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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WORTH DIGIT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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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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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7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 数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向创维液晶科技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9 号)以及商 务部核发的《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创 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6]895 号)核准。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相关股份上市日为2016 年11 月3 日,详见 公司于2016 年11 月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 股份上市公告书》及相关公告。
公司现将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所做的相关承诺及目前履行情况公 告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事 承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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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要内容
| 项 | ||
|---|---|---|
| 盈利预 测补偿 承诺 |
液晶科技 | 盈利承诺补偿主体就本次重组实施后液晶器件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 承诺,如本次交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 液晶器件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应分别不 低于7,797.00万元、8,261.00万元和8,745.00万元;如本次交易未能 于2016 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2017 年、2018 年和2019年,液晶器件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应分别不低于8,261.00万元、8,745.00万元和9,044.00万元。如 液晶器件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则盈利承诺补 偿主体应依据协议约定的方式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现金及认购的上 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
| 盈利预 测补偿 补充承 诺 |
液晶科技 | 1、若出现标的股权第一次交割实施完毕、且标的股权第二次交割未 能成功实施的情况,关于业绩补偿的安排仍按原协议的约定执行。 2、若标的股权第二次交割亦实施完毕,关于标的股权的业绩补偿安 排调整如下: (1)标的股权交割实施完毕后的3年内,若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 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在当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30个工作 日内,液晶科技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以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股权 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补偿总额不超过标的股权交易作价。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 各年计算的补偿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 (2)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对目标公司进行减值测试, 倘若: 目标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 价格)-现金补偿金额>0,则就该等差额部分,乙方应向上市公司 就目标公司减值部分另行以股份进行补偿。 补偿的计算公式如下:补偿股份数=[目标公司期末减值额-(补 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发行价 格届时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 |
二、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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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 ||
|---|---|---|
| 关于信 息真实 性、准确 性和完 整性的 承诺函 |
创维数码 | 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关于避 免同业 竞争的 承诺函 |
创维数码 |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除外,下同)、参股企业将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液晶器件的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重组 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境外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 等方式)从事对上市公司、液晶器件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如出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从事、参与或投资与 上市公司、液晶器件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项目的情形,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停止上述竞争业务、 停止投资相关企业或项目,并有权优先收购相关业务资产、投资权 益或项目资产。 3、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以上承诺均为有效。 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愿意承 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 关于规 范关联 交易的 承诺函 |
创维数码 |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就以下事项承诺如下: 1、确保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具备独立完整的产、供、 销以及其他辅助配套的系统,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 原则,参照市场通告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 合同。 3、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及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 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 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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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 项 | ||
|---|---|---|
| 关于信 息真实 性、准确 性和完 整性的 承诺函 |
上市公司全 体董事、监 事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 |
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关于公 司填补 回报措 施有关 事项的 承诺书 |
上市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
1、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4、承诺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四、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承诺事 项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
| 关于信 息真实 性、准确 性和完 整性的 承诺函 |
液晶科技 |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事宜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 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事宜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 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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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 项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
|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 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股份锁 定承诺 函 |
液晶科技 | 1、本次交易中,本公司以认购方式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亦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 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公司所持有或实际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亦不通过由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 式,减少本公司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关于股 份锁定 的补充 承诺 |
液晶科技 | 为保证本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履 行,本公司现补充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以认购方式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或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履行完毕业绩承诺补 偿义务之日前(以二者孰晚为准)不转让,亦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公司所持有或实 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亦不通过由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本公司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 |
| 关于无 重大违 法行为 的承诺 |
液晶科技 |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郑重承诺并保证本公司不存在以 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本公司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结案,最近36 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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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 项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的其他情形。 |
||
| 关于重 组交易 标的资 产权属 的承诺 函 |
液晶科技 | 1、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液晶器件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 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液晶器件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持有的液晶器件股权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或潜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冻 结、查封、财产保全等,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等 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同时,本公司保证持有的液晶器件股权将维 持该等状态直至变更登记到上市公司名下。 3、本公司持有的液晶器件股权为权属清晰的资产,并承诺办理该 等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 况,同时承诺将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该等股权的权属转移手续。 4、本公司在将所持液晶器件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前,本 公司保证液晶器件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保证液晶器件 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 之行为,保证液晶器件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 如确有需要进行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行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须经过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本公司转让所持 液晶器件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保证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 合同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所持液晶器件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液 晶器件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 碍转让所持液晶器件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 |
