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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EM TECHNOLOGY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8

Nov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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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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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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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1 月15 日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 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 188 号公司 101 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于少波先生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

(2)、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OLED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2.0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2.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2.04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2.05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2.06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2.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介绍出席情况,会议登记终止,宣布到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七、现场会议表决及表决结果统计。

八、休会 30 分钟。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议案1、《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投资建设年产2 万吨OLED 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或“公司”)从事聚 酯薄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已有近 50 年的历史,在聚酯薄膜的研发、工艺、制造等 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2012 年 7 月,公司通过全资 子公司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材”)以超募资金在江苏海 安投资建设“年产 2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该项目自 2015 年 7 月试车投产至 今,运行时间已达三年之久。期间,公司不断改进工艺技术、调整产品结构,积累 了较为丰富的光学级聚酯基膜的制备技术和生产经验,现有产品主要用于智能手机 配套的光学薄膜领域。光学级聚酯基膜产品的厚度范围跨度较大(23um-250um), 产品规格较多,而公司仅有一条生产线,经常面临频繁转产的情形,由此导致设备 损耗较为严重,产品单耗及生产成本较高,制约了市场开发和未来的发展。

当前,全球 OLED 显示行业快速发展,全触控技术在 LCD 及 OLED 中的全面 应用,为高端光学级聚酯基膜带来了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未来,新型 OLED 显示 器所需的高端光学级聚酯基膜逐渐向薄型化发展,但公司现有设备配置较适合生产 中厚型膜,薄型膜的工艺和质量控制难度较大,生产效率偏低,难以满足高效生产 的设备需求。为了全面布局 OLED 产业,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更好地服 务客户,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在江苏海安投资建设年产 2 万吨 OLED 显 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一、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 OLED 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江苏省海安市城东镇江苏东材工业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 12000 ㎡;新增生产设备 及生产及动力辅助设备 22 台(套),其中进口国外光学级聚酯基膜生产线一条,国

内配套料仓、输送机、粉碎机等辅助生产设备,形成 1 条年产 20000 吨 OLED 显示 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项目投资规划:项目总投资 31,78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0,500 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 1280 万元(含外汇 2560 万欧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建设工期:包括前期工程设计、新建厂房施工、设备考察采购、设备安装 调试、试生产等阶段。

项目进度安排:从工程设计到工程建成正式投产预计为 28 个月,自东材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启动。

项目市场定位:本项目定位于生产 OLED 显示技术相关的光学级聚酯基膜,主 要包括偏光片离型膜基膜、偏光片保护膜及高保防爆膜阻隔膜基膜、MLCC(多层 陶瓷电容器)离型膜基膜等。

二、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OLED 产业属新型显示产业,作为国家重点扶持产业,被列入国家“十二五” 发展规划和“2020 年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纲要”中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项 目之一;2014 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先后多次发文,提出加速推动以氧化物、OLED 等先进技术为代表的新型显示技术产业化进程;2016 年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 布《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提出重点发展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 (Oxide)、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AMOLED)等新一代显示量产技术,建设高世代 生产线。

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作为新型显示技术,具有主动发光、超薄、无视角 限制、可卷曲、高画质(高对比度、高亮度、高色域)、全固态、低功耗和工作温度 范围宽等特点,相关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视、车载 显示等传统平板显示应用领域。随着消费者对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的个性化需求越来 越高,柔性显示技术逐渐成为显示技术发展的新方向,而 OLED 由于其原理结构上 的优势,已成为目前柔性显示的主流方向。2014 年,有源驱动型 AMOLED 柔性显

示屏开始批量进入市场,在曲面智能手机及智能手表上获得成功应用,并迅速被市 场所认可。未来,应用领域会从曲面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扩展到其他智能可穿戴设 备、VR/AR(虚拟显示/增强现实)设备等更为广泛的前沿领域。

根据全球显示领域权威资讯机构 Display Supply Chain Consultants(DSCC)发布 的数据显示,2018 年第一季度 OLED 整体销售额达 59 亿美元,同比增长 39%,预 计全年收入达到 269.5 亿美元。调研机构预测:2021 年 OLED 手机面板的出货量将 超过 LCD,就长期而言,全球 OLED 面板收入将继续以两位数增长率保持增长,到 2020 年达到 32%的高峰,到 2022 年增至 572 亿美元。

目前,OLED 面板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东亚(韩、日、台等),其中韩国厂商处 于垄断地位,三星占据全球 AMOLED 供应量近 90%。近几年,在国家经济政策的 大力推动下,维信诺、京东方、华星光电、国显光电等面板制造企业加快产业布局, 积极投入 OLED 显示行业,产销量均快速增长。从发展态势来看,OLED 工艺技 术不断成熟,市场需求急剧增加,产品质量快速提升,生产成本逐渐下降,消费者 对产品的认知度和接纳程度不断提高,OLED 产业已经进入产业成长期。

因此,在市场需求与技术发展的驱动下,把握时机、发挥优势,扩大 OLED 行 业布局,以 OLED 用光学级聚酯基膜的研发、定型、批量投放市场为主导,加大中 高端新产品的技术攻关和市场调研,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公司由传统绝缘材料向 光学膜材料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预计收益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49,240 万元,实现年利润总额 6,400 万元。本项目所得税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5.99%,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 7.91 年(含建设期 28 个月)。以上数据均是根据目前的价格行情测算,未考虑未来市场 变化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该项目的业绩承诺。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一直致力化工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重点发展新型绝缘材料、光

学膜材料和环保阻燃材料。本次实施 OLED 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拟打 破日、韩、美等海外企业的市场垄断,加速 OLED 显示面板的国产化进程,符合国 家建设方针和产业政策,社会效益显著。公司凭借在光学级聚酯基膜生产和经营管 理方面所积累的经验优势,进一步扩大产能,积极拓展新的营销渠道,扩大 OLED 行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定位于 OLED 显示技术相关的光学级聚酯基膜 和触摸屏聚酯基膜市场,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可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销售 收入,推动产业链升级,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

此议案已经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 东材投资建设年产 2 万吨 OLED 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公告》;公告详 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议案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 指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回购部分 A 股股份,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已低于每股净资产,未能体现 公司合理的价值,影响了公司市场形象。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 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 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最低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若以回购资金上限 1.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5.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 数为 3,0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4.7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 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 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 150%(按照孰高原 则)。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如对回购期限有修改的,依其规定执行。公司将根据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限内回购公司股票:

  •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此议案已经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 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事宜:

  •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

案;

  •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

  • 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

  • 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本授权自公司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已经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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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布并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3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公司董事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实施。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章程未修改部分继续有效

此议案已经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