五 條規定辦理。
前項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起始日係指向經濟部申請變更登記之前一個營業日。 本公司將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 ( 認購 ) 期間。前項所述普通股依法停 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十、請求轉換程序
-
一 -
( )
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 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以電子化 方式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 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原債券持有 人之集保帳戶。 -
(
二)中華民國華僑及非中華民國國籍之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 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由集保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 ( ) 轉換價格之訂定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年○○月○○日為轉換價格 訂定基準日,取基準日 ( 不含 ) 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 100%~110% 之轉換溢價率 為計算依據 ( 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 。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 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 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 公式調整之。依上述方式,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時之轉換價格暫訂為每股新臺幣 ○○○元。
( 二 ) 轉換價格之調整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因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 權之各種有價證券而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 司已發行(或私募)普通股股份增加時(包括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以私募方 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
2
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 ,本公司應依下 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 ( 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 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 ,並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 ( 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 ) 公告,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 ( 註 1) 調整之 ( 有 實際繳款作業者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 。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 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 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與每股時價 ( 以本公 司決定之更新後新股發行價格訂定基準日作為更新後每股時價訂定基準日 ) 重新按下列公式調整之,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 公告調整之轉換價格,則函請櫃檯買賣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已發行股數 ( 註 2) +(每股繳款額 ( 註 3) × 新股發行或私募股數)/每股時價 ( 註 4)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 或私募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
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1: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 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 整;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 式辦理之現金增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 -
註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 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註3:每股繳款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 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 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 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
註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合併或分割基 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 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 向上則不予調整),本公司並應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調降後之轉換價格。本 項規定不適用於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下:
調降後轉換價格=調降前轉換價格 × (1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 ( 註 5) 之比率 )
3
-
註5: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6)之轉換或認股價格 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 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 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 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已發行股數 ( 註 7) +(新發行或私募 有價證券或認股權之轉換或認股價格 × 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或認股權可 轉換或認購之股數)/每股時價 ( 註 6) 〕/(已發行股數 ( 註 7) +新發行或私 募有價證券或認股權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註6: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之訂價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 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者。如訂價基準日前遇有除權 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 除息後價格。 -
註7: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 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具有 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 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 數。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 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減資 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 調整之。
(1) 減資彌補虧損時:
-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8)/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2)
現金減資時: -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 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註8)/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3)
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
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8: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
4
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轉換為
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櫃
檯買賣中心同意後公告之。
十三、轉換後新股之上市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 ( 以下簡稱「臺灣證券交易所」 ) 上市買賣,並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 後公告之。本公司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轉換後之普通股以無實體方式自交付日 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十四、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轉換所交付之普
通股股票數額予以公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
少一次。
十五、換股時不足壹股股份金額之處理
轉換成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該股份金額,除折抵集保劃 。 撥費用外,本公司應以現金償付之 ( 計算至新臺幣元,角以下四捨五入 )
十六、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除本辦法另有約定者外,請求轉換之債券持有人於轉換請求生效後所取得普
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持有本公司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七、轉換年度股利之歸屬
一 ( ) 現金股利
-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1月1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轉換而得之普通股得參與當年度 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
本公司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12月31日(含)以前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 二 ) 股票股利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
5
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 ( 不含 ) 以前請求轉換者,轉換而得之普通股得參與當年 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
當年度於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無償配股除 權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 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 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十八、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
-
一 -
( )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 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 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 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 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 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 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 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 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 債。 -
(
二)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年○○月○○日)起至 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年○○月○○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 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 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 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 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 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 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 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
(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將 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 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 營業日。 -
(
四)若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 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惟債券持有人最遲應於最後期限日之前一營業日, 向往來證券商辦理申請手續。
6
-
十九、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 註銷,不得再賣出或發行,其所附轉換權併同消滅。 -
二十、本轉換公司債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另稅賦事宜依當時 稅務法規之規定辦理。 -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券持有人之受託人,代表債券 持有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 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 與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 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 於受託契約內容,債券持有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 查閱。 -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換及還本付息之事宜,本公司 將其款項以匯款方式交付債券持有人,郵匯費自償還債款中扣除。。 -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 -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7
附件四、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一、說明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全新光電」或「該公司」 ) 本次募集與發行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該公司 114 年 10 月 30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每張轉 換公司債面額為新台幣 100 仟元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 5,000 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 台幣 500,000 仟元,發行期間 3 年,票面利率為 0% ,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底標以不低於面額 102% 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二、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財務狀況
一 ( ) 最近三年度每股稅後純益及每股股利
單位:新台幣元 / 股
單位:新台幣元/股 |
單位:新台幣元/股 |
單位:新台幣元/股 |
||||
|---|---|---|---|---|---|---|
項目年度 |
每股稅後純益 |
股利分派 |
||||
追溯調整前 |
追溯調整後 |
現金股利 |
無償配股 |
合計 |
||
盈餘配股 |
資本公積 |
|||||
| 111 | 2.95 | 2.95 | 2.30 | - |
- |
2.30 |
| 112 | 2.43 | 2.43 | 2.20 | - |
- |
2.20 |
| 113 | 3.63 | 3.63 | 3.20 | - |
- |
3.20 |
資料來源: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董事會議事錄。
- (
二)最近期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股東權益、流通在外股數及每股淨值(114年9月30日)
說 明 |
金 額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 |
3,104,723 |
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
184,906 |
每股帳面價值(元) |
16.79 |
資料來源: 114 年 9 月 30 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
( 三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
簡明資產負債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別)(該公司僅有個別報表)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年度項目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114年第三季 |
|
流動資產 |
1,620,029 | 2,045,422 | 2,283,506 | 2,320,213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711,998 | 2,490,113 | 2,261,730 | 2,154,281 |
使用權資產 |
9,940 | 12,797 | 10,534 | 7,590 |
無形資產 |
6,138 | 7,387 | 8,134 | 8,523 |
其他資產 |
63,863 | 21,981 | 19,023 | 102,370 |
1
項目 |
年度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114年第三季 |
||
資產 |
總額 |
4,411,968 | 4,577,700 | 4,582,927 | 4,592,977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732,165 | 799,180 | 746,700 | 884,018 |
分配後 |
1,157,449 | 1,205,973 | 1,338,399 | (註2) |
|
非流動負債 |
597,213 | 709,179 | 506,885 | 604,236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1,329,378 | 1,508,359 | 1,253,585 | 1,488,254 |
分配後 |
1,754,662 | 1,915,152 | 1,845,284 | (註2) |
|
股 |
本 |
1,849,059 | 1,849,059 | 1,849,059 | 1,849,059 |
資本 |
公積 |
16,736 | 16,736 | 16,736 | 29,756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1,216,795 | 1,241,686 | 1,505,862 | 1,268,223 |
分配後 |
791,511 | 834,893 | 914,163 | (註2) |
|
其他 |
權益 |
- | (38,140) | (42,315) | (42,315) |
庫藏 |
股票 |
- | - |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分配前 |
3,082,590 | 3,069,341 | 3,329,342 | 3,104,723 | |
權益總額 |
分配後 |
2,657,306 | 2,662,548 | 2,737,643 | (註2) |
註 1 :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 2 :每股股利係次年度分配。盈餘分配尚待股東會決議。
2. 損益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個別 )( 該公司僅有個別報表 )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度項目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財務資料(註1)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114年第三季 |
|
營業收入 |
2,603,629 | 2,694,104 | 3,241,217 | 2,420,554 |
營業毛利 |
1,089,007 | 1,108,914 | 1,278,964 | 862,133 |
營業利益 |
579,950 | 542,069 | 721,214 | 460,251 |
營業外收入( 支出) |
87,533 | (347) | 96,460 | (38,854) |
稅前淨利 |
667,483 | 541,722 | 817,674 | 421,397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544,728 | 450,232 | 671,055 | 354,060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本期淨利( 損) |
544,728 | 450,232 | 671,055 | 354,06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428) | (38,197) | (4,261) | - |
本期每股綜合損益總額 |
544,300 | 412,035 | 666,794 | 354,060 |
每股盈餘( 註2 ) |
2.95 | 2.43 | 3.63 | 1.92 |
註 1 : 111~113 年度及 114 年第 3 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 2 :每股盈餘係以各該年度普通股之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三、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及合理性評估
全新光電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轉換公司債面額為新台幣 10 萬元整,發行總張數上限為 5,000 張,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 500,000 仟元,發行 期間 3 年,票面利率為 0% ,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
2
102% 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發行時轉換價格之訂定,係參考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之相關法令及計算方式,並視
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債公司債交易及發行概況,暨該公司未來營運發展等因素訂定之,其
計算方法及訂定原則說明如下:
一 ( ) 轉換價格之訂定原則、方式及合理性
轉換價格訂立原則
發行時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
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向金管會申報發行國內
轉換公司債時,用以計算暫定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向金管會申報日前一、三、五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暫定轉換價格之訂定
應高於基準價格;其實際發行時,採競拍方式辦理者,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基準價
格,應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簡術平均數為準;且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
- S=
轉換溢價率×(MA1,MA3,MA5),以MA1、MA3及MA5三者擇一者為 基準價格。
MA1= 基準日前 1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MA3= 基準日前 3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MA5= 基準日前 5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以上基準價格×轉換溢價率 100%~110% 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
-
轉換價格訂定方式 -
(1)
採用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計算 標準,主係為適切反映目前交易市場狀況,貼近時價發行,並與國際現狀接軌。 -
(2)
參考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條件訂定之方式,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之交易 及發行概況,暨發行公司近年來之經營績效與未來之營運前景,本次國內第三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比率訂為100%~110%。 -
(3)
該公司本次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基準價格及轉換溢價比率制訂方式, 均考量市場狀況、發行公司與投資人之需求及雙方權益,並能符合主管機關之規 定,因此本次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
轉換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說明 -
(1)
從總體經濟及所屬產業趨勢分析 -
總體經濟狀況
觀察全球總體經濟情勢, 2025 年以來全球經濟在 AI 技術推動、高科技 設備需求回升及部分地區政策刺激下,呈現分歧復甦態勢。在美國方面,經濟 情況相對具韌性,雖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 (PMI) 仍處收縮區間,但新訂單與
3
生產指數回升,反映 AI 與資通訊設備需求支撐部分產業,且美國就業市場穩 健,失業率仍維持低檔,個人消費動能持續。國際預測機構因應 AI 熱潮與提 前拉貨效應,持續上修美國全年經濟成長率至 2.9% 至 3.2% 區間。在歐元區方 面,景氣持續疲弱,工業與消費者信心指數惡化,綜合經濟觀察指標 (ESI) 延 續 下滑,僅服務業信心略有回升。歐洲央行暫緩降息,觀望通膨與美國關稅 政 策影響,整體景氣尚未見明顯改善。在日本方面,製造業 PMI 雖仍低於榮 枯 線,但降幅收斂,顯示景氣觸底跡象,且就業市場穩定,消費支出略有回升, 惟出口受美中貿易摩擦影響仍顯疲弱。在中國方面,製造業活動維持擴張邊緣, 但出廠價格、生產預期等指標下滑,導致生產與從業人數指數下降。儘管房市 與青年失業率挑戰仍在,惟官方加碼基礎建設與消費刺激政策,全年 GDP 成 長預估約 4.8% ,略低於原定目標。在東協方面,製造業 PMI 於 2025 年 8 月回落至 50.2 ,企業對美國新關稅政策與全球需求轉弱表現出謹慎態度。越南 受創最重,對美出口可能減少 250 億美元, GDP 恐下滑 5% 。整體東協出 口 面臨壓力,惟內需與外資投資仍支撐部分成長動能。
展望國內經濟, 2025 年第二季 GDP 成長率上修至 8.01% ,全年預估為 4.45% ,主因 AI 與資通訊產品出口強勁。 8 月出口金額達 585 億美元,首次 單月超越南韓,對美出口占比達 33.6% 。進口年增率持續正成長。而民間消費 成長力道放緩,但食品與娛樂支出仍穩定。民間投資雖回升,企業對地緣政治 與美國關稅政策仍持審慎態度。展望未來,受惠於 AI 與高效能運算需求強勁, 加上部分產業鏈庫存回補效益浮現,台經院預測 2025 年台灣經濟成長率為 3.42% ,惟因投資與外需表現優於預期,央行與國發會已上修至 4.45% ,顯示 整體預期轉趨樂觀。
所屬產業趨勢分析 : 請詳本公開說明書「貳、一、 ( 一 )2.(1) 」之說明。
(2) 從公司財務結構及經營績效分析
財務結構
A. 負債佔資產比率
該公司 111 ~113 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之負債占資產比率分別為 30.13% 、 32.95% 、 27.35% 及 32.40% 。該公司 112 年隨訂單成長採購量增加,應付帳 款金額增加,及新增長期借款,使負債總額增加,另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應收 帳款亦隨之增加,使資產總額增加,然負債總額增加幅度大於資產總額成長 幅度,致 112 年度負債占資產比率較 111 年度提高;而 113 年度之負債佔資 產比率較 112 下降,主係因該公司償還長債,致負債下降所致; 114 第三季 之負債佔資產比率較前一年上升,主係因該公司預收貨款增加、第三季採購 之應付帳款增加及因應營運需求長期借款增加,使負債總額增加,致 114 年 度第三季負債占資產比率較 113 年度下降。
4
與採樣同業相較, 111~113 年度均介於同業間,雖該公司 114 年度第三 季之負債佔資產比率較同業為高,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均控制於 40% 以下, 財務風險尚不高,整體評估尚無重大異常情形。
B.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該公司 111~ 113 年度及 114 年度第三季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比率分別為 135.69% 、 151.74% 、 169.61% 及 172.17% 。該公司近三年該公 司帳上並無重大之資產或設備增加,且受折舊影響,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會 計項目年年遞減,該比率上升主要係受到長期借款變動所影響; 112 年度較 111 年度增加,主係 112 年度長期借款上升,致該比率略為增加; 113 年度 因償還部分長期借款,使長期資金下降,然不動產降低幅度大於長期資金, 致 113 年度該比率較 111 年度增加; 114 年度第三季該比率較 113 年度增 加,主係因 114 年度第三季長期借款上升,致該比率上升。
與採樣同業公司相較,該公司 111~ 113 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之長期資 金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雖較同業為低,惟仍高於 100% 以上,尚未以 短期資金支應長期固定投資,財務結構尚稱穩定,並無重大異常情形。
綜上,整體而言,該公司財務結構變化尚屬合理,應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經營績效
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資產報酬率分別為 11.88% 、 10.25% 、 14.85% 及 10.44% ;權益報酬率分別為 17.13% 、 14.64% 、 20.97% ,及 14.67% ;營業利 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31.36% 、 29.32% 、 39.00% 及 33.19% ;稅前純益占 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36.10% 、 29.30% 、 44.22% ,及 30.39% ;純益率分別為 20.92% 、 16.71% 、 20.70% ,及 14.63% ;每股盈餘則分別為 2.95 元、 2.43 元、 3.63 元,及 1.92 元。
該公司 112 年度獲利能力各項比例皆較 111 年低,主係因 112 年度投入較 高之研發費用,使獲利較前一年度下滑所致; 113 年度獲利能力各項比率皆較 112 年度為高,主係因該年度受惠於客戶需求上升,營業收入及獲利大幅成長; 114 年度第三季獲利能力各項比例皆較 113 年低,係 114 年上半年受到微電子 產業景下滑,及毛利率受不利台幣匯率而下滑,故年化之獲利降低所致。
整體而言,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 111 年度及 114 年第三季之營業利益 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純益率、每股盈餘等獲利能力介於同業間,其 餘年度之獲利能力各項指標均優於同業。整體評估其變化情形應尚屬合理,尚 無重大異常情事。
(3) 從擔保情形及其他發行條件分析
擔保情形
該公司本次係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不適用。 其他發行條件:
5
A. 票面利率
本次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為 0% ,並不支付票息,主要係參考該公司未 來營運前景、債信記錄及所定該公司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轉換公司債之 發行主要係鼓勵投資人著眼於未來轉為普通股之資本利得,故該票面利率之 設計應屬合理。
B. 發行年限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條規定,公司發行轉 換 公司債之償還期限不得超過十年,發行年限過長,表示投資人承受之信 用風險越高;發行年限過短,在投資效益尚未完全顯現時,償債的壓力將會 影響發行公司資金的運用。最近一年來上市及上櫃公司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 ~ 之發行條件觀之,以三 五年居多,綜合考量該公司本次資金運用計劃與 未 來現金流量的估算,本次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年限訂為 3 年, 應屬合理。
C. 轉換期間
持有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於轉換債發行日後屆 滿三個月之翌日 ( 民國○○年○○月○○日 ) 起至到期日 ( 民國○○年○○月 ○○日 ) 止,除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之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 時向該公司請求依辦法轉換為該公司之普通股,其所設計之轉換期間符合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二條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四條之 三之規定;同時已涵蓋發行年限之絕大部分,債券持有人執行轉換權利甚為 便利,可增加市場接受度,故本項設計應屬合理。
D. 轉換價格重設
爲保障該公司股東之權益,並降低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評 價損益對該公司綜合損益表造成之波動影響,該公司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 轉換價格調整機制除因普通股股份變動或配發現金股利之反稀釋調整外,並 無設計轉換價格向下重設之條件。本次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反稀釋調整, 主要係為避免該公司因普通股股份之變動而損害債券投資人之權益,或因公 司配發現金股利時,有損害債券投資人之債權情事。另該反稀釋條款訂定之 原則,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故其應屬合理。 E. 賣回權
該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暫訂發行及轉換辦法並無賣回
權條款。
F. 公司贖回權
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有關該公司提前贖回權規
6
定如下:
-
a.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OO年OO月OO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OO年OO月OO日)止,若該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該公司 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 書」(前述期間自該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 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 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 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 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 中心公告。該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 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
b.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民國OO年OO月OO日)起 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民國OOO年OO月OO日),若本轉換公司 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該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 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該公司發信 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 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 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 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 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該公司執行收回 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 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
c.
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 覆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 該公司將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 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
d.
若該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 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惟債券持有人最遲應於最後期限日之前 一營業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申請手續。
上述贖回條款 a. 係規範債券持有人如將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獲利至少在 30% 以上時,發行公司有權利以約定之價格收回全部債券,如此一方面可鼓 勵投資人行使轉換權利,另一方面則可減少公司處理債券業務作業; b 之規 定主要目的則在使發行公司可藉由贖回少量流通在外債券餘額,以減少處理
7
債券業務作業;另在贖回權行使程序上,已訂定相關流程以通知書及公告方 式通知債券持有人,以保障債券持有人之權益; c. 以更明確說明未以書面回覆 之債券持有人之處理方式,避免可能爭議; d. 明定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 後期限為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俾使投資人有足夠時間作意思表 示,以維護投資人權益。綜合言之,本項贖回條款之規定已兼顧發行公司及 債券持有人雙方之權益,應屬合理。
G. 其他決定發行價格之因素
該公司以各參數帶入理論模型所計算出之價格作為本次轉換債之理論 價值,再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折現流動性貼水之調整,並以金管 會規定之九折計算後,該公司本次擬發行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調 整後理論價值之九成約為 99,708 元,惟此一價格僅一參考值。
本案係全數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 102% 為限,每張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故未來有關發行價格之訂定, 除了參考本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外,主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若得標總數量達 該次競價拍賣數量,則該有價證券之首日掛牌價格及承銷商自行認購部分之 承銷價格,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 ( 分以下四捨五 入 ) 為止。
(4) 其他:無
綜上所述,該公司本次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採用向金管會申報日或向 券商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 算術平均數為基準價格,再乘以轉換溢價率 100%~110% 為轉換價格,轉換價格 之訂定高於基準價格,除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 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其轉換溢價率之訂定係參考目前國 內轉換公司債發行概況、發行條件訂定方式、次級市場交易情況暨發行公司近年 來之經營績效、獲利能力與外來的營運前景暨保障債權人及現有股東權益,其訂 定方式應屬合理。依上述方式,以 114 年 12 月 12 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轉 換溢價率為 100%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40.5 元。
( 二 ) 發行價格之訂定模型
1. 發行條件主要條款
發行條件主要條款 |
|
|---|---|
項目 |
發行條件設計 |
發行額度 |
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億元整,暫定以不低於面額之102% 發行 |
發行年限 |
三年 |
票面金額 |
每張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
發行價格 |
本轉換公司債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以不 |
8
項目 |
發行條件設計 |
|---|---|
低於面額之102%為限,每張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
|
票面利率 |
0% |
擔保情形 |
無 |
轉換價格 |
基準日前1、3、5 營業日平均股價擇一者之100~110% |
轉換期間 |
發行之日起滿三個月之次日至到期日 |
轉換價格重設條款 |
無 |
債券持有人賣回收益率 |
無 |
公司贖回條款 |
若符合下列其中之一的條件,全新光電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全新光電三」:(1) 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全新光電普通股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2) 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 |
2. 理論模型概述
轉換公司債兼具股權及利率兩項商品特性,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在發行條件設 計中,包含多項選擇權,造成轉換公司債訂價過程相對困難,傳統 Black-Scholes 選 擇權評價模型並無法評定轉換公司債之價值。因此,本承銷商利用其他數值方式求 算其價值,本轉換債券理論價格所採用之數值方法,其評價理論基礎為 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 所提出之二元樹模型,以股價之二元展開,並考量包含投資人轉換、 賣回權,發行公司買回權,重設條款等條件,與標的股價之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及 信用風險。上述模型係為兼顧公司資金募集成本與保障投資人之權益而演繹。
3. 理論價值之分解
依發行條款設計,可將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分解成下列五項:
(1) 純債券價值
-
(2)
轉換權價值 -
(3)
賣回權價值 -
(4)
買回權價值
(5) 重設權價值
在二元樹模型評價過程中,於展開之各期各節點上可得對應的基本變數值 (Underlying Variable Values) ,再依據上述各發行條款的有效期間及觸發條件,可計 算得到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與上述五種價值之數值。
-
建立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
(1)
評價模型之假設基礎
9
在推演二元樹評價模型時, 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 採用下列假設條件:
-
a.
