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UN CREATE ELECTRONIC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Aug 25, 2016
57142_rns_2016-08-25_8e60752b-bb6e-42d9-ba5f-f927682a6a44.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9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四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喻荣虎、李结华两名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 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参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 行了核查,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9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 14:00 如期 召开,由于董事长陈信平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 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吴君祥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2、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 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5 日 上午 9:15 9:25, 9:30 11:30,下 — 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5 — 日 9:15 15:00,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 人,代表股份54,451,9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326%。股东 代理人均已得到有效授权。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 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计1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9,164,0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036%。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计15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共计63,616,05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6.5362%。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9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除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外,出席 及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权对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就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 进行。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 表决结果;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股东已实施回避表决;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提供。
经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条件的议案》。
-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
-
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该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已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9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
3.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
3.02、发行种类及面值;
-
3.03、交易对方;
-
3.04、标的资产;
-
3.05、交易方式;
-
3.06、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
3.07、发行股份价格及市场参考价;
-
3.08、发行数量;
-
3.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调整方案;
-
3.10、股份锁定情况;
-
3.11、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3.12、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3.13、股票上市地点;
-
3.14、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
3.1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限;
-
3.16、发行种类及面值;
-
3.17、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
3.18、交易方式;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9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19、交易金额;
-
3.20、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
-
3.21、发行数量;
-
3.22、股份锁定情况;
-
3.23、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3.24、股票上市地点;
-
3.25、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限。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前述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 均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该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已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5、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该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已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9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东所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 偿协议>的议案》。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该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已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7、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配套融资认购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如 下:
7.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非关联投资者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7.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投资者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 7.02 项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 系,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议案》。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该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已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合并审阅 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9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该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已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华东所及其一致 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该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已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摊薄即期回报的 议案》。
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由于与该审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已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没有计入审议该议案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所列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9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 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 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以下无正文)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picture [9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 picture [495 x 9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___ 经办律师: _____
张晓健 喻荣虎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9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____
李结华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