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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DING INTERCONNECTION INFORMATION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3

Jul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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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0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鼎光电”)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 经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3年7月11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13名,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占本次激励计划总授予股份 数的90.61%。

3、授予价格:5.95元/股。

4、股票来源:通鼎光电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的60个月,其中禁售期12个月,解锁期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激 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按下列方式解锁: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次解锁 25%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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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2013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20%,且2013年
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5%
第二个解锁期 2014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40%,且2014年
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5%
第三个解锁期 2015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80%,且2015年
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5%
第四个解锁期 2016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度增长不低于100%,且2016年
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5%

注:以上净利润及用于计算净资产收益率的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值作为计算依据,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 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 再融资当年和次年扣除该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净额后的净资产值;因再融资募投项 目所产生的净利润将从融资当年中扣除。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后注销。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实际认购限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占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占授予前总
股本的比例
李龙勤 总经理 100 100 13.28% 0.37%
蒋小强 副总经理 100 100 13.28% 0.37%
李俊 副总经理 100 100 13.28% 0.37%
张月芳 董事、副总经 10 10 1.33%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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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延辉 副总经理 10 10 1.33% 0.04%
石东星 董事 7 7 0.93% 0.03%
钱文忠 财务总监 7 7 0.93% 0.03%
贺忠良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
4 4 0.53% 0.01%
沈丰 董事 4 4 0.53% 0.01%
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共计104人
411 411 54.58% 1.53%
合 计 753 753 100.00% 2.81%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公告的《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 本次预留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在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授予。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3)00058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3年7月1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 了审验,认为:

“通鼎光电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80.00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 币26,780.00万元。根据通鼎光电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规定,通鼎光电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53.00万元,通过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式募集,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27,533.00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确定授予 日为2013年7月11日,通鼎光电向11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75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95元。经我 们审验,截至2013年8月9日止,通鼎光电已收到11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 额人民币肆仟肆佰捌拾万零叁仟伍佰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柒 佰伍拾叁万元整,资本公积人民币叁仟柒佰贰拾柒万叁仟伍佰元整。各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通鼎光电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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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本为人民币26,780.00万元,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0年10月14日出具天衡验字(2010)09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7月19日止,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33.00万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27,533.00万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7月1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8 月2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数量
比例(%)
本次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3,732,382 64.87% 7,530,000 181,262,382 65.8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0,040,000 3.75% 10,040,000 3.65%
3、其他内资持股 160,970,000 60.11% 7,530,000 168,500,000 61.20%
单位:股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3,732,382 64.87% 7,530,000 181,262,382 65.8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0,040,000 3.75% 10,040,000 3.65%
3、其他内资持股 160,970,000 60.11% 7,530,000 168,500,000 61.2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39,893,900 52.24% 139,893,900 50.81%
境内自然人持股 21,076,100 7.87% 7,530,000
28,606,100
10.39%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2,722,382 1.02% 2,722,382 0.9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4,067,618 35.13% 94,067,618 34.17%
1、人民币普通股 94,067,618 35.13% 94,067,618 34.1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67,800,000 100.00% 275,330,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275,330,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2年度 每股收益为0.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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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7,800,000股增加至

275,330,00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是沈小平先生。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893,900股,沈小平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17,895,941股,沈小平先生合计可控制公司股份157,789,841股, 占公司总股本267,800,000股的58.92%。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认为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仍为沈小平先生,所持股份均未产生变化,沈小平先生合计可控制公司股份 仍为157,789,841股,占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75,330,000股的57.31%。本次授 予没有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7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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