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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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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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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索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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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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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含分、子公司)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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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骨干,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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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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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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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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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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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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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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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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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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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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