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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BON Electronics — Annual Report 2023
May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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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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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壹、時間:民國一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二)上午九點整。
-
貳、地點: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台北汐止辦公室新時代會議室
-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九號四樓之十三)
參、本次會議採實體召開。
-
肆、出席股數:親自出席(含電子投票)及委託出席股東共代表股數 220,233,464
-
股,占流通在外股數 239,056,037 股之 92.12%。
-
伍、主席:王紹新。 紀錄:鄭苾瑋。
==> picture [39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陸、列席人員:王紹新董事長、葉辛池董事、梁偉銘董事、黃文森董事、王威中 董事、王朝樑董事、陳厚銘獨立董事、張政彥獨立董事(共 8 人親自出席, 已超過董事席次 11 席之半數)。
柒、主席致詞:略。
捌、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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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一年度營業概況報告,詳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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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詳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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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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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八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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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一一年度員工酬勞暨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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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承認事項:
承認案一
-
案 由: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暨合併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
說 明 :[(一)][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 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羅文振、陳明宏會計師查核竣事,連 同營業報告書,敬請予以承認。
-
(二) 有關前項之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詳如附件一及附件 三。
-
(三) 敬請 承認。
-
,
-
決 議 :贊成權數:208,142,181、反對權數:6,150、棄權權數:12,085,133 贊成權數占股東出席表決權 ( 含電子投票 ) 220,233,464 權之
1
94.50%,本案照案通過。
承認案二
-
案 由:[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
說 明 :[(一)][本公司][111][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 下同][) ] 5,165,391,564 元,(包含期初未分配盈餘 2,457,057,151 元、加關聯企業及合資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374,077 元及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 畫之再衡量數-111 年度) 4,690,334 元、加本期稅後淨利 2,880,553,159 元、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88,561,757 元、加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111,278,600 元)。
(二) 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表,詳如附件四。
- (三) 股東紅利 2,030,998,687 元,每股現金股利 8.50 元,本次 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 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 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除息基準日及相 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四) 盈餘分配優先順序為:以一一一年度盈餘優先。
- (五) 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 讓、轉換及註銷,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配息比例 因此發生變動者,請股東會後授權董事長辦理變更事宜。
(六) 敬請 承認。
決 議 :[贊成權數:][208,154,869][、反對權數:][6,550][、棄權權數:][12,072,045][,] 贊成權數占股東出席表決權 ( 含電子投票 ) 220,233,464 權之 94.51%,本案照案通過。
拾、討論事項:本次無
拾壹、臨時動議:無。
拾貳、散會。
拾参、本次股東會無股東提問。
2
附件一:
營業報告書
(一) 經營方針暨實施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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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組織圖如下: 審計委員會
股 東 大 會
提名委員會
董 事 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會
稽 核 室 永續委員會
董事長兼執行長
經營決策小組
執 行 長 副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財 務 管 理 處 法 務 處 營運事業群
永 續 策 略 處 人力資源處 全球業務事業群
工 程 服務中心
集團資訊整合處
行政管理處 全球供應鏈管理
生產運籌管理處
研 發 處
品質保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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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後勤管理工作由執行長及副總經理兼任主管外,總經理下轄 2 個事業群、研發 處、全球供應鏈管理處、品保暨工程服務中心、生產運籌管理處及營運績效管理處, 營運方針重點包括:
-
(一) 各式電子零組件之研製整合製造:如各式線材組裝、PCBA、無線通訊零組件 及整合性電子零組件之製造等,近年來更成功跨入汽車電子零組件、電子醫 療器材零組件、電動車領域、綠能及工業智能等領域。
-
(二) 電子相關零組件之代理:如代理日本廣瀨電機(HRS)連接器買賣、GPS Module、 無線天線模組、Driver IC 暨其他策略性電子零組件代理及買賣等。
-
(三) 透過轉投資、策略聯盟、收購等方式,擴大電子零組件業務規模,如投資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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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利信邦、美國信邦、信邦 Ohio 等跨入連接器生產製造暨投資創投公司尋找 合作機會。
本公司希望能提供客戶上下游整合的一站式購足整合服務(Total Solutions),除積極 開發新產品及提供整合性之服務、專業工程服務外,透過組織變革及資訊系統的整 合,使集團各國外公司之資源得以整合,發揮最大之效益。
(二) 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 111 年度母公司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7,691,998 仟元,毛利率 27%,營業 淨利為 471,073 仟元,稅後純益為 2,880,553 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 12.22 元。集團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30,574,800 仟元,毛利率 25%,營業淨利為 3,326,449 仟元,稅後純益為 3,023,030 仟元,加少數股權淨利 142,477 仟元後,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純益為$2,880,553 仟元,每股稅後盈餘為 12.22 元。
-
(三) 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
-
營業收入計畫達成率為 103.59%;營業毛利達成率 104.01%;營業淨利達成率為 100.33%;稅後純益達成率為 104.92%,營收獲利達成率符合預期。
(四) 獲利能力分析(依母公司個體表報表達):
| 項目 資產報酬率(%) 股東權益報酬率(%)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比率(%) 純益率(%) 每股盈餘(元) |
111年 | 110年 |
|---|---|---|
| 14 | 14 | |
| 23 | 23 | |
| 144 | 117 | |
| 37 | 34 | |
| 12.22 | 10.00 |
(五) 研究發展狀況:
| 年度 | 研發成果 |
|---|---|
| 100~101 | 成功開發HDMI、DDR 3、DDR 4、及USB等系列連接器,並加深在太陽能方面的開發, 其中Junction Box、PV Connector及Cable已通過TUV及UL太陽能國際標準測試。 |
| 102~103 | 本公司轉投資公司DigiO2數碼醫療與台大醫院遠距照護中心合作之遠距照護服務專 案,最新開發的可攜式藥物霧化器「Brezze®Nebulizer」更榮膺德國2013 iF設計金獎。 |
| 104~105 | 1.順丰物流用平板電腦開發至DVT階段。 2.太陽能監控系統開發至DVT階段。 3.EV Charger、電動汽車充電槍及AC充電樁開發已完成DVT。 |
| 106~107 | 1.協助美國客戶開發的智慧藥櫃控制線、智慧可調光窗戶控制線。 2.開發機器人手臂控制線、電子壁爐、智慧電網等客制化產品。 |
| 107~108 | 1.開發防摔氣囊腰帶內置傳感器、智能熱水器、停車場顯示系統。 2. AⅠO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f Things) 人工智能X物聯網之應用系統。 |
4
| 109~110 | 1.開發工廠自動化採集器,可收集設備機台運作狀況和工具使用次數,並即時統 計生產數量提供電子化報工界面、結合物聯網技術即時上傳資料至雲端系統。 2.開發工廠MES系統,提供即時資訊平台,協助廠端掌握生產狀況,並追蹤製程進 度及設備保養預警,協助管理人員的作業效率及追蹤。 3.開發影像辨識系統,協助廠端對於線色、線位和標籤內容的確認,消除人為辨別 的錯誤機率。 |
|---|---|
| 111~ | 1.智能車IoT &電動輔助自行車之電控整合系統開發、應用、雲端資料庫。 2.加深在Data Capture領域相關產品(包括Single& four slot Ethernet Cradle、Vehicle cradle、及Vehicle charger等工業級Terminal上的重要周邊產品)的研發技術及工程 能力的建置及整合。 3.半導體設備機櫃設計及生產。 4.智慧AI倉儲機器人,搬運原物料至產線。 5.開發各式Mobility產品、大電流電池充電連接器。 6.健身訓練衣線束及Box Build。 7.電動重機概念車。 |
-
111 年度本公司集團之研究發展支出為 950,978 仟元,較前一年度增加 12%,積極 開發物聯網、倉儲自動化設備、智能車、綠能相關產業、機器人領域應用、及智慧 家庭等電子零組件,並持續改善工廠設備效率,預估集團未來每年將投入至少新台 幣 3 億元或至少營業額 3%以上之研究發展費用。
-
(六) 112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
(一) 112 年度之經營方針:
-
i. 各式客製化強固、防水、惡劣環境使用之電子連接線材及連接器解決方 案:提供客製化線材設計、並延伸至機構設計、印刷電路板組裝、Smart Cable 等整合性工程服務,產品應用於綠能產業、電動車充電設備、高精 密設備、半導體設備及各項醫療檢測設備等,近年來更跨足電力輔助自 行車領域。
-
ii. 持續經營電子零組件之代理業務:憑藉多年來在零組件方面的經驗累積 和專業知識培養,為客戶提供各種電子零組件的產品諮詢及技術支援, 成為客戶及代理商最可靠的合作夥伴。
-
iii. 推動並落實 ESG 永續發展策略:本公司於 110 年改組企業社會責任委員 會,成立永續委員會,由執行長擔任主委親自領導,並設置永續長一職, 下轄 「 永續發展辦公室 」 作為推動及落實 ESG 永續發展之專責單位。永 「 、 「 、 「 、
-
續委員會下設有六小組,分別為 公司治理 」 綠色信邦 」 環境永續 」 「 、 「 、 「 永續供應鏈 」 永續夥伴 」 價值鏈經營 」 ,由本公司高階經理人推動
-
進行,期望在 112 年能持續提升公司在環境保護、社會參與及公司治理 之績效表現。
