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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ox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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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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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7-119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解决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过程中 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谷固安”) 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申请600,000,000.00 元人民币 借款,借款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36 个月。

2.国民信托发放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其设立的“津旺203 号单一资金信托”信 托计划,公司关联方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为该信托 资金的购买方。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任廊坊银行董事,王文学先生控制 的核心企业——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持有廊坊 银行19.99%股权,为廊坊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在华夏控股担任董事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议案审核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 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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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31 号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德华 注册资本:460,000 万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31000236055745B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 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 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贷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 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即期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电子银行业务; 办理保险兼业务代理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廊坊银行成立于2000 年,目前为廊坊市唯一的城市商业银行,下设1 个营 业部,2 家分行及60 余家支行,已初步搭建了综合型、多元化、一站式的金融 服务平台。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的总资产为204,183,652,077.50 元,净资产为 10,833,342,007.72 元,2016 年1-12 月营业收入为4,989,137,798.33 元,净利 润为1,312,853,282.43 元。

截至2017 年9 月30 日的总资产为203,143,017,243.75 元,净资产为 11,955,816,176.78 元,2017 年1-9 月营业收入为3,811,589,525.50 元,净利 润为1,220,777,003.14 元。

3.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任廊坊银行董事,王文学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 —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持有廊坊银行19.99%股 权,为廊坊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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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人(甲方):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2.借款人(乙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 3.信托计划名称:津旺203 号单一资金信托

  • 4.贷款金额:600,000,000.00 元

  • 5.贷款期限:36 个月

  • 6.贷款利率:固定利率8%/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

  • 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的,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不予调整。

    • 7.贷款用途:全部用于AMOLED 项目动力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8.担保措施: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为本合同项下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待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的股东大会决议并公告且相应《保证合同》已签署生效后,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 份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解除。

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 2.乙方: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3.丙方: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

  1. 甲方在丙方开立监管账户,乙方发放信托贷款资金至监管账户。甲方在 此不可撤销地确认并同意,乙方、丙方有权监管监管账户中资金的划付和支用。 在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条件时,乙、丙方可同意甲方支用监管账户中的相应 资金。

  2. 丙方审核资金用途,监控信托贷款资金使用,资金用于【AMOLED 项目动 力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贷款资金须根据甲方提供的AMOLED 项目动力设备采购 及安装工程相关合同,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至交易对手。

  3. 丙方就本协议项下的相关资金监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 信托终止前,未经三方协商同意不得终止本协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申请贷款的利率为固定利率,上述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8.0%/年。本次

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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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涉及上 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申请信托贷款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的需 要,支付的利息费用符合市场标准,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公司于2017 年4 月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 年4 月28 日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 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廊坊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 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等);储蓄及因结算业务 形成的款项。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4 月8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1. 公司于2017 年11 月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 年 12 月4 日召开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廊坊 银行签订服务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 有限公司拟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廊坊银行服务采购协议》,为廊坊银 行提供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和实施服务及项目开发和运维等信息化服务。具体内 容详见2017 年11 月18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廊 坊银行签订服务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项关 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主要用于AMOLED项目动力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以保证云谷固安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促进公司整体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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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信托贷款涉及的利率公允,合同条款 公平,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公允、合理,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4.《信托贷款合同》、《资金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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