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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Jul 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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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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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
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补充协议书
二○○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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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补充协议书
甲方: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放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荆川南路 邮政编码:213022
乙方: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兰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9 号 邮政编码:110003
鉴于:
1、甲乙双方已于2008 年12 月29 日签订了《远东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与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书》 (下称“《协议书》”),约定甲方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乙方持有 的沈阳云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云峰公司”)100%股权(下称 “本次发行”)。
2、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9 年4 月27 日出具了 天兴评报字(2009)第30 号《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雅都投 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下称“《评估报告 书》”),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对云峰公司股东权益进行评估 估值,作为本次发行的定价依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 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达成本补充协议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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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第一条 定义
除下列定义及本补充协议书特别说明之外,本补充协议书中的相 关用语与《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相关用语的含义一致:
基准日: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即2009 年3 月31 日。
第二条 标的资产的估值
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乙方所持有的云峰公司100 %的股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书》,云峰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09 年3 月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为422,317,807.65 元。
第三条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
1、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甲方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预案相关决 议公告前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即每股2.03 元。以《评估 报告书》所确定的云峰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2009 年3 月31 日所表现 的市场价值422,317,807.65 元为计算依据,本次甲方向乙方发行股 份的数量为208,038,328 股。
2、最终发行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数为准。在发行之前, 若甲方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甲方有权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 整。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及人员安排
甲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乙方持有的云峰公司100%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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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本次发行完成后,云峰公司将成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 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或员工安置事宜。
第五条 协议效力
-
1、本补充协议书为《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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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生效亦与《协议书》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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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补充协议书与《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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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充协议书未予约定之事宜,仍按《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第六条 其他
本补充协议书一式十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其余十二份由甲 方保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之用,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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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雅都投资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补充协议书》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乙方: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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