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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ch elec. AGM Information 2023

Jun 20, 2023

52358_rns_2023-06-20_d34382b1-0c14-4ae7-b73e-197a9f7e7144.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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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 3652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二年股東常會

議 事 手 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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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中 華 民 國 一一二 年 六 月 十六 日 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 219-2 號 (仲信商務會館 1 樓松柏廳)

目 錄

頁次 壹、開會程序 ……………………………………………………… 1 貳、開會議程 ……………………………………………………… 2 一、報告事項 ………………………………………………… 3 二、承認事項 ………………………………………………… 3 三、討論事項 ………………………………………………… 5 四、選舉事項 ………………………………………………… 5 五、其他議案 ………………………………………………… 7 六、臨時動議 ………………………………………………… 9 參、附錄 一、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 10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 1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個體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 …… 13 四、「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 29 五、公司章程(修訂前) …………………………………… 33 六、公司董事選舉規定 ……………………………………… 38 七、股東會議事規定 ………………………………………… 40 八、公司董事持股情形 ……………………………………… 49 九、其他說明事項 …………………………………………… 50

精 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一二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選舉事項

七、其他議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 1 -

精 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一二年股東常會開會議程

時間: 中華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 219-2 號(仲信商務會館 1 樓松柏廳) 召開方式: 實體股東會

一、宣布開會 ( 報告出席股數 )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 ( ) 111 年度營業報告。

  • () 111 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 () 111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 ( )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 111 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討論事項

  •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六、選舉事項

  • 全面改選董事案。

七、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 2 -

報告事項

  • 一、 111 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察。

  • 說 明: ( ) 本公司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10 頁~第 11 頁 附錄一。

  • () 敬請 鑒察。

  • 二、 111 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敬請 鑒察。

  • 說 明: ( )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12 頁附錄二。 () 敬請 鑒察。

  • 三、 111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敬請 鑒察。

  • 說 明: ( )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十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 先提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為 董事酬勞…」辦理。

  • () 董事會決議分派 111 年度員工酬勞百分之五計新台幣 5,926,217 元及董事酬勞百分之二計新台幣 2,370,487 元,均 以現金方式發放。

  • () 敬請 鑒察。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案 由: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敬請 承 認。

  • 說 明: ( ) 本公司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 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其中個體 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郭紹彬、 楊智惠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在案。

  •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告,請參 閱本手冊第 10 頁~第 11 頁附錄一及第 13 頁~第 28 頁附錄 三。

  • () 敬請 承認。

決 議:

  • 3 -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 111 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 說 明: ( ) 本公司 111 年度提撥員工酬勞( 5% )、董事酬勞( 2% )後之稅 後淨利為新台幣 91,331,138 元、加計 111 年度確定福利計劃 之再衡量數、扣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 )、加計特別盈餘 公積迴轉,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100,686,620 元。擬提撥 ,

  • 新台幣 50,343,310 元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每股配發約 ,

  • 0.67037265 元。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 授權董事長訂定配 。

  • 息基準日分派之

()111 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盈 餘 分 配 表 一一一 年 度

單位:新台幣 元

()111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盈 餘 分 配 表
一一一 年 度
單位:新台幣 元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加:111年度稅後淨利
加:111年度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減: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加: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0
91,331,138
673,568
(9,200,471)
17,882,385
可供分配盈餘 100,686,620
分配項目:
股東股利-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67037265)
50,343,310
期末未分配盈餘 50,343,310
  • ()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 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股東戶號由 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 () 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予員工、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或其他原因,以致影響流通在 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敬請 承認。

  • 決 議:

  • 4 -

討論事項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 因應相關法令規定及實際營運需要,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 程」部分條文。

  • ()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29 頁~ 第 32 頁附錄四。

  • () 敬請 公決。

決 議:

選舉事項

《董事會提》

案 由:全面改選董事案。

  • 說 明: ( ) 本公司董事任期於 112622 日屆滿,擬配合本次股東常 會辦理全面改選。

  • () 依本公司章程第 11 條規定,應選董事 11( 含獨立董事 4) , 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新任董事任期三年,自 112616 日起至 115615 日止,原任董事任期至本次股東 常會完成時止。

() 董事 ( 含獨立董事 ) 候選人名單及相關資料載明如下:

候選人
類別
候選人
姓名
() 現職 持有
股份
董事 恆捷科技
()公司
代表人:
葉佳紋
Tulane University MBA
政治大學企研所企家班
成功大學礦油系
德捷投資()公司董事長
昌昱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公司董事長
恆捷科技()公司董事長
恆軒()公司董事長
瑞雲資訊()公司董事長
闊德工業()公司董事長
精聯電子()公司董事長兼策略長
弘憶國際()公司董事長
德桃創業投資()公司董事長
足源實業()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天脈科技()公司董事
瑞音生技醫療器材()公司董事長
GW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弘威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UAVUEVUJHUCVUAHUEH
UIH董事(為上列公司之法人代表)
UTAUTI董事

3,657,726
董事 恆捷科技
()公司
代表人:
葉明翰
大同工學院工業設計系
弘憶國際()公司業務工程師
瑞昱半導體()公司國際行銷IMS
業務專員
精技電腦()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公司董事

3,657,726
  • 5 -
候選人
類別
候選人
姓名
() 現職 持有
股份
(法人代表)
德佳投資()公司董事長
恆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恆捷科技
()公司
代表人:
葉柏君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土木營建工程
管理系碩士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
凱基投顧研究部副理
弘憶國際()公司幕僚長
弘憶國際()公司董事(法人代
)/董事長特助/薪酬長/代理發言

精技電腦()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公司監察人

3,657,726
董事 恆捷科技
()公司
代表人:
王國璋
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碩士
德宏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

台灣工業銀行經理
德捷投資()公司總經理
弘憶國際()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昌昱生技醫藥()公司監察人(
人代表)

