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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RONT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Mar 28, 2019
55265_rns_2019-03-28_41acdc04-08f2-4396-b1c1-0606800de23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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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以及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新天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1.9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16,1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3,885,500.00 元,扣 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896,123.91 元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87,318,376.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业经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勤验字【2011】第 08057 号验资 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 号”文核准,公司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198,18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72,179,991.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12,192,898.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9,987,092.82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 1135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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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募集 年份 |
募集资金净额 | 加:累计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 费净额 |
减:以前年度 已使用金额 |
本年使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
补充流 动资金 |
|||||
| 2011年 | 387,318,376.09 | 38,657,588.90 | 371,568,866.94 | 54,407,098.05 | - | - |
| 2016年 | 759,987,092.82 | 38,680,845.18 | 95,301,585.73 | 57,247,771.41 | - | 646,118,580.86 |
| 合计 | 1,147,305,468.91 | 77,338,434.08 | 466,870,452.67 | 111,654,869.46 | - | 646,118,580.86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投资项目已 结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 余额为 64,611.8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理财产品收益扣除相应税款的净额合计 3,868.08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的余 额为人民币 59,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5,611.8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2011 年 9 月,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 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存 放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资金、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资金及公司超募资 金。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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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 变更,将原募集资金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连同结算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在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国基路支行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实现募集资金的 集中统一管理。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国 基路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 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投入由全资子公司江苏 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 违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结项,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 销。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 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 存放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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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资金以及移动互联网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资金。 2016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集中管 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将存放于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 部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在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 违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余额 |
|---|---|---|---|---|
| 1 | 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254649824217 | 募集资金专户 | 56,118,580.86 |
| 合计 | 56,118,580.86 |
三、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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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8,731.84 | 38,731.8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40.71 | 5,440.71 | 5,440.71 | 5,440.7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597.6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是否已变更 | 截至期末累 | 截至期末投 | 本年度 | 项目可行性 | ||||||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资 | 本报告期投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含部 | 计投入金额 | 资进度(%)(3) | 实现的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是否发生重 | ||||
| 诺投资总额 | 总额(1) | 入金额 | 用状态日期 | |||||||
| 分变更) | (2) | =(2)/(1) | 效益 | 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注) | 是 | 14,000.00 | 21,500.00 |
686.81 |
21,492.33 |
99.96% |
2014年12月30日 | 5,247.82 | 否 |
否 |
| 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 | 是 | 6,000.00 | 9,500.00 |
204.59 |
6,943.09 |
73.09% |
2015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可提升研发创新能 力及研发成果运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0,000.00 | 31,000.00 |
891.40 |
28,435.42 |
5,247.82 |
注: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不包含自有资金投资部分。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是 | 4,524.00 | 3,924.00 |
41.85 |
3,804.72 |
96.96% |
2016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可加强公司销售和 客户服务能力,提 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
否 |
| 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850.00 | 850.00 |
- |
850.00 |
100.00% |
2012年07月11日 | 13.98 | 否 |
否 |
| 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9,507.46 | 9,507.46 |
4,507.46 |
9,507.46 |
100.00%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4,881.46 | 14,281.46 |
4,549.31 |
14,162.18 |
13.98 | ||||
| 注: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不包括自有资金10,000万元。 | ||||||||||
| 合计 | - | 34,881.46 | 45,281.46 |
5,440.71 |
42,597.60 |
5,261.80 |
