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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Feb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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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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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1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2 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董事会于2月1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建曙”)提交的《关于增加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合肥建曙提请将《关于选举刘东海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刘东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 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1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合法,且该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 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 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5日(星期
-
三)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2025年3月5日上午9:15至2025年3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3月5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5年2 月2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选举刘东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均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和 2025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和 2025 年 2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4 日(星期二)17:00 止。
(二)登记方式:
-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5 年 3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邮政编码:100085
-
(三)联系电话:010-58850501
-
(四)指定传真:010-58850508
-
(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六)联 系 人:陈志坚
-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3、《关于增加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信 ” 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5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5 年 3 月 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选举刘东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说明:1、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 “ ” “ ” 意 、 反对 或 弃权 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 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委托人为法人 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