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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Mar 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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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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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 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本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 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 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 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 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 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 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 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 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公司应有 书面记录,当事人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第七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 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 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 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 条件。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 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