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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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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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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屬橋

機械發展

機樁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地點: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610號4樓(台中裕元花園酒店)(實體股東會)

出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代表股份總數110,932,608股(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數:9,904,213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99,994,152股之 55.46%,已達法定出席股數。

列席:董事-楊正發、楊慶祺、楊淑娟

獨立董事-陳育成(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李素英(薪酬委員會召集人)、林盈課

會計師-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少君會計師

律師-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張晏慈律師

主席:楊慶祺

記錄:黃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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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宣佈開會: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代表股份總數已達法定出席股數,主席宣佈開會。

貳、主席致詞:(略)

參、報告事項

一、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狀況,請參閱附件一。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請參閱附件二。

三、民國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發放對象 | 董事會決議
發放金額 | 發放方式 |
| --- | --- | --- | --- |
| 員工酬勞 | 本公司員工 | 33,991 | 現金 |
| 董事酬勞 | 本公司董事 | 0 | |
| 合計 | | 33,991 | |

四、民國一一四度盈餘分派情形:

(一) 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現金股利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撥新台幣199,994,15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

(二) 發放現金股利時,分配予個別股東之股利分配至新台幣「元」為止,尾數不足新台幣1元者捨去不予發放,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三)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嗣後如因法令變更或客觀事變更,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五、審計委員會與獨立董事成員及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將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並至少每年四次於審計委員會上向各獨立董事進行業務報告,另視需求不定期以電子郵件、電話或閉門會議等方式,與獨立董事討論公司內部控制運作情形。

六、修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部分條文:請參閱附件三。

七、其他報告事項:無。

肆、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民國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含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說明:

一、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少君會計師及吳麗冬會計師查核簽證完成。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二八條之規定編造下列表冊:

(一)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二)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四)

(三)個體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五)

三、上開表冊經送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

表決結果:表決時表決總權數:110,932,608權

表決結果 占表決總權數
贊成權數 107,295,206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8,147,770 權) 96.72%
反對權數 41,022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41,022 權) 0.03%
棄權/未投票權數 3,596,380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715,421 權) 3.24%
無效權數 0 權 0.00%

決議:本案票決通過。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明:

一、民國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擬案如下,其中分配股東現金紅利項目,已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可列入本次股東會報告事項第四案:

| 橋樁衡屬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一一四年度 | | |
| --- | --- | --- |
| 項 目 | 金 | 單位:新台幣元額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 2,778,613,168 |
| 本期稅後淨利 | 78,905,503 | |
| 加: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 2,887,506 | |
|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 | 81,793,009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 | (8,179,301) |
| 減: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借方餘額 | | (110,636,290) |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 | 2,741,590,586 |
| 分配項目: | | |
| 股東現金紅利(每股1元) | | (199,994,152)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 2,541,596,434 |
| 註:本公司嗣後如因法令變更或客觀事實變更,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 |
| 董事長:楊慶雄 | 經理人:楊慶雄 | 會計主管:吳永泰 |

二、計算所得稅法第66條之9應加徵 $5\%$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未分配盈餘時,依財政部87年4月30日台財稅第871941343號函規定,採個別辨認方式,優先分配最近年度盈餘。

表決結果:表決時表決總權數:110,932,608權

表決結果 占表決總權數
贊成權數 107,457,075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8,309,639 權) 96.86%
反對權數 61,019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61,019 權) 0.05%
棄權/未投票權數 3,414,514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533,555 權) 3.07%
無效權數 0 權 0.00%

決議:本案票決通過。


伍、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提請 公決。

說明:配合民國 114 年 12 月 19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40385797 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六。

表決結果:表決時表決總權數:110,932,608 權

表決結果 占表決總權數
贊成權數 107,460,574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8,313,138 權) 96.87%
反對權數 62,022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62,022 權) 0.05%
棄權/未投票權數 3,410,012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529,053 權) 3.07%
無效權數 0 權 0.00%

決議:本案票決通過。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提請 公決。

說明:配合民國 114 年 07 月 24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140383333 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七。

表決結果:表決時表決總權數:110,932,608 權:

