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zhou Invotech Scroll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7, 2026

56192_rns_2026-04-27_4aa0f9ce-c5d8-4f0a-8dce-3963e069985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国良,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二级教授。1990年3月至1998年12月,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制冷与低温工程研究所助教、讲师、副教授;1998年12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并于2002年1月至2010年2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动力与能源工程系主任;现兼任上海科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截至2026年3月30日已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没有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没


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关联议案已按要求回避表决。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与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的表决结果。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及审计过程中的关注重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审计工作及时、高效完成,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2


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等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5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单独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尚存在的少量小额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均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交易原则进行,在交易的必

3


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上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除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文茂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4


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薪酬方案符合行业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400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600股。上述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因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期即将届满6年,不符合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未来,本人还将继续关注公司发展。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

5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丁国良
2026年4月27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