-
iv. 積極投入產品研發強化競爭力:提前佈局培育研發人才,持續精進研發
-
5
以及工程服務能力,除了提供創新且貼合客戶需求的客製化設計,確保 品質且持續協助客戶提升產品效能、發展高附加價值且具有競爭力的產 品。
- v. 推動數位轉型及加速工廠自動化:建立智慧工廠、引進各項工廠自動化 系統,透過智慧化及數位化整合流程,提升生產效率並確保品質穩定。
-
(二) 重要之產銷政策:
-
i. 策略聯盟: 客製化精密連接器開發、設計、驗證、生產等透過策略聯盟或轉投資方式 因應市場快速變化並達到擴充業務及上下游整合之目的,以達成客戶期 望。
-
ii. 持續績效改善: 透過集團績效評估部門,直接管理集團各事業部門之各項指標及營運績 效。
-
iii. 利基型產品開發: 本公司提供整合性工程服務提升產品附加價值,產銷一向著重利基型、具 挑戰性之產品開發,已成功完成電動汽車高壓線組、航空/航海/車用導航 系統電子零組件、可攜式生理訊號裝置、及 X 光機、核磁共振機、骨質密 度測試機、風能發電機,更積極投入工業控制、工業用電腦、電子醫療器 材、太陽能發電、風能發電、無人商用飛機、大電流電子零組件之開發。
-
iv. 深耕 iMAGIC 產業:
- 配合產業發展趨勢,除加深在 Medical 醫療、Auto 汽車、Green 綠能、 Industrial 工業、及 Communication 通訊等產業之連接線、PCBA 等產品開 發外,更提供了自動化倉儲系統、機器手臂、倉儲搬運機器人、智慧電網 系統、無人化商店、電動車充電模組、IoT 模組電動輔助自行車以及無人 飛機等電子零組件產品開發,朝向專業電子零組件方向邁進。
-
-
(七) 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近年來,除了中美貿易戰及烏俄的影響尚未停歇,全球經濟因新冠疫情爆發、原 物料持續短缺上漲、匯率劇烈波動、國際戰爭局勢未明朗等不確定因素,對全球 供應鏈影響甚鉅,對電子製造業更是一大挑戰。隨著疫情趨緩解封,相信本公司 面對整體環境的劇變更能從容應對,透過全球布局、強化供應鏈管理以降低營運 風險,提供客戶無國界與零時差的服務與支援,針對全球缺工浪潮來襲,加速導 入自動化生產設備、智慧搬運機器人 (AMR)、工業機器手臂等設施進行人機協作, 對於外在的各項不利因素,均提前擬定相關因應措施,將影響降至最低。
-
(八) 未來發展策略:
-
一
-
( ) 透過策略矩陣(既有客戶及其產品、既有客戶之新產品、新客戶新產品)之展 開,持續追求高成長。
6
-
(二) 為了更加貼近客戶需求,擬於墨西哥設廠並擴張美國及匈牙利既有工廠之產 能。
-
(三) 公司內部設有專責 Business Development 單位,積極掌握市場狀況及未來發展 趨勢,為公司開拓尚未開發的利基市場。
-
(四) 持續優化研發團隊及鞏固核心技術,提早布局有潛力之新創產業,並持續挑 戰高技術難度之產品。
-
(五) 策略聯盟:信邦近年來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尋找策略聯盟或合作的伙伴,除了 強化本身之競爭力,更透過資源整合提供客戶更完整的服務。
-
(六) 深化永續發展與公司治理,主動參與國際主要之 ESG 評級,積極回應聯合國 永續發展目標 SDGs,勾勒與國際接軌中長期永續策略藍圖。
經營團隊特別感謝各位股東過去的支持與鼓勵,也期望新的一年裡能繼續給予指導 與建議,信邦將一本過去的經營理念,呈現豐碩成果與股東分享。
此致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董事長 王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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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件二: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 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羅文振、陳明宏會計師查 核竣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復經本審計委 員會審查,認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令,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請 鑒察。
此上
本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陳厚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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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中 華 民 國 二 年 三 月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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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 一日及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 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 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與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 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 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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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 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 單獨表示意見。
- 存貨評價(包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子公司存貨)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存貨對於財務報 表係屬重大,由於產品受到市場需求的波動及技術的快速變化而可能導致呆 滯或過時之損失,存貨之備抵跌價估計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 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並測試管 理階層針對存貨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呆滯及過時存貨之會計政 策的適當性。評估管理階層之盤點計畫,選擇重大庫存地點並實地觀察存貨 盤點,以確認存貨之數量及狀態,並取得存貨庫齡表,測試入出庫紀錄之正 確性。驗算存貨的單位成本、評估並測試管理階層對存貨評價所採用之淨變 現價值。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存貨有關揭露之適當 性。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帳款總額及備抵損失之帳面金 額分別為新台幣1,806,158 仟元及1,166 仟元,應收帳款淨額占資產總額 9%。由於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金額係以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衡 量過程須對應收帳款適當區分群組,並判斷分析衡量過程相關假設之運用, 包括適當之帳齡區間、各帳齡區間損失率之考量,基於衡量預期信用損失涉 管理階層判斷,因此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 括(但不限於),分析應收帳款之分組方式之適當性,確認是否將存有顯著不 同損失型態之客戶群(以類似風險特性為群組)予以適當分組。對準備矩陣進 行測試,包括評估各組帳齡區間之決定是否合理,並針對基礎資訊抽核原始 憑證檢查其正確性。測試一年間以滾動率計算之損失率相關統計資訊。本會 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應收帳款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如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6 所述,列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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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 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 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 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等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2,711,169 仟元及2,399,257 仟元,分別佔資產總額 之13%及14%,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 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1,122,405 仟元及1,114,335 仟元,分別佔稅前 淨利之33%及41%,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22,062)仟元及59,102 仟元,分別佔其他綜合 損益淨額之(19)%及309%。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 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 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邦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 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 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 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 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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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 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 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 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 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 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 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 性,以及使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 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 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 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 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 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 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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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 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 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一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 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 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 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 號
金管證審字第1060027042 號
羅 文 振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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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明 宏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二 年 三 月 九 日
13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資 產 | 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ㄧ日 |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ㄧ日 | |||||
| 代碼 | 會 計 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1100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及六.1 | $2,075,527 | 10 | $1,451,590 | 8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四及六.2 | 296,927 | 1 | 247,358 | 2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19,887 | - | 23,550 |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四及六.3 | 1,311,592 | 7 | 1,046,853 | 6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四、六.3及七 | 493,400 | 2 | 472,476 | 3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七 | 167,334 | 1 | 227,349 | 1 | |
