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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HO ADVANCED MATERIALS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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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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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吸收合并烟 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对泰和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40,659股,每股发行价格14.56元,共计募集资金 499,999,995.0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5,994,744.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005,250.8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0] 000013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8,121,933.33元。募集资 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1、募集资金到位净额 | 494,005,250.80 |
| 2、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45,011.74 |
| 3、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补充流动资金) | -246,128,329.21 |
| 2020 年12 月31 日专户余额 | 248,121,933.33 |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 *1、2020年度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5,011.74元。
*2、2020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24,612.83万元,主 要为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3、2020年12月22日,公司将中国光大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 户中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46,128,329.21元转入一般账户中,用以偿还银 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已于2020年12月22日办理完毕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证券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8,121,933.3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于2020年经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与中信证
券、中国光大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 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
|---|---|---|---|
| 单位:元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 区支行 |
12656000000836957 | 募集资金专户 | 248,121,933.33 |
| 合 计 | 248,121,933.3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9,400.5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12.83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12.8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是否已变更项 | 截至期末投资 | 项目达到预 | 项目可行性 | |||||||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资 | 本年度投入金 | 截至期末累计 | 本年度实现 | 是否达到预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分变 | 进度(%)(3) | 定可使用状 | 是否发生重 | ||||||
| 诺投资总额 | 总额(1) | 额 | 投入金额(2) | 的效益 | 计效益 | |||||
| 更) | =(2)/(1) | 态日期 | 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 | ||||||||||
| 否 | 24,600.53 | 24,600.53 |
24,612.83 |
24,612.83 |
100.05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金 | ||||||||||
| 2.年产3000 吨高性能芳纶纸基 | ||||||||||
| 否 | 24,800.00 | 24,80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 材料产业化项目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9,400.53 |
49,400.53 |
24,612.83 |
24,612.83 |
49.8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 ||
|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 | ||
| 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 ||
| 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 任一日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2.5亿元(含)。授 | ||
| 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通过该议案后全权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 | ||
| 择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 | ||
| 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进行现金管理。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备注:“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12.30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 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中信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泰和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康昊昱 师龙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