==> picture [4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了更好的贯彻公司的最新发展战略规划,本着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报告期内,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公司对产品销售结构进行了调整,造成销售收入低于预期,从而未能实现预期收益。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实现的效益已达到预计效益的 原因(分具体项目) 67.38%。 南京新拓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是:南京新拓主要从事供热计量业务,由于报告期内供热市场进入调整期,因此,南京新拓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387,318,376.09 元,超募资金总额为 187,318,376.09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投资的项目为“营销服务体 系建设项目”、投资设立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募投项目-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追加投资,对江苏新 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出资,项目进展说明如下: 1、“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45,240,000 元人民币,该项目原计划定于 2014 年 1 月 18 日全部建设完成,为了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 性、合理规避购置房产价格波动带来的投资风险,在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对该项目采取了适度放缓的策略,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进行了适当调整,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由 2014 年 1 月 18 日延长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经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 延期及调整,公司终止在海南购置办公场所,改为用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另外,为了进一步 优化公司营销服务网络体系的建设,在不影响公司经营发展及业务拓展的前提下,公司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进行了调整,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由 2016 年 1 月 18 日延长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因取消海南办公场所购置以及项目建设过程当中公司严控费用,办公场所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购置、装修及配套条件实际支出较原计划节省资金约 600 万元,公司将该资金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作为超募资金管理。调整后,公 况 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 3,924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累计已投资金额 3,804.72 万元。 2、投资设立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经公司 2012 年 6 月 8 日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500,000.00 元人民币参与投资设立南京新拓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由于供热市场进入调整期,南京新拓未达到预计效益。 3、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出资 5,000 万元,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民用 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满足 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4,507.46 万元)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 统产业化项目”,现共出资 9,507.46 万元。由于项目尚处于基建期,尚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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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公司2012年1月18日首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文竹西路北、牵牛路东。该公告刊登在2012年1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经公司2012年04月17日首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 竹西路北、牵牛路东。该公告刊登在2012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及原因如下: “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492.33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99.96%,结余募集资金7.67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 节约金额占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0.04%,不存在重大差异。“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943.09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 73.09%,结余募集资金2,556.91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节约金额占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26.91%,不存在重大差异。“营销服务体系建 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04.72万元,累计投入比例为96.96%,结余募集资金119.28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净额),节约金额占承诺投资 总额的比例为3.04%,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管理,加强项目费用控制,对项目部分环节进行优化,在确保项目质 量及顺利建设的前提下,节约了项目金额开支,另外,“民用智能计量仪表扩建项目”和“技术研究中心升级项目”还存在一部分项目余款或 保证金未付,考虑到项目保证金仍需较长时间才能全部支付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项目已结项,项目结项后若后期需支付项目余款或保证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从而节约了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投入全资子公 司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可查看公司2018年5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告。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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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编制单位: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75,998.7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24.7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254.9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是否已变更 | 截至期末累 | 截至期末投 | 本年度 | 项目可行性 | ||||||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资 | 本报告期投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含部 | 计投入金额 | 资进度(%)(3) | 实现的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是否发生重 | ||||
| 诺投资总额 | 总额(1) | 入金额 | 用状态日期 | |||||||
| 分变更) | (2) | =(2)/(1) | 效益 | 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 是 | 28,000.00 | 28,000.00 |
4,644.19 |
12,929.60 |
46.18%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 | 否 | 18,000.00 | 17,998.71 |
713.57 |
1,754.62 |
9.75%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 目 |
是 | 18,000.00 | 18,000.00 |
210.88 |
302.71 |
1.68%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 是 | 12,000.00 | 12,000.00 |
156.14 |
268.01 |
2.23% |
2019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6,000.00 | 75,998.71 |
5,724.78 |
15,254.94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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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经公司 2017 年 05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不改变原“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额和投资方向的前提 下,变更该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00 万元支付公司收购的主营业务为流量计产品的上海肯特 75%股权的现 金对价,从而实现收购完成后募投项目部分产品直接达产的目的。该公告刊登在 2017 年 05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2、经公司 2018 年 05 月 0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及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的实施方式:①由于“互联网+机械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建设(即郑州高新区红松路 252 号),根据公司实际 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办公环境、购置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将变更为在郑州高新区购置新的工业用地,以解决公司进一步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展的用地需求。 ②随着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数量和类型的增加,人员、机器、场地的需求较之募投项目立项时有了较大的增长,对研 发的工作环境、工作场地和研发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拟将移动互联抄表系统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写字楼变更为在郑州高新区购 置新的工业用地以自建办公楼。③基于公司对上海肯特未来业务发展的看好,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在不改变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额和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变更该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396,557 元继续 收购上海肯特 24.9997%的股权,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仍将用于“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05 月 05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59,0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的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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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 及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 财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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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涛 李文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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