表決結果 占表決總權數
贊成權數 107,374,527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8,227,091 權) 96.79%
反對權數 77,448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77,448 權) 0.06%
棄權/未投票權數 3,480,633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1,599,674 權) 3.13%
無效權數 0 權 0.00%

決議:本案票決通過。


陸、臨時動議:無。

股東提問(戶號:7135):
1. 公司除既有的北美客戶,是否開發亞洲及歐洲客戶,若有,請說明執行進展時間點及困難性。
2. 請說明公司將鹿港廠出售於關係人後再擴大承租鹿港廠的原因。

楊慶祺董事長回覆:
1. 針對亞洲及歐洲市場,本公司已與核心客戶展開產品開發合作。目前產品設計已完成。若依客戶原定計畫推進,預計會增加新產品的需求量,用以填補北美客戶因中美貿易戰、關稅政策,以及臺灣地緣政治風險而減少中國出貨訂單的缺口。

財務主管吳永富回覆:
2. 公司考量鹿港廠因未臨路,需借道關係人之土地,才能通行,動線不便,因此於2017年決議出售鹿港廠予關係人。關係人近年已將該區域地塊整合並興建大規模廠房。適逢烏日倉庫租約於今年6月底到期,承租鹿港廠後,預計將原烏日倉儲搬遷至此,並同步增設新組裝線,此舉將使生產製造與倉儲物流整合,進而節省物流成本,因此決議向關係人承租該廠房。

股東提問(戶號:30215):
請說明公司今年第一季營收新台幣16.29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一億,但去年EPS仍有新台幣0.19元,今年卻下滑至平損邊緣的原因。

楊慶祺董事長回覆:
公司與客戶設有匯率調價機制,去年第四季平均匯率波動未達調價門檻,故今年第一季售價不予調整。

股東提問(戶號:7000008):
1. 請說明鋅原料價格波動對公司成本的影響。
2. 請說明公司今年度的大概的獲利狀況。

楊慶祺董事長回覆:
1. 公司與客戶已建立原料波動調價機制,鋅原料價格的波動就長期而言,對公司損益無重大影響。
2. 受中美貿易衝突、關稅政策及地緣政治波動影響,北美客戶採取風險分散策略,需求減緩。預計可由歐亞核心客戶銅轉鋅產品需求增長來填補北美市場的缺口,使今年整體訂單量維持與去年持平的水準。

  • 5 -

股東提問(戶號:61884):

  1. 請說明目前公司自動化設備稼動率及組裝進度。
  2. 針對中國市場競爭激烈,公司是否有因應對策。
  3. 公司淨值 38.1 元,股價才 21 元、22 元左右,公司是否考慮實施庫藏股或活化閒置資產來提升 ROE。

楊慶祺董事長回覆:

  1. 公司近年投資著重於組裝測試。設備稼動率方面,因中美貿易的影響,北美客戶採取風險分散策略,要求將部分訂單自中國移轉至其他地區,導致中國廠稼動率呈現下滑趨勢,台灣廠所受之衝擊較小。
  2. 因中美貿易及關稅不確定性的影響,客戶提出逐步減少中國產能比重之需求,經初步評估東南亞地區雖具備低廉勞動力成本之優勢,但需考量當地政經情勢波動與通膨壓力對營運成本之長期影響。故公司目前營運方針傾向採取採取鄰近市場策略,唯僅在客戶願意保證成本加價,確保可回收投資成本的前提下,公司方考慮設廠。
  3. 公司將持續努力提升獲利,待基本面好轉,股價亦將隨之連動。

柒、散 會::上午九時四十分主席宣布散會。

本股東常會議事錄僅載明會議進行要旨,且就要領載明股東之發言;會議進行內容、程序及股東發言仍以會議影音記錄為準。


附件一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114年度本公司面臨極具挑戰的經營環境。受美國關稅政策更迭以及北美住宅新建動能偏弱影響,市場需求呈現萎縮,致使客戶下單意願轉趨保守,此外,受新臺幣大幅升值影響,美元營收換算後金額縮減,致114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新臺幣(以下同)6,288,346仟元,較上年度減少約 16.96%,又因產能利用率下降,固定成本分攤隨之提高,故114年度毛利率降至 9.71% 。

