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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filter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ug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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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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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 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2013年7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事实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 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4年半年度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 行了认真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没有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 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 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报告,及对实际情况的谨慎核查,我们认为:2014年半年度公司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 关审批程序,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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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半年度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付昭阳 闵 锐 肖建军
2014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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