資本市場是競爭性的市場(Competitive Market) -
b.
在資本市場內,諸如交易費用及稅率均不存在。投資者可任意借與貸放資金而 不受限制。任一投資者或市場交易都無能力控制價格,也就是,他們接受市場 。 -
所決定的價格(Price Takers) -
c.
投資者可無限制地賣空或放空任何資産(諸如股票)。 -
d.
無風險借貸利率存在,固定不變且相等。備有條件b、c及d的資本市場,稱之 。 -
爲完全市場(Perfect Market) -
e.
履約股票在選擇權到期日或之前,無股息的分發。 -
f.
投資者是有理性的,他們尋求最高的利潤。因此,他們偏好高利潤(Preferring。 -
More Wealth to Less)
(2) 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以二元樹模型評價歐式買權契約,在推論二元樹評價模型時,須要下列符號:
△代表所應購買或放空的履約股股數;
B 代表以無風險股利籌借或貸發的資金金額;
, (u-1) 代表履約股價上升的百分比 (u>1) q 代表股價上升的機率;
, (d-1) 代表履約股價下降的百分比 (d>1) (1-q) 代表股價下降的機率。
-
A.
單一期的評價 -
由t=0至t=1,履約股價可能上升(u-1)百分比或下降(d-1)百分比。在t=1時, 股價可由下圖代表:
==> picture [163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31 x 8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處,
E 代表買權的履約價
Cu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 (u-1) 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Cd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下降 (d-1) 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uS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 (u-1) 時的價格;
dS 代表,在 t=1 時,當股價上升 (d-1) 時的價格。
10
目的是要評價在 t=1 時該買權契約的合理價格。評價的方法是複製一個避險組 合,使其在 t=1 時的資金結構 (Payoff Structure) 與該買權在 t=1 時的資金完全相 同。該避險組合的成分包括履約股股數 ( △ ) 及籌借或貸發某些資金 (B) 。所以進 行第二步,以求出△及 B 。
在 t=0 至 t=1 時,因股價上升 (u-1) 或下降 (d-1) ,以致避險組合的價值也發生變 動。其價值變動可由下圖表示:
==> picture [222 x 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處, r=(1+i), i= 無風險利率
因要建立複製 ( 避險 ) 組合,使其在 t=1 時的資金結構與買權的資金結構相同。 故根據上面 t=1 時的圖表,可建立下列兩方程式:
==> picture [300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解答上面二項方程式得到:
==> picture [301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式 (c) 及 (d) 代表在 t=0 時複製 ( 避險 ) 組合所應包含的履約股數及籌借或貸發資 金的金額。
因在 t=1 時複製組合與買權的資金結構完全相同 ( 由公式 (a) 及 (b) 所表示 ) ,兩者 的現值 (t=0) 也應相同。也就是,
==> picture [29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將公式 (c) 及 (d) 的△及 B 代入公式 (e) ,獲得買權契約在 t=0 時的價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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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 p=(r-d)/(u-d), 1-p=(u-r)/(u-d)
。 公式 (f) 或 (f[1] ) 可說是歐式買權的單一期評價模型 (A Single Period Pricing Model) 買權價格是由其未來的價格 ( Cu 及 Cd ) 、股價的未來變動百分比 (u 及 d) 、履約
11
價格 (X) 與利率 (r) 所決定。也可說,在 t=0 時,買權價格是其期望價值 [ pCu + 1( − p ) Cd ] 的現值。
因此買權的價格是,在風險中立環境下,買權未來折現價值的期望值,這並不 是說,買權的期望報酬率等於無風險利率。在均衡下,持有買權一個時期等於 有套利組合一個時期,因此,買權的期望報酬率應等於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率。 若買權受到市場的錯誤評價 (Mispriced) ,則其期望報酬率與風險將會與套利組 合的期望報酬率及風險不同,這會引起投資者的套利活動。
B. 兩個時期的評價
上面單一期的評價程式可重復應用於推演兩個時期的買權評價模型 (TwoPeriod Option Pricing Model) 。爲推演兩個時期的評價模型,假設股價由 t=1 至 t=2 的變動百分比仍由 (u-1) 及 (d-1) 所代表。也就是,股價變動的隨機過程不變 或穩定 (the Stationary Stochastic Process of the Stock Price) 。在兩個時期的架構 下,履約股價的變動可由下圖表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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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52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因股價的變動,買權價格也隨之變動。買權在 t=2 的價格可由下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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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98 x 5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 x 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Cdd = max( d 2 S − E 0,)
下一步驟,我們將 t=1 至 t=2 看做一個時期。而後,運用公式 (f’) ,我們可求得 在 t=1 時買權契約的兩種可能價格 Cu 及 Cd ,如下: 由 t=1 至 t=2 ,股價由 uS 上升至 u[2] S 或下降至 ud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1 時的 價格應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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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有 t=1 至 t=2 ,股價由 dS 上升至 udS 或下降至 d2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1 時的價格爲:
12
==> picture [300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應注意的是,在第二期初時,套利組合 ( 或稱避險組合 ) 的成份必須重新調整才能 使套利組合維持無風險,以及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等於買權的期望報酬。利用 、 、 公式 (a) (b) (c) 及 (d) ,在第二期初應調整的股數與借款金額如下:
在 t=1 時,當股價是 uS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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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出上面兩公式的△及 B 而得,
==> picture [15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與單一期 ( 或第一期 ) 的原理相同,根據上面公式調整後的套利組合與買權在 t=2 的期望報酬率都是相同。因此可決定買權在 t=1 的價格,正如公式 (g) 與 (h) 所示。 決定買權在 t=1 的價格 ( Cu 與 Cd ) 後,我們可進一步決定買權在 t=0 的價格,如 下。
因在 t=0 時買權的現值是其在 t=1 時期望值的現值。由公式 (g) 及 (h) ,買權在 t=0 的現值應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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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公式 (g) 及 (h) 代入公式 (i) ,即得買權的現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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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可運用統計上的二項分配函數 (Binomial Distribution Function) 重新改寫公式 (j[1] )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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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再以簡化 (k) ,買權的現值可表示爲
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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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理論模型之推導模型
公式 (l) 或 (l[1] ) 代表若買權的到期限爲兩個時期時,其現值可由二項式程式來決定 ( 或評 價 ) 。若將之延伸到 n 個時期 (n ≧ 2) ,則買權的現值可由公式 (m) 所決定 ( 即將公式 (l[1] ) 內的 2 改爲 n)
n c = r 1 n j = 0 j (! nn − ! j )! p j 1( − p ) n − j • max( u j d n − j S − X 0,) (m) 但在公式 (m) 中,若 u jd n − j S X ,則 max( u jd n − j S − X 0,) =0 。若 u jd n − j S X ,則 max( u jd n − j S − X 0,) = u jd n − j S − X 0 。 故可將所有的零項消除,而只保留正項。在公式 (m) 中,假設 k 是一個最小的整數能 使。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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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由公式 (n) 我們就可找出公式 (m) 中的所有的正項,去除零項後的公式 (m) 成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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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B ( n , k , p ) = j = k j (! nn − ! j )! p j 1( − p ' ) n − j (s) 註: n k , c = 0 。
( 三 ) 理論價值之計價
1. 計算參數說明
.計算參數說明 |
||
|---|---|---|
參數項目 |
數值 |
說明 |
評價日期 |
114/12/12 | |
基準價格 |
140.5元 |
按發行轉換辦法,以民國114/12/15為轉換價格暫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平均值為基準價格140.5元 |
轉換價格 |
140.5元 |
按發行轉換辦法,基準價格乘以暫定轉換溢價率100%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暫定轉換價格為每股140.5元。 |
發行期間 |
3 年 |
取可轉債發行期間為3 年。 |
股價波動度 |
51.59% | 樣本期間-(113/12/13-114/12/12),樣本數-2441. 採114/12/12起前一年為樣本期間。2. 以日還原股價,計算樣本期間之日自然對數報酬率。3. 以日報酬率標準差,乘上根號244,可得股價波動度。 |
無風險利率 |
1.1912% | 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債殖利率曲線圖於114/12/11 ,2年及5年期公債殖利率報價,分別為114 央債甲2(剩餘年限約為1.114 年)及114 央債甲8(剩餘年限約為4.594 年)之1.1578% 及1.2195%,以插補法計算可轉債存續期3年殖利率為1.1912%,為無風險利率數值。 |
風險折現率 |
2.0500% | 評估風險折現率時,可嘗試採用發行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等方式。本次擬採用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評估數值為2.0500%,做為風險折現率之參數值。 |
信用風險貼水 |
85.88BP | 以風險折現率減無風險利率可得信用風險貼水。 |
切割期數 |
1825 期 |
將可轉債剩餘年限分割為1825期。 |
賣回收益率 |
- |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賣回條款之設計。 |
到期收益率 |
0% | 按發行轉換辦法,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0% 之年收益率將本債券全數償還。 |
15
2. 理論價值計算結果
(1) 純債券價值
純債券價值為各期應付本息之折現後之現值 (Present Value) ,本轉換公司債之 票面利率為 0% ,故其純債券價值等於 3 年後本金之折現值,計算本債券純債券價 值所使用之風險折現利率,係以參考公司之借款利率為依據估算而得。本模型所 採用之折現利率為 2.05% ( 具體估算方式參考上表 ) ,以計算本轉換公司債之純債 。 券價值如下: 100,000/(1+ 2.05 %)^3=94,100
(2) 轉換權
轉換權之計算方式為將買回、賣回與重設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 具買回、賣回與重設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 112,940 元,將其扣除純債券價值 94,100 元,得轉換權價值 18,840 元。
(3) 賣回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賣回條款之設計,故無賣回權價值。
(4) 買回權
買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買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將買回權 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買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兩者之差異 (270) 元 即為買回權的價值。
(5) 重設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重設條款之設計,故無重設權價值。
(6) 各權利價值百分比
權利價值百分比 |
||
|---|---|---|
權利 |
價值(元) |
占理論價值之百分比 |
純債券價值 |
94,100 | 83.52% |
轉換權價值 |
18,840 | 16.72% |
賣回權價值 |
0 | 0.00% |
買回權價值 |
(270) | (0.24)% |
重設權價值 |
0 | 0.00% |
總理論價值 |
112,670 | 100% |
( 四 ) 發行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
本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格為 112,670 元,以 114 年 12 月 12 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 1.7% 估算流動性貼水,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為 110,787 元。經參酌該公司近年 來經營績效、獲利能力、產業狀況及未來發展潛力,且為確保轉換公司債得順利對外募 集,於考量國內轉換公司債市場市況,及不損害發行公司股東權益下,該公司與本承銷 商共同議定本債券每張發行價格為 102,000 元,尚不低於理論價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之 九成 ( 即 110,787×0.9=99,708 元 ) ,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 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其發行價格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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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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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陳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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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 1 4 年 1 2 月 1 5 日 ( 僅限於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使用 )
主辦承銷商: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周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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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 1 4 年 1 2 月 1 5 日 ( 僅限於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使用 )
附件五、 112 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2 年度及111 年度
(股票�碼2455)
公司地址:桃園�平鎮區平鎮工業區工業一路16 號
電 話:(03)419-2969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2 年度及111 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項 目一� 封面二� 目錄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四� 資產負債表五� 綜合損益表六� 權益變動表七� 現金流量表八� 財務報表附註(一) 公司沿革(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三) 新發�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七) 關係人交易(八) 質押之資產(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認列之合約承諾 |
頁次/編號/索引 |
|---|---|
12 ~ 34 ~ 89 ~ 1011121314 ~ 45141414 ~ 1515 ~ 222223 ~ 35353636 |
~2~
項目(十)重大之災害損失(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十二)其他(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十四)部門資訊九�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應收帳款明細表�貨明細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短期借款明細表應付帳款明細表長期借款明細表營業收入明細表營業成本表明細表製造費用明細表銷售費用明細表管理費用明細表研發費用明細表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
頁次/編號/索引 |
|---|---|
363636 ~ 4343 ~ 4444 ~ 45明細表一明細表二明細表三明細表四明細表五明細表六明細表七明細表八明細表九明細表十明細表十一明細表十二明細表十三明細表十四 |
~3~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113)財審報�第23003953 號
查核意見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2 年及111年12 月31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12 年及11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
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
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2 年
及111年12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
工作�本會計師於�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
範,與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行�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
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2 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等事項已於查核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2 年度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4~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發貨倉銷貨收入截止之適當性
事項說明
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二)�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銷貨型態主要�為工廠直接出貨及發貨倉銷貨
收入兩類�其中發貨倉銷貨收入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將貨物送到美國及
台灣的發貨倉,待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始認列收入�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主要依銷貨客戶所提供報表或客戶的線上拉貨系統資訊,以發貨倉之�貨異動情
形作為認列收入之依據�
�於發貨倉遍�美國及台灣且保管人眾多,各保管人所提供資訊之頻率與對帳
報表內容亦有所不同,此等收入認列流程通常繁瑣且涉及雙方對帳,因全新光電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每日客戶發貨倉銷貨交易量龐大,在財務報表結束日前後之交易金
額對財務報表之影響致為重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發貨倉銷貨收入之截止為本年
度查核中高度關注之領域�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因應主要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1.瞭解及測試與客戶定期對帳之程序,以評估管理階�發貨倉銷貨收入認列時點內 部控制之有效性� -
2.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定期間之發貨倉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包含核對 發貨倉保管人之佐證文件及帳載�貨異動,及相關銷貨成本結轉記錄,以評估發 貨倉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適當性� -
3.針對發貨倉之庫�數量執行發函詢證或實地盤點觀察,並核對帳載庫�數量�另 追查回函或盤點觀察與帳載不符之原因,並對管理階�編製之調節項目執行測 試,確認重大之差異已適當調整入帳�
~5~
==> picture [142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財務報表附註四(十)��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
不確定性,請�財務報表附註五(二);�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說明,請�財務報表附
註六(四)�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之�貨及備抵跌價損
失�別為新台幣561,716 仟元及新台幣57,136 仟元�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貨係光電半導體磊晶片等產品,�等產品所屬產
業之科技快速變遷且受通訊�場影響甚劇,產生�貨跌價損失之風險較高�全新光
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貨評價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若價格變動�如
預期之淨變現價值,則可能影響�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估計結果�
因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貨評價時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及主
觀判斷因而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考量�貨及其備抵跌價損失對財務報表影響重
大,本會計師認為�貨之備抵跌價損失評價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因應主要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1.依對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之合理性 及一致性,包括決定淨變現價值所作之�貨�類合理性� -
2.瞭解倉儲管理之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 �區�及管控過時陳舊�貨之有效性� -
3.抽查個別�貨料號用以核對�貨去化程度與折價幅度之歷史資訊,進而評估全新 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
4.測試�貨淨變現價值所採用估計基礎適當性,並抽查個別�貨資料如�貨產品銷 售及進貨價格正確性,並重新核算及評估管理階�決定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6~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管理階�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認可並發�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
表達之財務報表,且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表�
�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財務報表時,管理階�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
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意
圖清算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
其他方案�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
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財務報表�有之重大不實表達�
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
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 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 �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
~7~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是否�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等事件或情況�在重大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
或於�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
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財務報表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
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
�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2 年度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等事項,除
非法�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picture [279 x 7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
==> picture [62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60 x 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前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第0960072936 號
金管證六�第096003803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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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2 年及111 年12 月31 日
資產 |
附註六(一)六(三)六(三)六(四)六(二)六(五)及八六(六)六(五)六(十)(續 次 |
112 年 12 月 31 日金額%$825,83118--622,32814557-504,5801192,12622,045,4224511,860-2,490,1135512,797-7,387-7,627-2,131-67-296-2,532,27855$4,577,700100頁) |
單位:新台幣仟元111 年 12 月 31 日金額%$752,949172,641-288,5397963-486,6071188,33021,620,0293750,00012,711,998629,940-6,138-8,424-5,064-67-308-2,791,93963$4,411,968100 |
|---|---|---|---|
金額$825,831-622,328557504,58092,1262,045,42211,8602,490,11312,7977,3877,6272,131672962,532,278$4,577,700頁) |
金額$752,9492,641288,539963486,60788,3301,620,02950,0002,711,9989,9406,1388,4245,064673082,791,939$4,411,968 |
||
流動資產1100現金及約當現金1150應收票據淨額1170應收帳款淨額1200其他應收款130X�貨1410預付款項11XX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1517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160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755使用權資產1780無形資產1840遞延所得稅資產1915預付設備款1920�出保證金1975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15XX非流動資產合計1XXX資產總計 |
~9~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2 年及111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112 年 |
12 月 |
31 |
日 |
111 年 |
12 月 31 |
日 |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流動負債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七) |
$ |
100,000 |
2 |
$ |
200,000 |
5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十四) |
19,671 |
- |
22,696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397,188 |
9 |
175,974 |
4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八) |
233,311 |
5 |
291,869 |
7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39,034 |
1 |
33,086 |
1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3,755 |
- |
2,814 |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6,221 |
- |
5,726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799,180 |
17 |
732,165 |
17 |
||||||
非流動負債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九)及八 |
700,000 |
16 |
590,000 |
13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59 |
- |
62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9,120 |
- |
7,151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709,179 |
16 |
597,213 |
13 |
||||||
2XXX |
負債總計 |
1,508,359 |
33 |
1,329,378 |
30 |
||||||
權益 |
|||||||||||
股本 |
六(十一)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849,059 |
41 |
1,849,059 |
42 |
||||||
資本公積 |
六(十二) |
||||||||||
3200 |
資本公積 |
16,736 |
- |
16,736 |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三)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695,356 |
15 |
640,926 |
15 |
||||||
3350 |
��配盈餘 |
546,330 |
12 |
575,869 |
13 |
||||||
其他權益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38,140) ( |
1 ) |
-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3,069,341 |
67 |
3,082,590 |
70 |
||||||
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 |
九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4,577,700 |
100 |
$ |
4,411,968 |
100 |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請併同參閱� |
|||||||||||
董事長:陳建良 |
經理人:黃朝興 |
會計主管:蔣志青 |
|||||||||
~10~ |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2 年及11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
112年度111 年 度附註金額%金額%六(十四)$2,694,104100$2,603,629100六(四)(十七)(十八)(1,585,190 ) (59) (1,514,622) (58 )1,108,914411,089,00742六(十七)(十八)(10,921 )- (19,436) (1 )(128,435 ) (5) (131,608) (5 )(427,489 ) (16) (358,013) (14 )(566,845 ) (21) (509,057) (20 )542,06920579,9502215,57614,503-975-6,4251六(十五)(3,758 )-83,2303六(十六)(13,140 ) (1) (6,625)-(347 )-87,5334541,72220667,48326六(十九)(91,490 ) (3) (122,755) (5 )$450,23217$544,72821六(十)( $71 )- ( $535)-(38,140 ) (2)--六(十九)14-107-($38,197 ) (2) ($428)-$412,03515$544,30021六(二十)$2.43$2.95六(二十)$2.43$2.93 |
|---|---|
4000 營業收入5000 營業成本5900營業毛利營業費用6100推銷費用6200管理費用6300研究發展費用6000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利益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100利息收入7010其他收入7020其他利益及損失7050財務成本700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7900稅前淨利7950所得稅費用8200本期淨利8311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16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實現評價損益8349與不重�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00其他綜合損益(淨額)8500本期綜合損益總額9750基本每股盈餘9850稀釋每股盈餘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建良 經理人:黃朝興 會計主管:蔣志青
~11~
==> picture [46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1 年度111 年1 月1 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配法定盈餘公積現金股利111 年12 月31 日餘額112 年度112 年1 月1 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配法定盈餘公積現金股利112 年12 月31 日餘額 |
附註 |
普通股股本 |
普通股股本 |
資 |
資 |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權 益 變 動 表民國112 年及11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本公積 |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權 益 變 動 表民國112 年及11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本公積 |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權 益 變 動 表民國112 年及11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本公積 |
保留 |
保留 |
盈餘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實現評價損益 |
單位:新台幣仟元權益總額$3,277,914544,728(428 )544,300-(739,624 )$3,082,590$3,082,590450,232(38,197 )412,035-(425,284 )$3,069,341 |
|---|---|---|---|---|---|---|---|---|---|---|---|---|---|
本 |
|||||||||||||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 |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
法定盈餘公積 |
��配盈餘 |
||||||||||
六(十三)六(十三) |
$1,849,059-----$1,849,059$1,849,059-----$1,849,059 |
$10,229-----$10,229$10,229-----$10,229 |
$6,507-----$6,507$6,507-----$6,507 |
$555,416---85,510-$640,926$640,926---54,430-$695,356 |
$856,703544,728(428 )544,300(85,510 )(739,624 )$575,869$575,869450,232(57 )450,175(54,430 )(425,284 )$546,330 |
$------$-$--(38,140 )(38,140 )--($38,140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建良
==> picture [52 x 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蔣志青
~12~
經理人:黃朝興
==> picture [46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全 新 |
光 電 |
科 技 股 份 有 |
限 公 司 |
|||
|---|---|---|---|---|---|---|
現 |
金 流 量 表 |
|||||
民國112 |
年及11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112 年1 月1 日 |
111 年1 月1 日 |
|||||
附註 |
至1 2 |
月3 1 日 |
至1 2 月3 1 日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541,722 |
$ |
667,483 |
||
調整項目 |
||||||
收益費損項目 |
||||||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 |
六(五)(六) |
|||||
(十七) |
282,386 |
241,866 |
||||
攤銷費用 |
六(十七) |
1,652 |
1,405 |
|||
利息費用 |
六(十六) |
13,140 |
6,625 |
|||
利息收入 |
( |
15,576 ) ( |
4,503 ) |
|||
�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9,452( |
1,135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應收票據 |
2,641( |
2,225 ) |
||||
應收帳款 |
( |
333,789 ) |
295,912 |
|||
其他應收款 |
406( |
326 ) |
||||
�貨 |
( |
17,973 ) ( |
71,138 ) |
|||
預付款項 |
( |
3,796 ) |
2,725 |
|||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
( |
59 ) ( |
6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合約負債-流動 |
( |
3,025 ) |
4,280 |
|||
應付帳款 |
221,214( |
196,519 ) |
||||
其他應付款 |
( |
44,429 ) ( |
69,938 ) |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495 |
279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654,461 |
874,725 |
||||
收取之利息 |
15,576 |
4,503 |
||||
支付之利息 |
( |
13,140 ) ( |
6,625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84,734 ) ( |
229,085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572,163 |
643,518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一) |
( |
71,120 ) ( |
412,818 ) |
||
取得無形資產 |
( |
2,901 ) ( |
2,216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資產 |
-( |
50,000 ) |
||||
預付設備款減�(增加) |
2,789( |
5,064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71,232 ) ( |
470,098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短期借款減� |
六(二十二) |
( |
100,000 ) ( |
280,000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二十二) |
2,590,000 |
1,63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二十二) |
( |
2,480,000 ) ( |
1,240,000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二十二) |
( |
3,313 ) ( |
2,187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三) |
( |
425,284 ) ( |
739,624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418,597 ) ( |
631,811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 |
9,452 ) |
1,135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數 |
72,882( |
457,256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752,949 |
1,210,205 |
|||
期�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 |
825,831 |
$ |
752,949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建良 經理人:黃朝興 會計主管:蔣志青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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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12 年度及111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 公司沿革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係設立於民國85年11月�
主要營業項目為研究�開發�生產�製造�買賣光電半導體磊晶片產品及光電
元件產品等�本公司之股票自民國91年1月24日經奉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於台
灣證券交易所上��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3年2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發��
三� 新發�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 金管會�)認可並發�生效之新發 � -
�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生效之民國112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之新發��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會計估計值之定義�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民國112年1月1日
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民國112年代月23日
則範本�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
響�
~14~
-
(二) 尚�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3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
發��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類�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供應民國113年1月1日
商融資安排�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
響�
-
(三)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但尚�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
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但尚�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民國112年1月1日
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民國114年1月1日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
響�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說明政策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
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遵�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生
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
編製�
~15~
(二) 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資產 /負債� -
2.編製符合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公 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 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附註五說明�
(三) 外幣換算
本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本公司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
能性貨幣�衡量�本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
達貨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 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 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 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 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 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 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4.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四) 資產負債區�流動及非流動之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 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16~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十二個月者�負 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 不影響其�類�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類為非流動�
(五) 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類為約當現金�
(六)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係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 的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 -
2.本公司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3.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 衡量屬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時,先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後續不得重�類至損益,轉列至 保留盈餘項下�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 能流入,及股利金額能可靠衡量時,本公司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七) 應收帳款及票據
-
1.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 利之帳款� -
2.屬�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 額衡量�
(八)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
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顯
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
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
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九) 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公司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
產�
~17~
(十) �貨
�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
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
(按正常產能�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
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