在營業費用方面,本公司積極落實撙節措施,透過員工編制優化與工時調整降低用人成本,使114年度營業費用減少47,222仟元。另114年度因人民幣升值所產生之兌換損失,致營業外收入淨額減少142,328仟元。

綜合上述,114年度合併稅後淨利為78,740仟元。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114年度並無編列財務預測。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科目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營業收入淨額 6,288,346 100.00 7,572,412 100.00
營業成本 5,677,734 90.29 6,478,658 85.56
營業毛利 610,612 9.71 1,093,754 14.44
營業費用 539,381 8.58 586,603 7.74
營業利益 71,231 1.13 507,151 6.70
營業外收入淨額 39,489 0.63 181,817 2.40
稅前利益 110,720 1.76 688,968 9.10
所得稅費用 31,980 0.51 144,687 1.91
稅後純益 78,740 1.25 544,281 7.19
  1. 營業收入淨額減少 1,284,066 仟元:主要係 114 年度受美國關稅政策更迭以及北美住宅新建動能偏弱影響,市場需求呈現萎縮,致使客戶下單意願轉趨保守,以及受新臺幣大幅升值影響,美元營收換算後金額縮減所致。

  1. 營業毛利減少 483,142 仟元:主要係前述美元換算營收縮減及產能利用率下降導致固定成本分攤提高所致。
  2. 營業費用減少 47,222 仟元:主要係 114 年度員工編制優化與工時調整降低用人成本所致。
  3. 營業外收入淨額減少 142,328 仟元:主要係 114 年度人民幣升值所產生兌換損失所致。
  4. 所得稅費用減少 112,707 仟元:主要係 114 年度稅前利益減少所致。

四、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 114 年度研發成果如下:

  1. 模具開發數量(僅限鋅壓鑄模、銅鑄造模及液壓成型模,不包括鍛造模、彎管模、沖壓模、砂芯模):126 套。
  2. 外觀表面處理顏色開發:8 種。
  3. 新製程研發:持續導入整合式製程自動化生產系統及智慧組裝生產線。

董事長:楊慶祺
經理人:楊慶祺
會計主管:吳永富

  • 8 -

附件二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本審計委員會同意並經董事會決議之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嗣經董事會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另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符合公司法相關法令規定,爰依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鑑核

此 致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陳育成 陳育成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三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訂理由
5.13.本公司宜考慮營運對生態效益之影響,促進及宣導永續消費之概念,並依下列原則從事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等營運活動,以降低本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及人類之衝擊: 5.13.本公司宜考慮營運對生態效益之影響,促進及宣導永續消費之概念,並依下列原則從事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等營運活動,以降低本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生物及人類之衝擊:
5.13.7.提升對海洋或陸域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之保育、資源永續利用及公平合理效益。 配合證交所114年9月2日臺證治理字第1140016118號函公告修正「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而修訂。
5.19.本公司宜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並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本公司應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以確保人力資源之招募、留任和鼓勵,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本公司宜訂定合理之薪資報酬政策,以確保薪酬規劃能符合組織策略目標及利害關係人利益。
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宜與永續發展政策結合,並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度。 5.19.本公司宜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並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本公司宜建立產學合作計畫,培育產業種子人才。
本公司應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以確保人力資源之招募、留任和鼓勵,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本公司宜訂定合理之薪資報酬政策,以確保薪酬規劃能符合組織策略目標及利害關係人利益。
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宜與永續發展政策結合,並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度。 同上。
  • 10 -

附件四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自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橋椿金屬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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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楊 慶 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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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 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橋椿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橋椿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橋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橋椿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12 -

茲對橋樁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橋樁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客戶特定銷貨收入成長顯著高於平均銷貨收入成長率,故將來自該等客戶之特定收入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收入認列相關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

針對此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執行下列查核程序:

  1. 瞭解及測試上述客戶特定收入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有效性。
  2. 針對上述客戶特定收入交易執行選樣,核對銷貨收入相對應之訂單、出貨及收款相關文件,以確認收入交易之真實性。

其他事項

橋樁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橋樁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橋樁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橋樁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13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橋樁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橋樁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橋樁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14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橋樁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吳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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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吳麗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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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6048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 15 -