3,657,726
董事 精技電腦
()公司
代表人:
葉國筌
大同工學院電機工程科
大葉大學企管碩士
政治大學企研所企家班
海天()公司業務工程師
精技電腦()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精豪電腦()、精詠電腦()公司
董事長(法人代表)
廈門精瑞電腦有限公司董事長
富榮國際投資()公司董事長
華鉅()公司董事
倍盛美傳媒()公司監察人
30,039,000
董事 精技電腦
()公司
代表人:
陳榮輝
交通大學電信工程系
交通大學計算機研究所碩士
交通部電信研究所計畫主持人
精技電腦()公司事業群總經理
精技電腦()公司董事
UTAUTI、廈門精瑞電腦有限公司
董事
UTJ董事(法人代表)
30,039,000
董事 精技電腦
()公司
代表人:
李英新
交通大學電信工程系
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企管碩士
政治大學企研所企家班
電信局工程師
精技電腦()公司總經理
精技電腦()公司副董事長
30,039,000
獨立
董事
蘇亮 淡江大學管理與資訊研究所碩士
交通大學計算與控制系學士
政治大學企業家管理發展進修班
錸德科技()公司副總裁
台灣智慧城市產業聯盟會長
神通資訊科技()公司董事長兼總
經理
神通電腦()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

悠遊卡()公司董事
悠遊卡投資控股()公司監察人
遠通電收()公司董事
遠創智慧()公司董事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董事
毛寶()公司獨立董事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常務董事
神達投資控股()公司董事
神通光通信()公司董事
神通(上海)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董事
和利投資()公司董事長
聯訊參創業投資()公司董事
聯訊陸創業投資()公司董事
聯訊捌創業投資()公司董事
聯捷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肇源()公司董事長
MITAC INVESTMENT CHINA CO., LTD.
董事長
Aidixun Investment Co., Ltd.
事長
0
  • 6 -
候選人
類別
候選人
姓名
() 現職 持有
股份
MITAC INFORMATI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長
MITAC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董事長
獨立
董事
景虎士 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化學研究所
聯成化學科技()公司協理
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神達投資控股()公司監察人
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財圑法人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
究所董事長
義豐投資()公司董事長
義源投資()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3,779
獨立
董事
劉佑國 國立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
資策會數位教育研究所講師
經濟部行動裝置程式設計師能力
鑑定委員會副主委
明志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外聘講

東華大學特殊教育系外聘講師
弘憶國際()公司監察人
誠藝顧問有限公司董事兼技術總監 0
獨立
董事
何寶中 國立交通大學資訊工程博士
資訊工業策進會副執行長
資拓宏宇國際()公司董事長
資鼎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董事

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理事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技術總監
兼顧問
宏芯科技()公司獨立董事
探網科技()公司董事
0
  • () 本次選舉依本公司「公司董事選舉規定」為之,請參閱本手 冊第 38 頁~第 39 頁附錄六。

  • () 敬請 選舉。

選舉結果:

其他議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敬請 公決。

  • 說 明: ( ) 依公司法第 209 條:「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 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 可。」。

  • () 為借助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之專才與相關經驗,擬提請股 東會同意解除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

  • () 擬解除董事競業明細詳如下表:

  • 7 -

職稱 姓名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董事 恆捷科技()公司
代表人:葉佳紋
德捷投資()公司董事長
昌昱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公司董事長
恆捷科技()公司董事長
恆軒()公司董事長
瑞雲資訊()公司董事長
闊德工業()公司董事長
弘憶國際()公司董事長
德桃創業投資()公司董事長
足源實業()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天脈科技()公司董事
瑞音生技醫療器材()公司董事長
GW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弘威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 恆捷科技()公司
代表人:葉明翰
瑞昱半導體()公司國際行銷IMS業務專員
精技電腦()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德佳投資()公司董事長
恆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恆捷科技()公司
代表人:葉柏君
弘憶國際()公司董事(法人代表)/董事長特助/薪酬
/代理發言人
精技電腦()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西德有機化學藥品()公司監察人
董事 恆捷科技()公司
代表人:王國璋
德捷投資()公司總經理
弘憶國際()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昌昱生技醫藥()公司監察人(法人代表)
董事 精技電腦()公司
代表人:葉國筌
精技電腦()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精豪電腦()、精詠電腦()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富榮國際投資()公司董事長
華鉅()公司董事
倍盛美傳媒()公司監察人
董事 精技電腦()公司
代表人:陳榮輝
精技電腦()公司董事
董事 精技電腦()公司
代表人:李英新
精技電腦()公司總經理
精技電腦()公司副董事長
獨立
董事
蘇亮 神通資訊科技()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神通電腦()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悠遊卡()公司董事
悠遊卡投資控股()公司監察人
遠通電收()公司董事
遠創智慧()公司董事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董事
毛寶()公司獨立董事
  • 8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常務董事
神達投資控股()公司董事
神通光通信()公司董事
神通(上海)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
和利投資()公司董事長
聯訊參創業投資()公司董事
聯訊陸創業投資()公司董事
聯訊捌創業投資()公司董事
聯捷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肇源()公司董事長
MITAC INVESTMENT CHINA CO., LTD.董事長
Aidixun Investment Co., Ltd.董事長
MITAC INFORMATI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長
MITAC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董事長
獨立
董事
景虎士 財圑法人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董事長
義豐投資()公司董事長
義源投資()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獨立
董事
劉佑國 誠藝顧問有限公司董事兼技術總監
獨立
董事
何寶中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技術總監兼顧問
宏芯科技()公司獨立董事
探網科技()公司董事

() 敬請 公決。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會

  • 9 -

附錄一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經營方針

本公司以秉持『誠信、卓越、合作、共享』的經營理念、追求創新的 核心價值,專注研發、製造『自動辨識資料收集產品』,並提供資料收 集產品所需之管理平台軟體、開發此領域各行業所需之相關應用軟體、 整合系統等,產品與服務以”unitech”自有品牌行銷全球。

二、實施概況

111 年無論是總體經濟的變化亦或是國際政治的發展都有極為劇烈的 變化。全球受俄烏戰爭, FED 升息,高通膨,美中雙方勢力角力,造成 全球化供應鏈危機,全球經濟遭遇多重而且複雜的因素交錯打擊,企 業經營充滿挑戰。公司在全體同仁的努力下,持續以新平台、技術開 發新一代軍工規等級行動電腦、 RFID 讀取器、各式條碼掃描器、 3D 辨 識資料收集器等相關硬體產品及軟體應用。除開發採用安卓系統之產 品外,並新加入開發蘋果公司 MFi 認證之相關產品。公司逐年提高軟 體開發能量,發展資料收集 AI 應用、物聯網 IoT 系統模組、行業垂直 領域解決方案等,整合軟硬體之應用,提高對客戶的價值,以提升 unitech 品牌在全球的市場地位及市場占有率。