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 (十一)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 利息資本化�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項目有關之�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 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 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 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4.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 產所含之�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 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 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房屋及建築 50 年 ~ 60 年 機器設備 3 年 ~ 15 年 辦公設備 14 年 其他設備 3 年 ~ 15 年
-
- -
(十二)承租人之租賃交易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
1.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 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 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
2.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 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
(3)殘值保證下本公司預期支付之金額; -
(4)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行使�選擇權;及
-
~18~
-
(5)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 之選擇權� -
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 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 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
3.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 -
(1)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
(2)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 -
(3)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
(4)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原至租 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 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 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
4.對減�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承租人將減�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 反映租賃部�或全面之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 認列於損益中�
(十三)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主係專利權及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採直線法按估計耐
用年限1~7年攤銷�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
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在或減�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
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若�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五)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
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
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六)應付帳款及票據
1.係指因賒購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 應付票據�
~19~
-
2.屬�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 始發票金額衡量� -
(十七)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明定之義務�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
(十八)員工福利 -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
認列為費用�
-
2.退休金 -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來給付
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畫-
A.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 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精算師採用 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 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之�場殖利率決定� -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C.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
-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
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公司係於不再能撤銷
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
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4.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
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
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20~
(十九)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 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 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就適用所得稅相 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 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 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派案後,始就實 際盈餘之�派情形,認列��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 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 易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 所得(課稅損失)亦�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則不予 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 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 得稅資產� -
(二十)股本 -
1.普通股�類為權益� -
2.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 額成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行 時,所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後與 帳面價值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
(二十一)股利�配�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派股利時於財務報 告認列,�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配股 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
(二十二)收入認列 商品銷售1.本公司製造並銷售光電半導體磊晶片及光電元件等相關產品,銷貨 收入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即當產品被交付予客戶,客 戶對於產品銷售之通路及價格具有裁量權,且本公司並無尚��行
~21~
- `之�約義務可能影響客戶接受�產品時�當產品被運送至指定地 點,陳舊過時及滅失之風險已移轉予客戶,且客戶依據銷售合約接 受產品,或有客觀證據證明所有接受標準皆已滿足時,商品交付方 屬發生�`
-
2.銷售收入以合約價格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及折讓之淨額認列�收 入認列金額以�來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為限,並 於每ㄧ資產負債表日更新估計�銷貨交易之收款條件主係控制移轉 日後30 至90 天到期,與�場實務一致,故判斷合約中並�包含重 大財務組成部�� -
3.應收帳款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因自�時點起本公司對 合約價款具無條件權利,僅須時間經過即可自客戶收取對價� -
(二十三)營運部門 -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 致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 效,經辨識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本公司編製本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有差異,將考量歷 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 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 不確定性之說明: -
(一) 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 -
(二) 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
�貨之評價 -
�於�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貨之淨變現價值��於科技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 資產負債表日�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 �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貨評價主要係依�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 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民國112年12月31日,本公司�貨之帳面金額為$504,580�
~22~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庫�現金及週轉金支票�款及活期�款定期�款 |
112年12月31日323$551,983273,525825,831$ |
111年12月31日 |
289$571,240181,420 |
||
752,949$ |
-
1.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本公司�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項目非流動項目:權益工具非上��上櫃�興櫃股票 |
112年12月31日11,860$ |
111年12月31日 |
|---|---|---|
50,000$ |
-
1.本公司選擇將屬策略性投資之權益投資�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等投資於民國112 年及111 年12 月31 日之 公允價值�別為$11,860 及$50,000� -
2.本公司於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認列於損益及綜合損益之金額皆為$0� -
3.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表本公司持 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112 年及111 年12 月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別為$11,860 及$50,000� -
4.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格風險資訊及公 允價值資訊請�附註十二�(二)�
(三)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 |
||||
|---|---|---|---|---|
112年12月31日 |
111年12月31日 |
|||
應收票據 |
$ |
- |
$ |
2,641 |
應收帳款 |
$ |
622,908 |
$ |
289,119 |
減:備抵損失 |
( |
580) |
( |
580) |
$ |
622,328 |
$ |
288,539 |
~23~
1.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帳齡�析如下:
�逾期60天內61-90天91-180天181天以上 |
應收帳款應收票據441,595$-$167,609-13,704-----622,908$-$112年12月31日 |
111年12月31日 |
111年12月31日 |
|---|---|---|---|
應收帳款441,595$167,60913,704--622,908$ |
應收帳款247,009$42,110---289,119$ |
應收票據 |
|
2,641$---- |
|||
2,641$ |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析�`
-
2.本公司並�持有任何的擔保品� -
3.民國112 年及111 年12 月31 日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均為客戶合 約所產生,另於民國111 年1 月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款餘額為$584,867� -
4.相關信用風險資訊請�附註十二�(二)� -
(四) � 貨
�貨 |
|||
|---|---|---|---|
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 |
112年12月31日 |
||
成本備抵跌價損失304,344$5,928)($54,743430)(202,62950,778)(561,716$57,136)($111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
||
298,416$54,313151,851 |
|||
504,580$ |
|||
成本備抵跌價損失260,171$5,928)($35,299430)(248,27350,778)(543,743$57,136)($ |
帳面金額 |
||
254,243$34,869197,495 |
|||
486,607$ |
本公司當期認列為費損之�貨成本:
112年度 |
111年度 |
|||
|---|---|---|---|---|
已出售�貨成本 |
$ |
1,585,289 |
$ |
1,513,581 |
�貨跌價損失 |
- |
1,200 |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
( |
99) |
( |
159) |
$ |
1,585,190 |
$ |
1,514,622 |
~24~
� (五)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1月1日成本累計折舊1月1日增添重�類折舊費用12月31日12月31日成本累計折舊1月1日成本累計折舊1月1日增添重�類折舊費用12月31日12月31日成本累計折舊 |
112年 |
|||||||
|---|---|---|---|---|---|---|---|---|
土地141,004$-141,004$141,004$---141,004$141,004$-141,004$ |
房屋及建築1,284,624$751,118)(533,506$533,506$60,79221,73962,018)(554,019$1,367,155$813,136)(554,019$ |
-
1.本公司房屋及建築之重大組成部�係建物及其附屬設備,�別按50~60 年及5~15 年提列折舊� -
2.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附註八之說明� -
3.本公司因生產及營運所需簽訂設備買賣合約,截至民國112 年及111 年 12 月31 日止,尚�交付設備但已支付部�款項之金額�別為$2,131 及 $5,064(表列�預付設備款�)�
~25~
- (六) 租賃交易 承租人
-
1.公司租賃之標的資產皆為公務車,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介於1 到5 年� 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 得用作借貸擔保外,�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
2.本公司承租之公務車及印表機之租賃期間不超過12 個月�另民國112 年 及11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對於短期租賃承諾之租賃給付�別為$318 及 $453� -
3.使用權資產之帳面價值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運輸設備(公務車)運輸設備(公務車) |
112年12月31日帳面金額12,797$112年度折舊費用3,365$ |
111年12月31日 |
|---|---|---|
帳面金額 |
||
9,940$ |
||
111年度折舊費用2,213$ |
-
4.本公司於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使用權資產之增添�別為$6,222 及 $12,884� -
5.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112年度141$318 |
111年度61$453 |
|---|---|---|
6.本公司於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別為$3,772 及 $2,701�
(七)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
|---|---|---|---|
上項借款�提供任何擔保品�借款性質銀行信用借款利率區間 |
112年12月31日100,000$1.450% |
111年12月31日 |
|
200,000$ |
|||
1.285% |
|||
(八)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設備款其他 |
112年12月31日209,4535,18618,672233,311$ |
111年12月31日 |
253,88519,31418,670 |
||
291,869$ |
~26~
(九) 長期借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利率區間擔保品112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自111年8月10日至116年1.68%不動產�$ 700,000
8月10日,並按月付息廠房及設備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700,000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利率區間擔保品111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自111年8月10日至116年1.43%不動產�$ 590,000
8月10日,並按月付息廠房及設備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590,000
(十) 退休金
-
1.(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94 年7 月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 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 務年資及退休前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 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 數,惟累積最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 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於台灣銀行� 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 �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 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12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111年12月31日 |
111年12月31日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874) |
($ |
777)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170 |
1,085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296 |
$ |
308 |
~27~
(3)淨確定福利資產之變動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112年1月1日餘額777)($當期服務成本12)(利息(費用)收入12)(801)(再衡量數: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經驗調整73)(73)(提撥退休基金-12月31日餘額874)($確定福利義務現值111年1月1日餘額174)($利息(費用)收入2)(176)(再衡量數: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77經驗調整678)(601)(提撥退休基金-12月31日餘額777)($ |
計畫資產淨確定福利公允價值資產1,085$308$-12)(1641,10130022-73)(271)(67671,170$296$計畫資產淨確定福利公允價值資產951$777$11996278666143-678)(66535)(57571,085$308$ |
|---|---|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臺灣銀行按�基金年度
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
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
投資國內外上��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
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
進行監督��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
當地銀行二年定期�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
准後�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類�
民國112年及111年12月31日構成�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
�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28~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折現率�來薪資增加率 |
112年度1.50%2.75% |
111年度 |
|
|---|---|---|---|
1.5% |
|||
2.75% |
對於�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地區第五回經驗生命表估計�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析如下:
==> picture [412 x 1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述之敏感度�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析單一假設變動
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析係與計
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6)本公司於民國113 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59� -
(7)截至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退休計畫之加權平均�續期間為23 年�退休金支付之到期�析如下:
==> picture [407 x 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1)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 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 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 取� -
(2)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 本�別為$10,451 及$10,550�
~29~
(十一)股本
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2,600,000,�為260,000
仟股( 內含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數15,000仟股) ,實收資本額為
$1,849,059,每股面額10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本公
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流通在外股數皆為184,906仟股�
(十二)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三)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 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再依法�或主管機關法 �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 -
2.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來數年皆 有擴充生產之計畫暨資金之需求,為穩固�場競爭地位,基於�來資 金需求及持續擴大資本規模之長期財務規劃,故本公司股利之�配將 視獲利狀況調整發放,以維持每股盈餘穩定成長,其中現金股利以不 低於當年度�配之股東紅利之百�之十�實際發放比例則授權董事會 依資金狀況及資本預算情形擬具�配議案,提請股東會同意之� -
3.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 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項公積超過實收資 本額百�之二十五之部�為限� -
4.本公司�派盈餘時,依法�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派盈餘中� -
5.本公司於民國112 年6 月7 日及111 年6 月8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之民國111 年度及110 年度盈餘�派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現金股利 |
每股股利金額(元)54,430$425,2842.30$111年度 |
110年度 |
110年度 |
|---|---|---|---|
金額54,430$425,284 |
金額85,510$739,624 |
每股股利(元) |
|
4.00$ |
~30~
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派情形,可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查詢�
-
6.本公司民國113 年2 月29 日經董事會提議通過對民國112 年度之盈 餘�派每普通股現金股利$2.2,股利總計$406,793,前述民國112 年 度盈餘�派案,截至民國113 年2 月29 日止尚�經股東會決議� -
(十四)營業收入 -
1.客戶合約收入之細�
本公司之收入源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收入可細�為下列主要地理
區域:
區域: |
||||
|---|---|---|---|---|
112年度外部客戶合約收入111年度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台灣1,060,688$台灣805,926$ |
美國1,055,727$美國1,298,296$ |
其他577,689$其他499,407$ |
合計 |
2,694,104$ |
||||
合計 |
||||
2,603,629$ |
2.合約負債
本公司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負債如下:
本公司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負債如下: |
本公司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負債如下: |
|
|---|---|---|
期初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財務成本112年12月31日111年12月31日預收貨款19,671$22,696$112年度預收貨款17,974$$112年度淨外幣兌換利益3,501)($$其他損失257)((3,758)($$112年度利息費用12,999$$其他財務費用14113,140$$ |
111年1月1日18,416$111年度16,534111年度83,495265)83,230111年度6,564616,625 |
|
$ |
||
$ |
||
$ |
(十五)其他利益及損失
(十六)財務成本
~31~
(十七)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製成品及在製品�貨之變動耗用之原料及物料員工福利費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其他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26,200$-$47,511)($-$947,024-1,054,270-218,287143,265216,007150,63293,541185,48097,371142,282-3,365-2,213361,616901,315300,102233,119194,395212,6151,585,190$566,845$1,514,622$509,057$112年度111年度 |
|---|---|
屬於營業成本26,200$947,024218,28793,541-36300,1021,585,190$ |
(十八)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董事酬金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其他用人費用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180,518$104,458$-23,37217,3087,7187,4373,02213,0244,695218,287$143,265$112年度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178,751$107,728$-27,57516,5177,9687,5522,98913,1874,372216,007$150,632$111年度 |
屬於營業成本180,518$-17,3087,43713,024218,287$ |
屬於營業成本178,751$-16,5177,55213,187216,007$ |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 有盈餘,應提撥員工酬勞5~15%,董事酬勞不高於3%� -
2.本公司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員工退職估列金額�別為$48,695 及 $59,998;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別為$18,261 及$22,499,前述金額帳 列薪資費用科目� -
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員工酬勞�別以 11%及8%估列,董事酬勞皆以3%估列� -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11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民國111 年度財 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
~32~
(十九)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 -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
112年度 |
111年度 |
||||||||
|---|---|---|---|---|---|---|---|---|---|
當期所得稅: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107,669 |
$ |
135,471 |
|||||
��配盈餘加徵 |
1,164 |
1,498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 |
18,151) |
( |
14,328)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90,682 |
122,641 |
|||||||
遞延所得稅: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
|||||||||
及迴轉 |
808 |
114 |
|||||||
所得稅費用 |
$ |
91,490 |
$ |
122,755 |
|||||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
|||||||||
112年度 |
111年度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14) |
($ |
107) |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112年度 |
111年度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所得稅 |
$ |
108,346 |
$ |
133,497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
- |
- |
|||||||
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
793 |
934 |
|||||||
暫時性差異�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662) |
1,154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 |
18,151) |
( |
14,328) |
|||||
��配盈餘加徵 |
1,164 |
1,498 |
|||||||
所得稅費用 |
$ |
91,490 |
$ |
122,755 |
3.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12年 |
112年 |
||||||||
|---|---|---|---|---|---|---|---|---|---|
認列於其他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損益 |
12月31日 |
||||||
暫時性差異: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國外發貨倉�貨視同已銷售毛利 |
$ |
8,095 |
($ |
420) |
$ |
- |
$ |
7,675 |
|
其他 |
329 |
( |
377) |
- |
( |
48) |
|||
小計 |
$ |
8,424 |
($ |
797) |
$ |
- |
$ |
7,627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62) |
($ |
11) |
$ |
14 |
($ |
59) |
|
合計 |
$ |
8,362 |
($ |
808) |
$ |
14 |
$ |
7,568 |
~33~
111年 |
111年 |
||||||||
|---|---|---|---|---|---|---|---|---|---|
認列於其他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損益 |
12月31日 |
||||||
暫時性差異: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國外發貨倉�貨視同已銷售毛利 |
$ |
7,959 |
$ |
136 |
$ |
- |
$ |
8,095 |
|
其他 |
574 |
( |
245) |
- |
329 |
||||
小計 |
$ |
8,533 |
($ |
109) |
$ |
- |
$ |
8,424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164) |
($ |
5) |
$ |
107 |
($ |
62) |
|
合計 |
$ |
8,369 |
($ |
114) |
$ |
107 |
$ |
8,362 |
|
�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
112年12月31日 |
111年12月31日 |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 |
66,512 |
$ |
69,824 |
4.�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5.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11年度�
(二十)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
|||
|---|---|---|---|
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12年度 |
||
稅後金額450,232$450,232$-450,232$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184,906184,906449185,355111年度 |
每股盈餘(元) |
|
2.43$ |
|||
2.43$ |
|||
稅後金額544,728$544,728$-544,728$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184,905184,9051,124186,029 |
每股盈餘(元) |
|
2.95$ |
|||
2.93$ |
~34~
(二十一)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僅有部�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2年度 |
111年度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56,992 |
$ |
418,538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19,314 |
13,594 |
|||
減:期�應付設備款 |
( |
5,186) |
( |
19,314) |
|
本期支付現金 |
$ |
71,120 |
$ |
412,818 |
2.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預付設備款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2年度144$ |
111年度127,942$ |
|---|---|---|
(二十二)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
債之變動 |
|||||
|---|---|---|---|---|---|---|
短期借款1月1日200,000$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100,000)(其他非現金之變動-12月31日100,000$短期借款1月1日480,000$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280,000)(其他非現金之變動-12月31日200,000$ |
112年 |
|||||
長期借款 |
||||||
590,000$110,000- |
||||||
700,000$ |
||||||
七� 關係人交易
(一)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無�
(二)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無�
(三) 主要管理階�薪酬資訊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12年度66,453$61767,070$ |
111年度 |
|---|---|
73,381$709 |
|
74,090$ |
~35~
八� 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picture [480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或有事項
無�
-
(二) 承諾事項 -
1.已簽約但尚�發生之資本支出
==> picture [454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因關稅保證開立保證函金額如下:
==> picture [257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13年2月29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12年度盈餘�派案,�
派情形請�附註六(十三)�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
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
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
售資產以降低債務�本公司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比率係
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包括資產負
債表所列報之�流動及非流動借款�)�資本總額之計算為資產負債表所
列報之�權益��
~36~
於民國112年及1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二) |
金融工具1.金融工具之種類總借款總權益負債資本比率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出保證金金融負債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租賃負債 |
112年12月31日800,000$3,069,341$26%112年12月31日11,860$825,831$-622,328557671,448,783$100,000$397,188233,311700,0001,430,499$12,875$ |
111年12月31日790,000$3,082,590$26%111年12月31日50,000$752,949$2,641288,539963671,045,159$200,000$175,974291,869590,0001,257,843$9,965$ |
|---|---|---|---|
~37~
-
2.風險管理政策 -
(1)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場風險(包括匯率 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
(2)風險管理工作�本公司財務處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公 司財務處透過與公司內各營運單位密�合作,以負責辨認�評估與 規避財務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 圍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 生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場風險
匯率風險
A.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貨 幣為新台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 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歐元:新台幣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 |
112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外幣(仟元)33,289$9,891$ |
匯率30.7130.71 |
帳面金額變動(新台幣)幅度1,022,139$1%303,703$1%111年12月31日 |
敏感度�析 |
|||
影響影響稅前其稅前損益他綜合損益10,221$-$3,037$-$ |
||||||
-$-$ |
||||||
外幣(仟元)20,701$3803,511$ |
匯率30.7132.7230.71 |
帳面金額(新台幣)635,728$12,434107,823$ |
敏感度�析 |
|||
變動幅度1%1%1% |
影響影響稅前其稅前損益他綜合損益6,357$-$124-1,078$-$ |
|||||
-$--$ |
||||||
~38~
B.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認列之全部兌換( 損失) 利益彙總金額�別為$(3,501) 及 $83,495�
價格風險
-
A.本公司暴露於價格風險的權益工具,係所持有帳列於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 價格風險,本公司將其投資組合�散,其�散之方式係根據本公 司設定之限額進行� -
B.本公司主要投資於國內�上�櫃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 價格會因�投資標的�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等權 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 對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之其他綜合損益因�類為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投資之利益或損失�別為$119 及 $500�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A.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來自按浮動利率發行之長期借款,使公 司暴露於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份風險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 及約當現金抵銷�於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本公司按浮動利 率發行之借款主要為新台幣計價� -
B.當新台幣借款利率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 情況下,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別減�或增加 $6,400 及$6,320,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息費用隨之變 動所致�
(2)信用風險
-
A.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行合 約義務而導致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 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 -
B.本公司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公司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 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析� 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 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 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
C.本公司根據歷史交易經驗,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 超過180 天,視為已發生違約� -
D.本公司採用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 款逾期超過30 天,視為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 增加�
~39~
-
E.本公司按客戶類型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組,採用簡化 作法以準備矩�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
F.本公司納入台灣經濟研究�景氣觀測報告對�來前瞻性的考量 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收 帳款的備抵損失,民國112 年及111 年12 月31 日之準備矩� 如下:
如下: |
|||
|---|---|---|---|
�逾期112年12月31日預期損失率0.03%帳面價值總額441,595$備抵損失132$�逾期111年12月31日預期損失率0.03%帳面價值總額247,009$備抵損失74$ |
逾期60天內0.07%167,609$117$逾期60天內0.07%42,110$506$ |
逾期90天內逾期180天內逾期181天以上0.20%15.00%100.00%13,704$-$-$331$-$-$逾期90天內逾期180天內逾期181天以上0.20%15.00%100.00%-$-$-$-$-$-$ |
合計622,908$580$合計 |
289,119$580$ |
G.本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picture [383 x 10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流動性風險
-
A.現金流量預測係�各部門執行,並�財務處予以彙總�財務處監 控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 需要� -
B.公司財務處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款及定期�款,其 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 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
C.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並按相關到期日予以�組�依 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析,下表所揭 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折現之金額�
~40~
112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租賃負債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111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租賃負債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
1年內100,115$397,188233,3113,90811,7601年內200,126$175,974291,8692,9138,437 |
1至2年內-$--3,37411,7601至2年內-$--2,6108,437 |
2至5年內-$--5,948718,9132至5年內-$--4,670612,006 |
5年以上 |
|---|---|---|---|---|
-$----5年以上 |
||||
-$---- |
D.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 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三)公允價值資訊
-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 如下: -
第一等級: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場之報 價(�經調整)�活絡�場係指有充�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 負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 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
2.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 帳款�其他應收款��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及長期借款)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
3.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 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類,相關資訊如下: -
(1)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類,相關資訊如下:
==> picture [39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98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1~
==> picture [398 x 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本公司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A.當評估非標準化且複雜性較低之金融工具時,例如無活絡�場 之債務工具�利率交換合約�換匯合約及選擇權,本公司採用廣 為�場參與者使用之評價技術�此類金融工具之評價模型所使 用之參數通常為�場可觀察資訊� -
B.衍生金融工具之評價係根據廣為�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 型,例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價模型�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 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
4.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
