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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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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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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台城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台城制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信 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文件,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的沟通会议,对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1 号文”核准,台城制药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4 元/股,公 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8,193,107.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321,806,892.79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130003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10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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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708.41 万元。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16.92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结余金额为 24,536.77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3.00 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根据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 的具体如下:
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董事会批准后次日起,使 用时间不超过9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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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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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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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其 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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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何雨华 马华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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