衡格金
百展格
千公司
合同仲量

民国11
31日
司仿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 1,159,232 10 $ 1,160,519 10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七) 3,911 - 9,448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八) 2,188,694 20 2,471,457 22
1197 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附註九) 18,296 - -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八) 44,657 1 44,981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二) 8,677 - 16 -
130X 存貨(附註十) 1,583,029 14 1,614,753 14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五) 124,516 1 236,081 2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5,131,012 46 5,537,255 48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七及二九) 913,611 8 37,903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二及二九) 4,555,287 41 5,073,306 44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三) 279,788 2 514,131 5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十四) 69,093 1 75,631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二) 143,076 1 105,814 1
1915 預付設備款 76,826 1 75,090 1
1920 存出保證金 7,087 - 7,110 -
194D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附註九) 27,461 - - -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十八) 26,678 - 24,304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7,377 - 22,768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6,116,284 54 5,936,057 52
1XXX 資產總計 $ 11,247,296 100 $ 11,473,312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六及二九) $ 1,190,000 11 $ 1,100,000 10
2170 應付帳款 723,712 7 600,516 5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 326,392 3 357,009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二) 25,391 - 16,799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十三及二八) 40,424 - 53,669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六及二九) 31,987 - 56,987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522 - 736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338,428 21 2,185,716 19
非流動負債
2541 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六及二九) 680,219 6 510,716 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二) 271,625 2 232,545 2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十三及二八) 277,030 2 467,360 4
2630 遞延收入(附註二四) 67,344 1 76,959 1
2645 存入保證金 3,505 - 1,873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299,723 11 1,289,453 11
2XXX 負債總計 3,638,151 32 3,475,169 30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每股面額10元 1,999,942 18 1,999,942 18
3211 資本公積 1,911,126 17 1,911,126 17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46,488 8 891,513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72,908 1 334,900 3
3350 未分配盈餘 2,860,406 26 2,931,585 25
3400 其他權益 ( 183,545) ( 2) ( 72,908) ( 1)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7,607,325 68 7,996,158 70
36XX 非控制權益 1,820 - 1,985 -
3XXX 權益總計 7,609,145 68 7,998,143 70
負債與權益總計 $ 11,247,296 100 $ 11,473,312 100

董事長:楊慶祺

後附之附註條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經理人:楊慶祺

會計主管:吳永富


栖楠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二十) $ 6,288,346 100 $ 7,572,41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一及二八) 5,677,734 90 6,478,658 85
5900 營業毛利 610,612 10 1,093,754 15
營業費用(附註二一及二八)
6100 推銷費用 166,764 3 175,197 2
6200 管理費用 333,395 5 367,870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9,751 1 43,784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八) ( 529 ) - ( 248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539,381 9 586,603 8
6900 營業淨利 71,231 1 507,151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49,936 1 70,241 1
7190 什項收入(附註二四) 33,253 1 28,831 -
72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1,663 ) - ( 888 ) -
7230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 5,306 ) - 139,351 2
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失 - - ( 518 ) -
7510 利息費用(附註二四及二八) ( 33,684 ) ( 1 ) ( 53,942 ) ( 1 )
7590 什項支出 ( 3,047 ) - ( 1,258 )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9,489 1 181,817 2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110,720 2 $ 688,968 9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二) 31,980 1 144,687 2
8200 本年度淨利 78,740 1 544,281 7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3,609 - 6,538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0,637) ( 1) 261,992 4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附註二二) ( 721) - ( 1,308)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 107,749) ( 1) 267,222 4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9,009) - $ 811,503 11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78,905 1 $ 544,524 7
8620 非控制權益 ( 165) - ( 243) -
8600 $ 78,740 1 $ 544,281 7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28,844) - $ 811,746 11
8720 非控制權益 ( 165) - ( 243) -
8700 ($ 29,009) - $ 811,503 11
每股盈餘(附註二三)
9750 基 本 $ 0.39 $ 2.72
9850 稀 釋 $ 0.39 $ 2.7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慶祺 經理人:楊慶祺 會計主管:吳永富


19

機格金

2018年12月31日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易所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