| 130x | 存貨 | 四及六.4 | 3,142,369 | 15 | 2,375,294 | 14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299,257 | 2 | 236,587 | 1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7,806,293 | 38 | 6,081,057 | 35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及六.2 | - | - | 2,333 | -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四及六.5 | 313,758 | 2 | 321,734 | 2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四及六.6 | 11,104,193 | 54 | 9,454,470 | 55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及六.7 | 786,077 | 4 | 704,798 | 4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四及六.16 | 234,595 | 1 | 255,644 | 2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四及六.20 | 98,597 | - | 129,199 | 1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四及六.8 | 106,096 | 1 | 198,328 | 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2,643,316 | 62 | 11,066,506 | 65 | ||
| 1xxx | 資產總計 | $20,449,609 | 100 | $17,147,563 | 100 | ||
| 董事長: 經理人: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 |
14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負債及權益 | 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ㄧ日 |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ㄧ日 | ||||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2100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
四及六.9 | $1,516,620 | 7 | $1,952,450 | 11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四及六.10 | 0 | - | 241 |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四及六.14 | 2,165,366 | 10 | 1,009,680 | 6 |
| 2150 | 應付票據 | 462 | - | 568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718,639 | 4 | 903,856 | 6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610,531 | 3 | 401,136 | 2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七 | 751,525 | 4 | 558,826 | 3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四 | 204,008 | 1 | 108,120 | 1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四、六.16及七 | 49,212 | - | 45,532 | - |
| 2321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 四及六.11 | 176,281 | 1 | 0 | - |
| 2322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 0 | - | 300,000 | 2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35,319 | - | 2,829 | - | |
| 21xx 2500 2530 2570 |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應付公司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10 四及六.11 四及六.20 |
6,227,963 5,100 945,648 396,361 |
30 - 5 2 |
5,283,238 0 994,351 233,557 |
31 - 6 1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四、六.16及七 | 186,995 | 1 | 211,048 | 1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四及六.12 | 53,501 | - | 67,561 | 1 |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 542 | - | 62 | - | |
| 25xx 2x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
1,588,147 7,816,110 |
8 38 |
1,506,579 | 9 | |
| 6,789,817 | 40 | |||||
| 權益 | ||||||
| 3100 | 股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六.13 | 2,365,841 | 12 | 2,333,770 | 13 |
| 3130 3200 |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股本合計 資本公積 |
六.13 | 19,200 2,385,041 3,067,205 |
- 12 15 |
8,290 | - |
| 2,342,060 | 13 | |||||
| 2,190,472 | 13 | |||||
| 3300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727,300 | 8 | 1,493,995 | 9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381,975 | 2 | 399,729 | 2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5,342,675 | 26 | 4,313,466 | 25 | |
| 3400 |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
7,451,950 | 36 | 6,207,190 | 36 | |
| 34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59,257) | (2) | (561,279) | (3) | |
| 342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88,560 | - | 179,303 | 1 | |
| 3400 | 其他權益合計 | 四 | (270,697) | (1) | (381,976) | (2) |
| 3XXX |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2,633,499 $20,449,609 |
62 100 |
10,357,746 | 60 | |
| $17,147,563 | 100 | |||||
| 經理人: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 |
15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一一一年度 | 一一○年度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5000 5950 6000 6100 6200 6300 6450 6900 7000 7100 7010 7020 7050 7070 7900 7950 8200 8300 8310 8311 8316 8330 8349 8360 8361 8380 8399 8300 8500 9750 9850 |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 實現評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 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四、六.14及七 六.4、18及七 六.18及七 六.15 六.18及七 四及六.6 四及六.20 六.19 四及六.21 |
$7,691,998 (5,629,876) |
100 (73) |
$6,928,235 (5,242,802) |
100 (76) |
| 2,062,122 | 27 | 1,685,433 | 24 | |||
| (695,083) (601,218) (294,748) - |
(9) (8) (4) - |
(466,789) (445,417) (280,860) - |
(7) (6) (4) - |
|||
| (1,591,049) | (21) | (1,193,066) | (17) | |||
| 471,073 | 6 | 492,367 | 7 | |||
| 6,366 284,863 190,854 (29,727) 2,481,420 |
- 4 2 - 32 |
853 190,263 22,540 (28,940) 2,063,726 |
- 3 - - 30 |
|||
| 2,933,776 | 38 | 2,248,442 | 33 | |||
| 3,404,849 (524,296) |
44 (7) |
2,740,809 (409,307) |
40 (6) |
|||
| 2,880,553 | 37 | 2,331,502 | 34 | |||
| 5,864 (42,287) (48,082) (1,173) 247,131 4,255 (49,384) |
- - - - 3 - (1) |
(178) 9,387 69,609 36 (74,034) (911) 15,249 |
- - 1 - (1) - - |
|||
| 116,324 | 2 | 19,158 | - | |||
| $2,996,877 $12.22 $11.88 |
39 | $2,350,660 | 34 | |||
| $10.00 | ||||||
| $9.80 |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
會計主管: |
16
| 民國一一 | 信邦電子股份 個體權益變 一年及一一○年一月 |
有限公司 動表 一日至十二月三 |
十ㄧ日 | 單 | 位:新臺幣仟元 | |||||
|---|---|---|---|---|---|---|---|---|---|---|
| 項 目 | 股 | 本 | 資本公積 | 保 留盈餘 | 其他權 | 益項目 | 權益總額 | |||
| 普通股 股本 |
債券換股 權利證書 |
法定盈餘 公積 |
特別盈餘 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損)益 |
||||
| 代碼 | 3100 | 313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0 | 3XXX | |
| A1 B1 B3 B5 C5 M3 M5 M7 D1 D3 D5 Q1 Q1 I1 Z1 |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109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因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而產生者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110年度淨利 110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關聯企業及合資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2,327,775 | $ - | $1,885,096 (2,415) 33,203 10,174 |
$1,280,774 213,221 |
$481,223 (81,494) |
$3,579,649 (213,221) (1,467,504) 81,494 0 2,331,502 (142) |
$(501,613) $30 (59,696) |
$101,884 (0) 78,996 |
$9,154,788 - (1,467,504) - 2,385 - 33,203 10,174 2,331,502 19,158 |
| - | - | - | - | - | 2,331,360 | (59,696) | 78,996 | 2,350,660 | ||
| 5,995 | 8,290 | 264,414 | (748) 1,964 |
748 (1,853) |
- 111 278,699 |
|||||
| $2,333,770 | $8,290 | $2,190,472 | $1,493,995 | $399,729 | $4,313,466 | $(561,279) | $179,303 | $10,357,746 | ||
| A1 B1 B5 B17 C7 M3 M5 D1 D3 D5 I1 Z1 |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110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111年度淨利 111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
$2,333,770 | $8,290 | $2,190,472 1,577 (1,927) 5,202 |
$1,493,995 233,305 |
$399,729 (17,754) |
$4,313,466 (233,305) (1,640,858) 17,754 $374 2,880,553 4,691 |
$(561,279) $20 202,002 |
$179,303 (374) (90,369) |