5.民國112 年及111 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
6.本集團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係�財務處負責進 行金融工具之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 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表可執 行價格,並定期校準評價模型�進行回溯測試�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 入值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 理。 -
7.有關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所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析說明如 下:
112年12月31日公允價值非上�上櫃公司股票11,860$111年12月31日公允價值非上�上櫃公司股票50,000$非衍生權益工具:非衍生權益工具: |
112年12月31日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
區間(加權平均)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可類比上�上櫃公司法評價技術 |
價值乘數及股價波動度變動幅度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
14%區間(加權平均) |
價值乘數愈高,公允價值愈高;股價波動度變動愈高,公允價值愈低�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可類比上�上櫃公司法 |
缺乏�場流通性折價 |
26% |
缺乏�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42~
8.本集團經審慎評估選擇採用之評價模型及評價參數,惟當使用不同之 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類為第三等 級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若評價參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 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金融資產權益工具金融資產權益工具 |
輸入值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14%±1%-$-$38$38)($112年12月31日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輸入值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26%±1%-$-$811$811)($111年12月31日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本公司無此情形� -
2.為他人背書保證:本公司無此情形� -
3.期�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請�附表一�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百�之二十以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之二十以上:本 公司無此情形� -
6.處�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之二十以上:本 公司無此情形�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之二十以 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之二十以上:本公 司無此情形�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本公司無此情形� -
10.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本公司無此情形�
~43~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
本公司�有轉投資大陸之情事�
(四)主要股東資訊
本公司�有股東持股達5%(含)以上�
十四� 部門資訊
(一)一 般性資訊
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且公司董事會係以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配資
源,經辨認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 (二)部門損益 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本公司之部門損益�資產及負債等部門資訊與主要財務報告資訊一致�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本公司係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配資源,經辨認本公
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故無須調節�
(四)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本公司集中於光電半導體磊晶片及元件之生產及銷售,尚無其他重要產
品及勞務之劃��
(五)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picture [422 x 9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4~
(六)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度重要客戶資訊如下:
112年度 |
112年度 |
%2423127 |
111年度 |
111年度 |
|
|---|---|---|---|---|---|
客戶名稱丙公司�公司乙公司丁公司 |
銷貨淨額648,200$620,743320,346182,231 |
客戶名稱丙公司�公司丁公司乙公司 |
銷貨淨額722,360$460,661393,820180,015 |
% |
|
2818167 |
~45~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12年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表一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帳列科目 |
期 |
� |
備註(除特別註明者外)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本公司 |
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00,000 |
11,860仟元 |
1.00% |
11,860仟元 |
�質押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 |
||
|---|---|---|
明細表一項 目庫�現金及週轉金活期及支票�款-台幣�款-外幣�款定期�款-台幣�款-外幣�款 |
摘 要USD 13,373 仟元JPY 3 仟元HKD 178 仟元USD 5,000 仟元 |
金 額 |
323$140,655410,6271700120,000153,525 |
||
825,831$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明細表一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收帳款明細表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明細表二客 戶 名 稱金 額非關係人:O-022144,344$L-007131,102L-021102,420O-23845,623O-22434,177其 他165,242622,908減:備抵呆帳580)(622,328$ |
單位:新台幣仟元備 註每一零星客戶餘額均�超過本科目總額5% |
|---|---|
非關係人:O-022L-007L-021O-238O-224其 他減:備抵呆帳 |
明細表二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貨明細表 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成 本原 物 料304,344$在 製 品54,743製 成 品202,629561,716減:備抵跌價損失57,136)(504,580$金 |
金 |
淨變現價值311,534$61,257265,410638,201$額 |
備 註 |
|---|---|---|---|
以重置成本為淨變現價值以�價為淨變現價值以�價為淨變現價值 |
明細表三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期初餘額本期增加本期減�本期移轉期�餘額成本土地141,004$$-$-$-141,004$房屋及建築1,367,1559,241-1331,376,529機器設備4,319,21045,746-209,7374,574,693辦公設備24,068250170)(-24,148其他設備268,0901,755--269,845�完工程及待驗設備209,726--209,726)(-6,329,25356,992$170)($144$6,386,219累計折舊房屋及建築813,136)($67,732)($$--$880,868)($機器設備2,590,329)(195,564)(--2,785,893)(辦公設備21,372)(684)(170-21,886)(其他192,418)(15,041)(--207,459)(3,617,255)(279,021)($170$-$3,896,106)(2,711,998$2,490,113$ |
提供擔保或抵押情形部�提供長期借款之額度擔保部�提供長期借款之額度擔保部�提供長期借款之額度擔保無無無 |
備 註 |
|---|---|---|
明細表四第1頁
明細表五借款種類 |
說 明 |
期�餘額 |
融資額度 |
單位:新台幣仟元抵押或擔保無 |
|||||
|---|---|---|---|---|---|---|---|---|---|
契約期限 |
|||||||||
信用借款 |
金融機構借款 |
100,000$ |
112.12.29~113.01.29 |
1.450% |
200,000$ |
明細表五第1頁
明細表六廠 商 名 稱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付帳款明細表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金額備註250,052$49,10125,73916,37755,919每一零星廠商餘額均�超過本科目餘額5%397,188$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付帳款明細表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金額備註250,052$49,10125,73916,37755,919每一零星廠商餘額均�超過本科目餘額5%397,188$ |
|---|---|---|
應付帳款明細表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金額250,052$49,10125,73916,37755,919397,188$ |
||
PW001PG004PW005PW004其他 |
明細表六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112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債權人 |
摘 要 |
借款金額 |
契約期限 |
利 率 |
抵押或擔保 |
備 註 |
|
|---|---|---|---|---|---|---|---|
台灣銀行〃〃〃〃〃〃 |
擔保借款〃〃〃〃〃〃 |
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700,000$ |
111.08.10~116.08.10〃〃〃〃〃〃 |
1.6800%〃〃〃〃〃〃 |
土地�房屋及機器設備〃〃〃〃〃〃 |
明細表七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營業收入明細表 |
|||||||
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
年12 月31 日 |
||||||
明細表八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項 |
目 |
數 |
量 |
金 |
額 |
備 |
註 |
營業收入 |
|||||||
化合物半導體成品及其他項目 |
309,641(片) |
$ |
2,695,071 |
||||
減:銷貨退回 |
( |
101) |
|||||
減:銷貨折讓 |
( |
866) |
|||||
$ |
2,694,104 |
明細表八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表明細表
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九項目金額期初原物料260,171$加:本期進貨1,126,113減:期�原物料304,344)(出售原料成本624)(轉列費用134,293)(本期耗用原料947,023直接人工33,707製造費用459,899製造成本1,440,629加:期初在製品35,299減:期�在製品54,743)(製成品成本1,421,185加:期初製成品248,273減:期�製成品202,629)(轉列費用9,705)(本期產銷成本1,457,124加:出售原料成本624出售下腳收入99)(已出售�貨成本1,457,649報廢損失127,541本期營業成本1,585,190$ |
單位:新台幣仟元備註 |
|---|---|
明細表九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費用明細表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明細表十項 目摘 要金 額薪資費用180,518$折舊費用93,541修繕費56,880水電瓦斯費58,560其他70,400459,899$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費用明細表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費用明細表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費用明細表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備 註每一科目餘額均�超過本科目餘額5% |
|---|---|---|---|---|
摘 要 |
金 額180,518$93,54156,88058,56070,400459,899$ |
明細表十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銷售費用明細表 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十一項目進出口費用薪資費用其他 |
摘要 |
金額4,435$3,7922,69410,921$ |
單位:新台幣仟元備註每一科目餘額均�超過本科目餘額5% |
|---|---|---|---|
明細表十一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十二項目薪資費用勞務費保險費其他費用 |
摘要 |
金額83,400$7,9936,31030,732128,435$ |
單位:新台幣仟元備註每一科目餘額均�超過本科目餘額5% |
|---|---|---|---|
明細表十二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費用明細表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明細表十三項 目摘 要金 額折舊費用184,649$研發材料123,144薪資費用40,638水電瓦斯費29,265消耗品23,190其他費用26,603427,489$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費用明細表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費用明細表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費用明細表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備 註每一科目餘額均�超過本科目餘額5% |
|---|---|---|---|---|
摘 要 |
金 額184,649$123,14440,63829,26523,19026,603427,489$ |
明細表十三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 折舊 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112 年1 月1 日至112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十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性質別功能別 |
112年度 |
112年度 |
112年度 |
111年度 |
111年度 |
111年度 |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薪資費用 |
180,518$ |
104,458$ |
284,976$ |
178,751$ |
107,728$ |
286,479$ |
勞健保費用 |
17,308 |
7,718 |
25,026 |
16,517 |
7,968 |
24,485 |
退休金費用 |
7,437 |
3,022 |
10,459 |
7,552 |
2,989 |
10,541 |
董事酬金 |
- |
23,372 |
23,372 |
- |
27,575 |
27,575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3,024 |
4,695 |
17,719 |
13,187 |
4,372 |
17,559 |
不動產折舊費用 |
93,541$ |
185,480$ |
279,021$ |
97,371$ |
142,281$ |
239,652$ |
攤銷費用 |
36$ |
1,616$ |
1,652$ |
90$ |
1,315$ |
1,405$ |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
-$ |
3,365$ |
3,365$ |
-$ |
2,213$ |
2,213$ |
附註:
-
1.本年度及前一年度之員工人數�別為308人及289人,其中�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皆為9人� -
2.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應增加揭露以下資訊: -
(1)本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1,131(�本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1,211(�前一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2)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953(本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1,023(前一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3)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6.84% (�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4)本公司係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酬金�
(5)本公司訂有�員工績效考核作業辦法�及�薪資�待扣款項�薪資發放作業�等規章作為合理薪資報酬政策遵�依據,可明確有效實施獎勵與懲戒,並�獨
立董事組成之薪資報酬委員會進行重大薪酬決策之審核;員工績效則透過全公司同仁參與的績效評估作業及每半年度實施之員工績效考核評比與企業社會責
任政策結合�公司同時也於�公司章程�明定,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之五至百�之十五�派作為員工�紅酬勞,百�之三�派作為董監酬勞�
明細表十四第1頁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第 113003姓 號
(1) 林瑟凱 會員�名: (2) 賴宗羲 �務所名稱: 資誠聯合會計師�務所 �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務所統一編號: 03932委33 �務所電話: (02)27296666 �託人統一編號: 97170姓72 (1) 北市會證�第 2967 號 會員書�號: (2) 北市會證�第 1886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限公司
112 年 01 � 01 日 至 112 年度(自民國 112 年 12 �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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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一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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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01 �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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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113 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3 年度及112 年度
(股票代碼2455)
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鎮工業區工業一路16 號
電 話:(03)419-2969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3 年度及112 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項目一、 封面二、 目錄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四、 資產負債表五、 綜合損益表六、 權益變動表七、 現金流量表八、 財務報表附註(一) 公司沿革(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七) 關係人交易(八) 質押之資產(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頁次/編號/索引 |
|---|---|
12 ~ 34 ~ 910 ~ 1112131415 ~ 46151515 ~ 1616 ~ 232323 ~ 36363737 |
~2~
項 目(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十二)其他(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十四)部門資訊九、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應收帳款明細表存貨明細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應付帳款明細表長期借款明細表營業收入明細表營業成本表明細表製造費用明細表銷售費用明細表管理費用明細表研發費用明細表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
頁次/編號/索引 |
|---|---|
373737 ~ 4444 ~ 4545 ~ 46明細表一明細表二明細表三明細表四明細表六明細表七明細表八明細表九明細表十明細表十一明細表十二明細表十三明細表十四 |
~3~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4)財審報字第24003931 號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
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
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 年
及112 年12 月31 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13年及11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
範,與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
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 年度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4~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發貨倉銷貨收入截止之適當性
事項說明
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二)。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銷貨型態主要分為工廠直接出貨及發貨倉銷貨
收入兩類。其中發貨倉銷貨收入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將貨物送到美國及
台灣的發貨倉,待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始認列收入。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主要依銷貨客戶所提供報表或客戶的線上拉貨系統資訊,以發貨倉之存貨異動情
形作為認列收入之依據。
由於發貨倉遍布美國及台灣且保管人眾多,各保管人所提供資訊之頻率與對帳
報表內容亦有所不同,此等收入認列流程通常繁瑣且涉及雙方對帳,因全新光電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每日客戶發貨倉銷貨交易量龐大,在財務報表結束日前後之交易金
額對財務報表之影響致為重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發貨倉銷貨收入之截止為本年
度查核中高度關注之領域。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因應主要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1. 瞭解及測試與客戶定期對帳之程序,以評估管理階層發貨倉銷貨收入認列時點 內部控制之有效性。
2. 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定期間之發貨倉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包含核 對發貨倉保管人之佐證文件及帳載存貨異動,及相關銷貨成本結轉記錄,以評 估發貨倉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適當性。
3. 針對發貨倉之庫存數量執行發函詢證或實地盤點觀察,並核對帳載庫存數量。 另追查回函或盤點觀察與帳載不符之原因,並對管理階層編製之調節項目執行 測試,確認重大之差異已適當調整入帳。
~5~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
不確定性,請詳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說明,請詳財務報表附
註六(四)。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之存貨及備抵跌價損
失分別為新台幣619,724 仟元及新台幣61,136 仟元。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係光電半導體磊晶片等產品,該等產品所屬
產業之科技快速變遷且受通訊市場影響甚劇,產生存貨跌價損失之風險較高。全新
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評價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若價格變動未
如預期之淨變現價值,則可能影響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估計結果。
因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存貨評價時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及主
觀判斷因而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考量存貨及其備抵跌價損失對財務報表影響重
大,本會計師認為存貨之備抵跌價損失評價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因應主要查核程序彙總說明如下 :
1. 依對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之 合理性及一致性,包括決定淨變現價值所作之存貨分類合理性。
2. 瞭解倉儲管理之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 管理階區分及管控過時陳舊存貨之有效性。
3. 抽查個別存貨料號用以核對存貨去化程度與折價幅度之歷史資訊,進而評 估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4. 測試存貨淨變現價值所採用估計基礎適當性,並抽查個別存貨資料如存貨 產品銷售及進貨價格正確性,並重新核算及評估管理階層決定備抵跌價損 失之合理性。
~6~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
表達之財務報表,且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表未
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
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
圖清算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
其他方案。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
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
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
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 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7~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 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 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 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財務報表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 -
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
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8~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
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picture [25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08 x 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20 x 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1 x 6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1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72936 號
金管證六字第0960038033 號
==> picture [254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
資 產 |
負 債 表 |
||||||||||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113 年 |
12 月 31 |
日 |
112 年 12 月 31 |
日 |
|||||||
資 產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流動資產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1,175,832 |
26 |
$ |
825,831 |
18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三) |
380,045 |
8 |
622,328 |
14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619 |
- |
557 |
- |
||||||
130X |
存貨 |
六(四) |
618,588 |
14 |
504,580 |
11 |
|||||
1410 |
預付款項 |
108,422 |
2 |
92,126 |
2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2,283,506 |
50 |
2,045,422 |
45 |
||||||
非流動資產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六(二) |
|||||||||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7,685 |
- |
11,860 |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及八 |
2,261,730 |
50 |
2,490,113 |
55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六) |
10,534 |
- |
12,797 |
- |
|||||
1780 |
無形資產 |
8,134 |
- |
7,387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7,639 |
- |
7,627 |
- |
||||||
1915 |
預付設備款 |
六(五) |
3,387 |
- |
2,131 |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67 |
- |
67 |
- |
||||||
1975 |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
六(十) |
245 |
- |
296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299,421 |
50 |
2,532,278 |
55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4,582,927 |
100 |
$ |
4,577,700 |
100 |
(續 次 頁)
~10~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資 產 負 債 表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 |
|
|---|---|
負債及權益 |
單位:新台幣仟元113 年 12 月 31 日112 年 12 月 31 日附註金額%金額%六(七)$--$100,0002六(十四)9,279-19,671-336,8778397,1889六(八)284,3676233,3115105,574239,03413,816-3,755-6,787-6,221-746,70016799,18017六(九)及八500,00011700,0001649-59-6,836-9,120-506,88511709,179161,253,585271,508,35933六(十一)1,849,059411,849,05941六(十二)16,736-16,736-六(十三)740,37416695,3561538,1401--727,34816546,33012(42,315) (1) (38,140) (1 )3,329,342733,069,34167九十一$4,582,927100$4,577,700100 |
流動負債2100短期借款2130合約負債-流動2170應付帳款2200其他應付款2230本期所得稅負債2280租賃負債-流動2399其他流動負債-其他21XX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2540長期借款2570遞延所得稅負債2580租賃負債-非流動25XX非流動負債合計2XXX負債總計權益股本3110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3200資本公積保留盈餘3310法定盈餘公積3320特別盈餘公積3350未分配盈餘其他權益3400其他權益3XXX權益總計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重大之期後事項3X2X負債及權益總計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建良 經理人:黃朝興 會計主管:蔣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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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項目 |
單位:新台幣仟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113 年 度112 年 度附註金額%金額%六(十四)$3,241,217100$2,694,104100六(四)(十七)(十八)(1,962,253 ) (61) (1,585,190) (59 )1,278,964391,108,91441六(十七)(十八)(12,702 )- (10,921)-(156,355 ) (5) (128,435) (5 )(388,693 ) (12) (427,489) (16 )十二(二)----(557,750 ) (17) (566,845) (21 )721,21422542,0692024,958115,57619,934-975-六(十五)72,9152 (3,758)-六(十六)(11,347 )- (13,140) (1 )96,4603 (347)-817,67425541,72220六(十九)(146,619 ) (4) (91,490) (3 )$671,05521$450,23217六(十)( $108 )- ( $71)-(4,175 )- (38,140) (2 )六(十九)22-14-($4,261 )- ( $38,197) (2 )$666,79421$412,03515六(二十)$3.63$2.43六(二十)$3.62$2.43 |
|---|---|
4000 營業收入5000 營業成本5900營業毛利營業費用6100推銷費用6200管理費用6300研究發展費用6450預期信用減損利益6000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利益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100利息收入7010其他收入7020其他利益及損失7050財務成本700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7900稅前淨利7950所得稅費用8200本期淨利8311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16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8349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00其他綜合損益(淨額)8500本期綜合損益總額9750基本每股盈餘9850稀釋每股盈餘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建良 經理人:黃朝興 會計主管:蔣志青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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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本公積保留盈餘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本公積-發行 資本公積-庫藏資產未實現評
附註 普通股股本 溢價 股票交易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價損益權益總額
112 年度
112 年1 月1 日餘額
112 年1 月1 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六(十三)法定盈餘公積現金股利112 年12 月31 日餘額113 年度113 年1 月1 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六(十三)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現金股利113 年12 月31 日餘額 |
$ 1,849,059-----$ 1,849,059$ 1,849,059------$ 1,849,059 |
$10,229-----$10,229$10,229------$10,229 |
$6,507-----$6,507$6,507------$6,507 |
$640,926---54,430-$695,356$695,356---45,018--$740,374 |
$- $575,869$-$ 3,082,590-450,232-450,232- (57 ) (38,140 ) (38,197 )-450,175(38,140 )412,035- (54,430 )--- (425,284 )-(425,284 )$- $546,330($38,140 ) $ 3,069,341$- $546,330($38,140 ) $ 3,069,341-671,055-671,055- (86 ) (4,175 ) (4,261 )-670,969(4,175 )666,794- (45,018 )--38,140 (38,140 )--- (406,793 )-(406,793 )$38,140 $727,348($42,315 ) $ 3,329,342 |
|---|---|---|---|---|---|
董事長:陳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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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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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黃朝興
~13~
會計主管:蔣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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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攤銷費用利息費用利息收入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損失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預付款項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約負債-流動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其他流動負債-其他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收取之利息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無形資產預付設備款增加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減少舉借長期借款償還長期借款租賃本金償還發放現金股利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單位:新台幣仟元附註113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112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817,674$541,722六(五)(六)(十七)285,987282,386六(十七)2,2141,652六(十六)11,34713,140(24,958 ) (15,576 )(21,585 )9,452-2,641242,283(333,789 )(62 )406(114,008 ) (17,973 )(16,296 ) (3,796 )(57 ) (59 )(10,392 ) (3,025 )(60,311 )221,21439,882(44,429 )5664951,152,284654,46124,95815,576(11,347 ) (13,140 )(80,079 ) (84,734 )1,085,816572,163六(二十一)(40,369 ) (71,120 )(2,961 ) (2,901 )(3,387 )2,789(46,717 ) (71,232 )六(二十二)(100,000 ) (100,000 )六(二十二)1,900,0002,590,000六(二十二)(2,100,000 ) (2,480,000 )六(二十二)(3,890 ) (3,313 )六(十三)(406,793 ) (425,284 )(710,683 ) (418,597 )21,585(9,452 )350,00172,882六(一)825,831752,949六(一)$1,175,832$825,831 |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建良 經理人:黃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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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蔣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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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13年度及112年度
一、 公司沿革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係設立於民國85年11月。
主要營業項目為研究、開發、生產、製造、買賣光電半導體磊晶片產品及光電
元件產品等。本公司之股票自民國91年1月24日經奉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於台
灣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4年2月27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 、 -
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3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供應商民國113年1月1日
融資安排」
除上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
、 -
(二)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
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民國114年1月1日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
響。
~15~
(三)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民國115年1月1日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民國115年1月1日
「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民國112年1月1日
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民國1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民國116年1月1日
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民國115年1月1日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
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說明政策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
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
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
編製。
(二) 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6~
-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資產 /負債。 -
2.編製符合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公 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 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 外幣換算
本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本公司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
能性貨幣)衡量。本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
達貨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 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 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 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 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 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 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4.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四) 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 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17~
(五) 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六)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係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 的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 -
2.本公司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3.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 衡量屬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時,先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轉列至 保留盈餘項下。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 能流入,及股利金額能可靠衡量時,本公司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七) 應收帳款及票據
-
1.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 利之帳款。 -
2.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 額衡量。
(八)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
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
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
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
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九) 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公司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
產。
(十)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
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
(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
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
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18~
、 (十一)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 利息資本化。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 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 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 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4.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 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 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 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房屋及建築 50 年 ~ 60 年 機器設備 3 年 ~ 15 年 辦公設備 4 年 其他設備 3 年 ~ 15 年
-
- -
(十二)承租人之租賃交易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
1.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 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 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
2.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 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
(3)殘值保證下本公司預期支付之金額; -
(4)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
(5)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 之選擇權。 -
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 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 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
~19~
-
3.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 -
(1)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
(2)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 -
(3)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
(4)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 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 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 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
