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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CRU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Oct 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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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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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51 号

证券代码: 002272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10 月 09 日,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润 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 10,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83% ,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 14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7,8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6.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5,18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80,000,000.00 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 [2012] 京会兴 验字第 01010042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用于风电液压润滑冷 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6,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0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 司披露的《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募集资金 42,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 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增资。

2012 年 0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即公司以募集资金 4,945.6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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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效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以定期存款方式管理和存放 34,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定期存单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定期存款账号 存期 金额(万元) 存放期
1 10190104000488600001 一年定期 5,000.00 2012.04.23-2013.04.23
2 10190104000488600002 一年定期 5,000.00 2012.04.23-2013.04.23
3 10190104000488600003 一年定期 3,000.00 2012.04.23-2013.04.23
4 10190104000488600004 六个月定期 2,000.00 2012.04.23.-2012.10.23
5 73090167030000340 一年定期 8,000.00 2012.04.24-2013.04.24
6 73090167010000131 三个月定期 2,000.00 2012.04.24-2012.07.24
7 73090167020000395 六个月定期 1,000.00 2012.04.24-2012.10.24
8 73090167020000387 六个月定期 5,000.00 2012.04.24-2012.10.24
9 73090167010000123 三个月定期 3,000.00 2012.04.24-2012.07.24
合计 34,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未来 6 个月将有部分募集 资金闲置。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 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按现行 6 个月银行 贷款利率计算,可节省利息支出约 30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投资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 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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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过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川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 ,补 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没有超过 6 个月,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川润股份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 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亦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 资。川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川润股份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 (一)《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二)《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三)《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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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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