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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Sunmu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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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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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 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事宜,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 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1年 12月21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 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以2021年12月21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 象授予145.1016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于 梅 贾建军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