$10,357,746 - (1,640,858) - 1,577 1,907 - 5,202 2,880,553 116,324 |
| - | - | - | - | - | 2,885,244 | 202,002 | (90,369) | 2,996,877 | ||
| 32,071 | 10,910 | 780,971 | 823,952 | |||||||
| $2,365,841 | $19,200 | $3,067,205 | $1,727,300 | $381,975 | $5,342,675 | $(359,257) | $88,560 | $12,633,499 | ||
| 董事長: | 經理人: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管: |
17
|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
| 項 目 | 一一一年度 | 一一○年度 |
| 金額 | 金額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存貨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應付票據(減少)增加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增加 合約負債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3,404,849 135,103 13,768 29,727 (6,366) (38,818) (2,481,420) (3,006) - (32,269) 3,663 (285,663) 60,015 (767,075) (62,670) (106) 24,178 189,879 1,155,686 32,490 (8,196) 1,363,769 6,366 38,818 (20,222) (285,559) 1,103,172 |
$2,740,809 106,264 10,139 28,940 (853) (14,643) (2,063,726) (14,326) (315) (75,921) (14,897) 75,272 (40,508) (609,117) (131,199) 177 (115,543) 99,363 428,185 (20,199) (5,582) 382,320 853 14,643 (12,603) (373,474) 11,739 |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
18
|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ㄧ日 |
||
| 項 目 | 一一一年度 | 一一○年度 |
| 金額 | 金額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7,48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8,376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29,663)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15,689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6,143)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38,903) 收取之股利 1,169,327 採權益法之投資公司盈餘匯回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01,20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租賃本金償還 (49,473)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435,830) 發行公司債 1,045,040 償還長期借款 (300,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480 發放現金股利 (1,640,858)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380,641)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0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623,93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51,59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75,527 |
$(115,800) 140,048 - (50,994) 47,835 (75,000) 23,590 2,449 - 52,870 (209,303) 1,454,433 1,270,128 (47,046) 493,862 - - 60 (1,467,504) (1,020,628) 2,226 $263,465 $1,188,125 $1,451,590 |
|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19
會計師查核報告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 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 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 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 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 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 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信 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 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 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 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20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 貨淨額為新台幣12,256,145仟元,佔合併資產總額37%,對於財務報表係屬重 大,由於產品受到市場需求的波動及技術的快速變化而可能導致呆滯或過時之損 失,存貨之備抵跌價估計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決定為關鍵查核事 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並測試管理階層針對存貨所建立 之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呆滯及過時存貨之會計政策的適當性。評估管理階層 之盤點計畫,選擇重大庫存地點並實地觀察存貨盤點,以確認存貨之數量及狀 態,並取得存貨庫齡表,測試入出庫紀錄之正確性。驗算存貨的單位成本、評估 並測試管理階層對存貨評價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 五及附註六與存貨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截至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應 收帳款及備抵損失之帳面金額分別為新台幣7,213,711 仟元及76,116 仟元,應 收帳款淨額占合併資產總額22%。由於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金額係以存續期間 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衡量過程須對應收帳款適當區分群組,並判斷分析衡量過 程相關假設之運用,包括適當之帳齡區間、各帳齡區間損失率之考量,基於衡量 預期信用損失涉管理階層判斷,因此本會計師辨認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 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分析應收帳款之分組方式之適當性,確認是否將存有 顯著不同損失型態之客戶群(以類似風險特性為群組)予以適當分組。對準備矩陣 進行測試,包括評估各組帳齡區間之決定是否合理,並針對基礎資訊抽核原始憑 證檢查其正確性。測試一年間以滾動率計算之損失率相關統計資訊。本會計師亦 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應收帳款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3 所述,列入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部分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 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 中,有關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21
該等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7,415,475 仟元及5,846,770 仟元,皆佔合併資產 總額之22%,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一 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幣8,704,838 仟元及 7,159,405 仟元,皆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28%;另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被 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 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 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另,如合 併財務報表附註六.7 所述,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 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778,315 仟元及784,175 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 總額之2%及3%,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 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122,148 仟元及130,470 仟元,分別佔合併稅前淨 利之3%及4%,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分 別為新台幣(19,731)仟元及53,842 仟元,分別佔合併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 (16)%及272%。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 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 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信邦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 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 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22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 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 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 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 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 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 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 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 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 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 性,以及使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 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 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 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 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 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信邦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23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 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 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 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 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 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 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 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 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包含其他事項段之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 號 查核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6002704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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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資 產 | 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代碼 | 會 計 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1100 |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及六.1 | $5,108,757 | 16 | $4,008,815 | 15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四及六.2 | 298,849 | 1 | 247,949 | 1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四及六.3 | 1,757,151 | 5 | 724,820 | 3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四、六.4及七 | 7,137,595 | 22 | 5,969,369 | 22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七 | 346,275 | 1 | 292,394 | 1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9,180 | - | 17,492 | - | ||
