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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BI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n 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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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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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0 股務代理人 上市代號: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86 股務代理部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親自辦理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2 3 6 號 3 樓 郵寄專用信箱:台北郵政第 9 6 - 8 7 7 號信箱 股務代理專線:(02)2326-8818 網址:http://www.honsec.com.tw 股東會24小時語音專線:(02)2326-8819
107 年股東常會通知請先拆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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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務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四點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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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2154號 國 內 郵 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股東 台啟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含股東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電 話、住址等辨識個人資料及集保帳號、銀行帳號、股數等財務與投資資料),僅會在 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將依法令或契約所約定之保存 期限保存, 貴股東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107 1786
| 第 一 聯 出席簽到卡 一○七年股東常會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持有股數: 107 時間:107年5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地點: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 (高雄軟體科技園 區南區綜合大樓A棟中庭交誼廳) 親自出席 簽名或蓋章 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席簽到卡 一○七年股東常會 107 時間:107年5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地點: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 (高雄軟體科技園 區南區綜合大樓A棟中庭交誼廳) 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席簽到卡 一○七年股東常會 107 時間:107年5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地點: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 (高雄軟體科技園 區南區綜合大樓A棟中庭交誼廳) 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此致 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 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7年5 月29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 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 示承認或贊成。 1.承認106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 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 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 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委 託 書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委託人(股東)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 |
|---|---|---|---|---|---|---|---|---|
| 股東戶號 | 簽名或蓋章 | |||||||
| 持有股數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
| 徵 求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持有股數: |
戶 號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
| 受託代理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親自出席 簽名或蓋章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
|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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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
徵求場所及 人員簽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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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現金股利匯撥同意書
科妍生物科技(股)公司股東印鑑卡
股東戶號 戶號
內部代號:1786
股東戶名 戶 名
原登記或集 (帳號正確者免寄回) 身分證 出 生
保提供帳號 字 號 年月日
銀行名稱 帳號(含分行代號、科目、帳號、檢號)限本人帳號 戶 籍
地 址
新增或
通 訊 □同上
變更
地 址
郵局 700
電 話 股 東 印 鑑
說明事項 簽名或蓋章
1.新增或變更帳號者,請簽名或蓋章後於107年5 電 子
月29日前寄回。 信 箱
2.貴股東請核對原登記匯款銀行資料,若無登記或
有不符及更正者,請重新登記,並蓋章後寄回。 經 辦 核 印
3.未填帳號回函之股東,屆時將以除息基準日當
時集保公司所提供之主帳戶(最新異動基本資料)
帳號為匯款之依據。 啟 用 日 期
4.匯費或郵費由 貴股東現金股利中扣除。
5.現金股利50元以下且無匯款帳號者,本公司將於 ※貴股東如為新戶,請填妥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寄回。※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含股東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電
發放日前另行通知領取現金。 話、住址等辨識個人資料及集保帳號、銀行帳號、股數等財務與投資資料),僅會
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將依法令或契約所約定之保
存期限保存, 貴股東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局 帳
號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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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2
XB01107031512
開會通知書
一、茲訂於民國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假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高雄軟體科技園區南區綜合大樓A棟中庭交誼廳)召開一○七 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處同開會地點,議程如下: (一)報告事項:1.106年度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情形報告。2.106年度營業報告。3.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4.庫藏股執行報告。 5.公司102年現金增資計劃變更報告。6.「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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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認事項:1.承認106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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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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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0.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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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10,3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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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7年3月31日起至107年5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特函奉達,並隨附股東常會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乙份,至希 查照撥 冗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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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貴股東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則請填具 委託書暨出席簽到卡 後折疊寄回,並請於 開會五日前 寄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俟經核對資料無誤後,即在出席簽到卡內加蓋登記章,仍寄交 貴股東代理人收執,以憑出席股東常會。 親自出席者,請持第一聯(簽名或蓋章) 親駕會場出席。
五、股東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常會時,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 六、若有徵求人資料,本公司將於107年4月27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 http://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統』,選擇『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進入』後,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七、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民國107年04月29日至107年05月26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八、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敬請 查照辦理為荷。
此致 貴股東
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注 意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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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除股東親自出席股東會或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得領取外,本公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 二、紀念品名稱:玻尿酸面膜1盒(2片裝)(本公司不收取紀念品保證金。)
-
三、貴股東如欲受託代理出席並領取紀念品,請於受託期間內持開會通知書第一聯,於委託人欄簽名或蓋章,至受託場所洽辦(紀念品發放, 限1,000股(含)以上)。
(一)受託代理期間:107年04月27日起至107年05月18日止(例假日除外)
(二)受託代理地點如下
地 點 地 址 電 話 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236號3樓 (02)2326-8818 館前分公司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76號5樓 (02)2312-1122 台中分公司 台中市文心路一段521號7樓之6 (04)2255-6687 高雄分公司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175號4樓 (07)229-9788 四、股東會當天會場領取紀念品:
(一)親自出席股東會者:不限股數。
(二)委託他人代領紀念品,限1,000股(含)以上。
(三)請持開會通知書第一聯洽領,紀念品發放至會議結束為止,會後恕不發放亦不郵寄。
- 五、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請於下述期間持開會通知書第一聯、電子投票「議事表決情形」、身分證明文件(擇一皆可)至下列地點領 取。
(一)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領取紀念品期間:107年05月30日09時起至107年06月01日16時30分止 (例假日除外)
(二)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領取紀念品地點: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委 託 書 填 發 須 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 委託書與親自出席簽到卡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 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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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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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 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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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公告之徵求人書面 及廣告資料,確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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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 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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