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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TONE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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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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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秘书解聘及聘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 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解聘及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郝俊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我们认为: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郝俊文先生卸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2、经公司董事长郎光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袁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袁钢先生提供的个人简历,在审 阅议案前已就有关问题与其他董事沟通,并参考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 其本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认为:公司提名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袁钢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 职条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袁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陈维胜、陈星辉、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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