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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su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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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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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3]00008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 1-5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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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0088 号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 技)《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天阳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阳科技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天阳科技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23]000088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阳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天阳 科技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天阳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天阳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滕忠诚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帅银凤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 2 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65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 年8 月1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股票562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34 元。截至2020 年8 月1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99,3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70,132,301.27 元,募 集资金净额1,129,175,698.73 元。

截止2020 年8 月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64,845,485.54 元,其中:于 2020 年度、2021 年度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0,562,736.99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4,282,748.55 元。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1,649,962.7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 制度》经本公司2016 年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 年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2022 年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对其 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金融街丰盛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金融街丰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 年9 月3 日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拉萨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及光 大银行金融街丰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

专项报告 第 1 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 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 查一次。

2022 年6 月,本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负责本公司发行的保荐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同时本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上海浦发银行拉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及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及 光大银行金融街丰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 调查一次。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拉萨分行
701020100100084923 209,765,300.00 52,807.19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
萨分行城东支行
32030078801200000257 330,000,000.00 455,398.41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拉
萨分行城东支行
32030078801900000258 523,939,461.96 19,382,607.96 活期存款
350,000,000.00 通知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保福寺支
11050163990000000611 61,610,200.00 1,093,393.10 活期存款
6,000,000.00 通知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金融街丰
盛支行
35430188000217024 19,308,700.00 665,756.04 活期存款
4,000,000.00 通知存款
合计 —— 1,144,623,661.96 381,649,962.70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 利息、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专项报告 第 2 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专项报告 第 3 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29,175,698.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282,748.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4,845,485.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一代银行业IT解决方案建设项
209,765,300.00 209,765,300.00 90,414,569.76 214,880,580.72 102.44 2022年12月
31日
19,207,927.60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
61,610,200.00 61,610,200.00 18,541,125.30 55,498,861.22 90.08 2022年12月
31日
3,707,267.86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9,308,700.00 19,308,700.00 5,327,053.49 15,022,957.69 77.80 2022年12月
31日
-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
330,000,000.00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20,684,200.00 620,684,200.00 114,282,748.55 615,402,399.63 - - 22,915,195.47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 - 130,000,000.00 - 129,443,085.91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508,491,498.73 358,491,498.73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08,491,498.73 508,491,498.73 - 149,443,085.91 - - - - -

专项报告 第 4 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合计 - 1,129,175,698.73 1,129,175,698.73 114,282,748.55 764,845,485.54 - - 22,915,195.4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根据2020 年9 月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9 月24 日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使用1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
中13,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944.31 万元,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2,000.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根据2022 年2 月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
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超募资金3.499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不存在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尚未
归还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相关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已结项。因公司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了严格的项目运营及实施管理,合理配置
资源、加强各环节支出的控制和监督,降低了项目运营及实施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使上述三个
募投项目形成部分资金结余,共计1,181.20万元。其中“新一代银行业IT解决方案建设项目”节余资金5.28万元,“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
级项目”节余资金709.34 万元,“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节余资金466.58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2022 年11 月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12 月1 召开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单笔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4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3.6 亿
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