4.對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承租人將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 反映租賃部分或全面之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 認列於損益中。
(十三)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主係專利權及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採直線法按估計耐
用年限1~7年攤銷。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
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
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
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五)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
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
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六)應付帳款及票據
-
1.係指因賒購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 應付票據。 -
2.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 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七)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明定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20~
(十八)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
認列為費用。
2.退休金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
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畫-
A.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 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 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 -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C.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
-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
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公司係於不再能撤銷
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
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4.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
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
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十九)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 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 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21~
-
2.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 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 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 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 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 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 易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 所得(課稅損失)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則不予 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 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 得稅資產。 -
(二十)股本 -
1.普通股分類為權益。 -
2.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 額成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行 時,所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後與 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二十一)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 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 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二)收入認列
商品銷售
1. 本公司製造並銷售光電半導體磊晶片及光電元件等相關產品,銷貨 收入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即當產品被交付予客戶,客 戶對於產品銷售之通路及價格具有裁量權,且本公司並無尚未履行 之履約義務可能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時。當產品被運送至指定地 點,陳舊過時及滅失之風險已移轉予客戶,且客戶依據銷售合約接 受產品,或有客觀證據證明所有接受標準皆已滿足時,商品交付方 屬發生。
~22~
-
2.銷售收入以合約價格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及折讓之淨額認列。收 入認列金額以未來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為限,並 於每ㄧ資產負債表日更新估計。銷貨交易之收款條件主係控制移轉 日後30 至90 天到期,與市場實務一致,故判斷合約中並未包含重 大財務組成部分。 -
3.應收帳款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因自該時點起本公司對 合約價款具無條件權利,僅須時間經過即可自客戶收取對價。
(二十三)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
致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
效,經辨識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
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
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
不確定性之說明:
-
(一) 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
無 -
(二) 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
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
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民國1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貨之帳面金額為$618,588。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
113年12月31日323$758,867416,6421,175,832$ |
112年12月31日 |
323$551,983273,525 |
||
825,831$ |
~23~
-
1.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本公司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
(二)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項目113年12月31日112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7,685$11,860
-
1.本公司選擇將屬策略性投資之權益投資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之 公允價值分別為$7,685 及$11,860。 -
2.本公司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認列於損益及綜合損益之金額分別為損失$4,175 及$38,140。 -
3.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持 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7,685 及$11,860。 -
4.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格風險資訊及公 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三)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 |
||||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應收帳款 |
$ |
380,625 |
$ |
622,908 |
減:備抵損失 |
( |
580) |
( |
580) |
$ |
380,045 |
$ |
622,328 |
1.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60天內61-90天91-180天181天以上 |
應收帳款應收票據357,096$-$23,416---113---380,625$-$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應收帳款357,096$23,416-113-380,625$ |
應收帳款441,595$167,60913,704--622,908$ |
應收票據 |
|
-$---- |
|||
-$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2.本公司並未持有任何的擔保品。 -
3.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均為客戶合 約所產生,另於民國112 年1 月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款餘額為$291,180。
~24~
-
4.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應 收帳款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 為$380,625 及$622,908。 -
5.相關應收帳款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
(四) 存 貨
存 貨 |
||
|---|---|---|
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 |
成本備抵跌價損失362,244$5,928)($52,803430)(264,67754,778)(679,724$61,136)($112年12月31日113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356,316$52,373209,899 |
618,588$ |
||
成本備抵跌價損失304,344$5,928)($54,743430)(202,62950,778)(561,716$57,136)($ |
帳面金額 |
|
298,416$54,313151,851 |
||
504,580$ |
本公司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1,962,437 |
$ |
1,585,289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
( |
184) |
( |
99) |
$ |
1,962,253 |
$ |
1,585,190 |
、 (五)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1月1日成本累計折舊1月1日增添重分類折舊費用12月31日12月31日成本累計折舊 |
113年 |
|||||
|---|---|---|---|---|---|---|
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其他設備141,004$1,376,529$4,574,693$24,148$269,845$-880,868)(2,785,893)(21,886)(207,459)(141,004$495,661$1,788,800$2,262$62,386$141,004$495,661$1,788,800$2,262$62,386$-21,82313,827-3,026----163-67,005)(200,255)(609)(14,187)(141,004$450,479$1,602,372$1,653$51,388$141,004$1,398,352$4,563,874$24,148$271,963$-947,873)(2,961,502)(22,495)(220,575)(141,004$450,479$1,602,372$1,653$51,388$ |
~25~
112年
==> picture [455 x 2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未完工程及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41,004 $ 1,367,155 $ 4,319,210 $ 24,068 $ 268,090 $ 209,726 $ 6,329,253
- -
累計折舊 ( 813,136) ( 2,590,329) ( 21,372) ( 192,418) ( 3,617,255)
$ 141,004 $ 554,019 $1,728,881 $ 2,696 $ 75,672 $ 209,726 $2,711,998
1月1日 $ 141,004 $ 554,019 $ 1,728,881 $ 2,696 $ 75,672 $ 209,726 $ 2,711,998
增添 - 9,241 45,746 250 1,755 - 56,992
重分類 - 133 209,737 - - ( 209,726) 144
- -
折舊費用 ( 67,732) ( 195,564) ( 684) ( 15,041) ( 279,021)
12月31日 $ 141,004 $ 495,661 $1,788,800 $ 2,262 $ 62,386 $ - $2,490,113
12月31日
-
成本 $ 141,004 $ 1,376,529 $ 4,574,693 $ 24,148 $ 269,845 $ $ 6,386,219
- -
累計折舊 ( 880,868) ( 2,785,893) ( 21,886) ( 207,459) ( 3,896,106)
$ 141,004 $ 495,661 $1,788,800 $ 2,262 $ 62,386 $ - $2,490,113
----- End of picture text -----
-
1.本公司房屋及建築之重大組成部分係建物及其附屬設備,分別按50~60 年及5~15 年提列折舊。 -
2.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
3.本公司因生產及營運所需簽訂設備買賣合約,截至民國113 年及112 年 12 月31 日止,尚未交付設備但已支付部分款項之金額分別為$3,387 及 $2,131(表列「預付設備款」)。
- (六) 租賃交易 承租人
-
1.公司租賃之標的資產皆為公務車,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介於1 到5 年。 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 得用作借貸擔保外,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
2.本公司承租之公務車及印表機之租賃期間不超過12 個月。另民國113 年 及112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對於短期租賃承諾之租賃給付分別為$50 及 $318。 -
3.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運輸設備(公務車)運輸設備(公務車) |
113年12月31日帳面金額10,534$113年度折舊費用3,931$ |
112年12月31日 |
|---|---|---|
帳面金額 |
||
12,797$ |
||
112年度 |
||
折舊費用 |
||
3,365$ |
~26~
-
4.本公司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使用權資產之增添數分別為$1,668 及 $6,222。 -
5.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 picture [435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本公司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金流出總額分別為$4,101 及$3,772。
(七)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
|---|---|---|
上項借款未提供任何擔保品。借款性質銀行信用借款利率區間 |
113年12月31日-$0% |
112年12月31日 |
100,000$ |
||
1.45% |
||
(八)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應付設備款其他 |
113年12月31日247,866$16,35920,142284,367$ |
112年12月31日 |
209,453$5,18618,672 |
||
233,311$ |
(九) 長期借款
借款性質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利率區間擔保品長期銀行借款擔保借款自111年8月10日至116年8月10日,並按月付息1.79%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借款性質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利率區間擔保品長期銀行借款擔保借款自111年8月10日至116年8月10日,並按月付息1.68%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3年12月31日 |
|---|---|
500,000$- |
|
500,000$ |
|
112年12月31日 |
|
700,000$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700,000
~27~
(十) 退休金
-
1.(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94 年7 月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 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 務年資及退休前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 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 數,惟累積最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 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 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 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13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1,108) |
($ |
874)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353 |
1,170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245 |
$ |
296 |
||
(3)淨確定福利資產之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
計畫資產 |
淨確定福利 |
||||
義務現值 |
公允價值 |
資產 |
||||
113年 |
||||||
1月1日餘額 |
($ |
874) |
$ |
1,170 |
$ |
296 |
當期服務成本 |
( |
17) |
- |
( |
17) |
|
利息(費用)收入 |
( |
13) |
18 |
5 |
||
( |
904) |
1,188 |
284 |
|||
再衡量數: |
||||||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75 |
96 |
171 |
|||
經驗調整 |
( |
279) |
- |
( |
279) |
|
( |
204) |
96 |
( |
108) |
||
提撥退休基金 |
- |
69 |
69 |
|||
12月31日餘額 |
($ |
1,108) |
$ |
1,353 |
$ |
245 |
~28~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112年1月1日餘額777)($當期服務成本12)(利息(費用)收入12)(801)(再衡量數: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經驗調整73)(73)(提撥退休基金-12月31日餘額874)($ |
計畫資產淨確定福利公允價值資產1,085$308$-12)(1641,10130022-73)(271)(67671,170$296$ |
|---|---|
-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 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 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 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 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 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 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 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 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第142 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 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 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113年度112年度 |
|---|
折現率1.80%1.50% |
未來薪資增加率2.75%2.75%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地區第五回經驗生命表估計。 |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
~29~
==> picture [413 x 2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6)本公司於民國114 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60。 -
(7)截至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該退休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22 年。退休金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 picture [408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1)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 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 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 取。 -
(2)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 本分別為$10,563 及$10,451。
(十一)股本
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2,600,000,分為260,000
仟股( 內含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數15,000仟股) ,實收資本額為
$1,849,059,每股面額10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本公
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皆為184,906仟股。
~30~
(十二)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三)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 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法 令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 -
2.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 有擴充生產之計畫暨資金之需求,為穩固市場競爭地位,基於未來資 金需求及持續擴大資本規模之長期財務規劃,故本公司股利之分配將 視獲利狀況調整發放,以維持每股盈餘穩定成長,其中現金股利以不 低於當年度分配之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實際發放比例則授權董事會 依資金狀況及資本預算情形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同意之。 -
3.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 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4.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5.本公司於民國113 年5 月30 日及112 年6 月7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 過之民國112 年度及111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現金股利 |
每股股利金額(元)45,018$38,140406,7932.20$112年度 |
111年度 |
111年度 |
|---|---|---|---|
金額45,018$38,140406,793 |
金額54,430$-425,284 |
每股股利(元) |
|
2.30$ |
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可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查詢。
6.本公司民國114 年2 月27 日經董事會提議通過對民國113 年度之盈 餘派每普通股現金股利$3.2,股利總計$591,699,前述民國113 年度 盈餘派案,截至民國114 年2 月27 日止尚經股東會決議。
~31~
(十四)營業收入
1.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公司之收入源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收入可細分為下列主要地理
區域:
區域: |
|||||
|---|---|---|---|---|---|
113年度外部客戶合約收入112年度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台灣974,492$台灣1,060,688$ |
美國1,347,886$美國1,055,727$ |
中國大陸684,546$中國大陸422,337$ |
其他234,293$其他155,352$ |
合計3,241,217$ |
合計2,694,104$ |
2.合約負債
本公司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負債如下:
期初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113年12月31日預收貨款9,279$ |
112年12月31日19,671$ |
112年1月1日 |
|---|---|---|
22,696$ |
||
預收貨款 |
113年度16,186$ |
112年度 |
|---|---|---|
17,974$ |
(十五)其他利益及損失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 |
73,161 |
($ |
3,501) |
||
其他損失 |
( |
246) |
( |
257) |
||
$ |
72,915 |
($ |
3,758) |
(十六)財務成本
利息費用其他財務費用 |
113年度11,186$16111,347$ |
|---|---|
~32~
(十七)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13年度 |
113年度 |
112年度 |
112年度 |
|||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 |
||||||
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 |
60,107)($ |
$ |
- |
26,200$ |
$ |
- |
之變動 |
||||||
耗用之原料及物料 |
1,423,786 |
- |
947,024 |
- |
||
員工福利費用 |
253,816 |
187,065 |
218,287 |
143,265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折舊費用 |
132,474 |
149,582 |
93,541 |
185,480 |
||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
- |
3,931 |
- |
3,365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55 |
2,159 |
36 |
1,616 |
||
其他 |
212,229 |
215,013 |
300,102 |
233,119 |
||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1,962,253$ |
$ |
557,750 |
1,585,190$ |
$ |
566,845 |
(十八)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
|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薪資費用214,584$136,487$董事酬金-33,272勞健保費用17,2927,773退休金費用7,4163,159其他用人費用14,5246,374253,816$187,065$113年度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180,518$104,458$-23,37217,3087,7187,4373,02213,0244,695218,287$143,265$112年度 |
屬於營業成本180,518$-17,3087,43713,024218,287$ |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 有盈餘,應提撥員工酬勞5~15%,董事酬勞不高於3%。 -
2.本公司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93,985 及 $48,695;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28,196 及$18,261,前述金額帳 列薪資費用科目。 -
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員工酬勞分別以 10%及8%估列,董事酬勞皆以3%估列。 -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12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民國112 年度財 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
~33~
(十九)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當期所得稅: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161,234 |
$ |
107,669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
1,164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 |
14,615) |
( |
18,151)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146,619 |
90,682 |
||||
遞延所得稅: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
||||||
及迴轉 |
- |
808 |
||||
所得稅費用 |
$ |
146,619 |
$ |
91,490 |
||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22) |
($ |
14) |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所得稅 |
$ |
163,535 |
$ |
108,346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
( |
4,206) |
- |
|||
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
621 |
793 |
||||
暫時性差異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1,284 |
( |
662)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 |
14,615) |
( |
18,151)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
1,164 |
||||
所得稅費用 |
$ |
146,619 |
$ |
91,490 |
3.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13年 |
113年 |
||||||||
|---|---|---|---|---|---|---|---|---|---|
認列於其他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損益 |
12月31日 |
||||||
暫時性差異: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國外發貨倉存貨視同已銷售毛利 |
$ |
7,675 |
$ |
1,881 |
$ |
- |
$ |
9,556 |
|
其他 |
( |
48) |
( |
1,869) |
- |
( |
1,917) |
||
小計 |
$ |
7,627 |
$ |
12 |
$ |
- |
$ |
7,639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59) |
($ |
12) |
$ |
22 |
($ |
49) |
|
合計 |
$ |
7,568 |
$ |
- |
$ |
22 |
$ |
7,590 |
~34~
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資產:國外發貨倉存貨視同已銷售毛利其他小計-遞延所得稅負債: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合計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減除暫時性差異:認列於其他1月1日認列於損益綜合損益12月31日8,095$420)($-$7,675$329377)(-48)(8,424$797)($-$7,627$62)($11)($14$59)($8,362$808)($14$7,568$112年113年12月31日112年12月31日72,935$66,512$ |
|---|---|
4.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5.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11年度。
(二十)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
||
|---|---|---|
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13年度 |
|
加權平均流通稅後金額在外股數(仟股)671,055$184,906671,055$184,906-612671,055$185,518112年度 |
每股盈餘(元) |
|
3.63$ |
||
3.62$ |
||
加權平均流通稅後金額在外股數(仟股)450,232$184,906450,232$184,906-449450,232$185,355 |
每股盈餘(元) |
|
2.43$ |
||
2.43$ |
~35~
(二十一)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51,542 |
$ |
56,992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5,186 |
19,314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16,359) |
( |
5,186) |
本期支付現金 |
$ |
40,369 |
$ |
71,120 |
2.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113年度112年度
預付設備款轉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2,131$ 144
(二十二)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113年 |
|||||||||||||
|---|---|---|---|---|---|---|---|---|---|---|---|---|---|
來自籌資活動 |
|||||||||||||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
租賃負債 |
應付股利 |
之負債總額 |
|||||||||
1月1日 |
$ |
100,000 |
$ |
700,000 |
$ |
12,874 |
$ |
- |
$ |
812,874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 |
100,000) |
( |
200,000) |
( |
3,890) |
( |
406,793) |
( |
710,683) |
|||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 |
1,668 |
406,793 |
408,461 |
||||||||
12月31日 |
$ |
- |
$ |
500,000 |
$ |
10,652 |
$ |
- |
$ |
510,652 |
|||
112年 |
|||||||||||||
來自籌資活動 |
|||||||||||||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
租賃負債 |
應付股利 |
之負債總額 |
|||||||||
1月1日 |
$ |
200,000 |
$ |
590,000 |
$ |
9,965 |
$ |
- |
$ |
799,965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 |
100,000) |
110,000 |
( |
3,313) |
( |
425,284) |
( |
418,597) |
||||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 |
6,222 |
425,284 |
431,506 |
||||||||
12月31日 |
$ |
100,000 |
$ |
700,000 |
$ |
12,874 |
$ |
- |
$ |
812,874 |
七、 關係人交易
(一)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無。
(二)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無。
(三)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
|---|---|---|
短期員工福利退職後福利 |
113年度103,828$605104,433$ |
112年度 |
66,453$617 |
||
67,070$ |
~36~
八、 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帳面價值
==> picture [482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或有事項
==> picture [35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二) 承諾事項 -
1.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資本支出
==> picture [449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因關稅保證開立保證函金額如下:
==> picture [260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2月27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分
派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三)。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
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
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
售資產以降低債務。本公司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
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包括資產負
債表所列報之「流動及非流動借款」)。資本總額之計算為資產負債表所
列報之「權益」。
~37~
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
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
日,本公司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
日,本公司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總借款 |
$ |
500,000 |
800,000$ |
總權益 |
$ |
3,329,342 |
3,069,341$ |
負債資本比率 |
15% |
26% |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金融負債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租賃負債 |
113年12月31日7,685$1,175,832$380,045619671,556,563$-$336,877284,367500,0001,121,244$10,652$ |
112年12月31日11,860$ |
|---|---|---|
825,831$622,32855767 |
||
1,448,783$ |
||
100,000$397,188233,311700,000 |
||
1,430,499$ |
||
12,875$ |
2.風險管理政策
(1)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 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38~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財務處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公 司財務處透過與公司內各營運單位密切合作,以負責辨認、評估與 規避財務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 圍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 生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A.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貨 幣為新台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 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 |
113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影響影響稅前其稅前損益他綜合損益7,933$-$2,464$-$影響影響稅前其稅前損益他綜合損益10,221$-$3,037$-$敏感度分析敏感度分析 |
||
|---|---|---|---|---|---|
外幣(仟元)24,193$7,515$ |
匯率32.7932.79 |
帳面金額變動(新台幣)幅度793,288$1%246,417$1%112年12月31日 |
|||
外幣(仟元)33,289$9,891$ |
匯率30.7130.71 |
帳面金額(新台幣)1,022,139$303,703$ |
|||
變動幅度1%1% |
|||||
B.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認列之全部兌換利益( 損失) 彙總金額分別為$73,161 及 ($3,501)。
~39~
價格風險
-
A.本公司暴露於價格風險的權益工具,係所持有帳列於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 價格風險,本公司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公 司設定之限額進行。 -
B.本公司主要投資於國內未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 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 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 對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之其他綜合損益因分類為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投資之利益或損失分別為$77 及 $119。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A.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來自按浮動利率發行之長期借款,使公 司暴露於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份風險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 及約當現金抵銷。於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本公司按浮動利 率發行之借款主要為新台幣計價。 -
B.當新台幣借款利率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 情況下,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4,000 及$6,400,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息費用隨之變 動所致。 -
(2)信用風險 -
A.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 約義務而導致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 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 -
B.本公司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公司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 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 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 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 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
C.本公司根據歷史交易經驗,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 超過180 天,視為已發生違約。 -
D.本公司採用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 款逾期超過30 天,視為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 增加。 -
E.本公司按客戶類型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分組,採用簡化 作法以準備矩陣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40~
F.本公司納入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觀測報告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 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收 帳款的備抵損失,民國113 年及112 年12 月31 日之準備矩陣 如下:
如下: |
|||
|---|---|---|---|
113年12月31日預期損失率帳面價值總額備抵損失112年12月31日預期損失率帳面價值總額備抵損失 |
未逾期逾期60天內逾期90天內0.03%0.07%0.20%357,096$23,416$-$215$348$-$未逾期逾期60天內逾期90天內0.03%0.07%0.20%441,595$167,609$13,704$132$117$331$ |
逾期180天內逾期181天以上15.00%100.00%113$-$17$-$逾期180天內逾期181天以上15.00%100.00%-$-$-$-$ |
合計380,625$580$合計 |
622,908$580$ |
G.本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3年
113年 |
|
|---|---|
1月1日(即12月31日)1月1日(即12月31日) |
應收帳款 |
580$ |
|
112年 |
|
應收帳款 |
|
580$ |
(3)流動性風險
-
A.現金流量預測係由各部門執行,並由財務處予以彙總。財務處監 控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 需要。 -
B.公司財務處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其 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 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
C.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並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依 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 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41~
113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租賃負債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112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租賃負債長期借款 |
1年內336,877$284,3673,9458,9501年內100,115$397,188233,3113,90811,760 |
1至2年內-$-3,6288,9501至2年內-$--3,37411,760 |
2至5年內-$-3,320505,4442至5年內-$--5,948718,913 |
5年以上-$---5年以上 |
|---|---|---|---|---|
-$---- |
(包含一年內到期)
D.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 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三)公允價值資訊
-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 如下: -
第一等級: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 價(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 負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 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2.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 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及長期借款)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42~
-
3.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 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
(1)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 picture [398 x 19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本公司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A.當評估非標準化且複雜性較低之金融工具時,例如無活絡市場 之債務工具、利率交換合約、換匯合約及選擇權,本公司採用廣 為市場參與者使用之評價技術。此類金融工具之評價模型所使 用之參數通常為市場可觀察資訊。 -
B.衍生金融工具之評價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 型,例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價模型。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 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
4.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
5.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
6.本集團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係由財務處負責進 行金融工具之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 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 行價格,並定期校準評價模型、進行回溯測試、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 入值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 理。
~43~
7.有關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所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 下:
113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輸入值(加權平均)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7,685可類比上市價值乘數及股價波價值乘數愈高,公允價
公司股票上櫃公司法動度變動幅度15%值愈高;股價波動度變
動愈高,公允價值愈
112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輸入值(加權平均)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11,860可類比上市價值乘數及股價波價值乘數愈高,公允價
公司股票上櫃公司法動度變動幅度14%值愈高;股價波動度變
動愈高,公允價值愈
8.本集團經審慎評估選擇採用之評價模型及評價參數,惟當使用不同之 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 級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若評價參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 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金融資產權益工具金融資產權益工具 |
輸入值15%輸入值14% |
變動±1%變動±1% |
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58$58)($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38$38)($112年12月31日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113年12月31日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有利變動-$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本公司無此情形。 -
2.為他人背書保證:本公司無此情形。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請詳附表一。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44~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 公司無此情形。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 公司無此情形。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 司無此情形。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本公司無此情形。 -
10.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本公司無此情形。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
本公司未有轉投資大陸之情事。
(四)主要股東資訊
主要股東資訊:請詳附表二。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 般性資訊
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且公司董事會係以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
源,經辨認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 (二)部門損益 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本公司之部門損益、資產及負債等部門資訊與主要財務報告資訊一致。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本公司係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
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故無須調節。
(四)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本公司集中於光電半導體磊晶片及元件之生產及銷售,尚無其他重要產
品及勞務之劃分。
~45~
(五)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picture [423 x 1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3年度 112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台灣 $ 974,492 $ 2,283,785 $ 1,060,688 $ 2,512,428
- -
美國 1,347,886 1,055,727
中國大陸 684,546 422,337
- -
其他 234,293 155,352
合計 $ 3,241,217 $ 2,283,785 $ 2,694,104 $ 2,512,428
----- End of picture text -----
(六)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民國113年及112年度重要客戶資訊如下:
客戶名稱銷貨淨額%丙公司807,330$25乙公司546,67017戊公司333,14510甲公司302,0669113年度 |
客戶名稱銷貨淨額丙公司648,200$乙公司620,743甲公司320,346丁公司182,231112年度 |
% |
|---|---|---|
客戶名稱丙公司乙公司戊公司甲公司 |
||
2423127 |
~46~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13年12月31日
持有之公司附表一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帳列科目 |
期 |
期 |
末 |
末 |
備註單位:新台幣仟元(除特別註明者外)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本公司 |
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00,000 |
7,685仟元 |
1.00% |
7,685仟元 |
未質押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3年12月31日
附表二
主要股東名稱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111年第1次全權委託野村投資專戶
股份 |
|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15,383,839 |
8.31%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
|||
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 |
|||
明細表一 |
|||
項 |
目摘 要 |
金 額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
323 |
|
活期及支票存款 |
|||
-台幣存款 |
323,526 |
||
-外幣存款 |
USD 13,256 仟元 |
434,588 |
|
JPY 3 仟元 |
1 |
||
HKD 178 仟元 |
752 |
||
定期存款 |
|||
-台幣存款 |
231,800 |
||
-外幣存款 |
USD 5,638 仟元 |
184,842 |
|
$ |
1,175,832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明細表一第1頁
==> picture [506 x 3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客 戶 名 稱 金 額 備 註
非關係人:
L-007 $ 82,385
O-022 58,474
L-021 44,220
O-238 31,814
O-214 & O-114 30,360
其 他 133,372 每一零星客戶餘額均未超過
本科目總額5%
380,625
減:備抵呆帳 ( 580)
$ 380,045
----- End of picture text -----
明細表二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明細表三 |
單位:新台幣 |
||||
金 |
額 |
||||
項 目 |
成 |
本 |
淨變現價值 |
備 註 |
|
原 物 料 |
$ |
362,244 |
375,440$ |
以重置成本為淨變現價值 |
|
在 製 品 |
52,803 |
55,193 |
以市價為淨變現價值 |
||
製 成 品 |
264,677 |
396,316 |
以市價為淨變現價值 |
||
679,724 |
826,949$ |
||||
減:備抵跌價損失 |
( |
61,136) |
|||
$ |
618,588 |
明細表三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113 年1 月1 日至113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期初餘額本期增加本期減少成本土地141,004$$ -$ -房屋及建築1,376,52921,823-機器設備4,574,69313,82724,646)(辦公設備24,148--其他設備269,8453,0261,071)(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12,866-6,386,21951,542$25,717)($累計折舊房屋及建築880,868)($67,005)($$ -機器設備2,785,893)(200,255)(24,646辦公設備21,886)(609)(-其他207,459)(14,187)(1,0713,896,106)(282,056)($25,717$2,490,113$ |
本期移轉 |
|---|---|
$ ----1631,968 |
|
2,131$ |
|
-$--- |
|
-$ |
|
明細表四第1頁
明細表六廠 商 名 稱PW001PW005PG004PW004其他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付帳款明細表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金 額備 註130,205$74,83942,90725,22463,702每一零星廠商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336,877$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付帳款明細表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金 額備 註130,205$74,83942,90725,22463,702每一零星廠商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336,877$ |
|---|---|---|
明細表六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明細表七債權人摘 要台灣銀行擔保借款〃〃〃〃〃〃〃〃 |
借款金額 |
契約期限 |
單位利 率抵押或擔保1.7900%土地、房屋及機器設備〃〃〃〃〃〃〃〃 |
:新台幣仟元備 註 |
|
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500,000$ |
111.08.10~116.08.10〃〃〃〃 |
明細表七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營業收入明細表 |
|||||
民國113 年1 月1 日至113 |
年12 月31 日 |
||||
明細表八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項 目 |
數 量 |
金 |
額 |
備 註 |
|
營業收入 |
|||||
化合物半導體成品及其他項目 |
375,054(片) |
$ |
3,262,811 |
||
減:銷貨退回 |
( |
3,789) |
|||
減:銷貨折讓 |
( |
17,805) |
|||
$ |
3,241,217 |
明細表八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表明細表
民國113 年1 月1 日至11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明細表九項 目金 額期初原物料304,344$加:本期進貨1,600,005本期原物料退料3減:期末原物料362,244)(出售原料成本11)(轉列費用117,835)(本期耗用原料1,424,262直接人工35,009製造費用577,991製造成本2,037,262加:期初在製品54,743減:期末在製品52,803)(製成品成本2,039,202加:期初製成品202,629減:期末製成品264,677)(轉列費用14,252)(本期產銷成本1,962,902加:出售原料成本11出售下腳收入184)(已出售存貨成本1,962,729報廢損失476)(本期營業成本1,962,253$ |
單位:新台備 註 |
明細表九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費用明細表
民國113 年1 月1 日至113 年12 月31 日
==> picture [510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 End of picture text -----
薪資費用折舊費用修繕費水電瓦斯費其他 |
214,584$132,47470,62576,46083,848每一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577,991$ |
|---|---|
明細表十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銷售費用明細表 民國113 年1 月1 日至113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十一項 目進出口費用薪資費用其他 |
摘 要 |
金 額5,777$4,7022,22312,702$ |
單位:新台幣仟元備 註每一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 |
|---|---|---|---|
明細表十一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113 年1 月1 日至113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十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摘 要金 額備 註
薪資費用$ 110,051
勞務費6,209
保險費6,617
其他費用33,478每一科目餘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餘額5%
$ 156,355
明細表十二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發費用明細表
民國113 年1 月1 日至113 年12 月31 日
==> picture [510 x 5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明細表十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 End of picture text -----
折舊費用研發材料薪資費用水電瓦斯費消耗品其他費用 |
148,664$105,39255,00528,54119,83331,258每一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388,693$ |
|---|---|
明細表十三第1頁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 折舊 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113 年1 月1 日至113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十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 picture [757 x 1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功
113年度 112年度
能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別 合計 合計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成本者 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214,584 $ 136,487 $ 351,071 $ 180,518 $ 104,458 $ 284,976
勞健保費用 17,292 7,773 25,065 17,308 7,718 25,026
退休金費用 7,416 3,159 10,575 7,437 3,022 10,459
- -
董事酬金 33,272 33,272 23,372 23,372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4,524 6,374 20,898 13,024 4,695 17,719
不動產折舊費用 $ 132,474 $ 149,582 $ 282,056 $ 93,541 $ 185,480 $ 279,021
攤銷費用 $ 55 $ 2,159 $ 2,214 $ 36 $ 1,616 $ 1,652
- -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 $ 3,931 $ 3,931 $ $ 3,365 $ 3,365
----- End of picture text -----
附註:
-
1.本年度及前一年度之員工人數分別為307人及308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皆為9人。 -
2.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應增加揭露以下資訊: -
(1)本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1,368(『本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1,131(『前一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合計數-董事酬金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2)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1,178(本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本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953(前一年度薪資費用合計數/『前一年度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
(3)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 23.61% (『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前一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4)本公司係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酬金。 -
(5)本公司訂有「員工績效考核作業辦法」及「薪資、待扣款項、薪資發放作業」等規章作為合理薪資報酬政策遵循依據,可明確有效實施獎勵與懲戒,並由獨 立董事組成之薪資報酬委員會進行重大薪酬決策之審核;員工績效則透過全公司同仁參與的績效評估作業及每半年度實施之員工績效考核評比與企業社會責 任政策結合。公司同時也於「公司章程」明定,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分派作為員工分紅酬勞,百分之三分派作為董監酬勞。
明細表十四第1頁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1140031 號
(1) 林瑟凱 會員姓名: (2) 賴宗羲 事務所名稱: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3932533 事務所電話: (02)2729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97170472 (1) 北市會證字第 2967 號 會員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1886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3 年 01 月 01 日 至 113 年度(自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picture [442 x 2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存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一 一
存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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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of picture text -----
理事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01 月 03 日
==> picture [90 x 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七、 114 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114 年及113 年第三季
(股票代碼2455)
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鎮工業區工業一路16 號
電 話:(03)419-2969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 年及113 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項 目一、 封面二、 目錄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書四、 資產負債表五、 綜合損益表六、 權益變動表七、 現金流量表八、 財務報表附註(一) 公司沿革(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七) 關係人交易(八) 質押之資產(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頁 次 |
|---|---|
12 ~ 345 ~ 678910 ~ 44101010 ~ 1212 ~ 191920 ~ 3333 ~ 343434 |
~2~
項 目(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十二)其他(十三)附註揭露事項(十四)部門資訊 |
頁 次 |
|---|---|
343435 ~ 434343 ~ 44 |
~3~
(114)財審報字第25002037 號
==> picture [90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73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核閱報告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 年及113 年9 月30 日之資產負債表,民
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權益變動表、現
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
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核閱準則2410 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
核閱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
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
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
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年及113年9月30日之財務狀況,民國114年及113年7月1日至9月30
日、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財務績效,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現金流量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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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72936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10349013 號
中華民國 1 1 4 年 1 0 月 3 0 日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com
~4~
資 產 |
民國114 |
民國114 |
全 新 光 |
全 新 光 |
全 新 光 |
|---|---|---|---|---|---|
附註 |
114 年 9 月 30 日金額%$857,74719601,9521315,058-705,86816139,58832,320,213517,685-2,154,281477,590-8,523-20,840-73,488267-290-2,272,76449$4,592,977100 |
||||
金額$857,747601,95215,058705,868139,5882,320,2137,6852,154,2817,5908,52320,84073,488672902,272,764$4,592,977 |
金額$1,175,832380,045619618,588108,4222,283,5067,6852,261,73010,5348,1347,6393,387672452,299,421$4,582,927 |
||||
流動資產1100現金及約當現金1170應收帳款淨額1200其他應收款130X存貨1410預付款項11XX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1517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160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755使用權資產1780無形資產1840遞延所得稅資產1915預付設備款1920存出保證金1975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15XX非流動資產合計1XXX資產總計 |
六(一)六(四)六(五)六(三)六(六)及八六(七)六(六)六(十) |
(續 次 頁)
~5~
全 新 光 |
電 |
科 |
技 股 份 有 限 |
技 股 份 有 限 |
公 司 |
公 司 |
||||||||||
|---|---|---|---|---|---|---|---|---|---|---|---|---|---|---|---|---|
資 |
產 |
負 債 表 |
||||||||||||||
民國114 |
年9 月30 |
日及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9 |
月30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114 |
年 9 月 30 日 |
113 |
年 12 月 31 |
日 |
113 |
年 9 月 30 |
日 |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流動負債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十四) |
$ |
53,810 |
1 |
$ |
9,279 |
- |
$ |
11,485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526,458 |
12 |
336,877 |
8 |
402,004 |
9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八) |
277,154 |
6 |
284,367 |
6 |
247,146 |
6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15,631 |
- |
105,574 |
2 |
82,016 |
2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3,538 |
- |
3,816 |
- |
3,362 |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7,427 |
- |
6,787 |
- |
8,831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884,018 |
19 |
746,700 |
16 |
754,844 |
17 |
|||||||||
非流動負債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九)及八 |
600,000 |
13 |
500,000 |
11 |
500,000 |
11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58 |
- |
49 |
- |
70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4,178 |
- |
6,836 |
- |
6,594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604,236 |
13 |
506,885 |
11 |
506,664 |
11 |
|||||||||
2XXX |
負債總計 |
1,488,254 |
32 |
1,253,585 |
27 |
1,261,508 |
28 |
|||||||||
權益 |
||||||||||||||||
股本 |
六(十一)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849,059 |
40 |
1,849,059 |
41 |
1,849,059 |
42 |
|||||||||
資本公積 |
六(十二) |
|||||||||||||||
3200 |
資本公積 |
29,756 |
1 |
16,736 |
- |
16,736 |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三)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807,470 |
18 |
740,374 |
16 |
740,374 |
17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42,315 |
1 |
38,140 |
1 |
38,140 |
1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418,438 |
9 |
727,348 |
16 |
594,573 |
13 |
|||||||||
其他權益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42,315 ) ( |
1) ( |
42,315 ) ( |
1) ( |
38,140) ( |
1) |
||||||||
3XXX |
權益總計 |
3,104,723 |
68 |
3,329,342 |
73 |
3,200,742 |
72 |
|||||||||
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 |
九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4,592,977 |
100 |
$ |
4,582,927 |
100 |
$ |
4,462,250 |
100 |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董事長:陳建良 |
經理人:黃朝興 |
會計主管:蔣志青 |
||||||||||||||
~6~ |
全 新 |
全 新 |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
綜 合 |
損 益 |
表 |
||||||||||||||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1 1 4 |
年7 月1 日 |
1 1 |
3 年7 月1 日 |
1 1 4 年1 月1 |
日 |
1 1 |
3 年1 月1 日 |
|||||||||
至 |
9 月 3 0 |
日 |
至 |
9 月 3 0 |
日 |
至 |
9 月 3 0 |
日 |
至 |
9 月 3 0 |
日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四) |
$ |
912,804 |
100 |
$ |
805,747 |
100 |
$ 2,420,554 |
100 |
$ |
2,518,743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十七) |
||||||||||||||
(十八) |
( |
612,887 ) ( |
67) ( |
475,209) ( |
59) |
( |
1,558,421 ) ( |
64) ( |
1,499,928) ( |
59 ) |
||||||
5900 |
營業毛利 |
299,917 |
33 |
330,538 |
41 |
862,133 |
36 |
1,018,815 |
41 |
|||||||
營業費用 |
六(十七) |
|||||||||||||||
(十八)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3,292 ) ( |
1) ( |
2,695) |
- |
( |
8,440 ) |
- ( |
10,321) |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43,002 ) ( |
5) ( |
37,027) ( |
5) |
( |
109,654 ) ( |
5) ( |
119,606) ( |
5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94,426 ) ( |
10) ( |
96,608) ( |
12) |
( |
283,788 ) ( |
12) ( |
289,802) ( |
12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十二(二) |
- |
- |
624 |
- |
- |
- |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40,720 ) ( |
16) ( |
135,706) ( |
17) |
( |
401,882 ) ( |
17) ( |
419,729) ( |
17 ) |
|||||
6900 |
營業利益 |
159,197 |
17 |
194,832 |
24 |
460,251 |
19 |
599,086 |
24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7100 |
利息收入 |
2,850 |
- |
3,369 |
1 |
14,169 |
1 |
16,260 |
1 |
|||||||
7010 |
其他收入 |
26,163 |
3 |
125 |
- |
26,726 |
1 |
1,064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五) |
14,660 |
2 ( |
14,385) ( |
2) |
( |
73,378 ) ( |
3) |
46,327 |
2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十六) |
( |
2,500 ) |
- ( |
2,559) |
- |
( |
6,371 ) |
- ( |
9,074) ( |
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41,173 |
5 ( |
13,450) ( |
1) |
( |
38,854 ) ( |
1) |
54,577 |
2 |
||||||
7900 |
稅前淨利 |
200,370 |
22 |
181,382 |
23 |
421,397 |
18 |
653,663 |
26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十九) |
( |
39,906 ) ( |
4) ( |
36,975) ( |
5) |
( |
67,337 ) ( |
3) ( |
115,469) ( |
5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160,464 |
18 |
$ |
144,407 |
18 |
$ |
354,060 |
15 |
$ |
538,194 |
21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60,464 |
18 |
$ |
144,407 |
18 |
$ |
354,060 |
15 |
$ |
538,194 |
21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二十) |
$ |
0.86 |
$ |
0.78 |
$ |
1.92 |
$ |
2.91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六(二十) |
$ |
0.86 |
$ |
0.78 |
$ |
1.91 |
$ |
2.90 |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董事長:陳建良 |
經理人:黃朝興 |
會計主管:蔣志青 |
||||||||||||||
~7~ |
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單位:新台幣仟元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本公積-發行 資本公積-庫藏 資產未實現評
附註普通股股本溢價 股票交易 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 價損益庫藏股票權益總額
113 年度
113 年1 月1 日餘額
113 年1 月1 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六(十三)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現金股利113 年9 月30 日餘額14 年度114 年1 月1 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六(十三)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現金股利庫藏股買回六(十一)庫藏股轉讓員工六(十一)114 年9 月30 日餘額 |
$ 1,849,059-----$ 1,849,059$ 1,849,059-------$ 1,849,059 |
$10,229-----$10,229$10,229-------$10,229 |
$6,507-----$6,507$6,507------13,020$19,527 |
$695,356--45,018--$740,374$740,374--67,096----$807,470 |
$-$546,330 ($38,140 )$-$ 3,069,341-538,194--538,194-538,194--538,194-(45,018 )---38,140(38,140 )----(406,793 )--(406,793 )$38,140$594,573 ($38,140 )$-$ 3,200,742$38,140$727,348 ($42,315 )$-$ 3,329,342-354,060--354,060-354,060--354,060-(67,096 )---4,175(4,715 )--(540 )-(591,159 )--(591,159 )---(98,806 ) (98,806 )---98,806111,826$42,315$418,438 ($42,315 )$-$ 3,104,723 |
|---|---|---|---|---|---|
113 年9 月30 日餘額
114 年度
114 年1 月1 日餘額
董事長:陳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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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picture [43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黃朝興
~8~
會計主管:蔣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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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新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攤銷費用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份基礎給付之酬勞成本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預付款項淨確定福利資產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約負債-流動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其他流動負債-其他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收取之利息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無形資產預付設備款增加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減少舉借長期借款償還長期借款租賃本金償還發放現金股利買回庫藏股價款員工購買庫藏股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單位:新台幣仟元附註114 年1 月1 日至9月3 0日113 年1 月1 日至9月3 0日$421,397$653,663六(六)(七)(十七)215,692214,376六(十七)2,0701,681六(十六)6,3719,074(14,169 ) (16,260 )13,024-20,498(4,140 )(221,907 )228,005(14,439 ) (11,433 )(87,280 ) (113,405 )(31,166 ) (37,988 )(45 ) (53 )44,531(8,186 )189,5814,816(5,756 )12,8056402,610539,042935,56514,16916,260(6,371 ) (9,074 )(170,472 ) (79,239 )376,368863,512六(二十一)(103,369 ) (26,715 )(2,459 ) (1,856 )(73,488 ) (8,309 )(179,316 ) (36,880 )六(二十二)-(100,000 )六(二十二)600,0001,400,000六(二十二)(500,000 ) (1,600,000 )六(二十二)(2,936 ) (2,918 )六(十三)(二十二)(591,699 ) (406,793 )六(十一)(98,806 )-六(十一)98,802-(494,639 ) (709,711 )(20,498 )4,140(318,085 )121,061六(一)1,175,832825,831六(一)$857,747$946,892 |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建良 經理人:黃朝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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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5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蔣志青
~9~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14 年及113 年第三季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 公司沿革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係設立於民國85年11月。主
要營業項目為研究、開發、生產、製造、買賣光電半導體磊晶片產品及光電元件
產品等。本公司之股票自民國91年1月24日經奉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於台灣證
券交易所上市。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4年10月30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 、 -
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民國115年1月1日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部分修正內容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民國114年1月1日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
響。
~10~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5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
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民國115年1月1日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部分修正內容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民國115年1月1日
「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民國112年1月1日
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民國115年1月1日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
分類與衡量之修正」部分修正內容
金管會認可此修正中之部分內容,尚未認可之部分內容分別說明如下:
更新透過不可撤銷之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FVOCI)應按每一種類揭露其公允價值,無須再按每一標的揭露其公
允價值資訊。另應揭露 於報導期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損益
金額,分別列示於報導期間內除列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及於報
導期間結束日仍持有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以及於報導期間除
列投資而於報導期間移轉至權益之累積損益。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 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民國116年1月1日(註)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民國116年1月1日
露」
~11~
-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 年9 月25 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民國 117 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 號(以下簡稱IFRS 18);另企業 如有提前適用IFRS 18 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IFRS 18 後,選擇提 前適用IFRS 18 規定。 -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
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
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說明政策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
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
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資產/ 負債。 -
2.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 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 值,在應用本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 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 附註五說明。
(三)外幣換算
本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本公司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
性貨幣)衡量。本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
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 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 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2~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 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 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 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4.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 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
-
(五)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係指非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2.本公司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 交易日會計。 -
3.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易成本認列於損益,後續按 公允價值衡量,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
4.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及股利金 額能可靠衡量時,本集團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13~
(七)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係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 的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 -
2.本公司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3.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 衡量屬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時,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轉列至保 留盈餘項下。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 入,及股利金額能可靠衡量時,本公司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八)應收帳款及票據
-
1.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 利之帳款。 -
2.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九)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考量所有合
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
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
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
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
衡量備抵損失。
(十)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公司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
產。
(十一)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在
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按
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
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 (十二)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14~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 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 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 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 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4.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 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 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 國際會計準則第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 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房屋及建築 50 年 ~ 60 年 機器設備 3 年 ~ 15 年 辦公設備 4 年 其他設備 3 年 ~ 15 年
-
- -
(十三) 承租人之租賃交易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
1.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 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 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
2.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 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
(3)殘值保證下本公司預期支付之金額; -
(4)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
(5)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 之選擇權。 -
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 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 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
-
3.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
(1)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
(2)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 -
(3)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
(4)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
-
~15~
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
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4.除對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承租人將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以反映租賃部分或全面之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 額認列於損益中外,其他所有之租賃修改,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相應 調整使用權資產。