| 130x | 存貨 | 四及六.5 | 12,256,145 | 37 | 10,179,125 | 37 | |
| 1410 | 預付款項 | 676,304 | 2 | 510,812 | 2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64,452 | - | 106,096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27,654,708 | 84 | 22,056,872 | 81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0 1517 155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四及六.2 四及六.6 四及六.7 |
- 358,828 778,315 |
- 1 2 |
2,333 388,571 784,175 |
- 1 3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及六.8 | 3,042,740 | 9 | 2,828,071 | 10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四及六.19 | 432,608 | 1 | 461,993 | 2 | |
| 1821 | 其他無形資產淨額 | 41,422 | - | 48,226 | -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四及六.23 | 123,548 | 1 | 136,774 | 1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四及六.9 | 545,214 | 2 | 441,705 | 2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5,322,675 | 16 | 5,091,848 | 19 | ||
| 1xxx | 資產總計 | $32,977,383 | 100 | $27,148,720 | 100 | ||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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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負債及權益 | 一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代碼 | 會 計 項 目 | 附 註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2100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
四及六.10 | $3,457,685 | 10 | $3,357,725 | 12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四及六.11 | 0 | - | 241 |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四及六.17 | 4,980,696 | 15 | 2,825,473 | 10 |
| 2150 | 應付票據 | 599,262 | 2 | 436,717 | 2 | |
| 2170 | 應付帳款 | 6,250,273 | 19 | 5,703,930 | 21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四、六.12及七 | 1,883,926 | 6 | 1,493,951 | 6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四 | 273,700 | 1 | 138,546 | 1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四及六.19 | 99,449 | - | 93,555 | - |
| 2321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 四及六.13 | 176,281 | 1 | - | - |
| 2322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 四 | 4,658 | - | 301,017 | 1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 | 59,394 | - | 25,491 | - | |
| 21xx 2500 2530 2540 |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
四及六.11 四及六.13 四 |
17,785,324 5,100 945,648 16,924 |
54 - 3 - |
14,376,646 0 994,351 10,983 |
53 - 4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23 | 414,830 | 1 | 242,579 | 1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四及六.19 | 268,921 | 1 | 307,261 | 1 |
| 2630 | 長期遞延收入 | 四及六.14 | 13,838 | - | 13,957 | -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四及六.15 | 53,501 | - | 67,561 | - |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 233 | 0 | 2 | 0 | |
| 25xx 2xxx 31xx 3100 3110 |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
六.16 | 1,718,995 19,504,319 2,365,841 |
5 59 7 |
1,636,694 | 6 |
| 16,013,340 2,333,770 |
59 9 |
|||||
| 3130 |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 19,200 | - | 8,290 | - | |
| 3200 | 股本合計 資本公積 |
六.16 | 2,385,041 3,067,205 |
7 9 |
2,342,060 | 9 |
| 2,190,472 | 8 | |||||
| 3300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727,300 | 6 | 1,493,995 | 6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381,975 | 1 | 399,729 | 1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5,342,675 | 16 | 4,313,466 | 16 | |
| 3400 | 保留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
四 | 7,451,950 | 23 | 6,207,190 | 23 |
| 34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59,257) | (1) | (561,279) | (2) | |
| 342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88,560 | - | 179,303 | - | |
| 3400 | 其他權益合計 | (270,697) | (1) | (381,976) | (2)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12,633,499 | 38 | 10,357,746 | 38 | |
| 36xx 3XXX |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四及六.16 | 839,565 13473064 $32,977,383 |
3 41 100 |
777,634 | 3 |
| 11135380 $27,148,720 |
41 100 |
|||||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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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一一一年度 | 一一○年度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四及六.17及七 | $30,574,800 | 100 | $25,530,70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5.20及七 | (22,843,276) | (75) | (19,121,511) | (75)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7,731,524 | 25 | 6,409,195 | 25 | |
| 6000 | 營業費用 | 六.20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890,654) | (6) | (1,525,269) | (6) | |
| 6200 | 管理費用� | (1,487,058) | (5) | (1,245,255) | (5) | |
| 6300 6450 |
研究發展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四及六.18 | (950,978) (76,385) |
(3) - |
(849,022) (1,790) |
(3) - |
| 6900 |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
(4,405,075) | (14) | (3,621,336) | (14) | |
| 3,326,449 | 11 | 2,787,859 | 11 | |||
| 7000 7100 7010 702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21 | 25,082 182,317 270,779 |
- 1 1 |
12,707 216,950 (40,340) |
- 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84,310) | - | (78,946) | -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四及六.7 | 122,148 | - | 130,470 | - |
| 79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
516,016 | 2 | 240,841 | 1 | |
| 3,842,465 | 13 | 3,028,700 | 12 | |||
| 7950 8200 |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
四及六.23 | (819,435) | (3) | (540,871) | (2) |
| 3,023,030 | 10 | 2,487,829 | 10 | |||
| 8300 8310 8311 8316 8320 |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
六.22 六.7 |
5,864 (73,068) (21,090) |
- - - |
(178) 28,401 54,053 |
- - - |
| 8349 8360 8361 8370 8399 8300 8500 8600 8610 8620 |
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
六.7 四及六.24 |
(1,173) 259,682 1,359 (49,384) |
- 1 - - |
36 (77,543) (211) 15,249 |
- - - - |
| 122,190 | 1 | 19,807 | - | |||
| $3,145,220 $2,880,553 142,477 |
11 | $2,507,636 | 10 | |||
| $2,331,502 156,327 |
||||||
| 8700 8710 8720 9750 985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四及六.24 | $3,023,030 $2,996,877 148,343 |
$2,487,829 | ||
| $2,350,660 156,976 |
||||||
| $3,145,220 $12.22 $11.88 |
$2,507,636 | |||||
| $10.00 | ||||||
| $9.80 | ||||||
| 董事長: 經理人: | 會計主管: |
27
| 信 民國一一一 |
邦電子股份有限 合併權益變 年及一一○年一月 |
公司及子公司 動表 一日至十二月三 |
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項 目 | 歸屬 | 於母公司業主之 | 權益 | 非控制 權益 |
