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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VIM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Nov 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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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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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9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 共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 1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 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公司及董事会根据对公司股权价值的判断,以及参考公司股价走势,确定本次回 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5 元 / 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资 金情况,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 元 / 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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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预计可回购 2400 万至 3000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以回购资金最高限额 1.2 亿元人民币及最高回购价格 5 元 / 股计算,预计公司可回 购股份 24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56% ,具体回购股份 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5 、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 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 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6 、决议的有效期

  •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回 购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1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报告书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 数量等;

  • ( 2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

  • 更事宜;

  • ( 3 )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 ( 4 )本授权自公司 2012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 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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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2:30 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 2012 年 -201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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