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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atron Electronic (China)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r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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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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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 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 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 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 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监 督管理措施34 次、自律监管措施4 次、纪律处分1 次;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监督管理措施45 次、自律 监管措施7 次、纪律处分3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程序

2023 年5 月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 年5 月30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6 月20 日,公司召开了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 公司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音电子2023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3 年5 月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3 月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 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 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 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3 月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例会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审计委员将继续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3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