| 关于标 的资产 经营合 规性的 承诺函 |
液晶科技 |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对手方,就以下事项承诺如下: 1、液晶器件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定的 营业资格,液晶器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 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 不存在任何原因或有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的 情形。 2、液晶器件在最近三年的生产经营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液晶器件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 终止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液晶器件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 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3、液晶器件将继续独立、完整地履行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因 本次交易产生人员转移问题。 4、如果液晶器件及其子公司如发生因租赁房屋的权属问题,在租 赁期内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的,本公司将负责及时落实租赁房源 并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租赁房产而产生的搬迁费用、 租赁费用以及因此导致液晶器件及其分、子公司生产经营中止或停 止而造成的损失)。 5、液晶器件对其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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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 项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
| 他人使用的情况,亦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6、液晶器件合法拥有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生产及办公设备、 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独立和完 整的资产及业务结构,对其主要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资产权属 清晰,不存在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7、液晶器件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妨碍公司权 属转移的情况,未发生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的对外担保。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液晶器件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同意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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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避 免同业 竞争的 承诺函 |
液晶科技 |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事 宜,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除外,下同)、参股企业将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液晶器件 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重 组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境外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 益等方式)从事对上市公司、液晶器件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如出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从事、参与或投资 与上市公司、液晶器件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 系的业务或项目的情形,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停止上述竞争业 务、停止投资相关企业或项目,并有权优先收购相关业务资产、投 资权益或项目资产。 3、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以上承诺均为有效。如出现 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 的损害赔偿责任。 |
| 关于规 范关联 交易的 承诺函 |
液晶科技 |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以下事项承诺如下: 1、确保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具备独立完整的产、供、 销以及其他辅助配套的系统,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 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 易合同。 3、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及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 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 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
| 关于内 幕信息 的承诺 函 |
液晶科技 | 本公司作为液晶器件的股东,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创维数字造成的一切损 失。 |
| 关于业 | 液晶科技 |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以下事项承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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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 项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
| 务出售 有关事 项的承 诺函 |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已完成电视液晶显示模组业务出售 涉及的全部债务人的通知程序,并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前述业务出售 相关的全部债务转移至创维RGB的书面文件。 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已完成业务出售相关的人员安置工 作。 3、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上市公司、液晶器件因业务出售遭受任何 损失的,该等损失由本公司实际承担,保证上市公司、液晶器件不 会因此遭受实际损失。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 失。 |
|
| 关于瑕 疵房产 的承诺 函 |
液晶科技 |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无证房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1、仲恺分公司(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南华路80号)院内 存在四处无证建筑物,分别为:(1)变压器房(412平方米);(2) 化学物储存室(74.3平方米);(3)垃圾房(41.8平方米);及(4) 护卫室(32.1平方米)。本公司通过拍卖购得此块土地及厂房时便 已存在前述四处建筑物。 2、惠州分公司(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办大欣集团第九区的 工业园内)搭建三处临时建筑,分别为:(1)物料周转区(340 平 方米);(2)临时空调房(1344 平方米);及(3)临时货棚(212.5 平方米)。 此外,标的公司在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南华路80 号有两栋加 建厂房,共计4,231 平方米,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上述无证 房产,本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后若上市公司、液晶器件因前述无证房产事项遭受任何损 失的(包括被主管部门责令拆除、处以罚款引致的损失),该等损 失由本公司实际承担,保证上市公司、液晶器件不会因此遭受实际 损失。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 失。 |
五、控股股东作出的承诺
| 承诺事 项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
| 关于信 息真实 性、准确 性和完 整性的 承诺函 |
创维RGB | 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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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 项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
|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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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避 免同业 竞争的 承诺函 |
创维RGB |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事宜, 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除外,下同)、参股企业将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液晶器件的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重组 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境外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 等方式)从事对上市公司、液晶器件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如出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从事、参与或投资与 上市公司、液晶器件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项目的情形,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停止上述竞争业务、 停止投资相关企业或项目,并有权优先收购相关业务资产、投资权 益或项目资产。 3、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以上承诺均为有效。如出 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愿意承担相 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 关于规 范关联 交易的 承诺函 |
创维RGB |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就以下事项承诺如下: 1、确保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具备独立完整的产、供、 销以及其他辅助配套的系统,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 原则,参照市场通告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 合同。 3、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及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 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 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
| 股份锁 定承诺 函 |
创维RGB | 除遵守之前股份锁定期的相关承诺外,在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在本次交易 前持有的创维数字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 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由创维数字回购该等股份。如该等 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遵照前述12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 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 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在延长 锁定期内违反该承诺,本公司将因此产生的所得全部上缴创维数 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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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承诺各方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重组相关各方出具的承诺函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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