三、營業計劃實施 / 獲利成果

本公司 111 年全球合併營收達新台幣 23.50 億元,相較前一年度減少 0.25% ,營業毛利 7.63 億元,成長 1.65% 。本年度團隊致力於產品線整 合、人員組織之調整,提升整體營運之績效,最終創造每股盈餘 1.22 元,相較前一年度大幅成長,整體財務績效優於前一年度,而各項財 務安全指標亦屬穩健。

  • 10 -

四、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 ( 合併 ) 分析

1. 財務收支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10 年度 110 年度 111 年度 111 年度 變動比例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營業收入淨額 2,356,165
100.00%

2,350,259

100.00%

(0.25%)
營業毛利 750,521
31.85%

762,872

32.46%

1.65%
營業淨利 84,116
3.57%

100,981

4.30%

20.0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5,493) (0.23%) 13,146
0.56%

(339.32%)
稅前淨利 78,623
3.34%

114,127

4.86%

45.16%
所得稅費用(利益) 26,768
1.14%

22,690

0.97%

(15.23%)
本期淨利 51,855
2.20%

91,437

3.89%

76.3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5,482) (0.66%) 18,493
0.79%

(219.4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6,373
1.54%

109,930

4.68%

202.23%

2. 獲利能力分析

2.獲利能力分析
項 目
年 度
110年度 111年度
負債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4.80%
27.15%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514.69% 540.00%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363.81% 354.77%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254.61% 257.77%
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3.64%
5.13%
純 益 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2.20%
3.89%
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1.03元 1.22元

五、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 111 年度研發費用為新台幣 1.38 億元,軟硬體研發人員 60 餘 位。主要進行自動辨識資料收集產品、 RFID 相關產品及應用技術、軟 體開發。此外亦結合外部策略伙伴,以合作方式更快速取得技術、有 效廣泛地運用研發資源。

負責人:葉佳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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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徐志達

主辦會計:張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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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附錄二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盈餘分派議案 等,其中財務報告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郭紹彬、楊智惠會計師查核 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 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

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此 致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

==> picture [215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55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2 -

附錄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以下簡稱精聯集團 )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一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包括 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精聯集團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暨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 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精 聯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 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精聯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合併 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 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13 -

收入認列

精聯集團於民國一一一年度認列營業收入為 2,350,259 仟元,其收入來源主 要為自動辨識資料收集產品銷售。由於自動辨識資料收集產品銷售為精聯集團之 主要營運活動,收入於精聯集團將所承諾之商品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 列,且其合約所協議之商品貿易條件不盡相同,致使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不同, 故提高收入認列之複雜度,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 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之適當性、評估並測試收入認列有關之 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選取樣本執行細項測試,核對各項憑證以確認滿 足履約義務與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選取 樣本核對各項憑證以確定銷貨及銷貨退回已為適當截止、複核期後重大銷貨退回 及折讓等。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 .19 及附註六 .17 中有關營業收 入之會計政策揭露的適當性。

存貨之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精聯集團存貨淨額為 476,859 仟元, 佔資產總額約 19.07% 。由於自動辨識資料收集產品技術快速變遷,管理階層需評 估存貨過時導致存貨跌價之損失。由於該評估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因此,本會 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並測試呆滯及 過時存貨有關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包括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測試存 貨呆滯損失評估之關鍵假設,包括評估管理階層損失提列比率之合理性及比較前 期估計與實際結果以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呆滯及過時存貨所作假設之準確性;測試 存貨庫齡計算之正確性等。本會計師亦考量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 .11 、附註五 .2 及附註六 .7 中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及揭露之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 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 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精聯集團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精 聯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精聯集團之治理單位 ( 含審計委員會 ) 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14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 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 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 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 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 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 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 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精聯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 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 及使精聯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 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 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精 聯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 包括相關附註 )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 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 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 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 15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 。 查核發現 (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 。 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精聯集團民國一一一年度合併 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 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 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97) 金管證 () 字第 0970037690(92) 台財證 ()100592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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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一一二 年 三 月 二十二 日

  • 16 -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負債及權益 一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金 額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金 額
1100
1110
1136
1140
1150
1170
1197
1200
1220
130x
1410
11xx
1517
1535
1600
1755
1780
1840
1920
1900
194D
15xx
1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合約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本期所得稅資產
存貨
預付款項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使用權資產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出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資產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四及六.1
四及六.2
四及六.4
四、六.17及六.18
四、六.5及六.18
四、六.6、六.18及七
四、六.18及六.19
四、五及六.23
四、五及六.7
四、五及六.3
四、六.4及八
四、六.8、七及八
四、六.19
四及六.9
四、五及六.23
四及六.10
四、六.18及六.19
$ 868,790
-
7,071
1,804
32,696
474,186
2,898
2,652
5,530
476,859
48,322
34.74
-
0.28
0.07
1.31
18.96
0.12
0.11
0.22
19.07
1.93
$ 506,384
241,648
6,861
6,254
18,457
457,835
-
2,481
4,975
442,084
91,837
21.84
10.42
0.30
0.27
0.80
19.75
-
0.11
0.21
19.07
3.96
2120
2130
2150
2170
2200
2230
2250
2280
2300
21xx
2527
2570
2580
2640
2645
25xx
2xxx
31xx
3100
311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400
36xx
3xxx
3x2x
流動負債
合約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負債準備-流動
租賃負債-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合約負債-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
租賃負債-非流動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存入保證金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母公司業主權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流動
四及六.12
四及六.17


四、五及六.23
四及六.13
四及六.19
四及六.14
四及六.17
四、五及六.23
四及六.19
四及六.15
六.16
四、六.16及六.25
六.16

