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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UAL CHIN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9
Jan 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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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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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81 证券简称: ST* 远东 公告编号: 2008-105**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9日上午10:00在常州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08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到会董事9人, 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董事张毅先生委托董事俞鲲鹏先生出席会议,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姜放董 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存在以下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情形:
公司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该立案调查尚未结束。
2007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调查通知书》(苏调查通字0706号),该通知书称因涉嫌违法信息披 露,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已就在立案调查期 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书面请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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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尽快获得批准。同时,为尽量消除立案调查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承 诺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通过第二次董事会审议之前,更换在公司被 立案调查之前已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建德先 生、监事邹志英女士和监事袁国伟先生,上述三名董、监事已同意并 承诺在2009年1月30日之前辞去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如果上述解决方案能得以实施,影响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问题将消除,公司将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条 件。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姜放先生、董事俞鲲鹏先 生、董事张毅先生及董事应建德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 次会议的五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姜放先生、董事俞鲲鹏先 生及董事张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六名非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十个表决事项逐一进行了表决。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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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三)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资产为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沈 阳云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沈阳云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 司,所发行股份由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标的资产为对价 全额认购。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即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发行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其计算方式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03 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 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六)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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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的预估值约为人民币4.2亿元,按 照发行价格2.03元/股计算,公司本次将向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约20,69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将根据公司聘 请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公司本次向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方可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八)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 有;如发生亏损,由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补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
截止2008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509.11万元(未经 审计)。由于公司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次发行前不进行利 润分配,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 配利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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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之日起12 个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 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 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一)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系沈阳雅都投 资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沈阳云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云 峰公司现有业务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 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二)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已合法拥有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的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 情形。
沈阳云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
(三)公司购买标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包括取 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等无 形资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 保持独立。
(四)公司购买标的资产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 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 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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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姜放先生、董事俞鲲鹏先 生及董事张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六名非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向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的内容、独立董事就此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姜放先生、董事俞鲲鹏先 生及董事张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六名非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 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 》;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 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雅 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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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姜放先生、董事俞鲲鹏先 生及董事张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六名非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附生效条件的 <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 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书 > 的议案》 ;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姜放先生、董事俞鲲鹏先 生及董事张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六名非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协议书》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顺利进 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
1、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具体方 案,根据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市场情况,确定包括但不 限于收购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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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独立 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3、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完成后,办理股份登 记、锁定、上市事宜和章程修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4、如有权部门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及 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 案进行调整;
5、协助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豁免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有 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事项;
6、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姜放先生、董事俞鲲鹏先 生及董事张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六名非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计划向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沈阳雅 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持有公司股份将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30%,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承 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公司股份后,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拟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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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 意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姜放先生、董事俞鲲鹏先 生及董事张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六名非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 介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如下中介机构为公司本次交易的中介机 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 务所为专项法律顾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审计机 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姜放先生、董事俞鲲鹏先 生及董事张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六名非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正在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进 行审计、审核及评估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 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编制并披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报告书及其摘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 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向特定对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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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 项。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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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00 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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