權益總額 | |||||||
| 股 | 本 | 資本公積 | 保 留 盈 餘 | 其他權 | 益項目 | 總計 | ||||||
| 普通股 股本 |
債券換股 權利證書 |
法定盈餘 公積 |
特別盈餘 公積 |
未分配 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評 價(損)益 |
||||||
| 代碼 | 3100 | 313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10 | 3420 | 31XX | 36XX | 3XXX | |
| A1 B1 B5 B17 M3 M5 M7 D1 D3 D5 O1 Q1 Q1 I1 Z1 A1 B1 B5 B17 C5 C7 M3 M5 D1 D3 D5 O1 I1 Z1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110年度淨利 110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因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而產生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111年度淨利 111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民國111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11年1月1日餘額 110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關聯企業及合資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109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
$2,327,775 | $ - | $1,885,096 (2,415) 33,203 10,174 |
$1,280,774 213,221 |
$481,223 (81,494) |
$3,579,649 (213,221) (1,467,504) 81,494 $472 2,331,502 (142) |
$(501,613) $30 (59,696) |
$101,884 $(472) 78,996 |
$9,154,788 - (1,467,504) - $(2,385) 33,203 10,174 2,331,502 19,158 |
$613,345 156,327 649 |
$9,768,133 - (1,467,504) - $(2,385) 33,203 10,174 2,487,829 19,807 2,507,636 7,313 - 111 278,699 $11,135,380 $11,135,380 - (1,640,858) - $90,910 1,577 (1,907) $5,202 3,023,030 122,190 3,145,220 (86,412) 823,952 $13,473,064 |
| - | - | - | - | - | 2,331,360 | (59,696) | 78,996 | 2,350,660 | 156,976 | |||
| 5,995 | 8,290 | 264,414 | (748) 1,964 |
748 (1,853) |
0 111 278,699 |
7,313 | ||||||
| $2,333,770 | $8,290 | $2,190,472 | $1,493,995 | $399,729 | $4,313,466 | $(561,279) | $179,303 | $10,357,746 | $777,634 | |||
| $2,333,770 | $8,290 | $2,190,472 90,910 1,577 (1,927) $5,202 |
$1,493,995 233,305 |
$399,729 (17,754) |
$4,313,466 (233,305) (1,640,858) 17,754 $374 2,880,553 4,691 |
$(561,279) $20 202,002 |
$179,303 $(374) (90,369) |
$10,357,746 - (1,640,858) - $90,910 $1,577 $(1,907) 5,202 2,880,553 116,324 |
$777,634 142,477 5,866 |
|||
| - | - | - | - | - | 2,885,244 | 202,002 | (90,369) | 2,996,877 | 148,343 | |||
| 32,071 | 10,910 | 780,971 | 823,952 | (86,412) | ||||||||
| $2,365,841 | $19,200 | $3,067,205 | $1,727,300 | $381,975 | $5,342,675 | $(359,257) | $88,560 | $12,633,499 | $839,565 | |||
| 董事長: | 經理人: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會計主 | 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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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項 目 | 一一一年度 | 一一○年度 | |
| 金額 | 金額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處分投資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益)損失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遞延政府補助攤銷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票據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存貨增加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 合約負債增加 其他應付款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3,842,465 474,862 51,193 84,310 (25,082) (46,251) (122,148) (595) 76,385 (15,068) (32,185) 556 (367) (1,032,331) (1,244,611) (56,318) (2,077,020) (165,492) 41,644 162,545 546,343 2,155,223 399,764 33,903 (8,196) 3,043,529 25,082 46,251 (70,976) (557,487) 2,486,399 |
$3,028,700 444,258 39,914 78,946 (12,707) (16,559) (130,470) (9,767) 1,790 (22,361) (75,433) 2874 (360) 539,662 399,204 (110,708) (4,014,426) (170,551) (85,111) (108,938) 883,359 1,147,762 199,489 (23,741) (5,582) 1,979,244 12,707 16,559 (62,437) (600,577) 1,345,496 |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
會計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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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臺幣仟元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一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項 目 | 一一一年度 | 一一○年度 |
| 金額 | 金額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其他無形資產減少 收取之股利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其他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處分子公司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發行公司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借款)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租賃本金償還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非控制權益變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72,659) 21,992 7,993 100,496 (58,918) - 15,689 - (17,552) - 22,519 (259,616) 2,437 - (637,619) 99,960 1,045,040 (290,418) (1,640,858) (97,040) 231 (81,210) (964,295) 215,457 1,099,942 4,008,815 $5,108,757 |
$(541,353) 150,118 22,673 102,977 (75,000) 23,590 2,449 52,870 - - 38,082 (248,332) (2,437) - (474,363) 296,224 - 270 (1,467,504) (123,938) (169) 50,690 (1,244,427) (68,266) (441,560) 4,450,375 $4,008,815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
會計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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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表 | ||
|---|---|---|
| 單位:新台幣元 | ||
| 項 | 目 | 金 額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2,457,057,151 | |
| 加:關聯企業及合資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權益工具 | 374,077 | |
| 加: 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111年度】 | 4,690,334 | |
| 加:本期稅後淨利 | 2,880,553,159 | |
| 減:提列10%法定公積 | (288,561,757) | |
| 加: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111,278,600 | |
| 可供分配盈餘 | 5,165,391,564 |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每股配發8.50元) | (2,030,998,687)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3,134,392,877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2,457,057,151 | |
| 董事長: |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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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一 第 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 司。 第 二 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二)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三)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四)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五)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六) F113020電器批發業。 (七) 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八)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九) 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十)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十一)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十二) CC01090電池製造業。
(十三) F113110電池批發業。 (十四) I501010產品設計業。
(十五) 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十六) 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十七) CE01021度量衡器製造業。
(十八) F113060度量衡器批發業。
(十九)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二十) F401010國際貿易業。
(二十一)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二十二)CD01050 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二十三)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 三 條 本公司對外轉投資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所訂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 四 條 本公司就業務上之需要得對外保證。
第 五 條 本公司設於台灣省苗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各地設立分 公司或工廠,其設廠或遷移時亦同。