四及六.16
$ 1,211
82,482
9,648
236,557
154,375
11,678
1,926
28,007
15,534
0.05
3.30
0.38
9.46
6.17
0.47
0.08
1.12
0.62
$ 65
58,021
2,737
242,328
133,333
5,101
2,374
20,125
24,860
-
2.50
0.12
10.45
5.75
0.22
0.10
0.87
1.07
541,418 21.65 488,944 21.08
49,434
1,609
71,006
15,161
308
1.98
0.06
2.84
0.61
0.01
48,729
317
16,772
20,191
20
2.10
0.02
0.73
0.87
-
1,920,808 76.81 1,778,816 76.73
27,713
4,913
362,863
83,104
23,503
31,505
29,539
5,751
11,169
1.11
0.19
14.51
3.32
0.94
1.26
1.18
0.23
0.45
27,815
5,358
355,394
36,806
32,396
41,956
36,391
3,201
-
1.20
0.23
15.33
1.59
1.40
1.81
1.57
0.14
-
137,518 5.50 86,029 3.72
678,936 27.15 574,973 24.80
750,975
935,226
23,926
41,025
92,004
30.03
37.40
0.96
1.64
3.68
750,975
935,226
18,862
26,606
50,641
32.40
40.35
0.81
1.15
2.18
580,060 23.19 539,317 23.27 156,955 6.28 96,109 4.14
$ 2,500,868 100.00 $ 2,318,133 100.00 (23,142) (0.93) (41,025) (1.77)
1,820,014
1,918
72.78
0.07
1,741,285
1,875
75.12
0.08
1,821,932 72.85 1,743,160 75.20
$ 2,500,868 100.00 $ 2,318,133 100.00
董事長:葉佳紋 - 17 -
經理人:徐志達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會計主管:張嘉玲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金 額
4000
5000
5900
6000
6100
6200
6300
6450
6900
7000
7100
7010
7020
7050
7900
7950
8200
8300
8310
8311
8316
8349
8360
8361
8399
8500
8600
8610
8620
8700
8710
8720
9750
9710
9850
9810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屬於:
母公司業主權益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權益
非控制權益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四、六.17及七
六.7、六.9、六.20及七
六.9、六.19、六.20及七
六.9、六.19、六.20及七
六.9、六.19、六.20及七
四及六.18
六.21及七
四、五及六.23
六.22
四及六.24
四及六.24
四及六.24
$ 2,350,259
(1,587,387)
100.00
(67.54)
$ 2,356,165
(1,605,644)
100.00
(68.15)
762,872 32.46 750,521 31.85
(437,279)
(80,416)
(137,650)
(6,546)
(18.60)
(3.42)
(5.86)
(0.28)
(415,761)
(97,111)
(150,778)
(2,755)
(17.64)
(4.12)
(6.40)
(0.12)
(661,891) (28.16) (666,405) (28.28)
100,981 4.30 84,116 3.57
1,529
4,677
8,475
(1,535)
0.07
0.20
0.36
(0.07)
323
1,382
(5,155)
(2,043)
0.01
0.06
(0.22)
(0.08)
13,146 0.56 (5,493) (0.23)
114,127
(22,690)
4.86
(0.97)
78,623
(26,768)
3.34
(1.14)
91,437 3.89 51,855 2.20
842
(102)
(148)
22,392
(4,491)
0.04
-
(0.01)
0.95
(0.19)
(1,004)
240
153
(18,523)
3,652
(0.04)
0.01
0.01
(0.79)
0.15
18,493 0.79 (15,482) (0.66)
$ 109,930 4.68 $ 36,373 1.54
$ 91,331
106
$ 51,444
411
$ 91,437 $ 51,855
$ 109,887
43
$ 36,222
151
$ 109,930 $ 36,373
$ 1.22 $ 1.03
$ 1.21 $ 1.03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徐志達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8 -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 留 盈 餘 其他權益項目 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權益總計
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損益
代碼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1XX 36XX 3XXX
A1
B1
B3
B5
D1
D3
D5
E1
N1
Z1
A1
B1
B3
B5
D1
D3
D5
Z1
民國一○九年度盈餘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現金增資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 470,975
-
-
-
-
-
$ 604,986
-
-
-
-
-
$ 17,222
1,640
-
-
-
-
$ 19,056
-
7,550
-
-
-
$ 16,398
(1,640)
(7,550)
(7,208)
51,444
(803)
$ (24,292)
-
-
-
-
(14,611)
$ (2,314)
-
-
-
-
192
$ 1,102,031
-
-
(7,208)
51,444
(15,222)
$ 1,724
-
-
-
411
(260)
$ 1,103,755
-
-
(7,208)
51,855
(15,482)
- - - - 50,641 (14,611) 192 36,222 151 36,373
280,000
-
308,000
22,240
-
-
-
-
-
-
-
-
-
-
588,000
22,240
-
-
588,000
22,240
$ 750,975 $ 935,226 $ 18,862 $ 26,606 $ 50,641 $ (38,903) $ (2,122) $ 1,741,285 $ 1,875 $ 1,743,160
$ 750,975
-
-
-
-
-
$ 935,226
-
-
-
-
-
$ 18,862
5,064
-
-
-
-
$ 26,606
-
14,419
-
-
-
$ 50,641
(5,064)
(14,419)
(31,158)
91,331
673
$ (38,903)
-
-
-
-
17,964
$ (2,122)
-
-
-
-
(81)
$ 1,741,285
-
-
(31,158)
91,331
18,556
$ 1,875
-
-
-
106
(63)
$ 1,743,160
-
-
(31,158)
91,437
18,493
- - - - 92,004 17,964
$ (20,939)
17,964 (81) 109,887 43 109,930
$ 750,975 $ 935,226 $ 23,926 $ 41,025 $ 92,004 $ (2,203) $ 1,820,014 $ 1,918 $ 1,821,932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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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葉佳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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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徐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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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張嘉玲

  • 19 -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一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項 目 一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AAAA
A10000
A20000
A20010
A20100
A20200
A20300
A20400
A20900
A21200
A21900
A22500
A29900
A30000
A31125
A31130
A31150
A31180
A31200
A31230
A32125
A32130
A32150
A32180
A32200
A32230
A32240
A33000
A33100
A33300
A33500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及負債之淨利益(損失)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租賃修改損失(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合約資產減少(增加)
應收票據淨額增加
應收帳款淨額增加
其他應收款增加
存貨增加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合約負債增加
應付票據增加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付款增加
負債準備-流動(減少)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14,127
57,665
18,845
6,546
1,498
1,535
(1,529)
-
15
446
4,960
(14,274)
(23,069)
(171)
(34,775)
43,515
25,166
6,911
(5,771)
21,042
(448)
(9,326)
(4,188)
208,720
1,529
(1,535)
(9,564)
199,150
$ 78,623
51,933
21,203
2,755
(2,968)
2,043
(323)
22,240
35
(20)
(648)
(5,254)
(5,394)
(1,983)
(75,489)
(63,958)
31,067
1,259
10,175
27,506
1,748
5,452
(3,673)
96,329
323
(2,076)
(2,530)
92,046
BBBB
B00060
B00100
B00200
B02700
B02800
B03700
B03800
B04500
B06100
B07100
BBBB
CCCC
C00100
C00200
C03000
C03100
C04020
C04500
C04600
CCCC
DDDD
EEEE
E00100
E0020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到期還本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
取得無形資產
長期應收租賃款減少
預付設備款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存入保證金增加
存入保證金減少
租賃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現金增資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35
(60,000)
301,296
(32,578)
-
(24,586)
32,613
(9,581)
1,861
(5,691)
203,569
-
-
307
(18)
(30,252)
(31,158)
-
(61,121)
20,808
362,406
506,384
$ 868,790
3,340
(240,000)
-
(28,132)
277
(45,294)
32,926
(15,013)
-
(3,177)
(295,073)
965,000
(1,030,000)
-
(2)
(25,332)
(7,208)
588,000
490,458
(18,352)
269,079
237,305
$ 506,384
董事長:葉佳紋 - 20 -
經理人:徐志達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會計主管:張嘉玲

