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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CREATE ELECTRONIC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Oct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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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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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 2017-041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0 月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聘请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议,拟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所”) 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 民币五十万元、二十万元。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华普所成立于 1988 年,是一家专业化、制度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金融相关业务审计、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和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审计等资格,现有员工 1600 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400 余 人。2016 年华普所实现业务收入5 亿多元,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6 年会计师事务所百强所”榜单第二十四位。
华普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 公司2017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不再聘请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 号)第二 十七条规定:“国资委暂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企业, 应当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经国资委同意,由企业总部依 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等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及各级子企业的年度财务 决算进行审计。”根据该规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 简称“中电科”)经招标,确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事务所、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7 年集团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要求下属 上市公司在上述四家事务所中选聘2017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由于公司原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未入选中电科统一招标确定的名单,公司不能继续聘请众华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众华所表示因其本次未入选中电 科招标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对公司不再聘请众华所无任何意见。
众华所自2015 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 执业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 对众华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 定向董事会提出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本次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华普所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 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7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华普所为公司2017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五十万元、二十 万元。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