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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group Guoxi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06
Apr 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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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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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晶源预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05 年,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 2005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200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 姓名 | 应参加会议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缺席次数 |
|---|---|---|---|---|---|
| 次数 | (反对次数) | ||||
| 陈莉 | 3 | 3 | 0 | 0 | 0 |
(一) 董事会会议
(二) 股东大会会议
2005 年内,我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05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 2005 年上半年度的对外担保以及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05 年上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经过法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表决程序表决通过,且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另外,公 司与关联方无其他资金往来发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2005 年上半年度,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 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 供担保。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 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无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2005 年 9 月 16 日,对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次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和 《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及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体现 了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能够解决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 留问题,将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等 各方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 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拟采取的保护流通股股 东利益的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保 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2005 年 9 月 27 日,对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自公司 2005 年 9 月 19 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公司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非流通股股东经过权衡后,对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由董事会做出公告。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一定的让 步,其中控股股东晶源股份调整了额外承诺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诚意。同意本次 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修订。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05 年,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由 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 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 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介绍的同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全年超 过 7 天,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 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以上是我在 200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06 年我将继续做 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谨慎、独立、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特公布联系方式如 下:
陈莉 2006 年 4 月 7 日
唐山晶源预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05 年,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 2005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200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 (三) 董事会会议 |
|---|
| 姓名 | 应参加会议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缺席次数 |
|---|---|---|---|---|---|
| 次数 | (反对次数) | ||||
| 于增彪 | 3 | 3 | 0 | 0 | 0 |
(四) 股东大会会议
2005 年内,我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05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 2005 年上半年度的对外担保以及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05 年上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经过法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表决程序表决通过,且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另外,公 司与关联方无其他资金往来发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2005 年上半年度,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 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 供担保。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 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无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2005 年 9 月 16 日,对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次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和 《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及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体现 了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能够解决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 留问题,将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等 各方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 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拟采取的保护流通股股 东利益的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保 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2005 年 9 月 27 日,对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自公司 2005 年 9 月 19 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公司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非流通股股东经过权衡后,对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由董事会做出公告。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一定的让 步,其中控股股东晶源股份调整了额外承诺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诚意。同意本次 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修订。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05 年,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由 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 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 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介绍的同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全年超 过 7 天,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 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以上是我在 200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06 年我将继续做 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谨慎、独立、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于增彪 2006 年 4 月 7 日
唐山晶源预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05 年,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 2005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200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 姓名 | 应参加会议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缺席次数 |
|---|---|---|---|---|---|
| 次数 | (反对次数) | ||||
| 李晓光 | 3 | 3 | 0 | 0 | 0 |
(五) 董事会会议
(六) 股东大会会议
2005 年内,我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05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 2005 年上半年度的对外担保以及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05 年上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经过法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表决程序表决通过,且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另外,公 司与关联方无其他资金往来发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2005 年上半年度,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 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 供担保。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 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无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2005 年 9 月 16 日,对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次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和 《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及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体现 了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能够解决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 留问题,将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等 各方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 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拟采取的保护流通股股 东利益的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保 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2005 年 9 月 27 日,对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自公司 2005 年 9 月 19 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公司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非流通股股东经过权衡后,对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由董事会做出公告。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一定的让 步,其中控股股东晶源股份调整了额外承诺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诚意。同意本次 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修订。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05 年,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由 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 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 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介绍的同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全年超 过 7 天,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 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以上是我在 200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06 年我将继续做 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谨慎、独立、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特公布联系方式如 下:
李晓光 2006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