會計師查核報告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 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 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一年一月 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 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 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精 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 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 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 見。

  • 21 -

收入認列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度認列營業收入為 1,872,860 仟元, 其收入來源主要為自動辨識資料收集產品銷售。由於自動辨識資料收集產品銷售 為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主要營運活動,收入於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將所承 諾之商品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且其合約所協議之商品貿易條件不 盡相同,致使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不同,故提高收入認列之複雜度,本會計師因 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 策之適當性、評估並測試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選取樣 本執行細項測試,核對各項憑證以確認滿足履約義務與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 性、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時間選取樣本核對各項憑證以確定銷貨及銷貨退 回已為適當截止、複核期後重大銷貨退回及折讓等。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 表附註四 .18 及附註六 .16 中有關營業收入之會計政策揭露的適當性。

存貨之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存貨淨額為 343,505 仟元,佔資產總額約 15.54% 。由於自動辨識資料收集產品技術快速變遷, 管理階層需評估存貨過時導致存貨跌價之損失。由於該評估涉及管理階層之判 斷,因此,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 估並測試呆滯及過時存貨有關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包括所使用之方法 及假設;測試存貨呆滯損失評估之關鍵假設,包括評估管理階層損失提列比率之 合理性及比較前期估計與實際結果以評估管理階層對於呆滯及過時存貨所作假 設之準確性;測試存貨庫齡計算之正確性等。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四 .10 、附註五 .2 及附註六 .7 中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及揭露之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 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 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 層意圖清算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 之其他方案。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 ( 含審計委員會 ) 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 之責任。

  • 22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 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 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 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 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 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 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 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 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 及使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 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 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 況可能導致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 ( 包括相關附註 )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 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 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 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 23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 。 查核發現 (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 。 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 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 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 公眾利益。

==> picture [300 x 6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

==> picture [53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37 x 1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民國 一一二 年 三 月 二十二 日

  • 24 -

==> picture [71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負債及權益 一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 計 項目 附註 金額 金額 代碼 會 計 項目 附註 金額 金額
1100
1110
1140
1150
1170
1180
1200
1220
130x
1410
11xx
1517
1535
1550
1600
1755
1780
1840
1920
1900
15xx
1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合約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本期所得稅資產
存貨
預付款項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使用權資產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出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四及六.1
四及六.2
四、六.16及六.17
四、六.5及六.17
四、六.6及六.17
四、六.6、六.17及七
四、五及六.22
四、五及六.7
四、五及六.3
四、六.4及八
四及六.8
四、六.9、七及八
四及六.18
四及六.10
四、五及六.22
四及六.11
$ 633,481
-
1,804
32,696
269,371
74,817
2,521
9
343,505
36,905
1,395,109
27,713
4,913
344,326
360,483
15,927
23,457
7,440
25,604
5,751
815,614
$ 2,210,723
28.65
-
0.08
1.48
12.19
3.39
0.11
-
15.54
1.67
$ 347,583
241,648
6,254
18,457
245,925
87,446
2,345
2,509
330,835
85,991
16.17
11.24
0.29
0.86
11.44
4.07
0.11
0.12
15.39
4.00
2120
2130
2150
2170
2200
2230
2280
2300
21xx
2570
2580
2640
2645
25xx
2xxx
3100
311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400
3xxx
3x2x
流動負債
合約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租賃負債-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租賃負債-非流動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存入保證金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流動
四及六.13
四及六.16


四及六.22
四及六.18
四、五及六.22
四及六.18
四及六.14
六.15
四、六.15及六.24
六.15
$ 1,211
12,752
9,648
195,748
125,947
10,333
7,691
2,177
0.05
0.57
0.44
8.85
5.70
0.47
0.35
0.10
$ 65
5,913
2,737
244,547
109,480
-
9,265
2,225
-
0.28
0.13
11.38
5.09
-
0.43
0.10
365,507 16.53 374,232 17.41
1,609
8,431
15,161
1
0.07
0.38
0.69
-
317
13,399
20,191
1
0.02
0.62
0.94
-
63.11 1,368,993 63.69
1.25
0.22
15.58
16.30
0.72
1.06
0.34
1.16
0.26
27,815
5,358
296,418
353,940
22,546
32,173
19,255
19,726
3,201
1.29
0.25
13.79
16.46
1.05
1.50
0.90
0.92
0.15
25,202 1.14 33,908 1.58
390,709 17.67 408,140 18.99
750,975
935,226
23,926
41,025
92,004
33.97
42.31
1.08
1.86
4.16
750,975
935,226
18,862
26,606
50,641
34.94
43.51
0.88
1.24
2.35
36.89 780,432 36.31
100.00 $ 2,149,425 100.00
156,955 7.10 96,109 4.47
(23,142) (1.05) (41,025) (1.91)
1,820,014 82.33 1,741,285 81.01
$ 2,210,723 100.00 $ 2,149,425 100.00
$ 3350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3400
其他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2,210,723
100.00
$ 2,149,425
100.00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92,004
4.16
156,955
7.10

