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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CREATE ELECTRONIC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Jan 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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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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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声明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本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四创电子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及补充审议的下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意见、口头证言、事实等由四创电子和关 联方安徽博微广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广成”)提供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核查情况
经对照四创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3 年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目前四创电子与博微广成发生的下述关联交易超出了上述审 议范围,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博微广成与四创电子的关联关系
博微广成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持股47.06%的子公司,与四创电子 系同一控股股东。
(二)四创电子与博微广成关联交易的内容及金额
四创电子向博微广成采购系统集成项目所需的相关器材、设备及其设计、集成和保 修等服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合同累计金额(含税)5,322.32 万元。
(三)上述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或必要性
经核查,系四创电子因实施中标的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等合同项目的需要,从博微 广成采购相关器材、设备及其设计、集成和保修等服务。
(四)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经核查,四创电子本次采购定价系按照博微广成参与合同项目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程 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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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1 月9 日,四创电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博微广成签署物资采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 前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核查意见
综上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四创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或补充确认, 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该事项还将提交四创电子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机 构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四创电子及其关联方博微广成承诺对交易的公允性负责,以保障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
因此,国元证券对上述四创电子与博微广成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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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焱武 何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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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公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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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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