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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CREATE ELECTRONIC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Aug 5, 2016

57142_rns_2016-08-05_2a145cfc-83e0-481b-bcc8-6c9c2141544b.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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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四 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在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 料,现就有关事宜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 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四创电子的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 研究所,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正性,本次重组事项适用关联交易的审批 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时应依法进行回避。

三、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项提交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