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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CRU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Oct 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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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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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 者“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 (201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润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核查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川润股份于2012年3 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年产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42 号《验资报告》。目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2 年04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披露的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募集资金42,000 万元向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 有限公司增资。
2012 年0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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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2)京会兴核字第01011826 号《关 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 金4,945.6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2 年0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效益,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 以定期存款方式管理和存放34,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定期存单的具体情 况如下:
| 序号 | 定期存款账号 | 存期 | 金额(万元) | 存放期 |
|---|---|---|---|---|
| 1 | 10190104000488600001 | 一年定期 | 5,000.00 | 2012.04.23-2013.04.23 |
| 2 | 10190104000488600002 | 一年定期 | 5,000.00 | 2012.04.23-2013.04.23 |
| 3 | 10190104000488600003 | 一年定期 | 3,000.00 | 2012.04.23-2013.04.23 |
| 4 | 10190104000488600004 | 六个月定期 | 2,000.00 | 2012.04.23.-2012.10.23 |
| 5 | 73090167030000340 | 一年定期 | 8,000.00 | 2012.04.24-2013.04.24 |
| 6 | 73090167010000131 | 三个月定期 | 2,000.00 | 2012.04.24-2012.07.24 |
| 7 | 73090167020000395 | 六个月定期 | 1,000.00 | 2012.04.24-2012.10.24 |
| 8 | 73090167020000387 | 六个月定期 | 5,000.00 | 2012.04.24-2012.10.24 |
| 9 | 73090167010000123 | 三个月定期 | 3,000.00 | 2012.04.24-2012.07.24 |
| 合计 | 34,000.00 |
截至目前,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定期存款尚未完全到期和归还。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前募集资金中将有部分资 金闲置。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川润股份计划将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20.83%,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6 个月,可节省财务费用约300 万元。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 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 解决。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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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川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使用时间也没有超过6个月,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川润股份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亦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 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川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同意川润股份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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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宏 杜晓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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