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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power Semiconductor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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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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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12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2021 年3 月10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 年3 月 18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本次 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充 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 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嘉兴斯达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胡益群为董事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胡畏的弟弟, 关联董事沈华、胡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嘉兴斯达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胡益群为董事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胡畏的弟弟, 关联董事沈华、胡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实施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以下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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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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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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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 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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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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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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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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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在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等相 关要求的基础上,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等;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 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聘任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本次激 励计划实施所需的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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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胡益群为董事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胡畏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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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沈华、胡畏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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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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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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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于2021 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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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6 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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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嘉兴斯达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