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icher Elevato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ug 27, 2024

56012_rns_2024-08-27_39318c08-21ba-48f9-8b4d-a163d57ef84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森赫电 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赫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3.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11.7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 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4,537.7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日期
1 电梯智能制造生
产线建设项目
16,954.73 14,000.00 4,750.94 10,081.65 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
2 企业技术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
7,232.28 2,800.00 1,493.00 1,473.73 自项目建设起
36个月
3 营销维保服务网
络建设项目
9,810.37 5,200.00 3,765.82 1,486.68 自项目建设起
36个月
合计 33,997.38 22,000.00 10,009.76 13,042.06 -

注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上述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存 款利息收入。

注 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48
23 日存放金额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
企业专营支行
33100080201000006391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
线建设项目
100,816,545.13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
企业专营支行
33100080201000006409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
建设项目
14,737,307.4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州练市支行
19115701040015575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
14,866,782.15
合计 130,420,634.7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原因

本次需重新论证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因 外部客观环境、设备采购条件等变化,该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于 2024 年 9 月到 期,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 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预计重新论证相关事项的结论将不晚于原计划的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确立。公司将根据重新论证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项目, 根据论证结论采取对应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项目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日期
(调整前)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日期
(调整后)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自项目建设起36个月 自项目建设起46个月
(即2025年7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为 53.32%,主要系行业新检规在 2023 年 4 月颁布,2024 年 4 月全面实施,涉及产品 配置说明及多个标识标志、非金属材料部件使用的特殊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要求、 主机封芯保护、制动器分组控制及试验、被困人员安抚功能与声光提示等较多的变 化,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中部分子项目需参照新检规开展建设,公司根据规则落 地情况,优先开展了其他子项目建设。

行业新检规的相关政策文件如下:

序号 政策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生效时间
1 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
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04-02 2024-04-02
2 TSG T7008-2023电梯自行检
测规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04-02 2024-04-02

2、行业新检规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宏观政策、整体工程进度 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从而导致相关募投项目整体规划 建设及实施有所延迟。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企 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

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进度以及募集资 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使项目顺利进行,实现公司与全 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对 “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自项目建设起 36 个月延期至自项目建设起 46 个月(即 2025 年 7 月)。该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重新论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颂 王刑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