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icher Elevato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56012_rns_2024-04-25_b4a7fa1c-c454-48c1-94a1-a1a876ea7b5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文华现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3 年度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文华先生,195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6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东吴商学院)工作,期间 自 1997 年 5 月至 2002 年 1 月曾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东吴商学院)副院长;2015 年 5 月退休。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可以在履职过程 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已将自 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做出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 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 情况如下
| 独立董 事姓名 |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
通讯出席董 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 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 徐文华 | 5 | 3 | 2 | 0 | 否 | 2 |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议案相关的关键问题进行核查后,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意见 类型 |
|---|---|---|---|
| 2023年4月 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4、《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 |
| 2023年8月 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独立意见: 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
| 2023年10月 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共召开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1 次,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事项,审查了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完善了公司整体薪 酬结构体系,为公司业绩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审 议通过了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事项,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现状、公 司发展前景等因素,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的制订、重大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上提 出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 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五、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会议的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未少于 15 日,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2023 年,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运营动态,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进行监 督,认真审阅各类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及发表意见,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3、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3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2023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
3、2023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4、2023 年任职期内,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准确性,多次向公司提 出报告表述的修订及完善建议,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8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李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3 年 10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香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均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 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 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 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文华 2024 年 4 月 24 日