2018年12月31日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2018年12月31日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2018年12月31日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國際金融交


有屬橫
橫樁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復債債
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10,720 $ 688,968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661,272 702,948
A20200 攤銷費用 17,303 23,778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529) ( 248)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 3,710
A20900 利息費用 33,684 53,942
A21200 利息收入 ( 49,936) ( 70,241)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663 888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49,731 ( 42,315)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 ( 132,245) ( 115,597)
A29900 使用權資產轉租利益 ( 14,040)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2,588
A31150 應收帳款 293,706 447,200
A31180 其他應收款 49,708 ( 160,833)
A31200 存 貨 ( 66,179) ( 44,529)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117,399 13,125
A31990 淨確定福利資產 1,235 ( 327)
A32150 應付帳款 125,343 ( 179,756)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4,413 664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459 1,709
A32990 遞延收入 ( 8,270) ( 10,932)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205,437 1,314,742
A33100 收取之利息 45,530 75,800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31,916) ( 51,383)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1,641) ( 68,564)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187,410 1,270,595

(接次頁)

  • 20 -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4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增加) ($ 870,171) $ 619,927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91,199) ( 86,129)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5,360 3,433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9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521) ( 1,799)
B06000 應收融資租賃款增加 ( 47,043)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937)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8,219) ( 20,542)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012,784) 513,95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銀行借款淨增加(減少) 90,000 ( 470,00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 399,727)
C01600 舉借長期銀行借款 300,000 200,000
C01700 償還長期銀行借款 ( 156,987) ( 1,188,348)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1,670 ( 1,472)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54,121) ( 53,425)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359,989) ( 159,995)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79,427) ( 2,072,967)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514 166,027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 1,287) ( 122,392)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60,519 1,282,911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59,232 $ 1,160,51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慶祺 經理人:楊慶祺 會計主管:吳永富


阿件五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cl: +886 (2) 2725 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橋椿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橋椿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橋椿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橋椿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橋椿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橋椿公司部分客戶特定銷貨收入成長顯著高於平均銷貨收入成長率,故將來自該等客戶之特定收入列為關鍵查核事項,收入認列相關會計政策,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

  • 22 -

針對此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執行下列查核程序:

  1. 瞭解及測試上述客戶特定收入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有效性。
  2. 針對上述客戶特定收入交易執行選樣,核對銷貨收入相對應之訂單、出貨及收款相關文件,以確認收入交易之真實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橋椿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橋椿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橋椿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橋椿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橋椿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

  5. 23 -


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橋椿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橋椿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橋椿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橋椿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吳少君

img-5.jpeg

會計師 吳麗冬

img-6.jpeg

吳少君

動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橘南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民國11月24日(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 736,567 6 $ 748,448 6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附註八) 1,984,405 15 2,318,078 17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14,229 - 2,071 -
1197 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附註九) 18,296 - -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八) 42,600 - 44,383 -
1300 存貨(附註十) 938,685 7 987,437 7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二七) 42,419 - 46,829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3,777,201 28 4,147,246 30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七及二八) 310,341 2 16,009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一) 5,246,625 40 5,293,367 3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二、二七及二八) 3,497,580 26 3,894,182 28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三及二七) 256,055 2 489,820 4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十四) 5,105 - 6,827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一) 104,320 1 67,705 -
1915 預付設備款 70,589 1 60,694 -
1920 存出保證金 6,701 - 6,590 -
194D 長期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附註九) 27,461 - - -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十七) 26,678 - 24,304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9,551,455 72 9,859,498 70
1XXX 資產總計 $ 13,328,656 100 $ 14,006,744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銀行借款(附註十五及二八) $ 1,190,000 9 $ 1,100,000 8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478,469 4 321,647 2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1,631,713 12 2,025,962 15
2200 其他應付款-非關係人(附註十六) 188,395 2 204,114 2
222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十六及二七) 907,060 7 1,025,602 7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6,185 - 3,761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十三及二七) 38,642 - 52,265 -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五及二八) 31,987 - 56,987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08 - 108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4,482,559 34 4,790,446 34
非流動負債
2541 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五及二八) 680,219 5 510,716 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一) 271,625 2 232,545 2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十三及二七) 274,590 2 465,133 3
2630 遞延收入(附註二三) 10,691 - 11,746 -
2645 存入保證金 1,647 - -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238,772 9 1,220,140 9
2XXX 負債總計 5,721,331 43 6,010,586 43
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每股面額10元 1,999,942 15 1,999,942 14
3211 資本公積 1,911,126 14 1,911,126 14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46,488 7 891,513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72,908 1 334,900 3
3350 未分配盈餘 2,860,406 21 2,931,585 21
3400 其他權益 ( 183,545 ) ( 1 ) ( 72,908 ) ( 1 )
3XXX 權益總計 7,607,325 57 7,996,158 57
負債與權益總計 $ 13,328,656 100 $ 14,006,744 100