(23,142)
(1.05)
1,820,014
82.33

$ 2,210,723
100.00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徐志達 會計主管:張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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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一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金 額
4000
5000
5900
5910
5920
6000
6100
6200
6300
6450
6900
7000
7100
7010
7020
7050
7070
7900
7950
8200
8300
8310
8311
8316
8349
8360
8361
8399
8500
9750
9710
9850
9810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未實現銷貨利益
已實現銷貨利益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四、六.16及七
六.7、六.10、六.19及七
六.10、六.18、六.19及七
六.10、六.18、六.19及七
六.10、六.18、六.19及七
四及六.17
六.20及七
四、五及六.22
六.21
四及六.23
四及六.23
$ 1,872,860
(1,383,794)
100.00
(73.89)
$ 1,740,539
(1,290,959)
100.00
(74.17)
489,066 26.11 449,580 25.83
(24,203)
17,632
(1.29)
0.94
(17,632)
20,787
(1.01)
1.19
482,495 25.76 452,735 26.01
(195,032)
(80,416)
(137,756)
(1,720)
(10.41)
(4.29)
(7.36)
(0.09)
(178,517)
(97,111)
(150,673)
(2,659)
(10.26)
(5.58)
(8.66)
(0.15)
(414,924) (22.15) (428,960) (24.65)
67,571 3.61 23,775 1.36
1,165
398
9,329
(259)
32,024
0.06
0.02
0.50
(0.01)
1.71
195
501
(3,078)
(1,416)
43,928
0.01
0.03
(0.17)
(0.08)
2.52
42,657 2.28 40,130 2.31
110,228
(18,897)
5.89
(1.01)
63,905
(12,461)
3.67
(0.72)
91,331 4.88 51,444 2.95
842
(102)
(148)
22,455
(4,491)
0.05
(0.01)
(0.01)
1.20
(0.24)
(1,004)
240
153
(18,263)
3,652
(0.05)
0.01
0.01
(1.05)
0.21
18,556 0.99 (15,222) (0.87)
$ 109,887 5.87 $ $36,222 2.08
$ 1.22 $ 1.03
$ 1.21 $ 1.03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徐志達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26 -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 留 盈 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損益
代碼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XXX
A1
B1
B3
B5
D1
D3
D5
E1
N1
Z1
A1
B1
B3
B5
D1
D3
D5
Z1
民國一○九年度盈餘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現金增資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淨利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綜合損益總額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 470,975
-
-
-
-
-
$ 604,986
-
-
-
-
-
$ 17,222
1,640
-
-
-
-
$ 19,056
-
7,550
-
-
-
$ 16,398
(1,640)
(7,550)
(7,208)
51,444
(803)
$ (24,292)
-
-
-
-
(14,611)
$ (2,314)
-
-
-
-
192
$ 1,102,031
-
-
(7,208)
51,444
(15,222)
- - - - 50,641 (14,611) 192 36,222
280,000
-
308,000
22,240
-
-
-
-
-
-
-
-
-
-
588,000
22,240
$ 750,975 $ 935,226 $ 18,862 $ 26,606 $ 50,641 $ (38,903) $ (2,122) $ 1,741,285
$ 750,975
-
-
-
-
-
$ 935,226
-
-
-
-
-
$ 18,862
5,064
-
-
-
-
$ 26,606
-
14,419
-
-
-
$ 50,641
(5,064)
(14,419)
(31,158)
91,331
673
$ (38,903)
-
-
-
-
17,964
$ (2,122)
-
-
-
-
(81)
$ 1,741,285
-
-
(31,158)
91,331
18,556
- - - - 92,004 17,964 (81) 109,887
$ 750,975 $ 935,226 $ 23,926 $ 41,025 $ 92,004 $ (20,939) $ (2,203) $ 1,820,014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葉佳紋

==> picture [57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徐志達

==> picture [48 x 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張嘉玲

==> picture [49 x 5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7 -

==> picture [78 x 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個體現金流量表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個體現金流量表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個體現金流量表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個體現金流量表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一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一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AAAA
A10000
A20000
A20010
A20100
A20200
A20300
A20400
A20900
A21200
A21900
A22400
A23900
A24000
A30000
A31125
A31130
A31150
A31160
A31180
A31200
A31230
A32125
A32130
A32150
A32180
A32230
A32240
A33000
A33100
A33300
A33500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
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未實現銷貨利益
已實現銷貨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合約資產減少(增加)
應收票據淨額增加
應收帳款淨額(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
其他應收款增加
存貨增加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合約負債增加
應付票據增加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付款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退還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10,228
37,190
18,668
1,720
1,498
259
(1,165)
-
(32,024)
24,203
(17,632)
4,960
(14,274)
(25,641)
12,629
(176)
(12,670)
49,086
6,839
6,911
(48,799)
16,467
(48)
(4,188)
$ 63,905
33,046
20,967
2,659
(2,968)
1,416
(195)
22,240
(43,928)
17,632
(20,787)
(648)
(5,254)
28,218
12,499
(2,070)
(85,625)
(64,653)
424
1,259
21,154
25,396
(241)
(3,673)
20,773
195
(1,449)
266
19,785
BBBB
B00060
B00100
B00200
B02700
B02800
B03700
B03800
B04500
B07100
BBBB
CCCC
C00100
C00200
C04020
C04500
C04600
CCCC
EEEE
E00100
E0020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到期還本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
取得無形資產
預付設備款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租賃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現金增資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45
(60,000)
301,296
(30,900)
-
(22,765)
16,887
(9,581)
(5,691)
10,201
(240,000)
-
(27,843)
277
(30,888)
32,192
(15,013)
(3,177)
(274,251)
965,000
(1,030,000)
(7,428)
(7,208)
588,000
508,364
253,898
93,685
$ 347,583
189,691
-
-
(9,986)
(31,158)
-
(41,144)
285,898
347,583
$ 633,481
134,041
1,165
(259)
2,404
137,351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徐志達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會計主管:張嘉玲
  • 28 -

附錄四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修訂說明
第四條之一:
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
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
工,或發行認股價格低於
發行日收盤價之員工認股
權憑證時,應有代表已發
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發
行。並得於股東會決議之
日起一年內分次申報辦
理。



因應公司營
運發展增列
條文。
第十一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十一
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候
選人名單中選任之,連選
得連任。本公司全體董事
所持有股份總數不得少於
證券主管機關所定之最低
成數。
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
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
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
一,由股東就獨立董事候
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
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
股、兼職限制、提名及選
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依主管機關規定之。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
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
員會,審計委員由全體獨
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第十一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十一
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候
選人名單中選任之,連選
得連任。本公司全體董事
所持有股份總數不得少於
證券主管機關所定之最低
成數。
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
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由
股東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
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
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
職限制、提名及選任方式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主
管機關規定之。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
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
員會,審計委員由全體獨
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及其成員之職權行使及相