第 六 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式依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 份 第 七 條 第七條之一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肆拾伍億元正,分為肆億伍仟萬股,每股 新台幣壹拾元正,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其中保留參仟萬股,供認股權 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轉換之用。本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 證,發行價格得以低於發行日之收盤價,惟應有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應有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公司得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惟應有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應有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 八 條 本公司股票,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依法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 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亦得採免印製股票之方式發行股份。
第 九 條 公司發行新股時其股票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且發行之股份得免印 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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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規定發行之股份,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或保管,亦得依證券集中保管機 構之請求,合併換發大面額證券。 第 十 條 本公司應設置股東名冊保存於公司內,股務事項之處理,需依「公開發行 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股東應填具印鑑卡交本公司收存,其變更時亦同,股東領取股息、紅利或 與本公司之書面接洽及行使其他權利時,均以該項印鑑為憑。印鑑卡之設置、廢止、更 新等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股票之過戶,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 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股票之更名過戶。 第十三條 本公司股東辦理股票轉讓、設定權利質押、掛失、繼承、贈與及印鑑掛失 變更或地址變更等股務事項及行使其一切權利時,除依法令及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 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第三章 股 東 會 第十四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 後六個月內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公司應符合之 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 五日前通知各股東,通知及公告均應載明開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股東會之召集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 東,前項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十六條 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 委託書規則」辦理之。 第十七條 股東會開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 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 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 出席,其相關事宜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二十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 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 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公司存續期間,永久保存。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二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 人名單中選任之,並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採用累積投票制,任期三年,連選 得連任。有關全體董事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 成,其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之一 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名額至少三人,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 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 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由 董事互推董事長一人並得依本章程規定,以同一方式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對外 代表本公司。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若副董事長亦請假或不 能代理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者,董事互推一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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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依公司法第二○一條規定之期限召 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第二十四條 董事組織董事會,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 各項章程之擬定。 (二) 業務方針之決定。 (三) 預算之審查。 (四) 重要人事之決定。 (五) 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案之擬定。 (六) 重要財產及不動產購置與處分之擬定及核定。 (七) 資本增減之擬定。 (八) 投資其他事業之擬定及核定。 (九) 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常會所賦與之職權。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應每季至少召集一次,如遇緊急事項或董事過半數之請求得隨 時由董事長依法召集之。董事會之召集得採電子方式如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傳真方 式通知;但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之董事召集之,其決議除公司 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若 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其 董事以視訊畫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之決議事項須記載於董事會議記錄,並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保存 於本公司,並於法定期間將議事錄分送各董事。 第二十七條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 調查財務狀況。 (二) 查核簿冊文件。 (三) 業務情形之監督。 (四) 審查決算報表帳冊,提出報告意見書於股東會。 (五) 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所賦與之職權。 第二十八條 審計委員會除依法令執行監察職務外,並應出席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董事不論公司盈虧均得按月支給車馬費,其數額由股東會議定 之。本公司得購買董監事責任保險,以每年為一期。 第二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全體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 第五章 經 理 人 第三十條 本公司設執行長一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若干人,其任免,由董事會以董 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第六章 會 計 第三十一條 本公司每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終了時由董 事會編造決算表冊。 第三十二條 本公司應於年度總決算後由董事會造具下列表冊提交股東常會請求 承認。 (一) 營業報告書。 (二) 財務報表。 (三) 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第三十三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提 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第三十三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依財務會 計準則調整後,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先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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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依規定應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就其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可供分配盈餘,分配時得視業務狀況酌予保 留部份或全部盈餘外,依當年度稅後淨利金額至少提撥50%分配股東紅利。 前項盈餘之分派,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議決分派。本公司正值成長期,為 配合公司長期資本規劃,以求永續經營、穩定成長,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 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理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廿三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廿九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廿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十五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一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四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廿七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六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二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二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八月十四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八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六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六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十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八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八年六月六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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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議事規則辦理。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 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 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 案傳送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 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時,應於股東常會開 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 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公司及其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1. 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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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3.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二、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 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 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 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 台報到股數,並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 登記。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 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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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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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 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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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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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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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 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 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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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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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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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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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 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 五、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 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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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之。 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六、 本公司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得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七、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 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股東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 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 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 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八、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 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 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 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 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二條第一項至第五 項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 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本條第二項之股東會,對於假決議,如仍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 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視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決議。 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 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利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 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十、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 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 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 席應予制止。 十一、 同一議案或非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 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十二、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或非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三、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十四、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 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十條至第十二條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 為周知。 十五、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 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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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 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董事選舉辦法」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 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 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 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 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二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 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 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 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 權。 十七、 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十八、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 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 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 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 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 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 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 表決時,可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 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或棄權之結果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 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十九、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二十、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 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二十一、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 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第一百八 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 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 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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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 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二十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 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 少十五分鐘。 二十三、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 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二十四、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 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 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 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 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 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 會議。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 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 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辧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 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 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 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 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 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 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 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二十五、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 適當替代措施。
二十六、 本議事規則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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