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CHUAN CRU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0, 2021

54323_rns_2021-04-20_a602774e-a58f-4930-85bd-6bc10d82c37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以及《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监事会对公司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 本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进行核查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议案。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78 人调整至 72 人,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0 万股调整为 762 万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数量不作调整。 除此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一 致。

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3 、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的资格合法、有效。

==> picture [38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