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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un 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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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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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太平创新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8月,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为促进上市公司战略业务板块暨产业数智化生态的快速、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专业投资机构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资本”)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参与由太平资本旗下太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创新”)与建德市政府引导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的太平数智健康(杭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不超过8,000万元认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该基金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设立手续,太平创新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托管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2日、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2月7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太平资本进行战略合作并组建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1)、《关于与太平创新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太平创新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0)。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经太平数智健康(杭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对管理费收取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并签署了《太平数智健康(杭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平创新-太平数智健康(杭州)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协议》第7.2.2条约定:“基金投资期内,各有限合伙人按照管理费支付各有限合伙人其认缴出资总额的 2%/年支付管理费。”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自2026年1月1日起,基金投资期内,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总额的 2%/年支付管理费,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发生变化的,应当分段计算、合并收取对应的管理费。

2、《合伙协议》第7.2.3条约定:“基金退出期内,各有限合伙人按照管理费支付日其实缴出资额扣减对应收费期间起始日或之前其已经退出的项目投资原始投资成本的 1.75%/年支付管理费。”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合伙协议》第7.2.3条修订为:“基金退出期内,就每一收费期间而言,各有限合伙人按照该收费期间起始日其实缴出资额扣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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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

应收费期间起始日或之前其已经退出的项目投资原始投资成本的 1.75%/年支付管理费。”

3、《合伙协议》第7.2.5条约定:“管理费收费期间为本协议签署日或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登记完毕之日(以后者日期为准,简称“管理费收费起始日”)起至合伙企业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其间,每日历季度为一个收费期间,但首个收费期间为管理费收费起始日起至该日所在日历季度届满之日,最后一个收费期间为该收费期间起始日起至管理费计算期间届满之日,每个收费期间的应收管理费于该期间的前五(5)日内支付给管理人。虽有前述约定,合伙企业按第3.8条规定进行后续募集的,则合伙企业应就该次后续募集出资额向管理人补交自管理费收费起始日起已发生收费期间的管理费。全体合伙人确认并同意,普通合伙人将预留部分管理费,该部分预留费用将不用于项目投资。”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自2026年1月1日起,每日历年度作为一个收费期间,每年的收费期间自当年1月1日(“收费期间起始日”,含)起至当年12月31日(“收费期间到期日”,含)止,每个收费期间的应收管理费于当年12月第一个工作日(“管理费支付日”)支付给管理人。特别地,最后一个收费期间的收费期间起始日为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所在年度的1月1日(含),收费期间到期日为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含),管理费支付日为当年11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免疑义,如果在任一费用核算期间的管理费支付日后,合伙企业增加实缴出资的,则合伙企业应就该次增加实缴出资额向管理人支付自后续出资日(含)起至该费用核算期间到期日(含)的管理费,并于下一个管理费支付日进行支付。

如管理费支付日合伙企业本托管账户的现金资产不足以支付当期管理费,则应顺延至托管账户中有足额现金资产之日支付。

三、备查文件

1、《太平数智健康(杭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平创新-太平数智健康(杭州)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