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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kroad Visual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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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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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1-030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3 月19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2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2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 年2 月14 日至2020 年2 月2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2 月2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 情况说明》。
(四)2020 年3 月2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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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 年3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 相应报告。
(六)2020 年3 月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2021 年3 月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164 人,可申请可行权数量为1,491,100 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二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注销409,900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17.05 元/股调整为17.00 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 年5 月27 日实施完毕。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7,87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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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后,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由2019 年度派息引起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 为调 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因此,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17.05– 0.05=17.00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05 元/股调整为17.00 元/股,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调整为17.00 元/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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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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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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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行权和解锁相关事项及调整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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