依相關法令
修訂。
  • 29 -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修訂說明
及其成員之職權行使及相
關事宜,依主管機關法令
規定辦理。
關事宜,依主管機關法令
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
事會主席, 對外代表公
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
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
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
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
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
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
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
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董
事如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
事會時,得出具委託書並
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
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
席,但代理人以受一人之
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
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
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
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三條:
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
事會主席, 對外代表公
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
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
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
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
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
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
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
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董
事如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
事會時,得出具委託書並
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
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
席,但代理人以受一人之
委託為限。

依相關法令
修訂。
第十七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
先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
員工酬勞,不高於百分之
二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
由董事會決議以現金或股
票發放時,其對象得包括
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
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
事會訂定之。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
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
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
及董事酬勞。
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
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
第十七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
先提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五為員工酬勞,不高於百
分之二為董事酬勞,員工
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現金
或股票發放時,其對象得
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
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
權董事會訂定之。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
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
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
及董事酬勞。
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
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



因應公司營
運發展及依
相關法令修
訂。
  • 30 -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修訂說明
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
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依
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其餘併同以前年度累
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
具盈餘分配議案經股東會
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分配,授權董
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
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
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
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
並報告股東會;如以發行
新股之方式為之時,依公
司法規定,提請股東會決
議通過後分派之。
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
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依
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其餘併同以前年度累
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
具盈餘分配議案經股東會
決議後分派之。
第十七條之一:
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
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
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
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
入之需求,每年就可供分
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
三十分配股東股利,每年
股東盈餘分配以股票股利
或現金股利發放之,發放
之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
度發放總股利(現金股利
及股票股利合計)之百分
之十為原則,惟若當年配
發總股利每股不足三元時
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第十七條之一:
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
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
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
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
入之需求,實際分派之盈
餘,不低於可分配盈餘百
分之五十,每年股東盈餘
分配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
利發放之,發放之現金股
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總
股利(現金股利及股票股
利合計)之百分之十為原
則,惟若當年配發總股利
每股不足三元時得全數配
發股票股利。

因應公司營
運發展修訂。
第十九條: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
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
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
十七年一月一日。第二次
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
第十九條: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
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
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九
十七年一月一日。第二次
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


增列本次
修訂日期
及次數。
  • 31 -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修訂說明
二十五日。第三次修正於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
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
十九年六月十五日。第五
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
月十五日。第六次修正於
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
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一
○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第
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九年
六月二十三日。第九次修
正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二
十六日。第十次修正於民
國一一一年六月八日。第
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二
年六月十六日。
二十五日。第三次修正於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
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
十九年六月十五日。第五
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
月十五日。第六次修正於
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
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一
○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第
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九年
六月二十三日。第九次修
正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二
十六日。第十次修正於民
國一一一年六月八日。
  • 32 -

附錄五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 修訂前

第一章 總 則

  • 第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精聯電子股份有限 。

  • 公司,英文名稱為 UNITECH ELECTRONICS CO., LTD.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 C601020 紙製造業。

2. C601040 加工紙製造業。 3. 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4.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6.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 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8.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9.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10.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11.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12.F106010 五金批發業。

  • 13.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14.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5.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6.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7.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18.F206010 五金零售業。

  • 19.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20.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21.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22.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23.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24.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5.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26.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27.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28.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9.I501010 產品設計業。 30.JA02990 其他修理業。

3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 務。

  • 33 -

  • 第二條之一:本公司因業務或投資關係得為對外之背書保證,其作業 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 第二條之二:本公司轉投資得超過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四十。

  • 第 三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新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 內外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

==> picture [149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第 四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玖億元,分為玖仟萬股,每股 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第一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壹億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證,共計壹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 議分次發行。

  • 第 五 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及 編號,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 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股票擬撤銷公開發行時,應提股東會決議通過後 始得為之,且於興櫃及上市 () 期間均不變動此條文。

  • 第 六 條: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 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 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 picture [149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第 七 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於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臨時 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本公司股東會開會得以視訊會議 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 第 八 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應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 載明授權範圍,簽名或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其辦法依照主 管機關訂定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辦理之。

  •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 同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 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 計算。

  • 第 九 條: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依相關法令限制或規定無 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 34 -

  • 第 十 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行之。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 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 ~

  • 第十ㄧ條:本公司設董事七 十一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三年, 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連選得連任。本公司全 體董事所持有股份總數不得少於證券主管機關所定之最低 成數。

  • 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由股東就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 持股、兼職限制、提名及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 主管機關規定之。

  •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之職 權行使及相關事宜,依主管機關法令規定辦理。

  • 第十一條之一: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 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 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 事。

    • 該方法有修正之必要時,除應依公司法第 172 條等規定 辦理外,應於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
  • 第十二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 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得以同一方式互 選一人為副董事長。

  • 第十二條之一: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 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召集方式得以書面、 電子郵件 (E-mail) 或傳真方式通知各董事。

  • 第十三條: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主席, 對外代表公司。董事 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 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 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 互推一人代理之。董事如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時,得 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 理出席,但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 35 -

  • 第十四條:全體董事得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其數額由董事會決議之。 全體董事之報酬得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支付之。本公 司董事若兼任本公司其他職務時,其擔任公司職務報酬之支 給,由股東會授權總經理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之規定辦理。

  • 第十四條之一: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 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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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 九條辦理。另經理人之薪給,依本公司人事管理之規定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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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一)營業報 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表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等各項表冊,依法定程序提請於股東常會承認。

  • 第十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 工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由董事會 決議以現金或股票發放時,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 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 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 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依法提列或迴轉 特別盈餘公積,其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 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 第十七條之一: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 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 求,實際分派之盈餘,不低於可分配盈餘百分之五十, 每年股東盈餘分配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發放之,發 放之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總股利 ( 現金股利 及股票股利合計 ) 之百分之十為原則,惟若當年配發總 股利每股不足三元時得全數配發股票股利。

第七章 附 則

  • 第十八條:本公司章程未訂事項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 理。

  • 36 -

第十九條: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一 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 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 一○一年六月十五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 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八次修正 於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 八月二十六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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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7 -

附錄六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選舉規定

第一條

  • 一、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 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 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 )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 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 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 二、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 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 ) 營運判斷經驗與能力。

    • () 會計及財務之專業與經歷。

    • () 中大型企業之經營管理經驗與能力。

    • () 危機處理能力。

    • () 公司所在產業未來發展方向之知識。

    • () 國際市場觀及營運經驗。

    • () 企業人才領導經驗與能力。

    • () 經營決策能力。

    • () 誠信踏實。

  • 三、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 係。

  • 第二條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及選任,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 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第三條

  • 一、本公司董事之選舉,均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 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