董事長:楊慶祺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
一部分

經理人:楊慶祺

會計主管:吳永富


衡格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台幣五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十九及二七) $ 5,436,592 100 $ 6,712,483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十及二七) 5,110,972 94 5,999,474 89
5900 營業毛利 325,620 6 713,009 11
591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銷貨利益 9,256 - 1,105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334,876 6 714,114 11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及二七)
6100 推銷費用 167,645 3 177,364 3
6200 管理費用 188,639 4 192,998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5,018 - 16,460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附註八) ( 599) - ( 199)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70,703 7 386,623 6
6900 營業淨利(損) ( 35,827) ( 1) 327,491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39,276 1 59,111 1
7190 什項收入(附註二三及二七) 20,288 - 13,870 -
7230 外幣兌換淨利益 56,074 1 95,755 1
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失 - - ( 518) -
737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利益之份額 54,639 1 $ 194,483 3
7510 利息費用(附註二三及二七) ( 33,174) - ( 53,903) ( 1)
7590 什項支出 ( 871) - ( 970)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36,232 3 307,828 4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100,405 2 $ 635,319 9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一) 21,500 1 90,795 1
8200 本年度淨利 78,905 1 544,524 8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3,609 - 6,538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0,637) ( 2) 261,992 4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一) ( 721) - ( 1,308)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 107,749) ( 2) 267,222 4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8,844) ( 1) $ 811,746 12
每股盈餘(附註二二)
9750 基 本 $ 0.39 $ 2.72
9850 稀 釋 $ 0.39 $ 2.7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慶祺 經理人:楊慶祺 會計主管:吳永富


  • 28 -

條號

民國114年及12月31日

司份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股利為元

代碼A1 113年初餘額 經過股股本資本公積 保留 其他權益 權益總額
$ 1,999,942 $ 1,911,126 法定蓋餘公積 $ 859,963 $ 270,462 $ 2,637,814 國府將報表插算之兌換差額 ( $ 334,900 ) $ 7,344,407
112年度蓋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蓋餘公積 - - 31,550 - - ( 31,550 ) - - -
B3 特別蓋餘公積 - - - 64,438 - ( 64,438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8元 - - - - - ( 159,995 ) - - ( 159,995 )
- - 31,550 64,438 - ( 255,983 ) - - ( 159,995 )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544,524 - - 544,524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5,230 261,992 - 267,222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549,754 261,992 - 811,746
Z1 113年底餘額 1,999,942 1,911,126 891,513 334,900 2,931,585 ( 72,908 ) - - 7,996,158
113年度蓋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蓋餘公積 - - 54,975 - - ( 54,975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8元 - - - - - ( 359,989 ) - - ( 359,989 )
B17 特別蓋餘公積回轉 - - - - ( 261,992 ) 261,992 - - -
- - 54,975 ( 261,992 ) ( 152,972 ) - - - ( 359,989 )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78,905 - - 78,905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2,888 ( 110,637 ) - ( 107,749 )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81,793 ( 110,637 ) - ( 28,844 )
Z1 114年底餘額 $ 1,999,942 $ 1,911,126 $ 946,488 $ 72,908 $ 2,860,406 ($ 183,545 ) $ 7,607,32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img-7.jpeg

