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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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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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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 2021 年半年度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 、报告期期初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截止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2 、报告期期初控股股东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 10.998 亿元,截止 2021 年 3 月 9 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偿还完毕。截止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 0 元。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违反了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切实执行 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要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 检查机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 1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吕尧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 2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

责的要求,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3 、同意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补选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辉玉 张宏 傅申特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