  • 二、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但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者,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 三、獨立董事之人數不足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但書、臺灣證 券交易所上市審查準則相關規定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 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條第一項各款不宜上櫃規定之具 體認定標準」第八款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 事均解任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 38 -

之。

  • 第四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 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開選舉數人。

  • 第五條 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 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 號碼代之。

  • 第六條 本公司董事依公司章程所定之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 事之選舉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如 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 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 第七條 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具有股東身分之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 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投票箱由董事會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 員當眾開驗。

  • 第八條 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 舉人戶名及股東戶號;如非股東身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身 分證明文件編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選舉票之被選 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 及其代表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 第九條 選舉票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 一、不用董事會製備之選票者。

  •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 四、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 者;所填被選舉人如非股東身分者,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經 核對不符者。

  • 五、除填被選舉人之戶名 ( 姓名 ) 或股東戶號 ( 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 及分 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 六、所填被選舉人之姓名與其他股東相同而未填股東戶號或身分證明文 件編號可資識別者。

  • 七、同一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二人或二人以上者。

  • 第十條

  • 一、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應由主席或指定司儀當場宣布,包 含董事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 二、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 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 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39 -

附錄七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定

第一條 目的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 特制定本 此規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 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除依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

  • 定辦理。

第三條 股東會召集及開會通知

  • 一、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 二、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 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 三、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 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 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 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 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 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 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 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 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 四、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 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

  • ( ) 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 ()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 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 () 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 五、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 式為之。

  • 六、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 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及依相關法令所規定之事項,應 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 40 -

  • 七、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 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 日期。

  • 八、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 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 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 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 九、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 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之相關規定以一項為限,提 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 十、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 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 得少於十日。

  • 十一、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 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 討論。

  • 十二、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 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 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 第四條 委託出席

  • 一、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 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 二、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 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 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 三、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 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四、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 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 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第五條 召開股東會地點及時間之原則

  • 一、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 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 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 二、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 第六條 簽名簿等文件之備置

  • 一、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 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 二、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 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

  • 41 -

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 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 三、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 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 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 四、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 簽到。

  • 五、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 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時,應另附選舉票。

  • 六、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 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 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 八、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 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 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六條之一 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召集通知應載事項

  •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 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

    • ( )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 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 ()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 議。

    • ()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 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 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 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 權。

    • () 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 方式。

  •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 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 第七條 股東會主席及列席人員

  • 一、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 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 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 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 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二、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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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 代表人者,亦同。

  • 三、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 之董事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 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 四、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 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 五、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 第八條 股東會開會過程錄音或錄影之存證

  • 一、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 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 二、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 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三、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 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 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 四、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 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 五、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 進行錄音錄影。

  • 第九條 股東會出席股數之計算與開會

  • 一、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 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權之股數計算之。

  • 二、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 股份數等。

  • 三、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 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 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 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 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 四、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 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 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 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 五、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 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 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 第十條 議案討論

  • 一、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 ( 包 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 ) 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

  • 43 -

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二、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 定。

  • 三、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 含臨時動議 )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 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 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 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 四、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 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 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 第十一條 股東發言

  • 一、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 或出 席證編號 ) 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 二、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 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 三、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 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 其發言。

  • 四、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 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 五、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 人發言。

  • 六、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 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 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 項至第五項規定。

  • 八、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 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 第十二條 表決股數之計算、迴避制度

  • 一、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二、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 數。

  • 三、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 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 四、前項不得行使表決灌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 五、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 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 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第十三條 議案表決、監票及計票方式

  • 一、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依相關法令限制或規定所列無表決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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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此限。

  • 二、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 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 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 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 棄權。

  • 三、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 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 四、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 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 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 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 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五、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 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 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 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 站。

  • 六、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 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七、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 東身分。

  • 八、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 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 錄。

  • 九、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 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 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 十、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 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 十一、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 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 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 十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 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 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 第十四條 選舉事項

  • 一、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 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

  • 45 -

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 二、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 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 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十五條 會議紀錄及簽署事項

  • 一、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 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 方式為之。

  • 二、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 之。

  • 三、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 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 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 保存。

  • 四、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 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 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 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 五、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 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 第十六條 對外公告

  • 一、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 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 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 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 二、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 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 決權數者,亦同。

  • 三、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 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 第十七條 會場秩序之維護

  • 一、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 二、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 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 三、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 制止之。

  • 四、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 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 第十八條 休息、續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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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 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 二、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 含臨時動議 ) 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 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 三、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 行集會。

  • 第十九條 視訊會議之資訊揭露

  •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 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 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 第二十條 視訊股東會主席及紀錄人員之所在地

  •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 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 第二十一條 斷訊之處理

  • 一、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 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 題。

  • 二、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 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 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 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 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 三、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 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 四、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 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 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 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 五、依第二項規定辧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 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 決議。

  • 六、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 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 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 或續行集會。

  • 七、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 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 視為棄權。

  • 47 -

  • 八、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 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 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 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 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 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 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 第二十二條 數位落差之處理

  •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 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 第二十三條 實施與修訂

  • 本規定經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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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八

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持股情形

1.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750,975,000 元,已發行股數為 75,097,500 股。

2. 依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計 6,007,800 股。

3. 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 (112418) 股東名簿記載之個別及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狀況如下表所列;已符合證券交易法規定成數標準。

職 稱 姓 名 選任日期 董 事
持有股份
董 事
持有股份
股 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闊德工業()公司
代表人-葉佳紋
109.06.23 85,766
0.11%
副董事長 精技電腦()公司
代表人-陳榮輝
109.06.23 30,039,000
40.00%
董事 精技電腦()公司
代表人-葉國筌
109.06.23 30,039,000
40.00%
董事 精技電腦()公司
代表人-李英新
109.06.23 30,039,000
40.00%
董事 闊德工業()公司
代表人-葉明翰
109.06.23 85,766
0.11%
董事 闊德工業()公司
代表人-葉柏君
109.06.23 85,766
0.11%
獨立董事 蘇亮 109.06.23
獨立董事 景虎士 110.08.26 3,779
0.01%
獨立董事 劉佑國 111.06.08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30,128,545 40.12%

4. 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 選任獨立董事二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監察人,依規定比 率計算之最低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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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九

其他說明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提案處理說明:

  • 說明: 1. 依公司法第 172 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 且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

2. 本公司今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 11247 日至 112418 日,並已依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3. 公司並無接獲任何股東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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