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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Nov 16, 2020

57811_rns_2020-11-16_fa02044f-d0ff-47c0-a49b-601d3ed89fe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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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已满足。

2、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4、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 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该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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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以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日,并同意以 10.02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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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 炜) (易 铭) (田韶鹏)

2020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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