並事長:楊慶祺

經理人:楊慶祺

會計主管:吳永富


衡格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個性買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00,405 $ 635,319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500,674 509,354
A20200 攤銷費用 8,906 14,972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599) ( 199)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 3,710
A20900 利息費用 33,174 53,903
A21200 利息收入 ( 39,276) ( 59,111)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利益之份額 ( 54,639) ( 194,483)
A238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31,672 ( 20,420)
A2390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銷貨利益 ( 9,256) ( 1,105)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 ( 58,912) ( 88,634)
A29900 使用權資產轉租利益 ( 14,040)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334,374 325,39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8,814 ( 27,058)
A31200 存 貨 ( 17,477) ( 1,688)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6,929 4,614
A31990 淨確定福利資產 1,235 ( 327)
A32150 應付帳款 ( 188,293) 1,527
A32180 其他應付款 8,429 ( 8,179)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 23)
A32990 遞延收入 ( 1,055) ( 2,83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661,065 1,144,733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7,200 60,711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31,814) ( 51,34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7,332) ( 33,008)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59,119 1,121,091

(接次頁)

  • 29 -

(承前頁)

代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 年度 113 年度
B0004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增加) ($ 294,332) $ 614,050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570) ( 75,284)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1,838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12)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1,512) ( 1,799)
B06000 應收融資租賃款增加 ( 47,043) -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3,076)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9,656) ( 6,940)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376,225) 528,78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銀行借款淨增加(減少) 90,000 ( 470,00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 399,727)
C01600 舉借長期銀行借款 300,000 200,000
C01700 償還長期銀行借款 ( 156,987) ( 1,188,348)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1,647 -
C0370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118,542) 373,278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52,394) ( 51,671)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359,989) ( 159,995)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96,265) ( 1,696,463)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490 111,301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 11,881) 64,718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48,448 683,730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36,567 $ 748,448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楊慶祺 經理人:楊慶祺 會計主管:吳永富


附件六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5.1.3.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5.1.3.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配合民國 114 年 12 月 19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40385797 號令,公告修正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附件七

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5.3.公告申報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公告及申報,依下列規定辦理:
5.3.1.本公司若有下列情形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5.3.1.1.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
5.3.1.2.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5.3.1.3.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5.3.1.3.1.公司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時,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5.3.1.3.2.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時,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5.3.公告申報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公告及申報,依下列規定辦理:
5.3.1.本公司若有下列情形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金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5.3.1.1.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但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
5.3.1.2.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5.3.1.3.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5.3.1.3.1.公司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時,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5.3.1.3.2.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五百億元時,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配合民國114年07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83333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而修訂。
  • 32 -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5.3.1.4.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 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5.3.1.4.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五億元以上。
5.3.1.5.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債、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非屬5.3.1.6但書各目情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5.3.1.5.除 5.3.1.1 至 5.3.1.4 以外之資產交易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5.3.1.5.1.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5.3.1.5.2.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5.3.1.6.有關 5.3.1.1 至 5.3.1.5 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處理程序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5.3.1.6.除 5.3.1.1 至 5.3.1.5 以外之資產交易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5.3.1.6.1.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5.3.1.6.2.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5.3.1.7.有關 5.3.1.1 至 5.3.1.6 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處理程序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 33 -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5.3.1.6.1. 每筆交易金額。
5.3.1.6.2. 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5.3.1.6.3. 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之金額。 5.3.1.7.1. 每筆交易金額。
5.3.1.7.2. 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5.3.1.7.3. 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之金額。
5.6.1.1. 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 5.3.1.6. 規定辦理。 5.6.1.1. 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 5.3.1.7. 規定辦理。 配合原 5.3.1.6. 變更條文項次而修訂。
5.6.5. 有關 5.6.2. 及 5.6.4 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 5.3.1.6. 規定辦理,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處理程序規定提交股東會、董事會通過部分免再計入。 5.6.5. 有關 5.6.2. 及 5.6.4 交易金額之計算,應依 5.3.1.7. 規定辦理,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本處理程序規定提交股東會、董事會通過部分免再計入。 配合原 5.3.1.6. 變更條文項次而修訂。
5.8.9. 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本處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5.8.9. 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本處理程序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二點五計算之;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幣二百億元計算之;有關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新臺幣一千億元計算之。 配合民國 114 年 07 月 24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140383333 號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而修訂。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