(十四)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主係專利權及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採直線法按估計耐用
年限1~7年攤銷。
(十五) 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
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
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
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六) 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
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七) 應付帳款及票據
-
1.係指因賒購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 付票據。 -
2.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 發票金額衡量。
(十八)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明定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
(十九) 員工福利 -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
列為費用。
~16~
2.退休金
-
(1)確定提撥計畫 -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 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畫 -
A.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 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 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 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 -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C.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
D.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 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 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則加以 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3.離職福利
-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 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公司係於不再能撤銷離 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在資 產負債表日後12 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
4.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
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
估計值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董事會
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 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 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 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17~
-
2.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 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 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 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 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 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 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 易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 所得(課稅損失)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則不予 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 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 (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 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 -
5.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以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 稅前損益計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
6.期中期間發生稅率變動時,本公司於變動發生當期一次認列變動影響 數,對於所得稅與認列於損益之外的項目有關者,將變動影響數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項目,對於所得稅與認列於損益的項目有關者,則 將變動影響數認列於損益。
(二十一) 股本
-
1.普通股分類為權益。 -
2.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 額成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行時, 所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後與帳面 金額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二十二) 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18~
(二十三) 收入認列
商品銷售
-
1.本公司製造並銷售光電半導體磊晶片及光電元件等相關產品,銷貨 收入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即當產品被交付予客戶,客戶 對於產品銷售之通路及價格具有裁量權,且本公司並無尚未履行之 履約義務可能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時。當產品被運送至指定地點,陳 舊過時及滅失之風險已移轉予客戶,且客戶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 或有客觀證據證明所有接受標準皆已滿足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
2.銷售收入以合約價格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及折讓之淨額認列。收入 認列金額以未來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為限,並於 每ㄧ資產負債表日更新估計。銷貨交易之收款條件主係控制移轉日 後30 至90 天到期,與市場實務一致,故判斷合約中並未包含重大 財務組成部分。 -
3.應收帳款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因自該時點起本公司對 合約價款具無條件權利,僅須時間經過即可自客戶收取對價。 -
(二十四) 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經辨識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
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及假
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
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
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
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
(二)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資
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
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
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民國114年9月30日,本公司存貨之帳面金額為$705,868。
~19~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114年9月30日 |
113年12月31日 |
113年9月30日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
310 |
$ |
323 |
$ |
323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790,968 |
758,867 |
644,169 |
|||
定期存款 |
66,469 |
416,642 |
210,750 |
|||
約當現金-短期票券 |
- |
- |
91,650 |
|||
$ |
857,747 |
$ |
1,175,832 |
$ |
946,892 |
-
1.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本公司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9 月30 日之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餘額皆為0。 -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之明細如下:
114年度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遠期外匯合約-已結清991)($ |
113年度 |
|---|---|
-$ |
-
3.本公司簽訂之遠期外匯交易係為規避外幣資產之匯率波動所產生之風險, 惟未使用避險會計。 -
4.本集團未有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 情形。 -
5.相關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二)。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項目非流動項目:權益工具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114年9月30日7,685$ |
113年12月31日7,685$ |
113年9月30日 |
|---|---|---|---|
11,860$ |
-
1.本公司選擇將屬策略性投資之權益投資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於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7,685、$7,685 及$11,860。 -
2.本公司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 損益及綜合損益之金額皆為$0。
~20~
-
3.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持 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 為$7,685、$7,685 及$11,860。 -
4.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格風險資訊及公允 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四)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 |
||||||
|---|---|---|---|---|---|---|
114年9月30日 |
113年12月31日 |
113年9月30日 |
||||
應收帳款 |
$ |
602,532 |
$ |
380,625 |
$ |
394,903 |
減:備抵損失 |
( |
580) |
( |
580) |
( |
580) |
$ |
601,952 |
$ |
380,045 |
$ |
394,323 |
1.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60天內61-90天91-180天181天以上 |
應收帳款534,011$51,10317,418--602,532$114年9月30日 |
應收帳款357,096$23,416-113-380,625$113年12月31日 |
113年9月30日 |
|---|---|---|---|
應收帳款 |
|||
338,371$55,393-1,139- |
|||
394,903$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2.本公司並未持有任何的擔保品。 -
3.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之應收帳款 及應收票據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於民國113 年1 月1 日客戶合 約之應收款餘額為$622,328。 -
4.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應 收帳款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9 月30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 $602,532 及$394,903。 -
5.相關應收帳款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21~
(五)存貨
存貨 |
||
|---|---|---|
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 |
成本備抵跌價損失374,332$5,928)($80,590430)(312,08254,778)(767,004$61,136)($成本備抵跌價損失362,244$5,928)($52,803430)(264,67754,778)(679,724$61,136)($成本備抵跌價損失329,926$5,928)($63,835430)(283,36052,778)(677,121$59,136)($113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114年9月30日 |
帳面金額 |
368,404$80,160257,304705,868$帳面金額356,316$52,373209,899 |
||
618,588$ |
||
帳面金額 |
||
323,998$63,405230,582 |
||
617,985$ |
本公司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612,887 |
$ |
475,209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
- |
- |
||
$ |
612,887 |
$ |
475,209 |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1,558,530 |
$ |
1,499,967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
( |
109) |
( |
39) |
$ |
1,558,421 |
$ |
1,499,928 |
~22~
、 (六)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1月1日成本累計折舊1月1日增添重分類折舊費用9月30日9月30日成本累計折舊1月1日成本累計折舊1月1日增添重分類折舊費用9月30日9月30日成本累計折舊 |
未完工程及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其他設備待驗設備合計141,004$1,398,352$4,563,874$24,148$271,963$14,834$6,414,175$-947,873)(2,961,502)(22,495)(220,575)(-4,152,445)(141,004$450,479$1,602,372$1,653$51,388$14,834$2,261,730$141,004$450,479$1,602,372$1,653$51,388$14,834$2,261,730$-19,26313,70248510,94957,513101,912-3,9906,175-1956,973)(3,387-51,936)(150,049)(480)(10,283)(-212,748)(141,004$421,796$1,472,200$1,658$52,249$65,374$2,154,281$141,004$1,421,605$4,583,751$24,000$280,356$65,374$6,516,090$-999,809)(3,111,551)(22,342)(228,107)(-4,361,809)(141,004$421,796$1,472,200$1,658$52,249$65,374$2,154,281$114年未完工程及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其他設備待驗設備合計141,004$1,376,529$4,574,693$24,148$269,845$-$6,386,219$-880,868)(2,785,893)(21,886)(207,459)(-3,896,106)(141,004$495,661$1,788,800$2,262$62,386$-$2,490,113$141,004$495,661$1,788,800$2,262$62,386$-$2,490,113$-7,32813,827-2,2264,36327,744----163-163-49,941)(150,385)(460)(10,640)(-211,426)(141,004$453,048$1,652,242$1,802$54,135$4,363$2,306,594$141,004$1,383,857$4,588,519$24,148$272,234$4,363$6,414,125$-930,809)(2,936,277)(22,346)(218,099)(-4,107,531)(141,004$453,048$1,652,242$1,802$54,135$4,363$2,306,594$113年 |
|---|---|
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其他設備141,004$1,376,529$4,574,693$24,148$269,845$-880,868)(2,785,893)(21,886)(207,459)(141,004$495,661$1,788,800$2,262$62,386$141,004$495,661$1,788,800$2,262$62,386$-7,32813,827-2,226----163-49,941)(150,385)(460)(10,640)(141,004$453,048$1,652,242$1,802$54,135$141,004$1,383,857$4,588,519$24,148$272,234$-930,809)(2,936,277)(22,346)(218,099)(141,004$453,048$1,652,242$1,802$54,135$ |
-
1.本公司房屋及建築之重大組成部分係建物及其附屬設備,分別按50~60 年 及5~15 年提列折舊。 -
2.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
3.本公司因生產及營運所需簽訂設備買賣合約,截至民國114 年9 月30 日、 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止,尚未交付設備但已支付部分款 項之金額分別為$73,488、$3,387 及$10,277(表列「預付設備款」)。
~23~
- (七)租賃交易 承租人
-
1.公司租賃之標的資產皆為公務車,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介於1 到5 年。 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 得用作借貸擔保外,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
2.本公司承租之公務車及印表機之租賃期間不超過12 個月。另民國114 年 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本公司對於短期租賃承 諾之租賃給付分別為$75、$50 及$37。 -
3.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運輸設備(公務車)運輸設備(公務車)運輸設備(公務車) |
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113年9月30日帳面金額帳面金額帳面金額7,590$10,534$9,847$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折舊費用折舊費用981$983$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折舊費用折舊費用2,944$2,950$ |
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113年9月30日帳面金額帳面金額帳面金額7,590$10,534$9,847$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折舊費用折舊費用981$983$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折舊費用折舊費用2,944$2,950$ |
113年9月30日 |
|---|---|---|---|
帳面金額 |
|||
9,847$ |
|||
折舊費用 |
|||
983$ |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折舊費用 |
|||
2,950$ |
-
4.本公司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使用權資產之增添數 皆為$0。 -
5.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31$17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102$75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37$6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120$37 |
6.本公司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 別為$3,113 及$3,075。
~24~
(八)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 |
|
|---|---|
長期借款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應付薪資及獎金232,652$247,866應付設備款14,90216,359其他29,60020,142277,154$284,367$借款性質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利率區間擔保品長期銀行借款擔保借款自111年8月10日至116年8月10日,並按月付息1.8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借款性質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利率區間擔保品長期銀行借款擔保借款自111年8月10日至116年8月10日,並按月付息1.79%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借款性質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利率區間擔保品長期銀行借款擔保借款自111年8月10日至116年8月10日,並按月付息1.79%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13年9月30日213,6696,21527,262 |
247,146$ |
|
114年9月30日 |
|
600,000$- |
|
600,000$ |
|
113年12月31日 |
|
500,000$- |
|
500,000$ |
|
113年9月30日 |
|
500,000$- |
|
500,000$ |
(九)長期借款
~25~
(十)退休金
-
1.(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94 年7 月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 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 務年資及退休前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 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 惟累積最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 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 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 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2)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皆為$0。 -
(3)本公司於民國114 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60。
-
-
2.(1)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 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 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2)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2,822、$2,694、$8,114 及$7,866。
-
(十一) 股本/庫藏股1.民國114 年9 月30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3,000,000,分為300,000 仟股( 內含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數 15,000 仟股) ,實收資本額為 $1,849,059,每股面額10 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114年1月1日184,906庫藏股轉讓員工1,012收回庫藏股1,012)(9月30日184,906 |
單位:仟股113年184,906--184,906 |
|---|---|
~26~
2.庫藏股
-
(1)本公司於民國114 年4 月9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按每股97.63 元於 民國114 年4 月11 日至民國114 年5 月16 日買回庫藏股1,012 仟 股共計$98,806 轉讓予員工認股,截至民國114 年8 月26 日業已轉 讓完畢。 -
(2)股份收回原因及其數量:民國114 年9 月30 日、民國113 年12 月 31 日及9 月30 日帳載無此情形。 -
(3)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對買回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計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
(4)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
(5)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因供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於買回 之日起五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 份,應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十二)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
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
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
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三) 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先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 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再依法令或主管機關法令規 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 -
2.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本公司目前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有 擴充生產之計畫暨資金之需求,為穩固市場競爭地位,基於未來資金需 求及持續擴大資本規模之長期財務規劃,故本公司股利之分配將視獲 利狀況調整發放,以維持每股盈餘穩定成長,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 年度分配之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實際發放比例則授權董事會依資金 狀況及資本預算情形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同意之。 -
3.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7~
-
4.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5.本公司於民國114 年5 月28 日及113 年5 月30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 過之民國113 年度及112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 picture [425 x 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十四) 營業收入
1.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公司之收入源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收入可細分為下列主要地理區
域:
==> picture [427 x 1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台灣 美國 中國大陸 其他 合計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321,300 $ 371,532 $ 171,550 $ 48,422 $ 912,804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台灣 美國 中國大陸 其他 合計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830,915 $ 1,014,101 $ 416,507 $ 159,031 $ 2,420,554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台灣 美國 中國大陸 其他 合計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196,628 $ 360,943 $ 171,631 $ 76,545 $ 805,747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台灣 美國 中國大陸 其他 合計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757,739 $1,003,855 $ 569,108 $ 188,041 $ 2,518,743
----- End of picture text -----
2.合約負債
(1)本公司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負債如下:
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113年9月30日113年1月1日
預收貨款$ 53,810$ 9,279$ 11,485$ 19,671
(2)期初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預收貨款$ 806$ 484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預收貨款$ 6,417$ 15,331
~28~
(十五) 其他利益及損失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負債)利益(損失)
其他損失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負債)利益(損失)
其他損失
==> picture [271 x 19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5,759 ($ 14,318)
-
( 991)
( 108) ( 67)
$ 14,660 ($ 14,385)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72,204) $ 46,494
-
( 991)
( 183) ( 167)
($ 73,378) $ 46,327
----- End of picture text -----
(十六) 財務成本
財務成本 |
||
|---|---|---|
利息費用其他財務費用利息費用其他財務費用 |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2,469$312,500$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6,269$1026,371$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2,522$37 |
||
2,559$ |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8,954$120 |
||
9,074$ |
(十七) 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員工福利費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員工福利費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72,221$51,694$44,17727,182-9804704116,402$80,560$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186,625$124,588$117,18495,565-2,943252,045303,834$225,141$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58,882$41,719$34,97635,439-9831258393,870$78,724$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屬於營業費用 |
||
41,719$35,439983583 |
|||
78,724$ |
|||
屬於營業成本186,625$117,184-25303,834$ |
屬於營業成本193,445$99,156-42292,643$ |
屬於營業費用 |
|
143,903$112,2702,9501,639 |
|||
260,762$ |
~29~
(十八) 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董事酬金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其他用人費用薪資費用董事酬金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其他用人費用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62,185$39,324$-8,0314,3192,0151,9928303,7251,49472,221$51,694$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156,755$93,684$-18,06313,3515,9735,6932,42110,8264,447186,625$124,588$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屬於營業成本屬於營業費用48,903$29,863$-7,3144,4112,2891,8918033,6771,45058,882$41,719$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屬於營業成本163,820$-13,1945,52710,904193,445$ |
屬於營業費用 |
||
104,924$26,3476,1692,3394,124 |
|||
143,903$ |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 盈餘,應提撥員工酬勞5~15%,董事酬勞不高於3%,且其中不低於20% 提撥為分派予基層員工之員工酬勞。 -
2.本公司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8,010、$14,726、$37,878 及$75,134;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6,758、$6,065、$14,208 及 $22,540,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 況,員工酬勞分別以8%及10%估列,董事酬勞皆以3%估列。 -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13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民國113 年度財 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
~30~
(十九) 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當期所得稅: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38,288 |
$ |
43,428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 |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38,288 |
43,428 |
|||
遞延所得稅: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
|||||
及迴轉 |
1,618 |
( |
6,453) |
||
所得稅費用 |
$ |
39,906 |
$ |
36,975 |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當期所得稅: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97,500 |
$ |
138,796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400 |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 |
17,371) |
( |
16,575)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80,529 |
122,221 |
|||
遞延所得稅: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
|||||
及迴轉 |
( |
13,192) |
( |
6,752) |
|
所得稅費用 |
$ |
67,337 |
$ |
115,469 |
2.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11年度。
(二十)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
||
|---|---|---|
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加權平均流通稅後金額在外股數(仟股)160,464$186,024160,464$186,024-235160,464$186,259 |
每股盈餘(元) |
|
0.86$ |
||
0.86$ |
~31~
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基本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稀釋每股盈餘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加權平均流通每股盈餘稅後金額在外股數(仟股)(元)144,407$184,9060.78$144,407$184,906-453144,407$185,3590.78$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每股盈餘(元) |
|
0.78$ |
||
0.78$ |
||
加權平均流通每股盈餘稅後金額在外股數(仟股)(元)354,060$184,5291.92$354,060$184,529-368354,060$184,8971.91$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每股盈餘(元) |
|
1.92$ |
||
1.91$ |
||
加權平均流通稅後金額在外股數(仟股)538,194$184,906538,194$184,906-517538,194$185,423 |
每股盈餘(元) |
|
2.91$ |
||
2.90$ |
~32~
(二十一) 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1,912$ 27,744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16,3595,186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14,902)( 6,215)
本期支付現金$ 103,369$ 26,715
2.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預付設備款轉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3,387$ 163
(二十二)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114年
114年 |
|||||||||||||
|---|---|---|---|---|---|---|---|---|---|---|---|---|---|
來自籌資活動 |
|||||||||||||
長期借款 |
租賃負債 |
應付股利 |
之負債總額 |
||||||||||
1月1日 |
$ |
500,000 |
$ |
10,652$ |
- |
$ |
510,652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100,000 |
( |
2,936)( |
591,699) |
( |
494,635) |
|||||||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 |
591,699 |
591,699 |
|||||||||
9月30日 |
$ |
600,000 |
$ |
7,716$ |
- |
$ |
607,716 |
||||||
113年 |
|||||||||||||
來自籌資活動 |
|||||||||||||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
租賃負債 |
應付股利 |
之負債總額 |
|||||||||
1月1日 |
$ |
100,000 |
700,000$ |
12,874$ |
-$ |
$ |
812,874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 |
100,000) |
200,000)( |
( |
2,918) |
( |
406,793) |
( |
709,711) |
||||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406,793 |
406,793 |
||||||||
9月30日 |
$ |
- |
500,000$ |
9,956$ |
-$ |
$ |
509,956 |
七、 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無。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無。
~33~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
|---|---|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短期員工福利20,592$退職後福利15420,746$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短期員工福利50,572$退職後福利45851,030$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27,232$151 |
|
27,383$ |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84,353$453 |
|
84,806$ |
八、 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項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4年9月30日836,471$ |
113年12月31日854,124$帳面價值 |
113年9月30日擔保用途865,788$長期借款額度之擔保 |
擔保用途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無。
-
(二)承諾事項 -
1.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資本支出
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113年9月30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67,403$ 154,269$ 47,799
2.關稅保證
本公司因關稅保證開立保證函金額如下:
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113年9月30日
$ 10,000$ 10,000$ 10,000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0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發行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預計發行總面額為1,000,000仟元。
~34~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債務。本公司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
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包括資產負債表所列報
之「流動及非流動借款」)。資本總額之計算為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
益」。
於民國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及113年9月30日,本公司
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總借款總資本負債資本比率 |
114年9月30日600,000$3,104,723$19% |
113年12月31日500,000$3,329,342$15% |
113年9月30日500,000$3,200,742$16% |
|---|---|---|---|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工具之種類 |
|||
|---|---|---|---|
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 |
114年9月30日7,685$857,747$601,95215,058671,474,824$ |
113年12月31日7,685$1,175,832$380,045619671,556,563$ |
113年9月30日 |
11,860$ |
|||
946,892$394,32311,99067 |
|||
1,353,272$ |
~35~
金融負債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租賃負債 |
114年9月30日526,458$277,154600,0001,403,612$7,716$ |
113年12月31日336,877$284,367500,0001,121,244$10,652$ |
113年9月30日 |
|---|---|---|---|
402,004$247,146500,000 |
|||
1,149,150$ |
|||
9,956$ |
-
2.風險管理政策 -
(1)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 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減少不確 定性導致對本公司財務績效之不利影響,本公司承作遠期匯率合約 以規避匯率風險;本集團承作之衍生工具係為避險之目的,並非用 以交易或投機。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財務處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公司 財務處透過與公司內各營運單位密切合作,以負責辨認、評估與規 避財務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 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 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A.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 為新台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 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 |
114年9月30日 |
114年9月30日 |
||||
|---|---|---|---|---|---|---|
外幣(仟元)33,579$13,543$ |
匯率30.4530.45 |
帳面金額(新台幣)1,022,481$412,384$ |
敏感度分析 |
|||
變動幅度1%1% |
影響稅前損益10,225$4,124$ |
影響稅前其他綜合損益 |
||||
-$-$ |
||||||
~36~
B.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認帳面金額變動影響影響稅前其外幣(仟元)匯率(新台幣)幅度稅前損益他綜合損益(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24,193$32.79793,288$1%7,933$-$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7,515$32.79246,417$1%2,464$-$帳面金額變動影響影響稅前其外幣(仟元)匯率(新台幣)幅度稅前損益他綜合損益(外幣:功能性貨幣)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28,495$31.65901,867$1%9,019$-$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9,747$31.65308,493$1%3,085$-$113年12月31日敏感度分析113年9月30日敏感度分析 |
外幣(仟元)24,193$7,515$ |
匯率32.7932.79 |
帳面金額變動(新台幣)幅度793,288$1%246,417$1%113年12月31日113年9月30日 |
帳面金額變動(新台幣)幅度793,288$1%246,417$1%113年12月31日113年9月30日 |
敏感度分析 |
敏感度分析 |
|---|---|---|---|---|---|---|
影響稅前損益7,933$2,464$ |
影響稅前其他綜合損益 |
|||||
-$-$ |
||||||
敏感度分析 |
-
列之全部兌換(損失)利益彙總金額分別為$15,759、($14,318)、 ($72,204)及$46,494。 -
C.本公司以遠期外匯交易規避匯率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計,帳列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請詳附註六、(二)。
價格風險
-
A.本公司暴露於價格風險的權益工具,係所持有帳列於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公司將其投資 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公司設定之限額進行。 -
B.本公司主要投資於國內未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 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 具價格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 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其他綜合損益因分類 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投資之利益或損失 分別為$77 及$119。
~37~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A.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來自按浮動利率發行之長期借款,使公司 暴露於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份風險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及約 當現金抵銷。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本 公司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主要為新台幣計價。 -
B.當新台幣借款利率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 況下,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稅後淨利將 分別減少或增加$3,600 及$3,000,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 息費用隨之變動所致。 -
(2)信用風險 -
A.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 約義務而導致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 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 -
B.本公司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公司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及 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 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 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之評 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
C.本公司根據歷史交易經驗,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 過180 天,視為已發生違約。 -
D.本公司採用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 款逾期超過30 天,視為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 增加。 -
E.本公司按客戶類型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分組,採用簡化作 法以準備矩陣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
