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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CRUN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l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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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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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23 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
议审议通过。
-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部门章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7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7 年 8 月 10 日 -2017 年 8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1 - 日上午 9 : 30 11 : 30 ,下午 13 : 00-15 :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0 日 15 : 00 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 15 : 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 、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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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会议出席对象:
( 1 )截至 2017 年 8 月 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 85 号公司办公楼 二楼第三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
( 1 )《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 )《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 )《第四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 年 7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对持股 5% 以下(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的议案采取(即议案一)采取 累计投票制。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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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 人 |
| 1.01 | 候选人:殷占武 | √ |
| 1.02 | 候选人:王运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0 | 《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3.00 | 《第四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 | √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会议登记情况:
( 1 )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 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 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信 函或传真件须在 2017 年 8 月 9 日 17 : 30 前送达本公司)
( 2 )登记时间: 2017 年 8 月 9 日 08:30 至 17:30 ;
( 3 )登记地点: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红
电话: 028-61777787 传真: 028-61777787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 85 号 邮编: 611743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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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 1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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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62272 ;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 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 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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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投票时间: 2017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3:00-15:00 。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8 月10 日下午3:00,结束
时间为2017 年8 月11 日下午3: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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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 )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
独立董事2 人 | |||
| 1.01 | 殷占武 | √ | |||
| 1.02 | 王运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0 | 《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 3.00 | 《第四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方案》 | √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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