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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group Guoxi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Oct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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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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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 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微"、"上市公司"、"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西藏紫光神彩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锦海阔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西藏紫锦海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红枫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鑫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紫光联盛科技有 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预计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本次交易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拟采取 的相关措施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1、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9]005552 号《紫 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备考财务报告")及上市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9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本 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主要财务指标影响情况如下:
| 年月2019.6.30/20191-6 | 年2018.12.31/2018 |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 交易前 | 交易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
| 资产总额(万元) | 599,271.75 | 2,546,686.33 | 572,602.25 | 3,056,187.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万元) | 397,162.71 | 2,207,773.46 | 379,438.05 | 2,131,478.37 |
| 营业收入 | 155,908.55 | 313,373.60 | 245,842.35 | 576,423.91 |
| 年月2019.6.30/20191-6 | 年2018.12.31/2018 |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上市公司备考 | (上市公司备考 | |||
| 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 | |||
| (万元) | ||||
| 利润总额 | ||||
| (万元) | 21,487.99 | 35,610.82 | 37,302.97 | 101,591.6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 ||||
| 有者的净利润 | 19,279.79 | 33,277.43 | 34,797.38 | 96,175.72 |
| (万元) | ||||
| EBITDA | ||||
| (万元) | 28,730.90 | 52,971.70 | 46,511.91 | 143,324.03 |
| 资产负债率 | 33.58% | 12.18% | 33.62% | 29.38% |
| 基本每股收益 | 0.5734 | 0.8636 | ||
| (元/股) | 0.3177 | 0.2988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8636 | |||
| (元/股) | 0.3177 | 0.2988 | 0.5734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益后的基本每股 | 0.3592 | 0.3169 | 0.3216 | 0.7378 |
| 收益(元/股)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益后的稀释每股 | 0.3592 | 0.3169 | 0.3216 | 0.7378 |
| 收益(元/股) | ||||
| 每股净资产(元/ | ||||
| 股) | 6.55 | 19.82 | 6.25 | 19.14 |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若本次交易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完成,剔除北 京紫光联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紫光联盛")历史上因并 购产生的短期影响后,本次交易完成后,2018 年上市公司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 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将得到增厚,2019 年 1-6 月基本及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略有下滑,上市公司的 资产规模、收入、利润、EBITDA 和每股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2、本次交易完成当年预计对上市公司即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向紫光神彩、紫锦海阔、紫锦海 跃、红枫资本、鑫铧投资五名交易对方发行 506,899,463 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股本规模将由交易前的 606,817,968 股增加至 1,113,717,431 股。
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0 年实施完成,上市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及标的公司盈利 预测数据对本次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进行测算,测算过程的主要假设如下:
(1)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上市
公司对 2020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2)假设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 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对本次交易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 半导体或集成电路行业的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4)根据业绩补偿各方承诺的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据, 标的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57,946.14 万元。假设以该承诺业绩作为标的公司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据进行测算;
(5)上市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分别为 27,988.72 万元、34,797.38 万元、19,279.79 万元,年化后平均增 速为 17.57%。假设上市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净利润同比保持上述增速,则 2020 年预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334.15 万元,假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保持不变;
(6)上市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不考虑 2019 年、2020 年上市公司除权除息因素。
基于上述假设,经测算,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每股收益指标影响如下:
| 年2020 | |||
|---|---|---|---|
| 项目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 上市公司总股本(股) | 606,817,968 | 1,113,717,431 | |
| 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45,334.15 | 103,280.29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71 | 0.927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471 | 0.9273 |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交易前增长 57,946.14 万元,上市公司 2020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稀释每股收益 0.9273 元/股,较 2020 年交易前基本/稀释 每股收益 0.7471 元/股增长 24.13%,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上升。根据上述假 设和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 摊薄的情形。
基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交易即期 回报的摊薄情况进行了合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出具 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规定。
二、公司应对可能存在的摊薄回报风险采取的措施
通过本次交易,紫光联盛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而上市公司将控制 Linxens 集团。基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不确定性,为应对可能存在的盈利 预测水平无法达到从而导致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 应对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1、加快整合,争取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 Linxens 集团的整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Linxens 集团在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采购销售等方面进行协同,挖 掘协同效应,帮助 Linxens 集团实现开拓中国市场。
2、加速拓展新兴产品领域
立足 Linxens 集团既有的高性能微连接器、RFID 嵌体及天线等产品优势, 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布局新产品、研发更先进的技术,快速拓展 Linxens 集团在 新兴产品领域的市场空间。
3、完善考核体系,激发团队活力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层考核体系、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建设充满活 力的进取团队。优化富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增强员工团队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 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更好将顶层设计与基层考核相结合,激发员工活力。
4、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 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 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 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监督机制,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 润分配进行监督,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公司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项规划将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 项同时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光春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紫光集团、紫光通信,根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上市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为确保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本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本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拟公布的本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 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上市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