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HE PACIFIC SECURITIE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an 9, 2015
57182_rns_2015-01-09_eb9266d7-33f4-4b38-b857-a37c14eb5485.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5-0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1 月27 日
-
股权登记日:2015 年1 月20 日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
(一)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1 月27 日(星期二)下午2:00-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1 月27 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湖景酒店(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国 家旅游度假区兴体路10 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 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
1
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
(五)股权登记日:2015 年1 月20 日
-
(六)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一
-
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时间为2015 年1 月22 日。
-
(七)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
-
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修订)》、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八)公司股票涉及沪港通业务事项
由于公司股票是沪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沪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 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 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
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
5、募集资金用途
-
6、发行价格
-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8、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
9、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
10、决议有效期
-
11、本次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
(二)审议《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
-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
(四)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五)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六)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发行方式
-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4、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5、配售对象
-
6、发行时间
-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8、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9、决议有效期
(七)审议《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
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有关上述事项的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14 年12 月26 日、2015 年1 月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 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15 年1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5 年1 月2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详见附件一)。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3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 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
2、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
-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登记;
3、股东应于2015 年1 月23 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详见附件二) 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 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 4、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二)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 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 号志远大厦18 层;
邮编:650021;
电话:0871-68885858 转8191;
传真:0871-68898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 宿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目录
-
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4
附件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5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本人)出席于2015 年1 月27 日召开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 参与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表决:
| 提案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 - | - |
| 1.1 |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 | □ | □ |
| 1.2 |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 □ | □ | □ |
| 1.3 |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 □ | □ | □ |
| 1.4 |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 □ | □ | □ |
| 1.5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 |
| 1.6 | 发行价格 | □ | □ | □ |
| 1.7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 □ |
| 1.8 |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 □ | □ | □ |
| 1.9 |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 □ | □ | □ |
| 1.10 | 决议有效期 | □ | □ | □ |
| 1.11 | 本次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 □ | □ | □ |
| 2 | 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 | □ | □ | □ |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 |
| 4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 |
| 5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 | □ | □ |
| 6 | 关于公司2015 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 - | - | - |
| 6.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 |
| 6.2 | 发行方式 | □ | □ | □ |
| 6.3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 | □ | □ |
| 6.4 |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 □ |
6
| 6.5 | 配售对象 | □ | □ | □ |
|---|---|---|---|---|
| 6.6 | 发行时间 | □ | □ | □ |
| 6.7 |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 | □ | □ |
| 6.8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 □ |
| 6.9 | 决议有效期 | □ | □ | □ |
| 7 |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 □ | □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 的议案 |
□ | □ | □ |
| 9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 |
|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代理人签名: |
|---|---|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除加盖公章外,还需法定代表人签名。 |
7
附件二: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东账户卡号 | 股东账户卡号 | 股东账户卡号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
| 注: |
-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
-
“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5 年1 月23 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 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 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 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8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形式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5 年1 月2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 788099 | 太证投票 | 27 | A 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99.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 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表决序号 | 内容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9 号 | 本次股东大 会的所有27 项提案 |
788099 | 99.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2、逐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 |
1.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1 |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1.01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2 |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 1.02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3 |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 1.03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4 |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 1.04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5 | 募集资金用途 | 1.05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9
| 1.6 | 发行价格 | 1.06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 1.7 |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1.07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8 |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 1.08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9 |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 1.09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10 | 决议有效期 | 1.1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1.11 | 本次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 1.11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2 | 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 | 2.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4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5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5.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 | 关于公司2015 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 6.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6.01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2 | 发行方式 | 6.02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3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6.03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4 | 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 6.04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5 | 配售对象 | 6.05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6 | 发行时间 | 6.06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7 |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6.07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8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6.08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6.9 | 决议有效期 | 6.09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7 |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议案 |
7.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
8.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 9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
9.00 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注:1、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既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即申报价格为99.00
元),又对单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以对单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未表决的单 项议案,以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的意见为准。
10
-
2、在申购价格栏输入“1.00”表示对议案组1 下的所有子议案(议案序号
-
1.1-1.11)进行表决。对议案组1 下单项子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1 的表决申报。
(三)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三、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5 年1 月20 日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的投资者如采用 (一)一次性表决的: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的,申报价格
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88099 | 买入 | 99.00 元 | 1 股 |
(二)逐项表决的:
-
1、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 号提案《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投
-
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88099 | 买入 | 2.00 元 | 1 股 |
- 2、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 号提案《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投
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88099 | 买入 | 2.00 元 | 2 股 |
- 3、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 号提案《关于开展收益凭证业务的议案》投
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88099 | 买入 | 2.00 元 | 3 股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1
(一)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要求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修订)》以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沪股通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 执行。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