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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kroad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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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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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 2022-013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视觉”、“发行人”或“公 司”)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 [ 第 168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 [2022]28 号)等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丝路 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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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3 月 4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 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 包销,包销基数为 24,0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7,2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 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 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 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 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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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 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2 年 3 月 2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2 年 2 月 28 日(T-2 日)公布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 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丝路转债发 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 24,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2,400,000 张,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 日(T 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丝路转债 959,781 张,总计 95,978,100.00 元,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39.99%。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丝路转债总计为 1,440,210 张,即 144,021,0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1%,网上中签率为 0.0012497809%。
3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 购数量为 115,236,992,140 张,配号总数为 11,523,699,214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1152369921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3 月 3 日(T+1 日)组织摇号 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 2022 年 3 月 4 日( T+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丝路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 类 别 | 有效申购数量(张) | 实际配售数量(张) | 中签率 |
|---|---|---|---|
| 原股东 | 959,781 | 959,781 | 100% |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115,236,992,140 | 1,440,210 | 0.0012497809% |
| 合计 | 115,237,951,921 | 2,399,991 | -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9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丝路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2 年 2 月 28 日(T-2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萌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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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军平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3 号 注册地址: 花样年.福年广场 B 栋 108 联系电话: 0755-8832168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联系电话: 021-61118541
发行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 日
5
(本页无正文,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