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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Sep 2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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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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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81 证券简称: ST* 远东 公告编号: 2009-047**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09 年 9 月 28 日,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 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受 让方”) 签署了《房地产转让协议》及《房地产转让补充协议》, 公司拟将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所处土地及房屋产权出售 给受让方。本次出售的土地面积为 31,294.9 平方米,房屋面积为 17,881.37 平方米,上述土地及房屋产权转让价格共计 3,104.3 万元; 受让方同意补偿本公司该处房地产内的配套设施、迁址及装饰费用等 共计 1,595.7 万元;本次交易金额总计 4,700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2.本公司于2009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全票通过了《关于出售常州市岷江路土地及房产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该笔交易未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委托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公司对于该项 资产的出售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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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出售常州市岷江路土地 及房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该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 效。

  • 3.公司持有该处房地产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二级 机构)

注册地及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82号 法定代表人:孙杰

注册资本: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50000015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固定通信业务(IP电话限PHONEPHONE的电话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900/1800MHzGSM第二 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限于因特网骨干网 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接入业务(含3.5GHz无线接入业务,26GHz 无线接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 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 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相关的系统 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出售、 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 提供售后服务。

主要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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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 联关系,也没有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2008年的主要财 务数据:总资产663,482,094.23元,主营业务收2,596,056,345.95元, 净利润850,468,708.48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本次出售的土地面积 31,294.9 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土地使用证》常新规土国用(2001)第 017 号;本次出售的房产 面积 17,881.37 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常房权证 新字第 00002906 号。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本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没有设定担保、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转让的情况,也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之行及 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资产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

(2)该项资产帐面原值30,903,533.81元,已计提折旧7,522,156.53 元,帐面净值23,381,377.28元。经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 有限公司评估(立信评报字<2009>第098、102、106号),该部分资 产评估价值为3,883.6万元。

(3)公司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和价格:本公司2001年2 月13日以协议转让方式获得该处土地及房屋产权,受让价格共计 1,800万元(其中:土地为710万元,房屋为1,090万元)。该项资产于 2001年9月作为公司生产用房投入使用,于2005年12月起闲置至今。

该处土地性质: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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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框架和混合结构

该处土地及地块周边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2.该项资产已经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 估,该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0250053004)。

  • 3.本次出售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分为两部分,总成交金额为4,700万元,具体如下: (一)《房地产转让协议》

1、交易内容:本次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1,294.9 平方米(约 41.94 亩,实际精确面积以新办土地使用权证所写面积为 准),转让的房屋面积为 17,881.37 平方米。

2、成交金额:转让总价为 3,104.3 万元。

3、支付方式和时间:银行转账汇款。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天 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预付款 150 万元;受让方在领取土地及房屋 权属证书之日起 10 天内一次性向出让方付清尾款 2,954.3 万元。

4、税费的承担:双方共同办理土地及房屋产权的转让手续,办 理产权转让所涉及的与出让方有关的相关费用(含增值税等)由出让 方承担,与受让方有关的相关转让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房地产权属的办理:在 2009 年 11 月 30 前,出让方协助受让 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

6、房地产的移交:出让方同意在办理完成房地产转让手续后二 个月内将土地、房屋及相关运行设施和资料交给受让方,并结清移交 前产生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电信费、物业管理 费等费用。

  • 7、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经甲方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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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以及甲方作为中国内地上市公司所必须履行的审批程序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房地产转让补充协议》

1、交易内容:对转让房地产场地配套、园艺绿化、房屋装饰、 辅助设施及厂址拆迁的补偿。

2、成交金额:转让总价为 1,595.7 万元。

3、支付方式和时间:银行转账汇款。受让方在领取土地及房屋 权属证书之日起 10 天内一次性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款。

4、税费的承担:所发生的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5、协议的组成:该协议为双方方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协议》的 组成部分,除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条款之外,其他有关条款均按照《房 地产转让协议》规定执行。

6、协议的生效:补充协议随《房地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同 时生效,与《房地产转让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时披露。

(四)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近期市 场成交价格确定的。该项资产评估价值为3,883.6万元,该项资产所在 区域的土地政府最低保护价格为22.5万元/亩。由于该项资产位于常州 市新北区,该区域是政府近年重点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区,潜在升值空 间较大,同时,受让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目 前的办公楼紧邻该地块并急于扩大办公区域。综合考虑,双方最终确 定的土地出售价格为30万元/亩,该项资产总价为4,700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该笔交易未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委托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公司对于该项资产 的出售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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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出售常州市岷江路土地及 房产的议案》。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 生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不涉及本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 划等其他安排。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上述闲置土地及房屋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持续稳健 经营夯实了基础。本次交易将给公司带来约2,012万元的收益,保证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 2.独立董事意见;

  • 监事会决议;

  • 4.资产转让协议;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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