F.本公司納入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觀測報告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 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收帳 款的備抵損失,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之準備矩陣如下:
~38~
未逾期逾期60天內逾期90天內逾期180天內逾期181天以上合計
未逾期 |
逾期60天內 |
逾期90天內 |
逾期180天內逾期181天以上 |
合計 |
|
|---|---|---|---|---|---|
114年9月30日預期損失率帳面價值總額備抵損失113年12月31日預期損失率帳面價值總額備抵損失113年9月30日預期損失率帳面價值總額備抵損失 |
0.03%534,011$160$未逾期0.03%357,096$215$未逾期0.03%338,371$102$ |
0.07%51,103$36$逾期60天內0.07%23,416$348$逾期60天內0.07%55,393$39$ |
0.20%17,418$384$逾期90天內0.20%-$-$逾期90天內0.20%-$-$ |
15.00%100.00%-$-$-$-$逾期180天內逾期181天以上15.00%100.00%113$-$17$-$逾期180天內逾期181天以上15.00%100.00%1,139$-$439$-$ |
602,532$580$合計380,625$580$合計 |
394,903$580$ |
G.本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年
應收帳款
1月1日(即9月30日)$580
113年
應收帳款
1月1日(即9月30日)$580
(3)流動性風險
-
A.現金流量預測係由各部門執行,並由財務處予以彙總。財務處監 控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 要。 -
B.公司財務處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其所 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 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
C.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並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依 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 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39~
114年9月30日非衍生金融負債: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其他流動負債租賃負債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113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租賃負債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113年9月30日非衍生金融負債: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租賃負債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
1年內526,458$277,1547,4273,62860,7341年內336,877$284,3673,9458,9501年內402,004$247,1463,4808,950 |
1至2年內-$-3,145557,2181至2年內-$-3,6288,9501至2年內-$-3,0578,950 |
2至5年內-$-1,082-2至5年內-$-3,320505,4442至5年內-$-3,656507,699 |
5年以上 |
|---|---|---|---|---|
-$---5年以上 |
||||
-$---5年以上 |
||||
-$--- |
D.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 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三)公允價值資訊
-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 下: -
第一等級: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 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2.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 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及長期借款)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40~
-
3.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 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
(1)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9月30日資產重複性公允價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113年12月31日資產重複性公允價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113年9月30日資產重複性公允價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 |
第一等級-$第一等級-$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第二等級-$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7,685$第三等級7,685$第三等級11,860$ |
合計 |
|---|---|---|---|---|
7,685$ |
||||
合計 |
||||
7,685$ |
||||
合計 |
||||
11,860$ |
-
(2)本公司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A.當評估非標準化且複雜性較低之金融工具時,例如無活絡市場之 債務工具、利率交換合約、換匯合約及選擇權,本公司採用廣為 市場參與者使用之評價技術。此類金融工具之評價模型所使用之 參數通常為市場可觀察資訊。 -
B.衍生金融工具之評價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 例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價模型。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 遠期匯率評價。
-
-
4.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 任何移轉。 -
5.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 情形。 -
6.本公司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係由財務處負責進行 金融工具之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 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 格,並定期校準評價模型、進行回溯測試、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入值及 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41~
7.有關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所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輸 入值之量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下:
114年9月30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輸入值(加權平均)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7,685可類比上市價值乘數及股價15%價值乘數愈高,公允
公司股票上櫃公司法波動度變動幅度價值愈高;股價波動
度變動愈高,公允價
值愈低。
113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輸入值(加權平均)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7,685可類比上市價值乘數及股價15%價值乘數愈高,公允
公司股票上櫃公司法波動度變動幅度價值愈高;股價波動
度變動愈高,公允價
值愈低。
113年9月30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輸入值(加權平均)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11,860可類比上市價值乘數及股價14%價值乘數愈高,公允
公司股票上櫃公司法波動度變動幅度價值愈高;股價波動
度變動愈高,公允價
值愈低。
8.本公司經審慎評估選擇採用之評價模型及評價參數,惟當使用不同之 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 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若評價參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 益之影響如下:
~42~
114年9月30日
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
權益工具15%±1%$ $ $ 58($ 58)
113年12月31日
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
權益工具15%±1%$ $ $ 58($ 58)
113年9月30日
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
權益工具14%±1%$ $ $ 38($ 38)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本公司無此情形。 -
2.為他人背書保證:本公司無此情形。 -
3.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請詳附表一。 -
4.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本公司無此情形。 -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 司無此情形。 -
6.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本公司無此情形。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
本公司未有轉投資大陸之情事。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 般性資訊
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且公司董事會係以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
源,經辨認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43~
、 (二)部門損益 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本公司之部門損益、資產及負債等部門資訊與主要財務報告資訊一致。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本公司係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
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故無須調節。
~44~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民國114年9月30日
持有之公司附表一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帳列科目 |
期 |
期 |
末 |
末 |
備註單位:新台幣仟元(除特別註明者外)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本公司 |
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00,000 |
7,685仟元 |
0.71% |
7,685仟元 |
未質押 |
附件八、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聲 明 書
本公司、本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公司申
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
理人,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
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
予本公司及上開所列人員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
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
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
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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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人
發行人: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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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陳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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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明 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董事, 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 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 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 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案有關之經 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 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 律責任。
聲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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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
聲明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董事暨 總經理,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 相關費用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案 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 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 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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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董事, 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 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 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 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案有關之經 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 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 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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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本公司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法人 董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 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 關費用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案有 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 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 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 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潤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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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國 114 年 12 月 15 日
中華
聲明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法人董 事代表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 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 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 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 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 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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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國 114 年 12 月 15 日
中華
聲 明 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法人董 事代表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 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 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 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 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 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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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本公司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法人 董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 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 關費用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案有 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 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 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 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上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負責人及代表人:張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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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
聲明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法人董 事代表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 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 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 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 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 他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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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獨立董 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 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 費用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案有關 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 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 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 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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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5 日
聲 明 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獨立董 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 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 費用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案有關 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 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 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 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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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0 日
聲 明 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獨立董 事,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 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 費用予該公司、該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案有關 之經理人,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 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 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 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獨立董事:王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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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15 日
中 華 民 國 114
聲 明 書
本人係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 ) 之副總經 理、財務部門暨會計部門主管或與本案有關之經理人,於該公司申報募 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 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 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該公 司之董事、總經理、財務、會計主管或與本案有關之經理人,或其關係 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 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 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副總經理 : 陳賢崇 副總經理 : 鍾金凌
副總經理 : 謝金龍 財務暨會計部門主管:蔣志青 副總經理 : 金宇中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5 日
聲明書
本公司受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全新光電」)委託,擔任
全新光電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案之證券承銷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
情事:
-
一、全新光電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關作業程序,應遵 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 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 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 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規 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應負證 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 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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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
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聲 明 書
本公司辦理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以下稱「本案件」),茲聲明本案
件詢價圈購配售對象不得為下列各款之人:
-
一、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二、對本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本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 等關係者。 -
四、受本公司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
五、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
六、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
七、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二親等親屬。 -
八、本案件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二親等親屬。 -
九、本案件承銷商之母公司及子公司、本案件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 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惟本案件承銷商之證券投資信託子公司或同屬金融控股公 司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則不在此限。 -
十、本案件承銷商之母公司及子公司、本案件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 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之董事、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及子女。 -
十一、與本公司、承銷商具實質關係者。 -
十二、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之其他會計師及其配偶。 -
十三、就本案件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律師及其配偶。 -
十四、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要 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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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人: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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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明 書
本公司辦理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茲聲明本
承銷案件詢價圈購配售對象不得為下列各款之人:
-
一、發行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二、對發行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發行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 或二親等關係者。 -
四、受發行公司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
五、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 管。 -
六、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
七、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二親等親屬。 -
八、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二親等親屬。 -
九、承銷商之母公司及子公司、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 其他子公司;惟承銷商之證券投資信託子公司或同屬金融控股公司之證券投 資信託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則不在此限。 -
十、承銷商之母公司及子公司、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 其他子公司之董事、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及子女。 -
十一、與發行公司、承銷商具實質關係者。
十二、發行公司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之其他會計師及其配偶。
十三、就該承銷案件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律師及其配偶。
十四、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 定要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周 秀 真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5日
附件十、承銷商對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承諾書
承諾書
本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件,茲承諾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
承銷作業時,如有圈購人出具不實聲明事項,本公司應對出具不實聲
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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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不得受理競拍對象之聲明書
聲 明 書
本公司辦理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以下稱「本案件」),茲聲明本案
件競價拍賣投標對象不得為下列各款之人:
-
一、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二、對本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本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關係 者。 -
四、受本公司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
五、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
六、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
七、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 -
八、承銷團各證券商。 -
九、擔任興櫃股票公司辦理增資發行新股為初次上市(櫃)公開銷售時之推薦證券商。 -
十、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要件等 之實質關係人)。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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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人: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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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明 書
本公司辦理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茲聲明本
承銷案件競價拍賣投標對象不得為下列各款之人:
-
一、發行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二、對發行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發行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關係 者。 -
四、受發行公司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
五、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
六、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
七、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 -
八、承銷團各證券商。 -
九、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要件等 之實質關係人)。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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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內部控制聲明書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日期:114年2月27日 -
本公司民國113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 -
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 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 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 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 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 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 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 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 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 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 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 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 執行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 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 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 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 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 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4年2月27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11人中,無人 持反對意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建良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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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承銷商總結意見
承銷商總結意見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該公司」或全新光電科技公司 ) 本次為辦理公開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張數上限 5,000 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 500,000 仟 元整,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張數上限 5,000 張,每張面額 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 500,000 仟元整,依法向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 括實地了解該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 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 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 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 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
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
性。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周秀真
承銷部門主管:邱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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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 1 4 年 1 2 月 1 5 日
附件十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律師法律意見書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張數上限 5,000 張,每張面額 10 萬元整,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 500,000 仟元整;以及 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張數上限 5,000 張,每張 面額 10 萬元整,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臺幣 500,000 仟元整,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 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 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 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 書。
依本律師意見,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
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 12 15
附件十五、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第十五次董事會議紀錄(節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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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中華民國一一四年十月三十日(星期四) 下午三點五十分
-
地 點:本公司三樓藍鯨會議廳
出席董事:陳董事長建良、陳董事懋常、黃董事朝興、賴尤董事秀敏、葉董事盛茂、 陳董事建廷、廖董事萬全、張董事証量、黃董事滿生及林董事浩雄
視訊出席:王董事家祥
本公司董事共計十一人,本次十一人親自出席
列 席:財務處蔣處長志青、財務處黃課長金燕、財務處游副管理師書涵及稽核室 葉課長偉祺,共計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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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陳董事長建良 記錄:黃金燕
一、主席致詞:略
二、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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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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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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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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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報告事項
三、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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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會議保留之討論事項:無。
-
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節錄)
案由:擬發行國內第二次與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謹 提請討論。 說明:
-
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暨購置機器設備,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 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相關規定,發行國 內第二次與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轉換公司債面額為新台 幣 10 萬元整,發行總張數以 10,000 張為上限。
-
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與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擬分別採詢價圈 購方式及競價拍賣方式全數辦理對外公開承銷,主要發行條件如 下:
-
(1). 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張數上限為 5,000 張,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 10 萬元整,發行期間為 3 年,票
第 1 頁,共 2 頁
面利率 0%,依票面金額之 100%~110%發行,採詢價圈購方式 辦理公開承銷,預計發行總面額為 500,000 仟元。
-
(2). 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張數上限為 5,000 張,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 10 萬元整,發行期間為 3 年,票 面利率 0%,預計發行總面額為 500,000 仟元,採競價拍賣方 式辦理公開承銷,底標暫定以不低於面額之 102%發行,實際 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
(3). 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與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 換辦法,實際發行及轉換辦法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 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並於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 長訂定發行日期。
-
(4). 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與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證券交易 法第八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規定 不印製實體債券,採帳簿劃撥交付。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 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並將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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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 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與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 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指示, 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
(6). 為配合國內第二次與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作業之發 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 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 關發行事宜,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本案業經第三屆第十次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
-
謹 提請討論。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四、臨時動議:無。
- 五、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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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六、公司章程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 條次 | 修訂前條文 | 修訂後條文 | 說 明 |
|
|---|---|---|---|---|
| 第二十一條 |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 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 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 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 酬勞。 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 金為之,發放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 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 東會報告。 |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 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 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 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 酬勞。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百分之二十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 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 金為之,發放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 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 東會報告。 |
依法令規 定修訂 |
|
| 第二十三條 | 本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 月一日。 … 第二十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 六月八日。 |
本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 月一日。 … 第二十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 六月八日。 第二十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四 年五月二十八日。 |
增列修訂 日期及次 數 |
附件十七、盈餘分配表
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派表
民國一一三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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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金額 |
|
期初未分配盈餘減:民國113年度保留盈餘調整數調整後未分配盈餘加:民國113年度本期損益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減: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可供分配盈餘分配項目股東紅利-現金(每股3.20元)期末未分配盈餘 |
56,379,740 (86,221) |
|
| 56,293,519 671,054,811 (67,096,859) (4,175,000) |
||
| 656,076,471 | ||
| 591,698,938 | ||
| 64,377,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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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陳建良經理人:黃朝興 會計主管:蔣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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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 建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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